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承悦读

在学校骨折赔偿案例范文(实用3篇)

admin
导读 李同学要求赔偿的修复疤痕款2100元,因未提交正式发票,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上述费用中的医疗费元及残疾赔偿金中的20000元,由被告人寿保险河南分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付。《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不能完全解决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依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事故责任认定最为具体,其中对学校

在学校骨折赔偿案例范文 第1篇

2021年11月12日,河南省永城市苗桥小学的一场体育课上,8岁的小学生李同学摔伤,被送入河南神火集团总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肱骨外踝骨折,李同学两次住院共计13天,期间支出医疗费元,支出伤残器具费600元,购买护理膏支出2100元。2022年10月8日,商丘普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李同学构成十级伤残,综合评定护理期、营养期为60-90日。

李同学认为自己摔伤是同班的尚同学推倒造成的,尚同学和他的父母坚决否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尚同存在故意推倒动作,自己在体育课上按照老师指导正常活动。事后李同学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将学校、尚同学及其父母、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120000元。

另外,李同学的父母为他投保人寿保险河南分公司投保国寿儿童定期寿险、国寿附加乐学无忧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伤残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国寿附加乐学无忧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意外医疗责任保险限额为15000元,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伤残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限额为20000元。

苗桥小学为在校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并附加校方无责任保险,校方责任险保险限额为300000元,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保险限额为150000元。

在这场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中,相关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方案是怎么确定的呢?

在学校骨折赔偿案例范文 第2篇

在这个事例中,由于事故发生在体育课上,而且事故发生时,学生不满8周岁,无论事故是否由其他同学行为造成,学校都是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学校体育课期间,学生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发生,很难证明他人的行为是不是故意行为,更多的都是一种意外,学校的安全保护行为也很难区分。这也是很多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并附加校方无责任保险的原因。

司法鉴定意见是确定赔偿的主要依据,包括伤残等级、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期限、营养调理期限等,具体赔偿数额会考虑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但如果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学校及保险机构无过失,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及诉讼费在实践中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不能完全解决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依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事故责任认定最为具体,其中对学校责任和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责任都明确的规定。学校承担的责任共有12种情形,现在学校常见的一些行为,如食堂食品卫生由家长共同参与鉴定、学校放假通知每位家长、要求家长接送签到、学生课间只能在限定区域活动、严格限制老师体罚学生等,基本上都是为了避免出现承担责任的情形。

这里提示几点可能忽视情况:

第一,学生在校突发疾病或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未及时送医治疗,而是仅电话通知家长,如果事后出现更严重的后果,会认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疏忽,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管理职责。这类事件经常发生的学校运动会上,比如激烈运动后的猝死;

第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发现,但没有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由学校承担责任。但如果告诫、纠正后,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则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类情况主要出现在调皮捣乱打架斗殴的学生身上,校园霸凌是常见现象。

第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但未告知学校的,由此引发特定伤害事故的,是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第四,学校工作以外的时间,比如放学后学生主动滞留在校,或者节假日自己到校,个人运动时发生伤害事故,学校没有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在学校骨折赔偿案例范文 第3篇

李同学受伤后共计住院13天,支出医疗费及与诊疗行为相关的费用共计元,其住院伙食补助费为650元(50元×13天),营养费为1500元(20元×75天),护理费为10326元(元×75天),残疾赔偿金为74190元(37095元×20年×10%),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5000元,交通费酌定300元,鉴定费1300元,以上共计元。

上述费用中的医疗费元及残疾赔偿金中的20000元,由被告人寿保险河南分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付。

鉴于原告受伤时尚不足八周岁,受伤行为发生在体育课期间,剩余损失73266元不超过校方责任险及校方无责任保险的保险限额,由被告人民财险商丘分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李同学要求赔偿的修复疤痕款2100元,因未提交正式发票,没有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