研究型审计实践案例范文 第1篇
(一)股票期权回溯研究综述 国外股票期权回溯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John Bizjak,Ryan Whitby,Michael Lemmon(2009)研究了期权回溯在行业内公司间的传播,并认为若董事会之间具有连锁关系,将会促进期权回溯这一行为的广泛传播,同时发现公司间审计师及地理位置的联系也会有助于期权回溯的扩散。Jesse M. Fried(2008)研究了三种期权回溯形式,发现它们都是欲望膨胀和伪装高管薪酬的结果,从而指出期权回溯证明了薪酬安排是由于高管们对董事会的影响所造成的。Zabihollah Rezaee,Craig Langstraat,John Malloy(2008)认为无效的公司治理为期权回溯提供了机会,而持续从事期权回溯这一行为也将会影响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以及可能会违反税法、审计与会计准则和SEC文件的要求。而管理会计师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评估以及财务报告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避免期权回溯的一种做法就是严格要求管理会计师行使自己的权利。Huasheng Gao,Hamed Mahmudi(2011)的研究则表明,管理层问题只是影响期权回溯的一个方面,会计以及税收制度也将会对其产生影响,而在现行会计与税收制度下,期权回溯可能是进行更有效激励的一种体制,它是为了规避风险以及降低高管薪酬缺乏多样性的不利影响。与此同时,Kenneth Carow,Randall Heron,Eric Lie,Robert Neal(2009)对许多授予期权的公司作为样本进行研究,并建立了一个模型来预测回溯丑闻爆发后资本市场的反应。研究发现,已经被调查的公司的股价经历了重大的下跌,预计有回溯问题但还没被公开调查的公司的股价表现与前一类型公司相似,而预计不会有回溯问题的公司经历了正常的股价表现,这表明资本市场在公众调查之前已经对回溯作出了反应从而以此来约束公司行为。
(二)赛孚耐公司期权回溯案例简介 2009年11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对SafeNet公司的期权回溯案进行了审判,要求被告交出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期权回溯已成为2006年的公司丑闻,自2005年3月首例期权丑闻曝光以来,这一行为备受关注,而SafeNet公司的曝光,再一次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到此行为上。所谓股票期权回溯是指公司通过观察过去某一时期的股票价格,然后将期权的授予日期倒填至股价较低的某一日期的行为。这一行为为股票期权的获得者提供了尽可能大的获利空间。该公司在2000年第四季度至2006年5月期间主要的舞弊手段是,三位前高管Caputo、Mueller和Argo通过实施计划,挑选一些给定时间段内SafeNet公司股票达到或接近最低价格的历史日期作为股票期权授予日,对高管和其他员工实行股票期权回溯,导致期权被授予时具有价内期权的性质,但其没有记录这些授予的期权的补偿费用,从而为自己及其他人攫取了大额利润。随着这一事件公之于众,为SafeNet公司财务报表提供审计,并连续多年签发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也走进人们的视线。
二、赛孚耐公司审计失败案例分析
(一)主要舞弊过程 2005年5月,Argo的一个行政助理发了一封邮件给Caputo,Argo和 Mueller。在邮件中,行政助理说:“我能够在季末为几乎所有期权选择一个低价”,邮件中包含了一份列表,它揭示了在2005年6月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所批准授予的众多期权,还包含了预期期权接受者,建议授予日和一系列股价信息,反应在每个建议授予日的SafeNet股票的历史收盘价格。在这张列表上的建议行权价格比列表时SafeNet的股票价格要有利。在2005年6月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批准向员工授予期权,这些期权包含在前一天发给Caputo,Argo和 Mueller的邮件中所附的列表中。这些被授予包含Argo在内的SafeNet公司的员工的期权,利用了2004年9月到2005年3月的有利的历史授予日期。根据SafeNet公司2005年6月1日的股票收盘价格可知这些期权在授予时是价内期权。2005年7月,SafeNet公司会计部门的一位助理总监了解到这些价内期权已被授予,因此决定从2005年第二季度开始,在期权归属期间将要记录将近100万美元的补偿费用。这位助理总监在SafeNet公司2005年第二季度的账册上记录了适当的费用。鉴于补偿费用数额巨大,助理总监和行政助理随后会见了Mueller并告知其SafeNet公司必须报告一项接近100万美元的补偿费用。会面期间,Mueller表示自己不想让SafeNet确认这笔大额补偿费用,并讨论了如何避免记录这项费用的规定,其中包括Caputo是否可以改变授予日来避免记录费用。会面结束时,Mueller指示行政助理通知Caputo这项大额补偿费用。在随后与Caputo的会议中,行政助理告诉其公司由于2005年6月1日授予的期权采用了历史授予日而需要报告一项接近100万美元的补偿费用。对此,Caputo表示SafeNet将不会报告这100万美元的费用。相反,Caputo告诉行政助理让其把除了Argo之外所有的授予日变为6月1日,随后,Mueller和其他人员被告知了Caputo的决定。然后授予日期被改到了6月1日,已经为这些期权报告的补偿费用也被取消了。
APB 25规定如果期权的行权价格低于计量日标的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期权具有内在价值,公司需要测量计量日当天期权行使价和股票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作为补偿费用,并确认损益表中授出购股权的归属期的费用。计量日是公司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实体或个人,确定期权行使价、被授予的期权的数量和期权接受人的日子。根据规定与Safenet公司的做法可以看出,SafeNet主要是通过管理人员的串通来修改期权授予日期从而为自己牟取利益。这一作案手法是非常常见与拙劣的,特别是在股票激励期权这一敏感项目中运用就更容易引起审计师的怀疑。但审计师却将此方面忽略了或有意跳过了,这肯定会导致后来的审计失败。
(二)财务报表中的异常 从表1可以看出,SafeNet在案发期间的收入与费用发生了剧烈波动,而且这种变动是严重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这些迹象表明SafeNet可能存在欺诈和舞弊行为。安永本应该根据这些迹象,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对SafeNet是否诚信,其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否存在因舞弊而导致重大错报和漏报,予以充分关注。然而其却完全忽视这些异常,最终还是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审计失败。
三、赛孚耐公司审计失败的警示
(一)正确而严谨地执行审计程序是防止审计失败的保证 审计程序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审计项目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采取的系统性工作步骤。主要包括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编制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测评;运用审计方法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完成审计外勤工作和出具审计报告等。其中较重要的就是内控测试与运用审计方法获取审计证据。进行内控测试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等方面进行测试,据以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可见内控测试的准确性对以后的审计程序具有重大影响。在获取审计证据时要综合运用检查记录或文件、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性程序等多种方法。采取正确的审计程序可以提高审计质量与效率,并可以使审计工作规范化。从SafeNet的期权回溯过程中可以看出此公司的内控是非常薄弱的,其期权授予的人员、时间和数量都是由一个人决定并提交给薪酬委员会的,没有人对其监督,薪酬委员会也没有对其进行复核,这些漏洞是很明显的,审计时如果严格而准确地执行审计程序很容易发现漏洞,然而他们却轻易地相信了被审计公司的内控。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审计师尽管发现了可疑也没有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对其进行验证。
(二)保持一定的职业怀疑是避免审计失败的关键 审计过程中的职业怀疑态度是指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的有效性,并对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以及引起对文件记录或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审计证据保持警觉。如果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不一致,可能表明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审计证据不可靠,审计人员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的某项证明与其他审计证据相矛盾,应当调查这种情况,必要时,审计人员应重新考虑被审计单位作出的其他声明的可靠性。审计人员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异常情况,应当做进一步的调查。在本案例中,Safenet曾多次选择股票价格接近或达多所在季度最低水平的日期作为授予日,如2001年10月1日,2004年7月28日和2005年6月1日等,如果在这么多年中此种情况偶尔出现或许是巧合,但每次都是这样就值得怀疑了,特别是在期权授予这一敏感性项目中,很可能存在舞弊。而安永对Safenet进行审计时却没有注意到这一情况,或者即使注意到了却没有对其进行怀疑与思考,从而失去了发现舞弊的机会,这也是导致其审计失败的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保持独立性是审计活动的核心 独立性即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定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Safenet公司审计失败案例中,并没有完全的证据证明安永丧失了独立性,但从一些侧面的事实可以推断其在一定程度上已丧失了独立。如,在2005年第一季度期间或之后不久,SafeNet公司的审计师在实施特定审计程序时,发现SafeNet公司使用2004和2005年这一历史日期向其员工发行股票期权,然而却没有发现这些价内期权的补偿费用,且这一补偿费用是重大的。从而,审计师与SafeNet的各个会计人员进行了讨论,包括Mueller。但在当年的审计报告中审计师依然为SafeNet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一情况值得怀疑,既然已经发现问题为什么没有公布出来,因此有正当理由怀疑安永与SafeNet的某些管理人员进行了往来与沟通,从而影响了其判断与行为。
四、结论
通过分析SafeNet公司审计失败案例,对期权回溯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首先,研究表明,期权操纵与某些因素存在相关性,而这些因素与首席执行官对公司内部薪酬制定和决策过程的影响力有关。当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占多数时,这种情况更有可能出现;首席执行官任期较长时,这种情况也会更普遍。所以可以对这些方面加以关注,制定一些规则对其加以限制。如,可以适当的增加独立董事,并对其权利与责任加以明确界定。其次,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环境应该是一个重要方面,公司对这方面的披露应该更加可靠与规范。最后,对外部审计师来说,要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同时,由于我国暂时还没有爆发期权回溯这方面的案例,所以国内对这一方面的研究非常少,然而随着环境和制度的改变,应参考国外的研究成果并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来对其进行了解与研究。
参考文献:
[1]瞿旭、李和林:《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衍生综述与引申》,《改革》201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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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Jesse M. Fried. Option Backdating and Its and Lee Law Review. 2008,65(3).
[5]Zabihollah Rezaee,Craig Langstraat,John Malloy. Option Backdating Scandals:How Management Accountants Can Help. Management Accounting Quarterly. 2008,9(2).
研究型审计实践案例范文 第2篇
该主体工程为砖混结构住宅楼,实际建成建筑面积为14300平方米,包括土建、水、暖、电等工程。配套设备用房为地下一层479平方米。送审工程结算造价不仅包括上级批复的工程建设费用,而且包括该住宅楼工程户外配套工程所发生的费用。
审计目的:了解工程前期管理及其投资计划批复情况。施工招标管理情况。抽查核实工程施工结算,了解工程施工价款结算情况,了解工程竣工决算造价构成情况,了解工程批复计划、概算执行情况,了解工程资金渠道及其资金到位和资金缺口情况,了解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设。
二、审计案例分析
1审计思路和流程分析。主体工程采取邀请招标。工程招标计价方式采取综合单价法,按(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计价。按照工程量清单招标原则——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原则,工程结算造价原则上等于工程竣工图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加上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用和规费、税金。但经过审前发放审计调查工作记录了解到,该工程在招标时,斜屋面钢结构屋顶尚未出具正式施工图,招标采取的是暂定价,且在基础地基处理过程中发生较大设计变更,由桩基础变更为大开挖基础,因此招标中标报价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能完全适应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计算。经过审前调查及审计思路分析,确定了以合同为基础。进行合同价调整、变更签证造价审核、施工单位投标价与建设单位现场认价价差审核、甲供材料费用调整、前期油库拆除费用审核、代缴城建稽查费审核,从而审核认定工程结算造价的审计思路和审计流程。这一审计思路流程的审计工作量。相对要少得多,且审计的具体工作内容相对要单纯和简单得多,对于不是从事土建工程专业的审计人员,也相对要容易人手得多。
2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情况分析。由于本审计项目是对施工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造价的审计。而不是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故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侧重于对工程结算造价的审计程序的设置,即重审价。而对于工程管理过程的审计则侧重于围绕有关工程结算造价的影响因素进行审计程序的设置。比如对影响工程结算造价的招标过程、工程资金渠道及其资金到位和资金缺口情况的审计。此外,为了让管理层全面了解工程情况,对于工程前期管理及其工程投资计划批复情况、工程竣工决算造价构成情况、概算执行情况以及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也相应设置了必要的审计程序。
3工程造价审核原则分析。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主体工程的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重新组价时,所套用的《2006版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中的部分定额子目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存在所取费用低于定额费用的情况。经询问了解,系因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投标报价时为了确保低价中标,在编制投标标书时在按定额计价取费的基础上整体下压了工程报价,并分摊到分部分项工程中所致。住宅楼室外配套工程也存在招标时人为压低投标报价,而在送审工程结算报价中又以调增原预算漏报造价的形式增加送审工程结算造价的情况。鉴于存在低价中标的情况,故对该项工程结算造价有关套取定额或价目的审核,确定了“只调减,不调增”的审核原则,对于工程结算造价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低于定额取费的情况,认可其所套取的费用,一律不按定额或价目表子目基价核增工程造价。对于配套工程送审工程结算中调增的原预算漏报的造价,也严格依据招标投标文件及中标合同的约定,不予认可,全部核减。
4工程造价主要审减情况分析及审计方略。
(1)合同价调整核减情况分析及审计方略。合同价调整核减是工程结算审计的重点,应特别关注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文件及中标合同中对合同价及结算价款不能调增项目的约定。该工程结算审计合同价调整核减金额占全部核减金额的%。其中核减合同价款约定不予调增的主体配套工程在招标时人为压低投标报价,而在送审工程结算报价中调增原预算漏报造价万元,其占合同价调整核减金额的%。
在审计中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等文件。明确合同价的构成及结算价的调整和扣减项目。特别关注对设备主材提供方的约定以及结算金额的约定,对投标预留金的约定,对施工过程中尚不明确的基础土方工程价款的约定及调整,对工程投标报价中特定的取费项目的具体规定和结算约定,对工程投标报价中限制取费项目的约定,对投标报价分包项目配合费的规定等。在明确合同价的构成及结算价的调整和扣减项目的基础上,审查原投标预留金,审查中标单位实际支付的四项保险费,审查中标单位原投标资料中分包配合费报价和送审造价中分包配合费,审查前期拆除费用。审查甲供材料表,与招标文件中甲供材料表和招标答疑纪要补遗书记录进行核对,分类复核甲供材料量,确认差异量、价等,审核认定中标合同调整价。
(2)变更签证工程造价核减情况分析及审计方略。变更签证工程造价是工程结算审计的又一重点,该工程结算主要是无签证虚列工程造价,多计工程量等。
在审计中逐一与签证单核对签证工程量,防止无签证虚列工程造价。重点复核金额大的签证单核对签证工程量,核对套用预算定额,核对工程子目名称,核对工程量套取定额单位与定额是否一致,核对定额单价,复核计算合价,利用广联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核对材料表数据,复核土建工程变更签证材料价差。利用广联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核查签证工程项目子目的汇总类别,复核签证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一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取费基数。利用广联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费用表并与招标文件相关取费规定核对,复核各项取费系数和取费。
对于采取(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招标计价的工程变更,要复核变更签证重新组价。审核重新组价依据是否合理,复核影响单价计算是否正确。对变更签证费用。与变更签证内容及其工程量、认价、重新组价投标报价清单综合单价进行核对,审核认定变更签证工程造价。复核税金等。
对于变更签证工程。还应到现场查验尚能观察到的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是否属实。
(3)主要材料报价认价差价审计分析及审计方略。对于施工单位参与投标报价的主要材料报价与认价价差属于比较特殊的工程造价审核。原则上按照招投标资料和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结算价及风险的规定对这部分差价应不予认可,但实际施工过程中却存在无法避过的客观因素。导致建设单位对超出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的差价予以签字认价的情况。对此,审计中应查阅招投标资料和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结算价及风险的规定和甲方认价单,对高于投标报价的材料认价索取环境证据和有效证明凭据以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对主要材料报价认价差价进行审计认定以规避审计风险。
5工程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合同价的约定问题分析。《2004版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规定:“工程量变更引起的综合单价调整,其相关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该工程施工中标合同的专用条款。对于发生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的价格适用的计价规范未明确进行约定;合同通用条款有关确定变更价款中规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但该工程实际发生设计变更引起的综合单价调整时,施工方和建设方未对变更工程量如何计价进行预先约定。且变更签证的工程计价基础综合单价需要重新组价,施工方也未及时提请建设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确认。审计建议,应重视和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在有关合同价款的约定方面应特别细致和周到,以避免因无预先约定而产生的结算风险。
(2)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材料调整费用问题分析。送审工程结算中主要材料报价认价差价表送审造价,系投标人自主报价材料建设单位现场认价高于投标报价而增加的工程造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材料的投标报价在该工程招标时参与评标打分,其投标报价影响最后的中标结果。该工程中标合同,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材料费等费用价格的浮动及停窝工费用,且合同价中的风险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因此,根据该工程采取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原则——结算时单价不变以及招标答疑纪要和中标合同的约定。这部分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但审计中调查了解到:送审工程结算中主要材料报价认价差价表差价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材料价格上涨和因当地村民影响施工而被迫高价采购当地材料所致。该部分材料单价虽属投标人自主报价。但在施工过程中因周围环境的特殊原因甲方愿意认价共同承担因外部因素致使材料价格变化的风险。鉴于此反馈意见,审计要求送审单位提供能够反映当时被迫多发生此费用的环境证据以及发包方同意以高于投标报价的价格进行结算的有效签证文件。送审单位应审计要求提供了施工环境受当地村民围堵的照片,但认价单仅有甲方工程管理人员的签字。审计认为:施工方和建设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即使甲方愿以认价方式承担因外部因素致使材料价格变化的风险,也应重新通过当初的招标组织和程序进行决策。而不应仅以甲方工程管理人员签字的认价单作为有效依据。
研究型审计实践案例范文 第3篇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是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结合中国特色的审计实践而产生的一种制度创新,体现出现代审计制度在中国的创新型应用。根据2010年12月由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下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同时,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还应当关注国企领导人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由此可见,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一项审计工作,更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效果 近几年,我国国家审计机关会同中央纪委、组织部门和国家人事、检察机关积极推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以2012年为例,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领导干部万名,其中:党政领导干部4万人、国有企业领导人1000人。审计结果向党委、政府上报以后,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参考审计结果,有4679人受到提拔重用,417人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60人受到降级、撤职和其他处分。
(三)国企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风险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积极的主导作用。国有企业领导人承担着管理国有资产、指挥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职责,但近年来,伴随国有企业经营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逐步实现了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规模化、集团化、多元化和国际化已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发展趋势。这种变化促使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审计风险问题也日益突出。按照“免疫系统论”,国家审计对国民经济健康运行与安全具有预防、揭露和抵御的审计监督职能。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也强调对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应对。因此,如何有效地识别、评估与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为国家审计功能发挥的关键。
二、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分析
(一)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特殊性 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包括财务基础审计,企业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因此,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比,不仅具有审计风险的一般特征,还具有其特殊性。首先,审计风险更为复杂。除了要关注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外,还要防范对被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和责任认定所带来的评价风险、对违反财经法规和损失浪费行为进行处罚所带来的处理处罚风险,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结合促成了复杂局面的形成。其次,审计风险程度更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是评价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要区分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审计时间往往较长,因此要在极短时间从全面摸清问题到准确做出评价,具有很大的难度。一旦出现重大舞弊问题未揭露等重大错漏,既可能导致国有资产利益遭受损害,又将影响报告使用部门管理、考核和评价干部,形成的不良后果将非常严重。
(二)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标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而言,财务基础审计并非审计的主要目标,企业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才是关键,审计的主要目标应该是评价当事人履行经济责任效果的好坏,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必要的惩处。
(三)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计量模式 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评价和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过程中会存在评价风险及处理处罚风险,而且两者与财务基础审计风险相互关联。因此,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除了包括财务收支审计风险模型中的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还应加上评价风险和处理处罚风险。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模型可以构建为:
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处理处罚风险
三、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与应对
(一)创建审计预警分析体系(事前防范) 审计预警体系是以信息技术为核心手段,以数据资源为主体内容,以分析方法为突破关键的一种新的审计方法,它弥补过去传统审计在时效性、覆盖面和审计深度上的不足,能够通过全时、全域的审计跟踪,提升审计把握和查处重大舞弊问题的能力。该体系主要包括基础资源系统、财务分析系统、业务分析系统等多个子系统。
以央企为例,数据资源系统即中央企业数据库,根据中央企业数据库的规划(见图1),该数据库全面收录中央企业的财务、业务信息,并要进行定期更新,因此对及时了解和分析中央企业运营状况具有极高价值;财务和业务分析系统,主要利用载有各类数据分析方法的工具软件,对数据库的内容进行分析,快速得到有价值的审计线索。由此,审计预警分析体系改变过去审计进点后才开始查找问题的传统工作方式,借助中央企业数据库以及相关预警分析软件,在审计进点前数月就可以开始对客户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形成审计分析报告,而在进点后只需结合现场情况,再做进一步细化,就能很快出台一份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指向明确的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预警分析体系创建可以实现提前锁定问题,扩大进点后成果,从而减少审计风险。除了审查单一问题外,还可通过数据库数据的综合分析,判断出问题突出,应予重点审计的单位,有针对性地强化审计力度,从而保证有限的审计力量用到刀刃上。
(二)创新面向新任务的工作机制(事中防范) 重大经济安全或社会责任问题审计,是审计界面临的新课题,以财务为中心的审计机制已不能适应其要求,必须顺应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从审计方法、审计组织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创新。首先,建立团队工作机制。重大经济安全或社会责任问题往往是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棘手事项,因此不同于一般审计。需要针对特定研究目标,形成专门团队进行专项研究。团队组成人员不局限于审计人员内部,应该涵盖被审单位人员、政府主管机构人员以及研究机构人员等。其次,建立外聘专家机制。社会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范畴远远超出财务收支审计所涉范围。在现行经济责任审计执行过程中,表现出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无法适应环保、安全等专业性领域审计的需求;同时,因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行业跨度大,某些行业的经营特性在短期内靠审计人员自身很难弄清。因此,这些现象及问题都促使必须建立外聘专家机制,以帮助审计人员打开专业之门,形成团队合力,共同完成审计任务。最后,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为适应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需求,审计人员应积极转变传统财务审计环境下形成的以法规为依据,以问题为靶向的闭环式审计理念,逐渐树立起开放式研究型的审计理念,实现以项目为导向,通过整合各方资源,达到弄清事实、找到症结、提出对策的目标。同时,在审计方法上,也应更多应用政策研究、专家咨询、部门走访等调查研究式审计方法。
此外,对重大舞弊问题的查处,普遍建立在审计人员个人经验基础上,具有较强的偶然性。“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局面不利于总结舞弊问题的查处规律,也不利于知识的传播和共享。因此,应逐渐建立类似杜邦财务分析等规范方法体系,推广查处舞弊方法指南,满足尽快提升审计人员查处舞弊能力的需求。
(三)完善审计定责评价机制(事后防范) 首先,提高审计报告质量的考核权重。_目前实施的考核体系偏重于反映重大案件等事项的审计信息,审计报告质量占有的考核权重较低,审计组对包括审计评价在内的报告质量主观动力不强。因此,审计组可以考虑调整考核的针对性,对审计组的主审不考核信息成果,而将报告质量作为最重要的业绩考核因素,这就保证有专人牵头评价工作,实现了从审计方案、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全过程关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强化审计评价意识,进而加强对评价风险的控制。其次,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经济责任审计尽管已经走过了10多年的历程,学术界对评价体系研究的著述也颇多,但具体到实践中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仍相对滞后。_与_等机构协调,在评价指标设置上,与_《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等规定衔接,并在现有评价指标基础上不断完善。评价结果的应用,应融入_等部门对企业的考核中,评价结论与职务晋升、业绩奖励衔接挂钩,从而保证评价结论的刚性。最后,规范与完善评价结论。审计人员在作出评价结论时,在评价内容上应全面,不能故意回避某些事项;在评价方法上,应注意定量与定性结合,对复杂的事项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看待审计问题,避免主观臆断、强加问题等偏离公正评价的行为发生,并不断提升审计人员责任界定操作能力。
(四)优化审计资源供给机制(人力配备) 充分挖掘现有的资源潜力,优化资源供给机制,是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具体来说:(1)提升审计队伍整体能力,加大重点项目投入。针对有经验审计人员偏少的情况,可以按照“以审代训”的原则,通过合理的人员分配,构建起“1对N”的审计模式,即1个有经验的审计人员,分别带领2-3名新手。“1”的职责主要负责摸清单位总体情况,确定值得关注的重大线索。而“N”就是根据已经发现的审计线索,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具体实施审计查证、取证等工作。同时,通过审计案例讲解、学习以往审计项目的审计资料,建立审计组内部的知识共享体系,加速经验的传播。通过这种放手培养,年青的审计人员很快能够独立完成单项问题的查证,同时对“1”的正向支持作用不断被激发出来。提升队伍的整体能力,只能满足一般性的审计需求,而要做出有影响力的审计成果,就必须大胆决策,在某些重点事项集中骨干力量投入,坚定突破到底。
(2)增强部门间协作力度,整合信息资源。为了更好地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水平,应进一步增强五部委合作的力度。除审计部门外,其他部门的人员除参加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外,应派出联络员具体指导项目,并及时帮助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创建“审纪”、“审财”合作新机制。
同时,应从整合政府信息资源角度着力,将涉及宏观经济、海关、税务、金融、审计、公安等12个公共管理的“十二金工程”业务系统融合,实现系统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建立起部际资源情报共享系统,这将便于审计在内的各个部门打破部门信息不对称局限,极大提升行政监管能力,也能大大节约政府审计成本。
参考文献:
[1]刘家义:《探索规律、勇于创新,推动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发展》,《人民论坛》2013年第3期(上)。
研究型审计实践案例范文 第4篇
「关键词受托经济责任契约经济学审计制度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跨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完善中国的审计制度,适应经济转轨环境和迅速变革的要求,是中国审计事业健康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近20年来,“受托经济责任论”在中国审计理论界得到较为普遍的认可,依据该理论,只要存在受托经济责任,就必须进行审计。然而在实践中,该理论在指导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方面发挥的作用不甚理想,形成了对审计许多不恰当的期望。契约经济学是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50年来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已成为当代经济学的主流学派①。契约经济学对社会经济现象和制度的深刻剖析,为我们认识审计发展的内在,搞好审计制度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一、契约经济学与委托—关系
(一)委托—理论的基本框架
契约经济学研究范围包括受托经济责任,不过是将委托—受托()关系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詹森和梅克林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个人(即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把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人”(詹森和梅克林,1976,1988)。以委托—关系为研究对象,形成了专门的委托—理论。
该理论提出的一个核心概念是信息不对称。也是成本发生的最基本原因。信息的不对称性可以从两个角度考察:一是信息的不对称,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有关行动方面的信息不对称,也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有关知识方面的信息不对称。研究不可观测行动的模型被称为隐藏行动模型,研究不可观测知识的模型而被称为隐藏知识(信息)模型;二是发生时间的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性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后———道德风险模型,也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逆向选择模型。
因此,可通过下述五类行为模型具体说明委托—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
1 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模型:签约时信息是对称的(因而是完全信息);签约后,人选择行动(如工作努力还是不努力),“”选择“状态”,人的行动和自然状态一起决定某些可观测的结果;委托人只能观测到结果,而不能直接观测到人的行动本身和自然状态本身(因而是不完全信息)。因其不可观察,不可证实,或者,即使可以,成本也高到不可接受,故委托人的问题就在于:设计一个建立在可观察的结果基础之上的激励合同,以诱使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但这又造成了最佳风险分担和最佳激励和替代的问题。因为细观察的结果(比如利润)不仅取决于经营者的决策和努力,而且取决于我们称作自然状态的其他随机条件。
2 隐藏信息的道德风险模型:签约时信息是对称的(因而是完全信息);签约后,“自然”选择“状态”(可能是人的类型);人观测到自然的选择,然后选择行动(如向委托人报告自然的选择);委托人观测到人的行动,但不能观测到自然的选择(因而是不完全信息)。委托人的问题是设计一个激励合同以诱使人在给定自然状态下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如真实地报告自然状态)。
3 逆向选择模型:自然选择人的类型;人知道自己的类型(即自己的态度和能力),委托人不知道,只知道它们总的分布(因而信息是不完全的);委托人和人签订合同。
4 信息传递模型:自然选择人的类型;人知道自己的类型,委托人不知道(因而信息是不完全的);为了显示自己的类型,人选择某种信号;委托人在观测到信号之后与人签订合同。
5 信息甄别模型:自然选择人的类型;人知道自己的类型,委托人不知道(因而信息是不完全的);委托人提供多个合同供人选择,人根据自己的类型选择一个最适合自己的合同,并根据合同选择行动。
信号传递模型和信息甄别模型是逆向选择模型的特例,确切地讲,信号传递和信息甄别是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的两种不同的(但相似的)。
在上述行为模型中,委托人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成本。因人不仅有自己的利益(效用函数),而且追求的就是自己的利益,且其利益通常与委托人利益不一致,使得委托人须“通过对人进行适当激励,以及通过承担用以约束人越轨活动的监督费用”,来“使其利益偏差有限。”这就是成本。詹森和梅克林进一步将成本总和定义为:
(1)委托人的监督支出:即委托人激励和监控人,以图使后者为前者利益尽力的成本;
(2)人的保证支出:即人用以保证不采取损害委托人行为的成本,以及如果采取了那种活动,将给予赔偿的成本;
(3)剩余损失:指委托人因人代行决策而产生的一种价值损失,等于人决策和委托人在假定具有人相同情况下才能自行效用最大化决策之间的差异。
理论就是研究如何设计出委托人与人之间的最优契约关系,将成本控制为最佳水平。
(二)契约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
现代契约理论从完全契约这一概念所假设的条件出发,分析其与现实条件不一致的地方,提出了不完全契约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引出对激励契约与最优契约的讨论。
新古典契约理论对完全契约这一概念作了详尽的分析。所谓完全契约是指缔约双方都能完全预见契约期内可能发生的重要事件,愿意遵守双方所签订的契约条款,当缔约方契约条款产生争议时,第三方比如说法院能够强制执行。不完全契约正好相反,由于个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对称性,契约的当事人或契约的仲裁者无法证实或观察一切,这使得契约条款是不完全的,需要设计不同的机制以对付契约条款的不完全性,并处理由不确定性事件引发的有关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
那么,激励契约的设计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委托人需要在契约中设定一种条款,采用一种激励机制以诱使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中,委托人必须设法引导人尽最大努力为其工作,以降低成本。问题是:在现代契约中,所设计出的激励契约有没有可能达到最优水平?
现代契约理论认为:在放松了阿罗—德布鲁范式假设条件下仍存在一种在现实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契约,通常这不是帕累托最优契约,而是一种次优(即现实中最优)的契约。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委托人与人共同分担风险。
2 能够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信息。也就是说,委托人需要利用必要的手段观察掌握尽量多的信息,在无法观察的情况下,人隐藏行动和知识时,要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如贝叶斯统计推断来构造一个概率分布,并以此为基础设计契约。
3 设计机制时,其报酬结构要因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委托人和人对未能解决的不确定性因素和避免风险的程度要十分敏感(Wilson,,Ross,)。这意味着,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委托—人之间的最优(或者是次优)契约关系是可能得到的。
二、契约经济学与审计制度建设
审计制度是在一定的、经济和文化环境中形成的,必然要受到特定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和文化传统的。从本质上讲,审计制度是一种独立经济控制(DavidFlint1988,张立民1994),同时也是一种契约安排,是审计关系相关各方权利、责任、利益及基本行为规范的约定。因此,契约经济学可以成为审计制度建设的理论依据。
(一)遵循契约平等原则,注重审计的独立性
现代契约理论强调,契约是由双方意愿一致而产生相互间关系的一种约定。平等与人的自由意志是契约的两项基本原则。从宏观上讲,现行市场经济,现代民主政治体制,现代管理制度均(至少在形式上)体现了这两项原则;从微观上看,在因将资源委托他人保管使用或将决策权授予他人而形成的各种委托—关系中,委托人与人之间权责利的界定均得到相互认可。在形式上,审计的职责是对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其保管和使用经济资源或决策权的状况进行检查与报告,是代表委托人利益的。从实质上看,审计只有保持客观公正,才有可能被委托—相关各方所接受,才有可能对契约的形成、履行与不断完善起到独立控制与保障作用。因此,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对于切实发挥审计的功能至关重要。
依据“受托经济责任论”,只讲人对委托人的服从关系,不讲相互的平等关系,审计是代表委托人利益的,审计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只需要独立于被审计人(人)。在这里,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简单明了的。这种理论可以解释市场经济不发达,政府和企业实行集权的、等级分明的管理体制的社会中的审计制度,但对于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却有些无能为力。例如,在国有企业的审计中,审计的对象是在国有资源分配与使用中形成的委托—链,在资源的所有者—全体公民与资源的实际使用者之间,存在着层层的中间(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控股公司,等等)关系。从切实保障委托人的利益出发,制度设计必须保证审计具有较高的独立性,而不仅仅是独立于具体的被审计人。
再例如,在审计中,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委托人通常为全体股东,传统的观念是将他们视为利益一致的整体,事实证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也存在着利益矛盾。特别是在“一股独大”相当严重的情况下,审计制度的设计就无法从“受托责任论”中找到依据,必须依据这种特殊的契约关系,从制衡与控制的要求出发,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如:审计委员会制度)。
另外,内部审计外部化,社会审计对政府审计参与程度的不断提高,都可以从契约关系的变化中找到解释。
(二)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注重审计制度的合理性
依据契约经济学原理,审计可以看作是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而设置的控制(监督),其目的在于降低成本。审计本身也有成本,只有审计收益(成本的降低)大于审计成本时,审计才是合理的,才真正为社会所需要。美国学会在1976年发表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提出,利益矛盾,遥远性,复杂性和重要性是决定审计存在的基本因素,正是体现了成本—效益原则的内在要求。(AA1973)从“受托经济责任论”出发,审计制度的建立不应该有任何的限制,只要存在受托经济责任,就应该进行审计。在这种观念的指引下,社会提出了各种要求与期望。如国家审计中,提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审计经理,而且要审计市长、省长;不仅要审计微观经济责任,而且要审计宏观经济效益。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干部一方面为承担了如此重要的使命而自豪,另一方面,又为审计资源缺乏,审计任务繁重而无计可施。从审计自身看,国家审计的成本—效益的比例可能是十分理想的;但是从社会角度看,从促进各种经济契约关系的完善效果,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从契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审计制度合理化的途径,可进一步拓宽我们的视野。合理设计激励制度,适当增加激励成本,在有些情况下可以有效地降低审计监督成本;注重培养良好的信誉和行为习惯,加强道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人自觉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机制。以德治国,以德治企业虽然不是万能的,但的的确确是非常重要的。
(三)权责利配比(契约优化)状况,恰当定位审计的作用
契约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和相应的交易成本,契约通常是不完全的。但是,却存在满足一定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契约。权利与责任的合理划分,激励机制的合理设计以及委托人与人共同承担风险是契约优化的基本条件。审计制度设计中,必须研究这些条件是否存在,是否完善。在契约本身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应该十分谨慎地界定审计的作用与责任。例如,在发达国家,市场化程度很高,上的民主制度建设也较为完善,形成了职业经理人和公务员队伍,企业和政府管理都十分规范,在公平与透明的基础上,形成了对企业和政府运用经济资源的效率与效果较为客观有效的社会评价。在权责利关系配比较为合理的前提条件下,审计对促进企业及政府管理的化和市场经济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特殊的问题,如党政和政企职责划分不清,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等等,这些问题的共性是权责利不配比或配比不合理。审计制度的设计必须考虑这些问题,一方面着眼于未来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另一方面合理定位审计的现实作用。
依据“受托经济责任论”设计审计制度,往往忽视审计环境的制约,不恰当地夸大审计的作用。例如,许多人认为上市公司审计可以解决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造假的问题,一旦发现问题,即归因于注册会计师未能尽责;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又使许多人期望通过审计解决干部腐败问题和干部选拔与任免中的种种问题。在许多领域,某项审计制度的推出,缺乏对相关条件的起码分析。
当然,权责利配比是相对的、动态的,审计可以、也应该积极地促进契约关系的不断完善。
(四)从解决信息不对称入手,合理把握审计重点
契约经济学研究表明,委托—问题的核心是信息不对称。审计的基本功能正是在于减少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成本。资本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难以实现,公司治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重大决策的失误,政府活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腐败与低效。但是,审计不可能根本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如前所述,信息不对称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两类:知识与行动。由于委托人与人之间知识的不对称导致的问题不可能通过审计加以解决。审计的着眼点是人对行动的了解、选择与报告。值得提出的是,委托人与人通常都要在契约的约定中明确人相应的报告责任,提供委托人需要的信息。审计是对信息的质量进行检查证实。
从“受托经济责任论”出发,审计监督的范围相当广泛。人们提出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要求,有些人将审计看成“监工”,要求对经济活动的过程实行实时监督。从改善审计效果出发,似乎审计实施的时间愈是提前效果愈好。在这里,两项重要的假定被忽略了:人承担建立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保障所承担受托责任有效履行的义务,审计是在此基础之上的独立控制;审计受到资源与知识的限制,不可能、也不需要胜任或取代人的职责与任务。多年来,审计效果从长期角度看并不理想,问题越审越多,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对委托—的核心问题缺乏明确的认识,审计重点把握不当,只注重具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的检查,忽略了整体信息质量改善的重要性。
简言之,审计重点的把握应着眼于契约的完善,其中基础的工作是促进信息质量的改善,以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通过对有关信息的审计,提高市场的透明度,提高政府活动的透明度,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对于市场经济的建设,现代政府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其影响将十分深远。根据中国的现实,完善财务会计报告规范,完善政府预算与决算报告制度,完善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对于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至关重要,在已经开展的各种审计活动中,应当将促进各种报告规范及相关内部控制的完善作为目标之一予以应有的关注。
(五)重视审计自身问题,完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
在审计关系中,审计人与委托人之间也是一种委托—关系,同样存在着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中国和美国都曾经揭露出许多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串通或默认客户进行舞弊的事件,说明社会审计中确实存在着委托—问题,需要通过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加以解决。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串谋寻求私利的可能性不仅存在于社会审计,而且也存在于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同样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加以控制。注册会计师责任的界定,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同行互查,国家审计机关的交叉审计,审计师的各种职业道德规范以及职业界制定的质量控制要求,对于防止串谋都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同样的契约经济学原理,审计质量控制机制的基础是信息披露。审计收费(资源耗费)、审计规范、重大审计决策、审计质量检查结果等,都应该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开。早在十几年前,加拿大国家审计机关就主动聘请社会审计组织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诸于众。发达国家审计发展的证明,只有建立起有效防止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串谋的机制,才能使社会对审计的公信力具有信心,审计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从我国的情况看,有关审计人的信息披露不足,加上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对审计质量的外部约束力度较差。注重建立在审计人信息更充分披露基础上的社会评价与选择机制,应是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的方向和重要。
三、结论
“受托经济责任论”强调了审计在促进国家和企业责任式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我国审计制度的初步形成发挥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依据该理论指导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存在着上述分析指出的种种缺陷。现代契约理论研究的成果,开拓了审计研究的视野,使我们可以更地认识审计发展的,更全面和客观地考虑我国审计制度的建设问题。当然,如何契约经济学理论指导审计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入的研究。例如,审计作为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和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的职业,解决有关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范围等如何确定,需要专题研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解决方案。另外,审计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必然受到所处环境的政治、文化、法律等方面的影响,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也可以为我们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审计理论研究应该博采众长,才能不断获得发展。
主要:
1、詹森和梅克林:企业理论:《管理行为、成本与所有权结构》,原载《经济学杂志》(1976年10月),中文原载陈郁编:《所有权、控制权与激励———经济学文选》,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局1998年版。
2、科斯、哈特、斯蒂格利茨等著《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李凤圣主译,1999年版。
3、 Wilson,R.(1969)StructureofIncentivesforDecentral ,Paris:EditionsduCentreNationaldeRechercheScientifique
4、 Ross,S.(1973)TheEconomicTheoryofAgency:thePrincipal sProblem……AmericanEconomicReview63,~149
5、 DavidFlint,PhilosophyandPrinciplesofAuditing:AnIntro duction,MacmillanEducationLtd.,1988
6 、CommitteeonBasicAuditingConcepts,AStatementofBasicAuditingConcepts,AmericanAccountingAssociation,1973
7 、MichaelShererandDavidKent,AuditingandAccountabili ty,PitmanBooksLtd.,1983
8 、张维迎,《公有制经济中的委托人—人关系:理论分析和政策意义》,载《经济研究》1995年第4期
研究型审计实践案例范文 第5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研究;文献综述
2010年10月12日,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法[2010]32号),并于12月8日向社会公布。《规定》的颁布施行,是贯彻落实_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指导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纲领性法规文件,是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健全权力约束和监督制度、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2012年12月24日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刘家义审计长强调,各级审计机关应当站在一个高度,要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在完善国家治理、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健康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密切关注权力行使和责任履行情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是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和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面对新的历史时期,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落实两办《规定》,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对审计信息和整改情况的依法公开力度,促进公开透明和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大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的力度,促进健全制度和深化改革,同时通过揭示和分析违法违纪行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上和管理上的漏洞,从机制上、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
国外虽然没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这种概念的直接提法,但可以从审计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看出,存在着很多像经济责任审计这样的经济行为活动,国外政府的工作绩效、政府和企业的社会责任、环境保护责任等方面的审计,其研究文献也主要集中在对绩效审计、社会责任审计、环境审计等领域的研究。关于绩效审计的研究主要包括,1986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第十二届国际会议发表的《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中,将各种对公共资源使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计名称统一称为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ing),并给出了如下定义:对政府部门和公营单位管理公共资源的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所作的评价与监督。INTOSAI将绩效审计定义为对公营部门管理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作的评价与监督。同时还提出了绩效审计的4个目标:为公共部门改善一切资源的管理打好基础;使决策者、立法者和公众所利用的公共部门管理成果方面的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促使公共管理部门人员采用一定的程序对绩效做出报告;确定更适当的经济责任。从INTOSAI对审计内涵和目标的描述可以看出绩效审计的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强调服务,不仅对被审计单位提供服务,而且重视对决策者、立法者和社会公众服务;另一方面将审计工作的出发点落实到政府的责任上。美国审计总署(GAO)1994 年将效益审计定义为:关于政府组织、规划和活动的“3E”(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方面的审计,近来美国有专家认为应当在“3E”审计的基础上增加公平性(Equity)和环境性(Environment)审计两个内容,使“3E”审计变成“5E”审计。
关于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
umble(1973)讨论了社会责任在不同单位中的重要性,指出每一社会个机构包括企业,都应当贯彻落实社会责任审计,也包括各级政府、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Waddock和Neil Smith(2000)指出社会责任审计在公司绩效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实施社会责任审计有助于降低企业风险,能有效反应公司核心价值。Peter Koketal(2001)对社会责任的内涵作了进一步阐述,认为应当使用更先进的审计工具,以促使各级政府、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反省各自的社会责任履行和完成情况。Morimoto Risakoetai(2005)论证了新型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审计的可行性,提出应当创建一个能与现有的环境审计制度相结合的社会责任审计制度。
关于环境审计的研究
自从环境审计这一概念被有关学者提出以来自,就引起了学术界对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的密切关注。但到现在为止,国外有关环境问题的研究只是停留在一个岗起步研究的阶段,还没有一套比较成熟的制度。主要有Maltby对有关环境审计理论与实践一些问题的研究;Taylor和Sheahan指出有效实行环境审计对于促进环境管理责任的履行具有积极作用
研究型审计实践案例范文 第6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卷调查;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70(2010)02―0009―05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历经十几年的发展,不仅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帮助政府、企事业等单位优化管理,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拓展了审计理论研究的创新路径。为对这一具有时代特征审计模式的运行有―个基本了解,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课题组在对长沙、衡阳、永州、岳阳等地经济责任审计现状进行实地调研的同时,设计了一套由32题组成的调查问卷,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回收问卷18l份,其中有效问卷180份)。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十分有价值和值得思考的问题,这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一、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总体状况,我们选择了被调查对象的所在单位、年龄结构、学历构成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相关法规、制度等)指标反映。图1为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工作单位分布系列。
图1的统计结果显示,国家审计机关83人(占%),地方各级政府部门16人(占%),大中型国有企业72人(占40%),学校/事业单位9人(占5%)。被调查对象基本覆盖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各类型代表,包括省、地、市县各审计主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主管领导,计划、法制、经济责任审计处、室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一线人员,被审计单位(对象)的代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即审计机关)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或内容(即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与“事”的有机结合。“人”――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事”――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分别为%和%,这就为后续调查研究的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提供了保证。
表1和表2分别反映了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年龄结构及学历构成。
从表1年龄结构看,无论是所访对象的总体,还是被访的审计机关,年龄在45岁以下的占了70%以上,这从某一侧面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年轻化的基本状况,预示着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前景。表2的学历构成显示,被访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以上,且本科学历为主体(分别占58%和67%),而研究生层次的人才相对偏少(分别仅占3%和4%)。这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知识化总体状况相对不错,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是伴随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从1999年6月中办、国办下发的“两个暂行规定”(标志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式确立),中央五部委不断出台的指导性意见,各省、市、地区根据自身情况相应出台的相关暂行办法、指导性文件等,到2006年新修订的《_审计法》以法律形式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作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知晓理解、研究状况,不仅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反映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的质量。为此,我们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原则及对2006年我国新修订《审计法》学习、研读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3-5所示。
从表3-5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尽管在具体调查内容或回答选项上有一定差异,但回答不了解、不清楚所占的比例都比较小(分别为%、%和%)。对新修订《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职责的相应调整内容,回答不清楚的比例略高(为%)的原因,我们认为可能是被访审计机关以外的人员或由于新修订《审计法》实施时间不长的原因所致。这除了启示我们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的学习外,也实地测试出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具有较好的政策水平。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内容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审计模式,其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内容。由于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故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为此,我们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的定位、划分的责任类型、党政领导干部及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等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6~11所示。
表6、表7的统计结果说明,为廉政建设服务、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为组织部门考核、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应当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占了%);同时,在进行经济责任的界定和确认时,应重点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为首选。表8、表9说明,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以党政领导干部管辖的政府性资金运作为主线,围绕科学发展观与绩效观展开审计”(占%);而“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次之(分别占%和%),回答“不清楚”的只有3人次(%)。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的选择“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与使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等”以及“检查与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规定”情况,即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和遵守廉政规定”等为其主要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这一统计结果是比较符合目前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客观情况的。
表10、表11是关于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的统计结果。其中,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应当是“对所在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分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占%,只有%选择“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选择“以上均是”为%,而只有1人不清楚。
我们认为,表10、表11的统计结果,基本反映了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实践运作要求具有一致性。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保证受托经济责任有效履行的手段、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以落实的控制机制,自产生以来,是在不断创新、完善中求发展的。为客观认识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状况,探寻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及其未来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就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评价、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地方政府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及与审计部门的协调情况、影响我国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等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12~19。
表12―15分别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良好和一般占了约75%)、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好、较好和一般占了近72%)、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非常重视和比较重视达55%)和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情况(选择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例为91%以上)等视角对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与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但回答存在问题、不理想或不够重视的也占了相当的比例,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表16―19所调查问题的统计结果,可能会对我们有一些启示。比如,我们发现,在“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审计管理体制”为首选(%);“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是“缺乏合理评价指标,难以做出客观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审计监督时间窗口”选择“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高达%;而“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也成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的首选。
四、结论与思考
(一)结论
综上各部分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及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1调查对象(或样本选择)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和各类被审计、监督的对象,其比例分别为46,11%和%,这是本次问卷调查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的基本条件。
2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配置具有年轻化、知识化、较好政策水平等总体优势,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3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基本验证了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差异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的不同。
4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和经济责任审计机关与政府等部门的协调情况等视角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二)思考
鉴于上述统计分析主要结论中,“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限于篇幅,我们仅就这两方面的问题思考如下:
1关于国家审计管理体制的思考
现行国家审计管理体制始建于80年代初,属行政型、双重领导体制,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这种体制确立的初衷是为了从领导体制上保证依法审计和独立审计两项原则的贯彻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暴露出许多缺陷。由于审计机关定位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并隶属于政府部门管理,审计工作被界定为上级对下级的行政约束,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管理权和监督权,经济监督和行政监督,经济监督权与处理处罚权集于一身,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局面,制约了审计的监督职能,限制了国家审计的权力,使之一定程度上带有内部监督的性质。这种审计体制的弊端之一就是弱化了审计主体的独立性,审计机关对同级政府的经济活动难以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审计目标和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受最高行_力机构意志的左右,审计发挥作用的程度取决于领导者素质和重视程度,在一些重大审计事项上难以保持审计独立性,无法突破地方政府保护的屏障。同时地方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都决定于本级人民政府,因此,审计机关往往不得不做出偏向同级政府的选择,以权压审的现象时有出现,审计结果极易被变通,成为地方政府的维权工具。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之路的选择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对我国现行审计体制采取渐进的改良策略,进行结构性调整,向政府和人大同时报告工作(尹平,2001);(2)为强化人大立法监督和国家审计监督,国家审计组织应由行政型模式向立法型模式转变(杨肃昌,2002);(3)将我国国家审计适时地由行政型向立法型转变,设立即“一府三院”,实行立法型审计体制下的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项俊波,2001)。课题组认为国家的审计模式应该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同时又要大胆吸收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第3种观点比较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主张以立法型管理模式作为理想目标,循序渐进,审势度时,从审计工作各方面着手准备,为最终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审计环境。同时,打破“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_与地方审计机关分别专门负责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资金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力度,避免出现审计“盲区”;省级审计机关接受_业务领导,有利于对中央、地方两级财政资金的监督,也有利于审计系统加强业务建设。
研究型审计实践案例范文 第7篇
【摘要】2011 年以来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的数量逐年递增,与此同时,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报告所占比例也有所上升。本文选取了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均为非标准意见的代表企业华锐风电,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意见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代表企业上海家化进行案例分析。对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 财务报表审计
一、引言
2007 年,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公开了第5 号审计准则,《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准则规定了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以及内部控制的方法,准则还表示要尽量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之前找出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2008 年,财政部、_、证监会、银监会等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要求在深市和沪市上市的公司应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且公开披露企业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进行审计业务时,需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活动。2014 年,财政部联合证监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构成要素,需要披露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被出具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数量自2011 年以来逐年递减,且所占百分比也在逐年降低,然而被出具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的上市公司数量自2011 年以来却逐年增加,且所占百分比也逐年增加。本文选取了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均为非标准意见的代表企业华锐风电,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意见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代表企业上海家化进行案例分析,旨在探究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影响。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披露现状分析
(一)2011—2013 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汇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数据,截止2014 年4月30 日,共有40 家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来自深市与沪市的2 534 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在这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包含有2 450 份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57 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2 份保留意见,以及5 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见表(1)。
与此同时,截至2014 年4 月30 日,共有40 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来自深市与沪市的1 14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13 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这一千多份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有1 096 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5 份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9 份否定意见,以及1 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见表(2)。
(二)2011—2013 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汇总
(三)2011—2013 年被出具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汇总
同时被出具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2011 年没有,2012年只有6 家,在2013 年却达到了21 家。
(四)非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增加原因分析
(1)内部控制缺陷造成影响逐渐增大。近年来内部控制的相关法规细则不断颁布出来,从框架结构到具体内容不断细化。尤其是在2014 年最新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构成要素,说明了需披露的内容及要求,并且还提供了可供注册会计师参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模板。因此,内部控制评价向着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2)审计意见的客观性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的专业性越来越高,经验越来越丰富,同时职业道德也有所提高,敢于披露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缺陷。
(3)企业内部控制重视程度提高。认识到内部控制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积极接受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并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计划和方案。
三、内部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表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华锐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风电为主的新能源企业,主要进行不同风电机组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华锐风电公司在2013 年度被同时出具了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化妆品行业中第一家上市企业,产品覆盖化妆品、家居护理用品等,拥有国际水准研发以及广大的消费市场。上海家化2013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却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案例分析
1. 华锐风电
(1)华锐风电公司未能对实物资产实行有效控制,在对2013 年年末的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后,发现了账实不符的情况,实物相比较账面金额,存在126 万元的短缺。由于公司对于存货盘点结果尚未核对完成,因此,在尚未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审计程序,从而对于盘点结果以及由此所影响的存货、资产减值损失、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无法确认。并且在对应付账款进行函证时,发现了较多往来不符的情形,在该情形下注册会计师认为无法实施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华锐风电公司2013 年年末在其母公司财务报表上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32 万元。但在此之前华锐风电已连续两年出现亏损。其中母公司在 2012 年与2013 年分别取得利润总额为-71 万元和-331 万元。因对华锐风电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不确定,注册会计师认为无法确定这一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恰当。
(3)华锐风电公司于2013 年 5 月、 以及2014年 1 月分别收到来自中国证监会的两封《立案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开始对华锐风电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到审计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仍未结束,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调查结论可能对华锐风电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 上海家化
(1)由于上海家化并没有披露与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的关联交易事项,并且于2013 年11 月收到了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上海家化在2009 年至2013 年与沪江日化发生的关联交易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认为,上海家化对关联交易未能进行有效控制,并且由于关联方交易的未能及时识别会影响财务报表中与关联方有关的数据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导致内部控制设计的失效。虽然上海家化在2013 年12 月表示对上述缺陷已进行了整改,但因为运行时间不长,因此不能认定整改有效。
(2)注册会计师认为上海家化在2013 年以前及之后与代加工厂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不一致,由此认定部分上海家化子公司并未建立销售返利以及运输费等有关的内部控制。这一缺陷会导致财务报表中涉及销售费用和运输费用等相关交易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截止性产生偏差,因此认定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失效。
(3)注册会计师发现在2013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表中,财务人员将本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费用计入了应付账款科目,影响到财务报表多个会计科目的准确性,因此认为上海家化的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不够,造成会计处理的差错。注册会计师说明在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因此,否定的内控审计意见并未对上海家化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产生影响。然而在华锐风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看出,由于对存货等实物资产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导致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一、二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会计科目产生重大影响,这些重大缺陷都是属于财务报表层次产生的。因此可以看出,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关系紧密,内部控制财务报表层次的缺陷会对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产生重大影响。
四、结论
华锐风电公司与上海家化公司2013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被出具了否定的意见,华锐风电被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是保留意见,上海家化被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却是标准无保留意见。本文分析,只有当内部控制出现财务报表层次缺陷时,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从而引发财务报表审计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出现。在关注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时,应注意报告中所涉及的缺陷是否为财务报表层次的缺陷,如果是则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影响大;如果否则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影响较小。另外,即使企业当年被出具了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并且内部控制缺陷为非财务报表层次,但由于其所具有的滞后性,仍然有可能会影响到以后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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