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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热门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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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3、司法局的职能配置及实际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建议,具体包括:3、司法局的职能配置及实际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建议,具体包括:3、司法局的职能配置及实际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建议,具体包括: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1篇

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磐石市地处半山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目前已发现的矿产有44种,硅灰石、方解石、石灰石、石墨、镍矿等赋存的储量居全省前列。目前有矿山258个。

矿产资源的开发给我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好的效益。同时由于矿山数量多,分布面广,也给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

目前矿产资源违法开采现象还时有发生,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矿产资源有关配套的法规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_“三个办法”出台以后有关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使执法监察工作有法可依。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和《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来查处和办理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案件。在查处无证采矿的案件中,常常遇到这种情况,一个人无证采矿刚刚开采三天就被发现;而另一个人同样无证采矿已经干了三个月,在处罚时应按照《省条例》四十五条规定除没收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外可以并处8万元以下罚款。

由于法规规定的比较笼统,所以操作起来不太好把握,同样性质的无证开采在处罚时当然对造成损失大的要加重处罚,但对造成损失少的或没造成损失的又该处罚多少呢?所以很难把握,往往给人造成执法监察工作随意性大,罚款可多可少,缺乏严肃性。

2、目前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采矿权非法转让问题。_“三个办法”已经明确规定了采矿权转让的管理办法,但是一些采矿权人,尤其是一些私营矿山的业主受到利益的驱使,无视法律规定非法买卖矿山,非法转让采矿权,从中牟利。

目前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还不完善,在依法办理转让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曾遇到过这种情况。

有的矿山老板将矿山卖掉后,带着钱跑到外地去了。在查处过程根本找不到卖方当事人,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和_《探矿权采矿转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行为人是卖方,所以对买方的处理只能是吊销采矿许可证,而原发证机关又是上级机关,所有这样的案件在处理上很难操作和办理。

3、在我们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违法行为,而这些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所以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对这些违法行为不能处罚。例如《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采矿者提供勘查资料,电力和火工材料。

对于这些助纣为虐的行为,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只能是批评教育,所以造成你说你的,我干我的,起不到真正教育作用。也给执法监察工作带来难度。

4、机构改革后,磐石市地矿局仍单设,但属于事业单位。由此,执法人员没有公务员身份,虽有政府授权,但发生诉讼就可能有败诉的可能。对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一支高素质严格执法监察的队伍。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建立一支高素质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监察队伍是做好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关键。

同时要加强基层执法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建立必要的信息网络、探索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经验。使矿产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真正成为矿产资源卫士。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全面了解全县政法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司法局队伍现状

(一)机构设置: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六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法规教育股、律师管理股、基层工作股、财务室、政工股,按照规定设立纪检组和党支部。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公证处、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和法律援助中心。

(二)干部构成:司法局共有在职乡科级正职干部2名、乡科级副职干部7名。

(三)人员结构:司法局在编人员中30岁以下31人,31至40岁22人,41至50岁22人,50岁以上11人,队伍呈年轻化状态,中青年干部成为中流砥柱。干部队伍文化程度较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人,占总数;本科学历46人,占总数;专科及以下学历37人,占总数。司法局人员民族全部为汉族,女性干部为21人。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定期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一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司法局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同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以此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多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反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加强司法局队伍管理工作。近年来司法局司法行政队伍呈现年轻化和多元化的特点,多元化表现在人才素质和选拔方式上,分别通过省__年、__年政法干警试点班招录和__年省公务员公开招录的方式录用人员,充实司法行政队伍,更新了干部队伍血液。在多种选拔任用方式中,众多年轻人脱颖而出,加入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使司法局司法行政干警呈现日益年轻化、多元化的特点。

(三)坚持把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作为推动政法队伍发展的不竭动力。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我局坚定不移地走强素质之路,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坚持狠抓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良好的司法行政职业道德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但也要看到,与经济社会、法治进步的发展水平相比,我们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经过梳理,当前我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警队伍存在的问题。目前,司法局局机关共有在职人员30余人,肩负着六个职能科室以及三个下属事业单位重要职责,任务多、压力大,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尤其业务科室由于近年业务量增大,人员力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人员学历、素质有待提高,全局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特别是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才较少,高学历人才匮乏;专业人才短缺,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共7人,仅占全局人数,后备力量明显不足。

(二)教育培训的载体上形式过于陈旧。目前只着眼在思想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整顿、简单培训、学历提升等活动上。思路不宽,眼光不远,致使队伍建设只围绕工作来开展,而不能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指导工作的创新开展。同时,就基层政法部门而言,由于警力紧张,基层民警工作相当繁重,很难抽出专门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在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教材,以及培训师资等方面存在欠缺。

(三)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存在因循守旧、求稳怕变的观念障碍。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创新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但在个别干警身上,改革创新精神不足,开拓进取意识不强,争先创优劲头不够,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求稳怕变,不求创新,导致工作机制落后,工作没有亮点,长期打不开局面,妨碍了司法工作深入发展。

四、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博同志高度重视,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并在局机关、14个乡镇司法所及各党支部征求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共15条,经归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要在广大干警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觉抵御“四风”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

(二)切实加强组织建设,造就高素质政法人才队伍。深化领导班子建设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前提条件,是提升政法队伍执行力的基础。在科、处之间形成讲团结、顾大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作风,形成整体合力,作出表率。

(三)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一要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提升干警文化层次,进一步研究深化司法队伍管理机制改革的措施。二要开展岗位练兵,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胜任本职能力和执法水平。三要加大学历教育,努力培养高素质执法人才。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司法干警的整体素质。

(四)坚持从严治警,建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新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完善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督察经常化,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队伍的动态。

(五)坚持从优待警,努力解决干警实际问题,不断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满足广大干警的合理需要,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一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取得有关部门支持。二要进一步加大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妥善解决干部职工各项福利待遇问题。三要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充分掌握干警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为干警排忧解难,激发广大干警为司法行政事业奉献的激情和斗志。

五、下一步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的思路、办法及工作对策

通过调研,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以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才能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司法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坚持从班子自身抓起,一是定期安排集中学习,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三是提高团结协作能力,积极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二)着重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县司法行局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道德讲堂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坚持人性化管理,进一步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活力。一是在政治上关心。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进行思想交流,摸清队伍成员的思想脉搏,对干警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二是在工作中激励。注重用典型引路,以先进示范,通过学习典型、培养典型、弘扬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每一名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三是在生活上体贴。领导班子经常过问干警生活中的冷暖,对生活困难的干警给予尽可能的帮助,使全体人员切身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

(四)抓教育立机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展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制度,对照自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3篇

市_会:

根据《丽水市_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市_会将于10月下旬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为配合这次审议,市_会法制工委组织部分市_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组。调研组在市_会副主任宋永平带领下,先后到市本级、莲都和市经济开发区开展调研,分别听取了市、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管执法、建设、国土、水利、工商、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广泛听取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法院、编办等有关部门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街道(乡镇)、社区和居民代表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还实地暗访了现场执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丽水撤地设市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市政府顺应时势,自xx年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于xx年12月设立市城管执法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城市河道、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或全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改善丽水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积极努力。xx年至xx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共接受96310热线群众投诉举报96558件(次),处置率达100%。办理各类执法案件21972件,收缴罚款万元。xx年5月至xx年6月,接受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指派案件21576件,结案率为,今年1-6月及时结案率达。

(一)不断探索执法机制,调整城管执法组织架构。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加强城管执法工作,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三次执法体制调整,努力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xx年3月,进行第一次执法体制调整,设立了莲都区执法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以外莲都区行政区域的城管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主要管辖市区主城区和开发区区域,使管理范围和人员力量更加集中。xx年,进行第二次执法体制调整,重点对市区城市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保留市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撤销原城南、城北两个执法分局,设立了市容、规划和综合三个专业执法支队,并在城区的4个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局下属的环卫处分别设立了基层城管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长由所在单位的副职领导担任,执法大队由所在单位和市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领导,体现了城管执法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一定程度发挥了基层街道主体作用,实现专业支队管理职能的转变。xx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划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拉开了第三次体制调整的序幕。

(二)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城管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疏堵结合,加强市容执法工作。开展流动摊贩疏导管理模式试点,并积极引入城市管理服务公司进行长效管理,一定程度改变执法者与摊贩“猫鼠运动”的局面。实行街道负责牵头、社区自治管理、城管提供执法保障的办法,由街道和社区负责马路市场的定点疏导工作,引导马路市场入室经营。在府前菜场区域开展市容市场化管理试点,由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管理标准、进行监督考核,提供执法保障,由城市服务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治旧控新,开展规划执法工作。在治旧方面,研究提出了规划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的五点意见,专门组建办案中心,集中开展遗留案件梳理与处罚工作,并开展白云花苑违章建设区域整治处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控新方面,加强与莲都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街道违章监管责任考核体系,加强了违法建设的前期监管;加强与村(社区)的共建共管,开展“无违章村(社区)”创建工作,努力遏制新违章的发生。三是集中整治,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市区各项重大时事活动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确保了创卫、创园、创森等工作检查的顺利通过。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和卫生街道创建工作,推进“六城联创工作”。

(三)改革行政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果。一是创立“三部曲”执法模式。即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进行温馨提示或批评教育,若当事人不听从劝告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二次仍违章的,即对其予以严肃警告,如果当事人还不听从劝告继续对抗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三次又违章的,则依法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对教育、警告、处罚的过程均详细记录在案,做到实施处罚有理有据,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共建共管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商家、单位和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签订《丽水市城市共建共管协议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努力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市城管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开展公建项目绿化情况调查,改变绿化率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积极创新载体,启动符合环保、绿化、安全管理标准的“三符合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噪声预防整治、内河污染情况排查、餐饮业油烟污染等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考核问责,增强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并建立了共涉及10条48项内容的问责体系。问责制实行半年多来,已组织暗访和督查51次,行政问责22人,问责单位2个。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律业务学习,并开展规划违章模拟办案实战测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实战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责任,充分发挥法制人员案件审核把关作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不断改进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年度执法专项检查,提高执法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xx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共行政处分7人,清退9人。

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城市管理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当前,城市管理普遍缺乏一部高效、规范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给综合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支撑,法源上的局限性导致了制度建设的缺失。丽水由于撤地设市时间晚、起步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更是薄弱,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有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交通综合管理、洗车、修理等领域甚至还无相关制度规范。从近年来的综合行政执法实践看,一些机关和领导对城市管理重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较大程度存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有的认为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城市管理;有的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变成了单纯的违法案件处理;有的甚至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有的管理部门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推给行政执法部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原因,一些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程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还不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市和区两级政府、区政府与街道、市城管执法局和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科学、规范、高效且符合丽水实际的城市管理体系还未能有效形成。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目前莲都区政府及其下辖的街道和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和基础均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从而使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浮于半空,出现了“条条有权难办事,块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虽然自xx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在街道派驻执法大队,一定程度体现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但由于仍然缺少中间衔接的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与街道之间又无管辖和领导关系,不能直接对街道进行考核,加之一些配套措施和工作磨合还不到位等因素,虽然执法大队名义上是实行双重领导,但街道多少有一种“帮忙干活”的心态,实际工作中街道执法大队工作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兼任执法大队长的街道办副主任的个人政治品质,以及其与市城管执法局派驻的副大队长之间的个人关系如何,街道和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其积极性没有真正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综合执法是解决审批许可权、监管权和处罚权合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行政处罚与审批许可和监管等权力依然密不可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很难截然分开。然而,一些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由于缺乏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的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联系不够、监督不力等机制不顺的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如由于缺乏有效的专业指导,城管执法局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的部门前期管理不到位、不科学,使执法部门成为“救火队”,疲于应付“事后执法”,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又难以保持;有的甚至因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原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管理灰色地带,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的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部、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交通管理一方面是多头管理,存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建设、城管执法以及残联等部门均有权管理,另一方面执法职责却又明确,公安交警负责道路违章停车处理,城管执法负责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理,从而导致某一区域出现交通拥堵情况时,需要交警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均到场合力处置才有效果;又如装修问题,目前室内和室外装修分别由莲都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局管理,一旦装修不慎将洞从室内打到室外,则容易发生市、区_门互相推诿扯皮情况。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违法违章处理压力不断增大。当前,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难点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由于菜市场、小商品市场、餐饮以及小金属加工、仓储、洗车、汽车修理等相关专业市场布局不合理和数量不足,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有限,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9%,导致马路菜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噪声、油烟和水污染等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城市道路狭窄、马路破损、停车场所欠缺,导致道路交通日益拥堵,市民停车难、行车难等。城市管理硬件设施的欠缺,给后续的违法违章的处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违章摊贩,乱停车、城市“两违”现象以及噪音、油烟污染等问题成为城管执法的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尤其是对于不同时期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缺乏明确的处罚政策,导致城市“两违”整治工作受阻,成效不够明显,其中市经济开发区情况尤为突出。

(四)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不严、不公现象仍时有发生。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如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有的违章拆迁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没有固定证据;极个别单位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有的执法随意性大,存有一定程度的执法不作为和处罚畸重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违章建筑处理上,群众对执法不严、不公反映比较强烈。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市城管执法局由于编外人员占一半以上且无办公经费,导致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此外,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办公电脑、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以及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二是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市城管执法局派驻四个街道执法大队共40人,其中在编人员16人,派驻市环卫处执法大队6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5个执法大队在编人数仅占总在编数的15%。莲都区城管执法分局在编人员仅19人,其中派驻乡镇6个中队仅5人,平均每个中队不足1 人。三是街道执法大队的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由于街道执法大队除大队长之外的其他执法队员的人、财、物以及考核均由市城管执法局管理,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职能难以真正到位。市城管执法局在调整执法大队管理区域和管理职能等事项时,与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商还不够。四是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有待加强。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暴力抗法屡见不鲜,有时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对暴力抗法行为处罚不够严格,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以致影响执法队伍士气。目前市公安局在城管执法局派驻城管警察支队,但中编办要求对派驻警察进行清理整顿,城管警察支队又将面临合法性挑战。五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少数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影响了队伍形象。

三、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工作环境的具体要求,是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促进“六城联创”工作,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一)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完善大城管格局。一是要着力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要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和权限,赋予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一定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充分发挥莲都区政府、街道、社区城市管理主体和基础作用。要结合新的政府机构改革,合理配置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权限,适当将某些市容市貌方面的规划、审批、监管等管理职责交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同时,加强条条之间的沟通衔接,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着力解决城管执法与基层脱节、与管理脱节的问题,努力构建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二是要健全城管执法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考评,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三是要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制度体系。要及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研究,修改完善我市城市管理相关办法,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考核办法,建立强有力的奖惩考核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环境。一是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要对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市民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点,分步骤、分阶段持之以恒地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新闻发言人定期发布及时权威的城管执法工作信息,并提高执法工作危机处理的能力,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是加强市民与城管执法部门的互动沟通。可以通过网络连线等方式,直接进行沟通和对话,实现双向互动,加深理解,达成共识。四是深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为城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功能作用。一是要加强规划执法管理。要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在制定和执行规划时通盘考虑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城市功能问题。要不断加大规划设计投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提升规划层次和水平;同时,要注重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大规划执法力度,确保规划有效实施。二是要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共享率高、集中体现民生的老城区、社区、城中村、开放式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切实解决马路市场、停车难、市容市貌杂乱等问题,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为城管执法提供硬件保障和服务平台。三是要探索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探索将城市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户外广告、咪表停车等实行市场化改革,实行管建分离、管养分开,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进行维护,努力形成规范有序的良性运行态势,减轻城管执法压力。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综合执法实效。一是要加强对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两违”处罚政策,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联动执法,推进困扰已久的“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两违”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要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加强对违章停车、占道经营、无照经营的整治;要以户外广告管理为突破口,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二是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要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处罚,坚决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办案,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三是要着力改进执法方式。推行人性化管理和执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做到惩教结合、刚柔并济,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综合行政执法保障。一是要切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要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切实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想方设法鼓励和调配能力强、素质高的机关人员充实到街道、乡镇等执法一线,确保基层一线执法人数、执法资格和执法能力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二是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理念。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考核执法工作业绩,提高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继续落实好执法监督和问责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要加强执法经费和安全保障。要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合理的经费需要,适当增列编外人员的办公经费,逐步改善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要深入研究执法安全保障工作,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深入探索建立城管执法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形成的相关背景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作为_鼓励推广的一项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普及试点。这项工作的理论、法律依据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第16 条规定:“_或者经_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指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的原则和方向,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则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首选突破口和关键切入点。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可以更好地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全面推行探明路子,积累经验。为此,xx年8月22日,《_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及批准权限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一些省市在城市管理中陆续开始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xx年2月21日,中央编办和__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这两项工作的衔接协调做出安排。但是,由于现有法律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仅有原则性规定,在具体内涵、机构性质、地位、职能以及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等方面均没有法律明文界定。相应地,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了实践中认识不一、运行程式不一,“瓶颈”问题较多的现象。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4篇

今年四月份,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查找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岗位风险点”活动,这是全省国税系统为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风险,切实提高国税人员法律、法规、规章遵从度,预防和减少干部职工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我们当前所面临的反腐倡廉的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全省国税系统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16起,涉及税务人员22人,与相比,案件上升6起,人员增加8人,其中涉嫌失职渎职的14人,占。这说明我们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活动中还存在一定的风险,我们必须从事关国税事业兴衰成败这个高度去认识开展“查找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岗位风险点”活动的重要性,并下大力气认真查找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找准“风险点”,消除后顾之忧。

一、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风险的主要表现

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法或履行职责,侵犯、损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给国家或群众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风险包括税收执法风险和行政管理风险,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等各种税收执法权时承担的风险;行政管理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权利时承担的风险。从目前开展的“查找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岗位风险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看,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方面潜在的风险较大,产生的危害较深,需要高度重视。

(一)税收执法风险。涉税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查处理权”和“审批决定权”、涉税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权”是税收执法风险比较集中的环节,对这些权利监督制约不到位,容易产生“以税谋私”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税源管理不到位问题。税源管理是税务管理的基础环节,税源管理不到位,税务管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目前,税源管理的主要问题是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源“巡查巡管”流于形式。突出表现是假请假、假歇业、假注销问题屡禁不止,漏征漏管户屡见不鲜。据调查,“三假”问题的产生与税收管理员有必然的联系,因为“三假”户的形成需经税收管理员的调查、核实和认定,除纳税人主观欺骗税收管理员的特殊情况外,没有税收管理员的默许就没有“三假”户的存在,税收管理员没有利益可得“三假”户就没有生存的空间,“三假”户一定程度上是税收管理员的“私留地”;漏征漏管户的产生是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的区域(如街道、市场、行业)“巡查巡管”不到位的结果。“三假”户和漏征漏管户的背后潜藏着税务人员失职、渎职的风险。二是税款核定不公平问题。个体工商户因“核定征收”而产生的税负不公问题是目前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由于个体工商户的税款核定由税收管理员负责调查,最终定税的多少基本上以税收管理员提供的调查资料和依据为主要参考,尽管税款核定从形式上看实行了计算机定税,“阳关定税”,但是,作为税收管理员在定税调查这个环节,如果有“人情”和“关系”的存在,定税时就会有从宽或从严的可能,就会有“税负不公”现象的发生,“税负不公”的背后隐藏着税务人员失职、渎职的风险。三是税收执法不规范问题。一些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中不能严格依法治税,执法随意性大,涉税案件该稽查而不稽查,该定偷税而不定偷税,需查深查透却敷衍了事,需从重处罚却轻描淡写,该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却不移交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对减免退税审批和涉税资格认定事项,该评估不评估或虚假评估,该调查不调查或弄虚作假,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一些税务人员对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有偏差,或粗心麻痹,工作不细致,错误地使用税收法律文书,错误地引用税收法律依据,定性不准,程序失当,造成税收执法错误;或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在执法文书上乱签字,使执法文书失去应有的法律效力等等,税收执法不规范潜在的风险不可估量;四是税收执法不文明、不廉洁问题。一些税收管理员在税收执法中,不能正确处理与纳税人的关系,没有完全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对纳税人态度蛮横,不讲方法,不讲技巧,激化征纳矛盾,恶化税收执法环境。一些税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依法行政的意识淡薄,不能严于律己,在税收执法中违反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行为屡禁不止,违规接受纳税人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廉洁严重影响了国税形象,而且也造成很多执法的风险。

(二)行政管理风险。“人事管理权”和“财务管理权”是税务行政管理风险比较集中的环节,对这些权利监督制约不到位,容易产生“以权谋私”问题。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为强化对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制约 ,实行了干部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按程序办事,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狠刹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与人事管理权的监督一样,对财务管理权也建立了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审批程序,如项目审批要集体决策、设备配置要公开招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要会审会签,“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等,这些制度的实施起到了很好的监督制约作用。但是,在财务管理权的行使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固定资产的处置。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以来,由于法律法规的却失,司法监督的乏力,依法行政的观念淡薄,国税系统不按法律规定、不按法定程序处置房屋、土地、车辆等固定资产的问题比较普遍,主要表现,一是房屋与土地混合处置问题。房屋随土地,或土地随房屋处置,虽然处置程序简单但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具有随意性。不论是国、地税协商进行房屋或土地的置换,还是闲置不用的土地或房屋作价给政府或其他部门,收取一定的费用等,都是违规处置资产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的处置必须通过中介机构评估和拍卖,土地的处置必须经过政府相关部门评估和拍卖,房屋与土地是独立的,虽然密不可分但是不能简单处置,否则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司法追究。二是车辆处置程序不规范问题。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车辆的处置有拍卖和报废两种方法。超过使用年限或行使里程需要报废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批准,备案,并上缴国有资产回收公司,而目前在处置报废车辆时,往往为照顾关系或图省事而不走报废程序,这种车辆一旦出现问题也要承担法律责任;闲置不用不需报废的车辆,尽管通过相关部门进行了评估、拍卖,但拍卖之后的车辆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出现问题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有政府部门强制性调用车辆,没有经过评估、拍卖程序而直接作价处置的,其存在的问题更多,潜在的风险更大,需要特别注意。

二、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是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强。大部分同志具有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知道“吃、拿、卡、要、报”会导致对个人责任的追究,但是对由于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不当可能导致的风险和后果没有明确认识,认为“没有贪污受贿就没有风险”,但实际上许多过错是由过失导致,这些过失可能是失职、渎职,给国家、单位、个人、家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一些同志对如何防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风险没有全面系统的认识,对于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如何避免风险的发生,也缺乏有效的认知。更有一些同志错误地认为基层一线税务人员既没有税收执法权,也没有行政管理权,这些权利集中在领导手中,出了问题由领导承担,风险与我们没有关系。再加上一些同志对“两权”的监督缺乏认识,认为“两权”的监督是上级机关、纪检_门和司法部门的事,“两权”监督是对干部的不信任,容易影响团结,影响工作效率这些思想影响了“两权”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也是防范风险意识不强的具体体现。

二是“两权”监督的力度不够。实施“两权”监督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必须让那些具备较强政治思想素质的人员去监督。但是,目前我们的一些监督制度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制性和权威性,没有发挥很好的作用,宏观监督制约规定多,微观监督制约规定少;事后监督制约规定多,事前、事中监督制约规定少;对下监督制约规定多,对上监督制约规定少等等;同时,从监督体制来看,主要还是以事后监督为主,而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存在空档,特别是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各岗位之间以及执法和管理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缺乏相互监督和制约,没有形成一种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引发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风险。即使在事后监督中,也由于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特别是“谁对制度的落实负责任”不明确而使执法监督流于形式。

三是物质利益的诱惑太大。税务人员与企业、个人的公务交往具有直接性、经常性和规律性的特点,往往面对着更加隐蔽的、众多的诱惑。而作为普通的国家公务员,税务人员既缺乏广泛的社会尊重和崇高的社会地位,也没有比其他公务员更为优厚的物质待遇,再加上基层部门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全面完成考核任务的难度,双向的挤压使得税务人员需要有更加坚定的意志力和拒绝诱惑的克制力来保持自身工作的廉洁性。同时,由于税收执法过程是从纳税人手里无偿取得收入的过程,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这种国家与个人的利益冲突形成了征纳双方之间一种特殊的矛盾关系。在纳税人的纳税观念、纳税意识普遍偏低的情况下,他们出于对自身不合法利益的保护,会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诱惑执法人员,以达到不交或少交税的目的,而一些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不过硬,抵制不住诱惑,一旦“不拘小节”,就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权谋私、以税谋私。

三、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税收执法权和税务行政管理权也不例外。国税系统要从源头上惩治腐败和防范执法和管理风险必须加强“两权”监督制约,而且必须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要将监督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理论教育为先导,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法规和廉政规定,增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经常性的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从违法违纪犯罪案件中汲取教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法律知识、税收业务知识、税收政策的培训,使干部职工以正确的思想观念、端正的工作态度、必要的法律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来化解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风险;定期邀请公、检、法部门的有关领导举办业务培训、法制讲座等,通报职务犯罪的案发特点、手段以及变化规律,交流各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的经验、做法,提高国税人员防范执法风险意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培训,使纪检干部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增强工作预见性和针对性。

(二)加强监督制约,健全防范体制。在深化“两权”监督过程中,要进一步健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制约层管理体制,要对现有的监督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把监督任务落实到各个业务职能部门,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重点是实行领导“一岗两责”责任制,各个班子成员把抓党风廉正建设与税收业务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正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健全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注重对重点环节进行制约监督,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的作用,防止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制。每个岗位都要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四是建立“定期会诊”制度。每季度邀请纪检_门对在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整理解剖,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防范意见。五是完善“明查暗访”制度。不定期组织特邀监察员和行风义务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效果。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上,要抓好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日期的监督,做到程序上把关、操作上规范、时间上前移,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税收执法权监督方面,要围绕“征、管、查”等重点环节实施有效监督,把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发售及管理、减免税审批、出口退税审批、税款入库、税务稽查等环节作为监督重点,防止损害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在行政管理权监督方面,要围绕“人、财、物”等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督,把干部选拔任用、经费审批使用、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环节作为监督重点,认真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规定,防止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问题的发生。

(四)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在税收执法权方面,继续将办税流程、工作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办税结果,通过电视、宣传卡片、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纳税人、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行政管理权方面,公开人事管理权,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及干部选拔标准、程序、考核和奖惩情况;公开财经开支权,行政经费的使用程序及审批权限;公开财产管理权,公开资产设备的购置、保管、使用和维修情况,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要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与社会各界建立起更为直接的联系渠道;要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纪检监察、审计和宣传舆论等职能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及时收集和掌握系统内外意见和反映;通过疏通社会监督渠道,将税收执法、廉洁从税、依法行政等工作置于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之下,形成内外联动的有效监督机制。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5篇

我们从全省依法行政检查中发现,_____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创新理念,积极探索符合城市实际的运行机制和执法方式,变强制执法为刚柔相济,灵活采用柔性执法手段,为寻找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实现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和谐,达到良好的行政执法效果作了有益的尝试。为了了解他们的具体做法,我们在_____市政府_的协助下,对_____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和特点

1.创新执法理念,消除特权思想,树立服务意识。

_____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20xx年12月8日挂牌成立之始,_____市委、市政府就提出高标准组建、高起点亮相、高素质执法的要求。市执法局的领导班子一致认为,要想实现高要求的目标,必须创新执法理念。他们通过外出学习和实践总结,形成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确立了把城市管理与为人民服务统一起来,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的执法工作指导思想,并以此衡量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两年多来,他们通过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聘请有社会影响的人士和政协委员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活动,使执法队伍中传统的特权观念受到重重制约,并完全转变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实行柔性执法,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行政执法的亲和力。

城管执法涉及到市容环卫、规划、建筑市场、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公安交通、交通运政、房屋拆迁等方面,执法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给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些城市的城管执法单位为完成执法任务,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扫荡式、封杀式、铁面式执法,有的甚至临时聘用能打会武的社会人员参与执法,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的社会形象。其结果是执法环境遭到破坏,抗法事件不断发生,反而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阻力和困难。_____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学习考察和实践,认识到要落实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必须改善执法环境,树立新型的城管执法形象。他们及时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基本思路。首先要求队伍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公务员的标准和执法资格条件进行人员录用,解决清理和解聘原各类协管员和其他临时人员。他们还适时组建了女子执法队,着重招录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进入执法队伍,增强执法队伍的亲和力和专业素质。其次局党组制定了每周一学、每月一题、每季一讲、每年一训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聘请专家、教授讲课,执法现场观摩,典型案例剖析,军事化训练等方法,提升执法队伍的素养,树立亲民、爱民和执法为民的理念,培养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目前,_____城管执法队伍已在市民心中建立起了较为良好的亲和形象,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信任。

3.实行行政服务,慎用行政处罚,增强执法的人性化。

_____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城管执法的特点,提出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要求执法三先一慎,即处理违法违章前先敬礼、先说教、先帮忙,慎处罚。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只要判断能用服务的方式解决问题,就绝不使用强制方式去解决,宁可多跑几趟路,多受一些麻烦,多做几次服务也要让问题和谐解决。如在治理占道经营零散摊群点的执法中,他们不是简单地取缔封杀或罚款处罚,而是积极提供服务。首先从便民出发,联系场地,寻找市场空闲资源,或新开市场,或对占道摊点统一规范,搞好服务后在引导占道经营户进店面、进居民小区、进市场(超市)规范经营。既实现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经营户的经营权益。通过服务把取缔变安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针对城市建筑垃圾清运中治理难的问题,他们专门成立了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帮助建筑工地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合理制定拉运线路,指导建筑工地设置洗车台和硬化出入口路面,还适时提供清扫人员和冲洗设施,同时辅以动态巡查,使垃圾渣土清运管理大为改善。为了扩大服务范围,他们于去年三月开通了统一的12319服务热线,调动了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执法管理活动。

4.实行行政指导,减缓执法的对抗性。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据国家法律或政策,对特定相对人运用劝告、说服、建议、示范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相对人遵守或服从法律,以实现预期的行政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是市场经济国家行政管理民主化的要求和趋势,是对传统的行政强制的有益补充。

_____城管执法局在日常执法中,事事以劝导为先,规定了小商贩首次违法违章接受劝告立即纠正不予处罚;农民临时进城销售农副产品违法违章只劝导不处罚;残疾人员及下岗职工违反城管规定劝告帮助不处罚;警告有效,不再处罚。他们还印制了《不再违章保证书》,违章人员承诺不再违章并签了保证书的,也不再处罚。再如,在处理藏族群众在市区繁华路口叫卖刀具饰品的过程中,_门不便管,他们积极承担起管理职责,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起草具有行政指导性的《致藏族朋友的一封信》,并请来当地民族学院的老师和同学当翻译,与藏族群众沟通和交流。

首先对藏族朋友来_____经商表示热情欢迎,同时宣传_____市开展创卫活动的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他们规范经商,并想方设法为他们经商活动提供帮助。藏族商贩深受感动,上百名在街头游荡的藏族商贩有的进入市场,有的自愿撤离街道。在治理马路摊点中,执法队在管理和服务的同时,出台指导性新举措,倡导居民住宅小区和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积极设立瓜果、蔬菜、便餐等方便市民生活的摊点,引导夜间不营业的院内市场,吸纳周边占道夜市。通过灵活运用行政指导方式,大大减少了执法的对抗性,缓解了社会矛盾。我们在_____市街道随机询问了一位正在执法的队员平日是如何进行执法管理的,她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四个字劝导、宣传.可见在_____市柔性化的执法方式已成主导。

5.实行行政契约,建立执法的互动性。

行政契约,又称行政合同,它是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依据法律和政策与相对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行政契约同样不象行政命令那样强硬,也不同于民事合同表达的是自由意愿。它是一种弹性灵活的新型行政管理手段。在城市拆迁和建筑垃圾管理中,他们与建筑工地或拆迁单位签订《市区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书》,针对居住区野广告治理难的问题,他们与小区物业或管理单位签订《居民居住区野广告治理责任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将执法任务转变为相对人的合同义务,增强了相对人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使执法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保障了执法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6.实行行政奖励,调动执法的公众参与性。

行政奖励作为国家和政府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手段,在调动和激发公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发挥了重要的行政作用。_____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行政执法中尝试使用行政奖励,使市民积极支持城管执法,共同营造出执法的良好社会效应。他们制定出《有奖投诉办法》,与公示电话一并制成卡片向公众散发,对制止或举报违反城管法规行为的人员均给予100至150元的奖励。同时对在城管执法工作中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还给予各种精神奖励。通过奖励,树立榜样,弘扬正气,既激励了公众的参与热情,又弥补了执法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6篇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尤其在当前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对于保民生、保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服务大局,搞好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始不久,常委会组成了由我任组长,部分市_会委员、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和财经工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还委托县(市)区人大检查了本级政府的贯彻实施情况。为增强这次执法检查的效果,市_会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协助下,特邀国家级专家莫荣来宜举办了《就业促进法》法制讲座;

检查期间,集中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三区自查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建委、工经委、财政局、司法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察看了市人力资源市场、群帮再就业基地,走访了安徽华茂集团、**汽运公司等部分大中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还深入到桐城市、太湖县走访了解有关情况。

一、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取得的成效

(一)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政府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市政府成立了由24个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组成的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新增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争创充分就业社区、争创充分就业乡村、消除零就业家庭、消除零转移就业农户等指标纳入考核目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进行年度考核;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形成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为扩大就业、促进就业、统筹就业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促进就业的目标任务。工业部门大力实施工业经济三年翻番计划,以保增长促发展拓就业。截止XX年底,全市中小企业达17000户,就业人数达50.15万人;到今年2月末,全市规模以上企业1196户,职工人数16万余人,比XX年净增280户、2万人,职工队伍相对稳定。_门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富余劳动力的作用。目前,全市建筑业从业人数约50万人,其中农民工占70%,在外地从业约40万人,未发现大量返乡现象。商务部门着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带动和扩大农民就业。近年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2.1万人;

建设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解决农民就业XX余人;抓大型市场建设,解决就业1000人;抓大型商场建设,新增就业岗位XX个;抓示范商业社区创建,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岗位3044人。

围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很多部门和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建立再就业基地等措施,促进和支持就业。市妇联坚持“四送一树”(即:送温暖、送信息、送技术、送岗位、树典型)活动,热情为返乡妇女就业创业“铺路搭桥”,协助政府有效地开展了促进就业工作。

(二)强化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城乡统筹就业扎实推进

市、县(市)区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在稳定城镇就业的同时,工作重点快速转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

一是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去年以来,全市以“3231”工程和228个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为抓手,并申报各类工业投资项目498个,大力提升项目落地率和建设投产速度,有效拉动就业,约有3万返乡农民工在园区企业实现了就业。

二是发展非公经济,鼓励各类企业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仅省政府认定的5个产业集群镇,去年集聚企业1168户,比上年增加282户,规模企业86户,比上年新增35户,就业人员达61185人,比上年新增9891人;省经委认定的4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有规模企业32户,就业人员达13000人;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累计认定数950户,从业人员近4万人,科技人员8000多人。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去年,市本级实际支出各项就业资金6248万元,各县(市)区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或争取上级支持,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就业资金投入。各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有效地落实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各项补贴,为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是有关部门联动配合,落实帮扶政策,促进和支持就业。市工商联督促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市直会员企业提供空岗3400多个,安排就业1800余人,部分行业商会还帮助一些小企业和创业人员解决融资问题。市国税局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扶助安置下岗人员1620人,减免企业所得税544万元,办理出口退税2.38亿元,帮助431名就业困难人员人实现再就业等;市金融机构共发放担保贷款3485万元,累计扶持2857人实现就业。

(三)健全促进就业的各项制度,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方面,积极推进用工备案登记、就业援助、失业预警、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等相关制度建设,强化了稳定就业措施。市政府及_门依法将用工登记备案纳入企业用工年审的范围,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了就业援助力度;并及时出台多项社会保险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指导企业稳定就业,实行失业预警。各县(市)区普遍制定落实了这些制度。市及部分县(市)区_门还认真开展了劳动力资源的定期调查和统计,建立明细台帐,加强劳动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去年10月份以来,市区企业登记失业2140人,占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较往年同期略有上升,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大部分企业未出现主观裁员减薪现象。

另一方面,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切实加快就业服务基础平台建设,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除市、县两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外,全市已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272个,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1579个,村民组信息员43681名;各级_门主办的区域性中心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已达13家,市、县两级现有公共培训机构14家,县、乡建立就业培训机构60余家,乡镇建立公共及民办职业介绍机构100多家。市、县两级均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新建的市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了信息化建设,自去年投入运营至今,入市企业上千户,已落实上万人就业;“市劳务输出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大部分乡镇实现了网络互通和信息共享。目前,我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已为城区40多万、农村200多万劳动者建立了数据库,为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创业带动就业有效拓展

各级政府已建立面向所有劳动者、特别是失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并大力开展了免费职业培训。去年,针对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情况,全市启动了农民工素质培训计划。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劳动力市场需求及本地企业用工紧缺工种,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农民工39103人,有近3万人经过培训成功实现就业,就业人数占培训总人数84%。市总工会利用新建的工会再就业基地,对132名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进行4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组织基层工会对农民工实施免费培训达12个项目、3325人次,投入帮扶资金万元。

在创业培训方面,市_门建立了创业培训(syb)定点机构,并成立专家顾问团指导创业,共举办创业培训9期54班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1620人,其中800人成功实现创业。团市委通过举办经济形势报告会,争取青年创业贷款,开展创业培训、技能比赛、返乡青年调研等活动,着力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至今年2月,已申报两批青年贷款项目,培训农村青年2265人。各县(市)区都开展了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大部分县(市)区都建立了再就业基地或创业园,14个乡镇在建农民工创业园;初步实现以培训促就业、以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从这次检查情况看,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尚处在起步阶段,很多工作有待加强和改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方面:

一是对法律的宣传普及还不够深入。该法颁布后,各级虽开展了阶段性集中宣传,但在实施过程中,相关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没有紧紧跟上。有些政府部门和机关公职人员对法律的基本内涵仍然不甚了解,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欠缺应有的关注度,社会知晓率有待提高。

二是就业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劳动力总量持续供大于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原有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就业压力交织并存。另一方面,低水平就业局面较为普遍。劳动者技能结构层次较低,不少劳动力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即使已经就业的,其就业质量也不高,就业稳定性较差。此外,由于金融危机对经济实体的冲击,创造就业岗位较多的中小企业发展受阻,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用工不足,隐形失业开始显现化。

三是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不足。法律规定,各级政府要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一定的就业资金。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我市各级财政均难以做到,目前就业资金的来源主要是靠中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随着新一轮就业政策的逐步落实,以及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和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各级促进就业的资金矛盾日显突出,就业专项资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尤其县级财政支付压力更大。

四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紧缺。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费严重不足,就业管理存在簿弱环节,技能培训仍较滞后。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尚未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开展免费职业介绍困难重重。基层就业服务机构也由于工作经费不足,平台建设存在人员少、待遇低等问题。少数县(市)区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财政供给未得到很好落实;行政村无法落实专职人员,只能由村干兼职,工资和办公经费均没有着落;村民小组信息员的岗位补贴基本得不到解决。

五是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扶持机制尚不完善。尽管中央出台了放松银根的政策,但各商业银行由于没有具体的政策保障,放贷控制很严,门槛仍然较高,小额担保贷款手续繁杂。现有的中小企业服务中介机构难以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企业发展融资难;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缺乏金融服务;大部分劳动者创业盲目性大,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和信贷支持的力度。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学习宣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就业促进法》的社会认知度。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宣传国家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的政策,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让创业者和求职者熟知相关法律政策,提高就业自主性。要通过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推动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充分认识贯彻《就业促进法》对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2.进一步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我市属于欠发达地区,在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内,扩大投资仍然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和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制造业、流通业和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要关心和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建设工作进度,设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其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作用。要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鼓励并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居民自主创业,充分挖掘民间创业潜力,催生大批充满活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努力扩大就业。

3.进一步建立就业服务五级平台。要在全面规范乡镇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狠抓村级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建设,健全信息网络,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服务管理能力。要突出支持就业援助、打造创业平台、推进农村劳务输出和转移,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保证促进就业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落实就业优惠政策,继续大力筹集就业扶助和支持资金,开发公益性等就业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要依法研究落实市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员编制和财政供给问题;明确规定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其工作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对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应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

4.进一步加快人力资本的培育。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要逐步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适应现代产业需求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和配置规划。要适当整合培训资源,积极争取建设职业技能教育基地,加强与市场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建设,扩大职业培训的覆盖面,提高培训水平,培养技能型就业人才。要面向本地企业和外地劳动力市场,开发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培训项目,做到培训、实习、就业相结合,实现就业培训与市场需求相协调。要重视和加强对失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努力营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赢的局面。

5.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市、县(市)区政府及_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劳动力市场秩序稳定,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加强企业用工监察,依法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随意压低工资和延长劳动时间、拒缴社会保险费,以及歧视性用工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级人大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创造促进就业的良好法制环境。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7篇

一、基本情况

xxx运河管理局水利执法工作开始于1990年,1999年12月14日xxx运河管理局水政监察总队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第一支水政监察总队。

目前,我局水政监察总队下设9个水政监察支队,1个采砂管理支队,35个水政监察大队,2个采砂管理大队,现有水政监察人员218人(含采砂管理执法人员)。

自从开展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边建设,边执法”的原则,狠抓了队伍建设。

我局各级水政机构通过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水政监察人员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在法律、法规、水利政策的宣传,水事案件的查处,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水资源调查评价水量调度、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基本举措

近年来,我局依据《_水法》、《_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水利部的规章,按照建管并举的治水方针,积极有效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须造就一支与之相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提高一线执法骨干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水利部、海委组织的培训班;二是规定各级水政队伍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水政水资源等专业大专函授学习。平时还注重水政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个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目前,我局大部分专(兼职)职人员,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同时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监察证。全部水政监察员达到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水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调动了水政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迈进文明、规范、高效的新阶段。同时执法工作也得到广大群众、地方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3、执法装备逐步改善

配备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勘查等工具对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专项资金900多万元为基层执法单位配备了部分水政执法专用车,电脑、数码照相机、录像机、望远镜等一大批执法、听证工具和设备,使我局基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日常巡查和执法交通装备不足的问题得到改善,水政执法反应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得到加强

近几年,我局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坚持集中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通过周密的部署,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大联动活动,具体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各单位上下、左右,以及与其他部门内外联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查处破坏河道、堤防违章建筑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违章建筑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发挥《防洪法》赋予职权,查处了一大批水事违法案件,据统计,XX-XX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952起,有效地维护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水行政执法依据欠缺,影响执法力

在现行的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中,存在着缺陷,给执法工作带来严重阻碍,降低了水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以漳河采砂为例,新《水法》对河道采砂的许可制度、禁采区和禁采区均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仅提出“由_规定”,至今_没有出相应配套的规定,可谓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条例》由于出台较早,处罚规定相对较弱,主要是“警告”、“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没收不当收入”等(!),可操作性较差。比较管用的“罚款”,对有的违章采砂户来说也只是“罚我一千,我一天能赚回来,罚我一万,我一星期也能赚回来”。过小的罚款额度对暴利的采砂行业已威慑不大。导致不少业主宁可受罚,不惜铤而走险。因此,对于一些违法采砂,更是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在实际执法管理过程中,只好打“擦边球”,应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诉讼,没有胜算的把握。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8篇

多重并举,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建设

——基层司法所调研报告

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加深和“六五”普法的展开。因工作雪球需求我被调整到龙藏乡司法所,上岗三个多月,通过参与处理司法所事务,对温泉乡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温泉乡基本情况:

龙藏乡位于兴海县南方,地处两州、两县、四乡交汇的玛青山下,东与中铁乡毗邻,南与玛青县军工乡、西与温泉乡接壤,距县城76公里。辖梭山、黑石、密所、查拉、挖水、黑寨、埂底、妥乐、甘田9个村委会(56个自然村),181个村民小组。居住汉、彝、苗、仲五个民族。住户5754户,30933人。其中彝族3947人,占全县40%。境内山高坡陡,立体气候十分突出,最高海拔挖水村干沟良子米(属全县最高海拔),最低海拔甘田村青岗坪568米(属全县最低海拔)。分为高寒冷凉山区、二半山区、燥热河谷地带三部分;国土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亩,农作物有玉米、土豆、荞子、大豆等,人均粮412公斤,年均纯收入2079.二、对梭山乡司法所的认识

1.乡镇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2.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名义归司法局垂直管理,但是现实中仍存在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即梭山司法所属于鲁甸县司法局垂直管理机构,但是工作中又需要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安排,上岗之后,受党委政府安排,我加入到机动小组,负责突击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并挂钩挖水村进行锻炼,负责参与或指导村务工作。

3.对于司法所内部而言,自2009年以来,梭山乡司法所办公环境得到大步提升,很多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有独立的综合办公室,内设档案柜、办工桌、相机等办公用品。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及办公电脑、机动车。为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相比之前的老办公室,有了超前的提高。对于外部而言,司法所主要是做群众工作,手段是“嘴”,办事靠“腿”。梭山乡属于山区乡镇,山高坡陡,交通不发达,多数村社公路只通到村委会,加之当地民族原因,群众居住呈现分散形式,给司法所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特别是现场解决群众问题,往往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解决行路难问题。大多采用步行方式到达现场。

三、在履行本职工作中的一些认识和见解

(一)人民调解是基层司法所最繁重的工作之一,大多数时间和精力都花在化解矛盾纠纷和协调工作上。到司法所工作近三个月,我共参与调解18件纠纷(11件赔偿纠纷、5件土地纠纷、2件家庭纠纷)在这些纠纷中我发现:

1.群众普遍文化素质不高。在调解一起因黄角树电站修建时造成农户田地受损的赔偿纠纷时,该村支书说:“我们村的受教育程度在我们乡算中上的,大概在小学文化,基本上都能自己签字,再上面一些的村社,很多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由于受到文化素质的限制,调解工作很难进行,当事人思想不开阔,往往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考虑,始终局限在眼前的吃亏或者便宜上纠缠。而且,对于司法人员的法律讲解很难听懂,甚至有人对法律产生抵抗情绪。该村支书指出:“跟他们调解纠纷,就不能过硬的使用法律,那样他们不服,很多法律原意他们不理解,容易产生误会,相反,他们服的是民间的道理,从道理上来分析哪个队哪个错,他们还要容易接受一点”。

2.经济落后,纠纷标的低。蒋德万、将德权是我辖区黑寨村寨子社村民,因蒋德权疏忽,使得自己喂养的猪进到蒋德万种植的白菜地里吃白菜。后因为此事发生纠纷,协商无果,双方当事人找到黑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出面调解,经过黑寨人民调解员现场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蒋德权赔偿蒋德万损失费元,制订调解协议,并制作成卷宗。像这样的纠纷不是少数,在梭山很多村社都存在,引发纠纷的标的一般都在30—50元之间。对于这种现象,一位调解员分析说:“地方穷了,不像在城市里面,在城市里100块钱的纠纷都不会扯到调解委员会去,他们丢不起这个人,但是在这里就不一样了,区区

2、30块,可能就是他们一家人一个月的基本生活开支”。对此,一位调解员做过这样的一个对比,一个饮料瓶子在城市里就是垃圾,它的价值充其量就是几角钱,(买废品)。但是在这里,一个不要的饮料瓶子可以是一个调味盒,用来装盐巴味精。

二、社区矫正工作呈现诸多特点。目前,我辖区内共有矫正对象26人,矫正对象人数虽然不多,情况却很复杂,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年龄差别大,二是分布社区广,三是文化水平差异大,四是就业岗位不同,五是对社区矫正认识态度不一样,六是家庭生活状况差别明显。他们中有的是文盲,有的是小学或高中毕业;有的相对有一些固定收入;有的能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也有少部分人思想不够稳定,认识模糊,认为社区矫正管理比“派出所管的还要严”、参加矫正让他“丢了人”、“经常集合会耽误工作时间”等。

四、在工作中所采取的方法和取得的成绩

(一)强化服从意识,正确处理主管领导与协管领导的关系双重领导没有大小之分,对司法所来说双重领导都要服从。

由于双重领导所处的位置不同,双重领导的工作安排很容易发生冲突,就如三月初,在完成县局下达的征文撰写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党委政府安排的黄角树电站的协调工作。如何副总双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完成好领导叫给的各项任务尽可能做东让双重领导的安排不发生矛盾,我们在工作中做好与协管领导的交流沟通工作,及时将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以及基层群众遇到的困难和反映的要求及时向协管领导汇报,使协管领导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情况做到心里有数,在工作再分配的时候能尽量协调处理。这样,既能很好的完成主管领导下达的任务,又能把工作冲突降到最小。

(二)确立服务观念,正确处理部门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关系 司法所确立服务观念,就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并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找出部门工作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例如我所在计划生育突击会战期间,两位司法助理员都参与此项工作,服务于计划生育突击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协助其他成员把好程序关,同时也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在适当的时机扩大法律宣传面,既配合了计划生育工作又完成了普法宣传。

(三)充分发挥本职作用,在有群众到乡镇上访以及有其他问题的,我们都会主动介入,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或者民事转刑事案件,避免民事纠纷转化成其他恶劣后果。并且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搞好矛盾排查工作,做好防范管理。一方面着也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也是锻炼了自身的工作能力。

(四)端正认识,正确处理社区矫正工作。尽管矫正对象有这样那样的想法,给我们工作也带来许多难度,但我们始终本着他们是罪犯,同时也是一名普通公民的原则,不冷待他们、不歧视他们,我们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各种方法做好他们的转化工作,认真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时刻让他们对今后生活充满希望,时刻将他们纳入视线管控范围,做到了不脱管、不漏管。目前他们中己有3人通过教育改造解除了矫正,顺利回归社会,已纳入安置帮教

工作中。其余23名矫正对象,现在都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矫正制度,思想稳定,人心思进,没有一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苗头。

五、针对调研,我乡司法工作的发展方向

1.始终坚定不移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或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卷宗成本以及保管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数,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在于经济价值,而是一个乡镇、一个社区的长治久安。或许一个人民调解员历经艰苦到达现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调解,这不是群众故意刁难,相反,他们是相信调解员,需要的是一级机构为他们证明。做好人民调解,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上防止因民事恶化造成重大事件。

2.在全乡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调解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甚至于一些基本法都是一知半解。这就要求司法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于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同样,也需要上级领导的支持,协调部门和部门之间有机进行,例如在普法工作上,就可以邀请土地、林业、信访等部门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减轻了工作难度又完成了普法任务。其次,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通过电信、电视台等以手机短信或者电视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何吉煊

二0一0年三月十八日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9篇

根据宁政法委电明发[__]55号文通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六合区和栖霞区在校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的情况进行调研,听取了两个区教育局、公安局、政法委、司法局、团委等部分领导的汇报,深入到六合区职业学校、六合区实验小学、卸甲甸街道社区、栖霞区靖安镇营防中学、营防中心小学、尧化中学、新港职业中学、伯乐中学进行了调研,发放教师、学生、家长调查问卷200余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总体状况 今年1---9月份,两区共发生在校青少年涉案犯罪案件45起,涉案在校生46人,其中六合33起,栖霞12起,45起案件中属于区属学校的32起,涉案学生33人,受到刑罚处罚的有4人。从涉案性质来看,涉嫌盗窃的有25人,占犯罪总数的54%,涉嫌寻衅滋事的10人,占22%,涉嫌聚众斗殴的有6人占13%,涉嫌__、故意毁坏财物的有3人占6。5%,涉嫌投毒的有2人占4。3%。从学历层次看:大专8人、占17%,高中、职高22人占48%,初中6人占14%,小学10人占21%,从年龄看,最大的23岁,最小的11周岁,其中11--15周岁的有17人占23%,16--23岁有29人占36%。 2、学校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情况 学校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的主阵地,通过问卷调查可以看出两区的中小学校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中,领导是重视的,组织是健全的,制度是落实的,效果是明显的,他们都能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以警校、庭校、军校共建为手段,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以培养良好行为规范为重点,以社会家庭教育为补充,切实做好预防和减少在校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工作。例如,六合区把抓住转化后进生的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犯罪的关键,积极创造有利于后进生转化的校园环境,多年来全区中小学都不分快慢班,针对后进生存在的问题,采取一帮一的方法,教师按人头包教,学生由学优生和学困生结成对子,把转化后进生工作分解到各处室,并列入教师的考核、奖惩中去,为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师德水平,在教师中开展转化一个后进生和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光荣的宣传教育,开展闪光的标志演讲,师德标兵、十佳师德群体评选等活动。 栖霞区把积极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校园作为预防和减少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动载体,全区每个学校都成立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安全文明创建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学校内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学校,在评审方面一票否决。 3、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情况 两个区应配法制副校长的学校有110所,六合64所,栖霞46所,现已全部配齐,配备率达100%,各区都有法制副校长工作指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根据人员,学校调整情况及时推荐公、检、法、司、政法部门的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的干部担任,今年1--9月份六合区法制副校长,对在校学生进行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450场次,组织了在校师生1800多人参加了现身说法现场会,协助配合学校帮教问题生150多名。栖霞区针对各学校的生源情况,配齐配足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辅导员,制定了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制度,规定每月要给在校生上法制课,不少于2课时,全年不低于24课时,入学后和放寒暑假前,必须对在校生进行2课时的法制教育,并要求法制副校长要参与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做到五结合、四借助:即法制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与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与学校的中心活动、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相结合、教育中要借助关工委等老同志的力量,借助社区法律资源,借助社区实践场所,借助社会公益活动。 4、家长学校开展情况 两区都十分重视家长学校的建设,他们把办好家长学校,指导家长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作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举措,从调研情况看,家长学校开展卓有成效的有六合区实验小学,栖霞伯乐中学。六合实验小学同区关协、区妇联等有关单位,联名创办家长学校,成立了家长学校委员会,作为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制定了家长委员会章程,定期听取学校的工作报告,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评选和表彰好的家长,从家长学校成立几年来,没有发生一期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件,伯乐中学将家长学校的建设和工作模式等作为课题来研究,让家长在家长学校里学做家长的科学、争做科学的家长。今年1--9月他们开展了5期系列讲座,如父母的教子艺术,加入世贸与我们的教育,树立信心,争取进步,孩子行为偏差产生的原因和干预,同时对双差生还进行个案分析,找原因,挖根源,想方法,定措施,写出了6个个案报告,从而提高了学校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二、 主要经验和做法 1、强化管理,营造在校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在学校教育中,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营造一个好的氛围,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六合的职业中学和栖霞的新港职业学校,生源不是很好双差生较多,有许多学生是考不上高中,直接入职校的,但是他们实施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几年来未发生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新港职业学校对在校生实行全天侯的半军事化管理,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语言、礼貌、礼节、仪表等各个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从晨练、早自习、上课、午休晚自习一日生活到升旗、广播操、课间活动、卫生保洁,佩戴胸卡,具体活动都有明确的规范,从教室到宿舍,从餐厅到操场都有统一的要求,学校实行了百分制考核制度既考核班主任,又考核学生,并定期公布各班的考核情况,与班主任,班级考评,学生的奖惩挂钩。 学校实行了值日教师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负责学生一日常规的管理、考核、新港中学的政教处主任,每天早6点钟前到校,晚8点30后离校,遇有偶发事件或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常常深夜才能回家,但为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工作几年如一日毫无怨言。 2、重视维权,把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青少年的维权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内在要求,双差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体,他们心理比较脆弱,一旦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极易走向极端,重视维护他们的权

益,坚持用爱心、热心、信心、耐心、细心去感化他们,就能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栖霞区靖安镇在中小学校设立法制信箱,以沟通学生与学校、学生与家长、学生与法制校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及时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利,及时化解矛盾,减少和预防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调研中我们抽查了营防中学、营防中心小学的法制信箱中的有关学生信件,发现内容有四类:一是对法律的需求,即哪些做法是合法的,哪些做法是非法的,如中学生能否上网吧,父母能否打麻将;二是对违纪违法情况的反映,如反映校内外有些人以大欺小,敲诈钱财,小偷小摸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建议类,对学校、社会、家长提出的意见;四是心理类,青春期心理反映请求心理咨询。靖安镇利用青少年法制信箱,开展在校青少年的维权工作,作了一系列的规定,青少年法制信箱由公安局派出所同志开启和信件的处理。收到信件后,及时整理分类,对违纪违法的由派出所出面协同学校负责帮教,对法律需求的,由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给予解答,对建议类移交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对心理类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3、注重社区教育,消灭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盲点。学生的寒暑假期间是学生引发违法犯罪的高发期,将社区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措施,六合区卸甲甸社区为消灭盲点,注意整合社区法律资源,组织了公、检、法、司,老干部等人员成立自愿者队伍,在寒暑假期间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学校在学生放寒暑假前,下发社区法制实践表,要求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参与社区的法制实践,社区则根据不同年龄的学生特点,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实践活动,如法制夏令营,参观~所,庭审旁听等,凡是参加活动的学生,都由社区填写意见,盖上社区章,开学时交学校审核。一张社区法制实践表把社区教育和学校教育紧密的结合起来,消灭了在校生违法犯罪的盲点。 三、 问题分析及对策 从调研情况来看,在校青少年犯罪数量逞逐年上升趋势,形式上具有突发性和盲目性,以盗窃等侵财性犯罪为主,犯罪手段向团伙化、成人化智能化方面发展,其原因: 1、社会环境的影响,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西方社会的垃圾、丑恶现象乘虚而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在社会上蔓延渲染~、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文化市场,黄、赌、毒和封建迷信及__等社会丑陋现象屡禁不止,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体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堕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2、学校教育的漏洞。当前,相当一部分学校只注重书本知识的教育,对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法制教育未纳入中小学的教学计划,教材缺乏课时不落实,师资力量薄弱,导致许多青少年缺乏正确的法制信念教育,不知何为违法,何为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许多学校将班级、学生三、六、九等的划分,缺乏对后进生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批评多鼓励少,伤害了部分学生的自尊心和上进心,导致其自暴自弃、厌学、辍学,过早的流入社会。 3、家庭教育的误区。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构的残缺,父爱和母爱的缺乏成为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此处,即使家庭结构健全,教育方法的不当也会影响青少年的成长发育。溺爱、放任等家庭教育的误区,也会养成青少年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性格,一遇上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 4、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交友不慎,素质较低,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针对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和起因可采取如下对策: 1、增强在校青少年的两种意识 一是法律意识。青少年在违法犯罪时,表现出对一切危害行为和后果漠然无视,他们不计利害和后果,法律意识淡薄,往往犯罪不知罪,违法不懂法。因此,要注重法律知识的教育,要教育学生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远离犯罪,通过学法、懂法来达到守法、用法、~的目的,使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 二是责任意识。青少年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缺乏对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一旦犯罪,给社会和家庭造成严重危害。因此,要在培养青少年的责任意识上下功夫,要让他们懂得自己是社会的一分子,家庭的一分子,自己的所作所为要符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道德规范,使学生明白遵守常规的意义和重要性,做到自觉守纪、关心集体、孝敬父母,对家庭、社会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 2、加强两项教育 一是普法教育。学校要保证法制教育的四落实在当前还不能做到四落实的情况下,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思想品德课教育中去。学校要充分发挥晨会、班会、队会、黑板报、橱窗等的作用,积极、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手抄报、漫画比赛、法制教育小品、演讲比赛等,通过这些竞赛,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受到启迪。 二是帮扶转化教育。学校、家长、社会要参与对问题学生的帮扶转化教育,深入开展一帮一结对活动,完善问题学生的帮教网络,以高度的责任感教育他们,以高尚的情感感化他们,提高转化工作的实效,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防患于未然。 3、架设两座桥梁 第一座桥梁由学校主动架设通向社区,通向家长的桥梁,学校要主动走出去,与家庭、社区有关部门联系,开办家长学校,开办社区法制学校,把学校的法制教育与家庭教育与社区的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第二座桥梁由法制副校长牵头衔接政法机关、社会与学校的桥梁,预防青少年犯罪,其工作范围不仅仅局限在学校,要向政法部门延伸,向社会延伸,学校法制副校长除参与学校教育工作,共同优化校园环境,还要组织政法部门、社会开辟第二课堂,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制教育。 4、构建三道防线 一是家庭教育防线。学生一天的活动时间,约三分之二在家里,家庭是其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现在的在校生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他们对家

长的依赖性特别强,所以,其父母的世界观、思想意识、学识、气质对子女都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他们的教育方式方法、经验和能力等诸多因素更决定了家庭教育的质量。家长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孩子的第一位老师没有当好,是少数学生素质不高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学校要重视家长学校的建设,办好家长学校,通过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的素质,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子女的方法。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继而由他们不断地给子女灌输守法意识,构建起家庭教育防线。 二是社区帮教防线。学校要充分挖掘社区法制教育资源,借助关工委、退协等社区教育力量积极开展工作,与驻区部队、公、检、法、司的基层庭所建立军校共建、警(庭)校共建的合作关系,采用走出去、请进来,设立警钟长鸣宣传栏,组织学生参观少管所,开设模拟法庭等方式,使学生感受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是校园安全防线。加强学校周边公共场所管理,狠抓校园周边突出问题的整治,对校园周边无证经营摊点,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酒吧等经营场所,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严格禁止中小学生进网吧。 5、注重5种结合 一是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课堂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最直接、最经常的途径。我们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整体教育之中,以思想品德课、政治课为主渠道,辅以时政课、校班会,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整体教育之中。 二是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五热爱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中心和永恒的主题,我们要把法制教育贯穿到五热爱教育中去,利用三旗三校(队旗、团旗、党旗,少年团校、青年团校、学生党校)活动,积极配合法制教育。 三是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守法与守纪密切相关,只有自觉守纪的人,才会自觉守法。因此法制教育要同中小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宣传学习;行为规范的养成训练;日常行为的综合检查结合起来。 四是法制教育与防差转差工作相结合。要组织力量开展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问题的专题调查,研究帮教措施,落实转差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每个差生都有专人帮教,每个教师都有自己的帮教对象。 五是法制教育与社区教育相结合。社区教育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最有效的补充,社区要整合人力、物力资源,以法律进社区为载体,强化社区法律自愿者队伍,强化法治宣传阵地,为在校青少年在社区的教育营造一个良好法治氛围。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症,但只要我们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分析清楚当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对症下药,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形成全方位的法制教育网络,牢固形成家庭、社区、学校多道防线,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必将得到有效的控制。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青少年将会健康成长。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10篇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情况书面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xx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和队伍现状及职能

2、xx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是局下属行政单位,执法局原定行政编制为7名,实际15人,全部参照公务员管理,缴纳养老保险统筹金。经费来源为财政预算外管理。

3、车辆、办公设备等装备及人员福利待遇情况

配备执法监察车一辆、台式电脑三台、笔记本电脑一台、照相机、录像机、传真机、手持gps、录音笔各一台,打印机两台。

4、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人员素质情况

(二)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机构设置的职级较低,给有效行使执法职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果到乡镇执法,由于职级较低,说话腰杆不硬,执法力度不大。

2、当前执法监察在硬件装备上还是可以应付,人员编制和经费方面存在很大问题,办公经费困难,执法手段落后,执法设备简陋,给有效执法、全面执法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3、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国土执法的新要求。执法水平和业务水平还不十分高,这主要是目前执法队伍中的文化结构不尽合理,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对执法业务缺乏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存在取证不全、定性不准等问题,影响了办案效率。

4、履行执法监察职责方面存在问题

执法手段不够完善,行政处罚的执行都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没有法院的支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就寸步难行。特别是对于土地违法案件,在我们发现后就及时进行了制止,但由于缺乏强制力,有些违法者在我们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举行听证的这段时间内,抢建房屋。待完成所有处罚程序,违法占地的建筑物已经抢建完成。这样既增加了执法的难度,也增加了执行的难度。在执法过程中,面对社会上的说情风,抵制还不够坚决、不够得力、办人情案的现象还仍然存在。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的建议

1、完善执法监察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

一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积极协调部门间的密切配合,特别是国土管理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彻底解决国土资源执法难的问题。多方面强化执法手段,建立完善与司法、纪检、监察等执法部门的密切合作制度,发挥监督机制的整体效益。充分利用现有懂业务、能秉公执法的人员,充实到执法监察队伍中。引入公安机制,建立国土资源公安执法体制,使国土资源执法这个拳头变得更加有力,最大发挥执法效能。

二是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需进行补充和修正。通过对法律法规的补充修改,使现行法律法规更具有可操作性。

2 、完善动态巡查责任制

多年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实践,让我们感到,要将有效的执法工作做到前面,不能总是处于被动的事后查处状态,否则,其结果必然是查不胜查,查而难处罚,只有从根本上落实国土资源巡查制度,切实做到事前防范,努力把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才能大大地降低执法的难度,变被动为主动。

3、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执法监察监督体制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执法监察监督体制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力保障。一方面在乡村建立乡级监察信息网络,聘请专兼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员,扩大监督面,通过信息员的反馈,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赋予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执法监察职能,要求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制约机制,责任到人,将巡查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责任制中,统一考核。通过这些举措,可以有效地遏制农村违法案件的发生,降低执法的难度。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错案追究制、案件首办负责制,并公开向社会进行行风承诺,在社会各界聘请行风监督员。在每个案件的处罚过程中都实行集体讨论,建立案件会审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凡拆除违法建筑,或没收违法所得和新建建筑物的,不管是否有重大罚款,都要举行听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和陈述。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有效地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使社会各阶层的群众有效地监督执法工作,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和制约机制。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执法难是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客观形势。但在新的形势下,能不能突破这一局面,关键是要建立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的国土资源执法队伍。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政治修养和业务素质。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大力加强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业务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做到通晓业务、秉公执法。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处理好执法与发展的关系,做到既要严肃执法又要善于执法,还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好务。

5、落实人员编制,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管理,改善目前执法机构的经费困难和执法设备不足等问题。加强执法手段的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国土资源执法的网络化、智能化。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11篇

(一)工作的重要性:司法所作为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司法所行政行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更加突出。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司法所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担负基层司法行政管理职能,虽然实行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为辅的体制,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其日常工作受制于当地政府的安排,不能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二是司法所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而大部分司法所面临人员太少的问题,全面抓好依法行政工作还难以到位。三是司法所办公经费短缺。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运作只能倚仗乡(镇)人民政府的支持,而近年来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如司法所办公用房得不到保障。也一定制约了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司法所队伍整体素质还跟不上司法行政事业依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

(三)规范基层司法所行政执法行为的打算和建议:一是依法确定司法所的建制和职能。基层司法所作为县(区)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目前只依据司法部的规范性文件来确定基层司法所的建制和职能是远远不够的,应通过国家编制部门或_的文件、行政法规来依法赋予基层司法所的地位、性质及职责权限,才能有利于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也才更有利于规范其依法行政行为,有效发挥的司法所职能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从人员数量看,基本上能达到每所至少3人的要求,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人员仍偏少。从人员素质看,要大力加强司法所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基层司法所人员的基本素质,为规范司法所行政执法行为倾注正能量。三是加强基层司法所物质和经费保障。要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加大对司法所的经费投入,基层司法所也要适当争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经费支持。通过各级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大对司法所的投入,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切实保障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纠纷排查、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项工作所需经费。四是整体推进基层司法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工作向纵深开展。以全面开展“法治濮阳”建设活动为中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制度规范和创新,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落实管理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上新台阶;广泛整合社会资源,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12篇

司法局职能配置及机构设置调研报告

一、职能配置及机构设置方面

1、沧源县司法局内设有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基层科,局管理事业单位: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县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依法治县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安置帮教办、“12348”协调指挥中心,10个乡(镇)设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属派出机构)。存在问题:内设机构没有公证、律师管理机构。建议在机构设置上设置公证律师管理科。

2、县编委核定我局人员编制:行政25人(其中局机关15人,司法所10人),工勤人员1人(驾驶员)、事业人员34人(其中:法律服务所28人,公证处2人,律师事务所3人,法律援助中心1人);司法局局机关设领导职数4人(一个局长,两个副局长,一个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10个乡(镇)司法所设领导职数10人(司法所长)。存在问题是: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现司法所只有1所1人,工作难于开展。建议从上面一级一级下编制。

3、司法局的职能配置及实际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建议,具体包括:

(1)我县律师事务所现只有1名专职律师,案源少,业务拓展不开,而我县公证处近年来充分发挥公证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把公证服务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公证业务进一步提升,为沧源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律师事务所要自苦20%的工资,公证处要自苦10%的工资。建议是否能考虑边疆特困县,把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改为公办所、处。

(2)多年来,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全县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法制宣传经费无法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不足,所以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无法达到很好的效果。建议为了更好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让全县各族人民都知法、懂法,在经费上财政能否给予列入预算。

(3)依法治理、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开展较好。

(4)对司法所业务指导工作上,由于经费严重不足,指导力度不够。建议能否解决经费问题,从而加大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

(5)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得一般,主要存在无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奖惩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人民调解经费。

(6)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较好,但存在无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13篇

商务局商务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在前阶段的酒类执法检查中,我们了解到_____*区酒类执法工作做得不错,市场监管到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区商务局一年前成立了商务执法大队,带着这个问题,8月12日,省整规办副主任李安华一行4人赴_____市_____区商务局调研了商务执法工作。调研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走访,对该局商务执法工作有了深入细致的了解。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_____区商务局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辖区内商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区人大批准,于20xx年6月5日,成立了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编制20人,为行政(事业)编制。主要负责酒类、定点屠宰、煤炭的商务执法工作。

二、主要做法

1.统一服装、文明执法。执法大队人员工作时间统一着制式服装,配备面包车一台,坚持做到文明执法、公开执法、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不理解、有抵触情绪的情况,执法人员进行耐心解释、用心宣传,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2.实现收支两条线、严格财政纪律。严格执行有关罚没项目的财政规定,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拨付商务执法经费。

3.及时做好笔录、现场录像录音等取证工作。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拍摄,并对当事人做好笔录工作,保留证据,依法行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暴力抗法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主要成效

1.政府满意。通过在行政执法中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讲解,让老百姓知道商务部门的职能职责,使商务部门的形象明显改善,地位明显提高。也让涉及到商务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避免了虚位、行政不作为的可能。_____区政府对商务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老百姓满意。通过对酒类、屠宰、煤炭市场的监管和执法,解决了多年来酒类、肉类产品和煤炭经营多头执法、执法扯皮问题,结束了“三不管”状态,辖区内酒类、肉类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市场供应平稳,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3.部门支持。商务执法坚持与工商、质检部门沟通协调,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到位不越位,部门之间建立了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互通情报,联合执法,良性互动,密切配合。

调研组与_____区商务局与会同志作了深入的交流。李安华副主任充分肯定了_____区商务局的做法,认为很有价值,将把他们的经验带回去向领导汇报;对商务执法人员提出了期望,希望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提高素质,规范行为,认真履职,做到文明执法、公开执法、公平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进一步树立和提高商务部门的形象,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14篇

一、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目前,由农业部门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已达38部,执法职能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业安全生产等6个方面。总的看,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业法制建设成就显著,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一是农业执法由分散走向综合,农业执法日趋规范,农业执法地位和执法形象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89个市(地)、1762个县(市)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共成立了10个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204个市(地)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1916个县(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植物检疫、动物防疫、渔政渔港监督等法律法规授权的专业执法队伍也得到了规范和发展。

二是农业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纳入综合办公,很多地方的农业部门也相继开展了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大方便了申请人,得到了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为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农业行政审批行为,农业部在中央国家机关中率先设立了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将原分散在各司局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统一受理,统一回复,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都明确了审批内容、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

三是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初步形成了部、省、县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截至xx年底,已建成国家级(部级)质检中心323个,省、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1780个,检测范围涵盖产地环境、投入品质量、农产品等各个环节,检测技术人员达万名,检测能力大幅提高。

二、当前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形势相比,农业执法体系建设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的不适应。

1.思想观念不适应。一是有的单位或个人对农业执法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有的单位或个人缺乏责任意识,存在“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重检测,轻查处”等倾向。三是有的单位或个人缺乏协作配合意识,沟通协调的主动性不强,办法不多,工作不到位,难以充分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四是有的单位或个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不善于在现有法律中寻找工作的依据和手段。

2.体制机制不适应。一是农业执法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事后监管和检验检测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还有很多地方尚未实行综合执法,多头执法、队伍分散、力量薄弱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检验检测体系不够健全,检测技术和设施装备落后,检测能力和水平与农业部门日益繁重的农业执法任务不相适应。二是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各地在事后监管中往往各自为战,一些行政许可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具体,影响了对违法行为的及时认定和查处。

3.人员素质不适应。一是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现有农业执法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多,法律人才少,低学历人员多,高学历人员少,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执法工作。二是政治素质有待加强。一些农业执法人员碍于情面不愿执法,或者怕得罪人不敢执法,削弱了农业执法的权威。

4.保障能力不适应。一是科技支撑薄弱,较强能力、较高水平的农业科研机构数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滞后。二是执法经费不足,很多地方执法经费难以保障,有的甚至连人员工资都无法保证,“以罚养罚”、“收费养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三是农业执法装备陈旧、匮乏,很多地方缺乏交通工具、取证设备等必要的执法装备,执行重大任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此外,农业执法没有统一着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执法的形象和权威。

三、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的思路

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农业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执法体系,尽快完善农业执法体制,努力创新农业执法机制,大力提升农业执法能力,不断强化农业执法保障,切实履行农业部门法定职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健全农业执法体系。以事后监管、行政审批、检验检测为重点,加快形成机构合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执法体系:一是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构建以综合执法机构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事后监管体系。二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以“一站式”综合办公为基础的行政审批体系。三是加强农业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构建以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的检验检测体系。

2.完善农业执法体制。加快改革步伐,整合执法资源,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力争3年内,在全国农业县(市、区)全部实行综合执法,实现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为农业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增强农业执法的技术服务能力,提高农业检验检测机构公信力。

3.创新农业执法机制。建立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执法协调会商机制,建立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农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农业执法中的检打联动机制,建立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和执法考核评议机制,进一步推动执法机制创新。

4.提高农业执法能力。通过强化农业干部法制培训、加大农业执法投入等措施,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建设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农业执法队伍,全面提高农业执法能力。

5.强化农业执法保障。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执法的领导,把执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来抓。完善农业法律法规,加快法律法规的制修订进程,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增强配套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农民和其他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为农业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15篇

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加深和“xx”普法的展开,汤泉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对xx司法所的认识

1.基层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

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2.对于司法所内部而言,今年,汤泉司法所办公环境得到大步提升,很多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有独立的办公室,内设档案柜、办工桌、相机等办公用品。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及办公电脑、机动车。为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在工作中所采取的方法和取得的成绩

(一)确立服务观念,正确处理部门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关系

司法所确立服务观念,就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并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找出部门工作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二)充分发挥本职作用,在有群众到基层上访以及有其他问题的,我们都会主动介入,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或者民事转刑事案件,避免民事纠纷转化成其他恶劣后果。并且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搞好矛盾排查工作,做好防范管理。一方面着也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也是锻炼了自身的工作能力。

(三)端正认识,正确处理社区矫正工作。尽管矫正对象有这样那样的想法,给我们工作也带来许多难度,但我们始终本着他们是罪犯,同时也是一名普通公民的原则,不冷待他们、不歧视他们,我们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各种方法做好他们的转化工作,认真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时刻让他们对今后生活充满希望,时刻将他们纳入视线管控范围,做到了不脱管、不漏管。目前都能通过教育改造解除了矫正,顺利回归社会,已纳入安置帮教工作中。其余在册矫正对象,现在都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矫正制度,思想稳定,人心思进,没有一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苗头。

三、针对调研,我街道司法工作的发展方向

1.始终坚定不移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或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卷宗成本以及保管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数,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在于经济价值,而是一个基层、一个社区的长治久安。或许一个人民调解员历经艰苦到达现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调解,这不是群众故意刁难,相反,他们是相信调解员,需要的是一级机构为他们证明。做好人民调解,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上防止因民事恶化造成重大事件。

2.在全街道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调解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甚至于一些基本法都是一知半解。这就要求司法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于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同样,也需要上级领导的支持,协调部门和部门之间有机进行,例如在普法工作上,就可以邀请土地、林业、信访等部门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减轻了工作难度又完成了普法任务。其次,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通过led显示屏、电信、广告栏等以形式或者电视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16篇

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四大工程”百名律师进百企、法律服务新农村、法律援助暖人心、千村万户大调解)活动已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三个多月的时间了目前已初露端倪。取得更好的社会影响和综合效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为进一步把活动引向深入。笔者认为应对其作一理论思考。因为工作上的执着缘于理论上的清醒,理论上搞懂弄通了便能更加有力地指导和推动实践。

一、提纲挈领。抓住了司法行政工作的cpu

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工作职能是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围绕工作职能的实现。正是体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职能。通过“百名律师进百企”活动,要求肩负好两个“第一责任”和做好“四项服务”即促进发展的责任和维护稳定的责任;服务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政府决策、服务基层群众。而开展“四大工程”活动。增强企业依法经营观念,提高依法决策和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疏导化解企业矛盾纠纷,防范抵御企业法律风险,帮助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治管理水平。通过“法律服务新农村”活动,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并履行义务的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通过“法律援助暖人心”活动,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做到应援尽援,援好援快,为经济困难的群众维护好公平正义。通过“千村万户大调解”活动,切实摸清影响社会稳定各类因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使其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牙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预防“民转刑”等各类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所有这些,都是司法行政工作主要职能的现实反映,更加突出了工作重点,抓住了事物发展的牛鼻子”司法行政工作“cpu翻版和拷贝。

二、密切联系。创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主机板”

开展“四大工程”活动是对司法行政资源的一次有效整合。四大工程”活动这个“主机板”重要载体上密切地联系起来,科学地将过去相对独立的法律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调解等部门。使其在内部和谐共振、相互促进;外部步调统一,异曲同工。需要说明的不同部门在开展“四大工程”活动这个“主机板”上相链接,不是简单的累加和凑合,而是有机的嵌入和融合。剔除了部门之间个别相互对冲、互相扯皮的不兼容因素,把司法行政工作用乘法的路径,通过“四大工程”这个“主机板”尽其所能地放大功能,为更好地为经济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发展环境服务。当前,国际性金融危机还没有见底,国经济受其影响上升放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由经济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因素增多,特别是目前矛盾凸显期与政治敏感期相叠加、现实矛盾困难与历史遗留问题相叠加、思想观念多元与舆论掌控困难相叠加的情况下,各种矛盾和冲突一触即发,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重要。稳定是民心所向,平安是百姓所盼。只有社会稳定,改革才能深入,发展才能顺畅,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繁荣昌盛。顺应这种时代要求,市司法行政系统吹响了开展“四大工程”活动的集结号”通过“主机板”扩容增量,以更加有力的法律普及、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人民调解的方法和手段,调解和弱化矛盾,当好稳定社会的平衡器或减压阀。

三、树立形象。充当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显示卡”

过去。往往是从事宏观的工作多,由于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属性所限。完成微观的任务少;接触机关的事情多,面对大众的机会少;处理室内的业务多,操作室外的营生”少;上级部门了解的多,社会群众知道的少。这种“四多四少”现象,使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在社会上的知晓率不是很高。很多人不知道司法行政机关是干什么的一提到司法行政,就认为是公、检、法部门,某种程度上减弱了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和社会效益。这次开展的四大工程”活动,主旨是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满意人民,要求是深入到广大的企业厂矿、农村社区、困难群众,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对社会上展现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展示司法行政工作的窗口和“显卡”今年以来,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化危为机、跨越发展,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千方百计“保稳定、保民生、保增长”布置了企业服务年”项目建设年”等任务,加大了创业就业”城乡一体”环境创优”建设力度。这些部署和工作,不言而喻地要求要有一个宽松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作为政法系统组成部门的司法行政工作,应当仁不让地承担起进行法律服务,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这种应对危机,决战决胜的形势下,市司法行政系统抓住机遇,及时开展了四大工程”活动,既充分彰显了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坚定决心,又说明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更好履行服务经济社会职能,展示精神风貌的果敢策略。所以,要进一步加强对开展“四大工程”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这项好事做实、做细、做好,以抓铁有痕的力度,真正使“四大工程”活动取得更大实效,为我市的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17篇

矿区司法所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红古区司法局矿区司法所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下窑村、下街村、山根村、滩子村的司法行政工作。现有司法助理员1名,人民调解员14名。多年来,矿区司法所注重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臵帮教、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辖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有为争有位,在很多方面得到了区司法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视和支持.现就主要业务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加强和改进方面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调委会建设不规范。软、硬件设施欠缺严重,有的调委会连最基本的办公场所都没有。有的虽有场所,但制度不健全;口头调解协议多,制作规范调解协议书少,缺乏严肃性和社会公信力。

(二)人民调解队伍结构、层次不合理。各类调委员会成员多由本单位领导兼任,且身兼多职,很难有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另外,大多调委员会成员虽然业务能力精通,但缺乏法律知识,知识层次较低:此外,人民调解员几乎没有什么报酬,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培训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由于经费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从培训对象、内容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有效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重“调”轻“防”现象。没有较好地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纠纷的作用,对一些多发性、易发性纠纷疏于防范,往往是等矛盾出现了再去调解,造成调解成本提高,效果不够理想。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一是长期以来,相对于其他政法部门,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弱;二是一部分调解人员认为调委会干的事是出力不讨好,在村里没地位,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敷衍了事,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未建立起科学、长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各级各类调委会要严格按照“五有四落实”的要求,形成县、街道有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村有调委会,组有调解员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协调法院、公安、民政、土地等有关部门,建立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上下联动,信息畅通的“大调解”格局。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队伍整体素质。要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将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纳入计划,确保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规范调解程序,逐步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制度的衔接。要建立纠纷调解逐级批转上报制度。使每一级调解组织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互相推诿扯皮。人民调解组织应主动与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人民调解情况沟通协调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调解协议被人民法院维持、变更、撤销的情况,听取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四)要保持调解队伍的相对稳定。对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对不称职成员予以撤换。

二、当前农村法制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所在农村法制宣传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突出表现如下: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18篇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若干意见》(浙司[20__]71号)和《__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五年行动计划》(浙司[20__]74号)两个文件精神,__区司法局先后召开局务会议、中层干部会议以及局机关全体会议,专题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局党组结合“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创优”结对联心和送服务活动,要求以构建“法治、和谐、平安__”为出发点,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规范、整合和拓展职能,树立创新创优新理念,着力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民生能力。

一、加大创新力度,推进“人民调解安民工程”

一是开展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按照“哪里有人群,人民调解组织就建在那里;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就在那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各类新型调解组织的建设工作,在全区先后建起了联片调解委员会、接边地区调解委员会、跨区域调解委员会、集贸市场调解委员会、民营企业调解委员会、流动人口聚居地调解委员会、学校调解委员会、钟公庙街道调委会驻派出所调解委员会、海区调解委员会、区总工会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等十一种类型的调解委员会。规范调解人员上岗培训工作,向全区调解人员颁发了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佩证调解,使全区的调解队伍建设日趋规范。把握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选配好村调解主任,加强村级调委会的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制度,抓好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标准化格式文书的规范使用,对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进行量化和评比,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创新保障激励机制,活跃基层工作氛围。为了更好地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继续推行和全面实施人民调解员等级制。继续开展星级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全面强化人民调解的队伍、业务、硬件建设,使全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更上一个新台阶。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大力推广人民调解财政补助、计件奖励的“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模式。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积极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创新民调机制,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以及村居(社区)综治,建立“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法行政部门为主力、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以强化矛盾纠纷的预警工作为主线,创新排查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排查与经常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突出问题专项排查与敏感时期预先排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所、调解中心在排查调处工作中的信息主渠道作用,健全调解信息员(联户员)、调解小组、调解委、乡镇(街道)司法所(调解中心)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零”报告制度,并且把这项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坚持矛盾纠纷标本兼治为目的,创新治理工作机制。加快矛盾纠纷应急预警体系、指挥体系、处置体系、治理体系等矛盾纠纷管理体系建设。

四是拓宽调解工作领域,增强调解工作效能。将所有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都纳入人民调解范围,及时调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主动、及时地调解征地拆迁、物业管理、拖欠职工工资等多发性、易激化纠纷,积极介入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范围, 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按照宁波市司法局和宁波市卫生局联合文件要求,筹备组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

二、落实便民措施,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通过电视、报纸和__法治网等各种媒体宣传法律援助制度;通过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评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知识讲座、法律援助知识竞赛、发放法律援助服务卡、钉挂法律援助指示牌等途径,让公众了解法律援助有关规定,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提高公众的法律援助意识。

二是落实便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的满意度。以“应援尽援”为目标,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落实便民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畅通法律援助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获得法律救济难的问题。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程序,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区22个镇乡(街道)在200人以上农民工生活集居地、大型企业附近都设有法律援助联系点,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群众需求的零距离对接。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法律援助的整体水平。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的工作开展,健全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区法律援助中心与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的工作衔接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壮大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队伍,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健全和完善部门间联合维权机制,加强与信访、法院、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间的协调,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完善部门联动维权工作机制,全区建有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慈善总会法律援助工作站、__区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八个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提升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

三、创新宣传理念,推进“法制宣传近民工程”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19篇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和“减压器”作用,根据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于5月下旬至6月初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2、调解组织网络较为健全,制度化建设逐步推进。全县建1个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8个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04个,人民调解员1353人。目前,人民调解网络在全县已全部形成。乡镇、社区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建立了与开展调解工作业务相配套的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3、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城关镇“百人百日进万家,矛盾纠纷大排查”模式。就是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的村组治调干部、部分行政干部、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等单位干警以及聘请专职调解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大排查、大调处,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店子镇开展“巡村入户,矛盾纠纷调处双签”模式,要求乡镇干部(包括乡直单位干部)每月必须进村入户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内所有的常驻人口、临时户口和流动人口都要一户不漏地访查。做到“三访”、“四送”,即访查治安隐患、访查群众生产生活、访查生育状况;送法律、送技术、送温暖、送政策。巡村入户干部每访查完一户,户主要在干部访查表上签名或盖章,干部要在农户保管的“干部巡村日历本”上签名。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实行定时定人承包解决。为防止走过场,乡镇还要建立抽检制和责任追究等机制;羊尾镇开展“警治联调”模式。就是村、组治调干部与乡镇政法干警通力协作,对矛盾纠纷予以调处。村、组调解组织无力调处的及时上报乡镇,并由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单位进行“会诊”予以调处;六郎乡开展“疑难纠纷听证”模式。对于具有代表性的疑难纠纷、调解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邀请当地具有一定威信的人士参加进行公开调处,达到调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涧池乡开展矛盾纠纷“三卡”模式。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卡、交办卡和回报卡;观音、湖北口等乡镇开展“联防联调”模式。县、乡、村每年都要与周边地区签订联访联调协议,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同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积极主动参与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业管理等容易引发上访的社会矛盾的调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着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一些难点问题。人民调解工作不论在思想认识还是实践工作中都还存在着一些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1、少数基层领导对调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对人民调解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充分,以致多年没有召开过地域性调解工作会议;有的领导认为人民调解是“软组织”可有可无,以致人民调解工作难以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地方长期听不到宣传人民调解的声音或宣传力度不足,以致人民调解的作用与社会大众的认知程度相差悬殊;还有不少群众认为调解没有强制力,以致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诉讼就是上访,或者干脆“用拳头说话”;全社会普遍关心、认可、

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氛围相对缺乏,一些部门没有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以致调解人员孤军作战,难以处理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

2、调解队伍总体素质偏低。人民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村级调解员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不少基层调解员还留在传统的“劝架员”水平,法律知识贫乏,政策水平较低,有些甚至连制作调解记录和调解文书都有困难,工作力不从心,以致调解效果事与愿违者不乏其数。

3、调解经费严重不足,没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严重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挫伤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阻碍了人民调解作用的发挥,“重打轻防”现象比较普遍。加之,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中的作用缺乏认识,人民调解在纠纷当事人心目中缺乏可信度和权威性,出现纠纷,当事人大都希望政府解决和诉讼解决。

三、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

1、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有效途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奖惩。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营造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2、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镇社区建设,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村(社区)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建设的新路子,加强跨区域性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重点项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在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等建立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3、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4、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立法步伐,找准自己的位置。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人员配置、工作机制、经费保障、法律效力等问题,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法律的有效支持和规范。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20篇

根据市商务局为推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调研提纲,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就近年来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xx年全市政府机构改革中成立(原为商业行政执法稽查队),为县商务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6人。现有在岗人员14人,其中:公务员3人,事业编2人,企业正式职工9人。装备方面,更新执法专项车为2辆,摄影机1部、录音笔1支,照像机2部,电脑5部,全体执法人员统一着装上岗。

二、主要措施

(一)队伍建设 具体下月我局将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视为提升商务工作形象的主要抓手,从抓队员素质入手,树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多年来,执法队伍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办案现象。

(二)制度建设 建立学习、执法过错和责任追究、奖惩、案卷归档等十项执法制度,并逐项严抓落实。

(三)法制建设 申报办理执法主体资质证和核定非行政许可项目,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准确定性、依法依程序办案,把案件办成“铁”案。十年来,没有出现一宗因执法不当造成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向法院起诉的案件,提升了执法的公信力。

三、试点变化

自xx年我县商务被列为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以来,对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一是提升了部门的整体形象,在部署工作中站在国家试点县的层面来高标准安排;二是执法人员的对自身的责任要求更高,能各自以更高的起高,从点滴事情做起,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三是案件进一步规范,xx年选送省政府法制系统评审的案件,评为二等奖。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力推进,优化了商务局工作的自身形象,对管理整个社会商业发挥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四、问题和建设

(一)相关规章受立法层面局限,如《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等强制力度不够,建设以行政法规的形式修改公布。

(二)人员编制不够,造成“超编”和经费不足。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和衔接,出台相应的政策举措以落实。

(三)加强执法培训,推进新公布(如单预付卡管理办法等)的法律法规的推进力度。

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调研报告

自党的xx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即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举措提上政府议事日程。xx年_《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省政府部署,我厅自1999年就开始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xx年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府办发[xx]117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执法行为层级监督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实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目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防止行_力的缺失和滥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建设浙江法治交通、和谐交通的必由之路。

我省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经过八年的努力,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地通过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培训考核,执法人员合法行政、规范执法意识明显加强,交通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有很大提高,交通执法案件败诉率进一步下降,省级执法单位多年未发生败诉案件,xx年全省各地市交通局无行政败诉案件。二是浙江交通地方法规体系基本形成。随着近年我省一系列公路、水路、运管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相继出台,浙江交通地方法规框架已经形成,浙江交通立法走在了全国前列,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打下了深厚的基础。三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通过建章立制,全省交通系统进一步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执法档案制度,建立了执法岗位责任制。四是交通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总结,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制定了全省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开发推广了一系列执法应用软件。五是创新交通执法机制方面取得新进展。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全省交通系统在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探索执法新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水路综合执法在全省推广,公路综合执法在舟山和台州温岭进行了试点。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决非一蹴而就。我省交通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交通行政执法有了很大改善,但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我省交通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执法单位都按照省厅要求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执法单位一把手作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地位已经确立,但真正落实起来却是另一回事。很多领导意识中“重建设、轻管理”的观念还很根深地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的目标大多还停留在口头上,很多规章制度也仅停留在文件上,领导真正去关心、去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的时候并不多。

(二)执法监督力度不足,执法责任制考核流于形式。

自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地各单位都建立了执法考核机制,每年都要根据年初确定行政执法目标进行责任制考核,如省厅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年都要组织对厅管厅属行政执法单位和各地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也确定一个成绩,但考核结果却难以拉开差距,很多时候存在走过场的问题。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执法监督也存在走过场,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三)交通执法合理行政意识有待增强。

依法行政不仅要求合法行政和还要求合理行政。党的xx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对交通执法部门合理行政、人性化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我们执法部门和人员在合法行政、遵守执法程序方面下足了苦功,但在合理行政方面依然不足,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有些交通执法领域“惰政”现象严重,主动服务意识不足。少数执法人员态度生硬,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还有差距,没有真正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影响了整个交通执法队伍的形象。有时我们也会接到类似的投诉举报电话,说明我们与老百姓的要求还有差距。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宁波市车主诉公路稽怔机构违法征收滞纳金案,养路费征收机构不及时与新购车主联系、提醒补缴养路费,结果产生巨额滞纳金,影响了老百姓心中的部门形象。

(四)交通执法队伍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有差距。

好的执法队伍离不开高素质的执法人才。交通行政执法面对瞬息万变的交通行业,面对社会公众,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一支业务精、能力强、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来行使行_力。应该说经过近几年的严把执法人员入门关,加强学习培训,全省执法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我们必须看到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的现实。目前执法岗位专业培训缺乏系统性,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执法案件还存在证据收集不充分、法定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今年我省50岁以下执法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虽然达到90以上,但其中仍有一部分是系统内承认的大专专业证书,这与_要求的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有差距。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交通执法体制上的原因,也有组织领导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领导重视程度不足影响了整体工作的进展。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受到普遍重视,各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配套制度也相继出台,但从实践层面看,依然存在重建设、轻执法的现象。单位一把手真正关注行政执法的时候并不多,规章制度很多时候还是停留在文件上。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真重视、真落实,负责领导责任,对于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许多问题,如人员调配、经费保障、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单位领导要亲自决策、亲自协调。可以说一个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好坏,与单位领导重视支持与否直接相关。如果说单位领导真正重视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很多问题就会不成其为问题,执法单位的很多优势、很多资源可以充分发掘出来,从调研情况看,凡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较好的单位,领导必定高度重视,凡是领导高度重视的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必定成绩斐然。

(2)基层单位编制不足影响了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

交通行政执法门类众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大量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但限于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基层执法单位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而在有限的人员编制内又缺乏必要的流动性,导致执法队伍老化严重。从我们调研情况看,各基层单位反映最强烈的就是现在各单位人员编制仍然是1987年的编制,与社会经济发展、车船急剧增多的情况极不适应,如象山县运管稽征所由于人员编制无法解决,人员无法得到及时补充,一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目前职工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50岁以上人员还要上路执法,影响了执法队伍的健康发展。基层交通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已深刻影响到日常执法,执法单位只能采取在个别时段、个别地点集中整治的做法,容易让违法分子摸准规律、钻空子,使大量的违法事实得不到及时处理,减少了交通执法的威慑力。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在我省正规执法队伍之外,基层执法单位还大量聘用交通协管员辅助一线执法,这批人员素质难以得到保证,也影响了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交通法制工作力量不足影响了执法监督力度。

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就必须依法界定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考评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而这些又离不开执法监督的主力军—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在基层执法单位中,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影响到了整个交通系统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交通的后劲。据调查,xx年全省各地市交通局均建有法制工作机构,其中单独设置10个,合署设置1个,人员编制平均3人。在县级交通局单独设置的有17个,合署办公的29个,未设置的44个,人员编制一般1个,未配备的有44个。有些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还同时承担着纪检监察职责、交通战备职责。从厅管厅属单位法制机构设置情况看,情况也不容乐观,省运管局原单设法规处,但在机构升格时把法规处并入了稽查处,其余三局均将法制工作职能并入办公室,未独立设置法规处。

法制工作队伍的缺失必然弱化了执法监督力度,降低了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长此以往就将执法业务的指导工作就依赖于各业务处室,失去了法制工作机构独立监督、指导、整合法制资源的优势,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只能是无米之炊、空中楼阁。

(4)时代对交通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面貌的不断发展、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社会对交通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交通管理面临新的问题,交通立法面临新的挑战。有些交通法律、法规、规章限于当时的条件,制定的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立法在文上考虑问题不够周全,容易引起歧义。有些立法受上位法的影响,在处罚金额上规定过高,与执法实践存在差距,暴露了一些问题。又如近期媒体上炒作厉害的养路费合法性问题,其根源就是由于我国立法与政策缺乏衔接,《公路法》过早取消养路费条款引起。调研中,也有基层单位放映《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拖欠养路费产生的滞纳金征收比例过高(日百分之一),累计金额相当可观,且从欠费之日起计算滞纳金,缺乏告知期,老百姓意见很大。同时法规又缺乏必要的减免程序,容易引起随意减免滞纳金现象,甚至在宁波引发了检察院以减免滞纳金涉嫌渎职传唤稽征部门领导的情况。

二、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好的工作必须有好的方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为此,各执法单位要贴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具体方法和实施步骤,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推行提供保障。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运行来看,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起点是分解职责,在分解职责中要求责权一致,要求建章立制保障责权统一的目标的实现,过程是要求强化对分解的职责的监督。在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的基础上,分解执法目标,制定履职的执法标准。制定规范行政执法责任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处罚标准化,执法操作有序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用程序保障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制定执法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内容的保障制度等。其中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由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加以规范。

今年我厅在进一步全面推进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对省级交通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能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责任分解工作。经过梳理,交通厅(含厅管厅属执法单位)共有行政执法依据136部,其中交通厅为主实施的法律2部、法规15部、规章56部,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的法律19部、法规21部、规章23部,交通厅共有执法职能528项,其中行政许可50项、行政监管24项、行政处罚351项、行政强制4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28项、其他行政行为72项。行政执法职能的清理为统一全省交通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强化交通执法监督。

交通执法单位法制工作机构作为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牵头部门,既是执法责任制的落实部门又是执法监督部门,对交通系统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负有主要责任。交通法制工作机构负有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的重任,其工作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单位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强弱。法制工作机构强则执法能力强,法制工作机构弱则执法能力弱。

因此,健全和完善交通执法单位特别是省级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增强专业法制队伍力量迫在眉睫。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也要把充实法制工作力量提上重要议程,尽快改变目前交通法制工作机构欠缺、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的状况。

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通过调整现有机构设置,努力为法制工作机构单独设置、合理定编、增加专业法律人员创造条件;县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确因编制限制无法单独设置的,可以与办公室合署办公,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级交通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在大力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交通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力度。

一是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面对当前行政争议较多、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增强的新形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行政争议和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交通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受案办案,坚持改革交通行政复议办案方法,坚持对行政复议的监督指导,坚持行政复议过错责任追究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交通复议机关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和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队伍建设,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复议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办案过程中,一定要把事实搞清楚,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各级交通复议机关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可以探索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等便民措施,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尝试复议前的调解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案卷查询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于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改变、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和不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做好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各级交通执法机构要严格执行交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审查工作。各交通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机关所作出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备案。

三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落实层级监督责任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交通的工作保障。要加强对交通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重点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三)加快交通立法进程,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权。

一是加快交通立法进程,抓紧出台、修改交通法规、规章。

作为全省交通行政首脑机关,交通厅在交通立法方面要有所作为,充分利用现在交通发展的大好时机,针对目前交通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抓紧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浙江交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十一.五”规划期间,我厅要加大立法投入,加强立法调研,优化立法规划,充实交通立法库,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建设成完善的浙江交通法规体系。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一方面我厅要做好与省人大法工委、省财经委、省_的沟通协调工作,尽可能的争取他们的支持;另一方面我们自己也要多下苦功,在交通立法工作中,我们要以高度的时代责任感和紧迫感,我们要舍的化大本钱,要想做交通精品工程一样来搞我们的交通精品法规。我厅要高度重视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整合省级交通立法资源,抽调精兵强将,对立法草案要早计划、早准备、早提交。同时,省厅在立法过程中,要关注交通管理热点、难点,尽可能多的倾听基层的呼声、群众的呼声,了解国家立法动态、兄弟省市动态,探索交通管理的新方法、新手段,提高交通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反映意见较为集中的法规、规章,如《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拟定中的《浙江省出租车管理办法》,要抓紧将其列入修订、出台计划。

二是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权。

限制自由。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是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以前我们讲行政执法往往合法行政讲的比较多,而合理行政讲的少些。根据_《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目前交通法规体系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有些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需有配套的操作程序与之相适应,需要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执法单位在实际操作当中由于对自由裁量权缺乏必要的限制,作出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时还带有较大的随意性,相同情形作出不同处理,既影响了执法形象,也容易滋生腐败。我省还未制定全省统一的行业性的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下一步,作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点,我们将抓紧出台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细化处罚金额,明确适用情形,加强监督检查,尽少人为出入因素,减少和防范执法腐败。

(四)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基层执法单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重中之重又在一线执法站、所、队,基层执法水平和能力上去了,整个交通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就上去了。基层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纷繁复杂的执法环境,执法工作非常辛苦、执法任务非常艰巨,他们执法水平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和执法队伍的形象,就代表了老百姓心目中我们交通执法队伍的水平、能力和形象。老百性对我们交通执法队伍信不信任、满不满意,关键就在于对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信不信任、满不满意,基层执法单位是我们交通执法队伍的信誉所系、形象所系,加强交通基层执法单位建设非常重要。作为省级机关,省厅应当怀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关心基层执法单位建设,切实把基层工作抓好,把基础工作打牢,把基本功练扎实,切切实实为基层执法单位办实事、办好事。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着力帮助解决制约交通基层执法单位基础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约束和保障性困扰。在人员配备、管理经费、装备投入、站房建设方面要主动向基层执法单位倾斜,做到了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流,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调动了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基层执法单位也要创新执法方式,整合、充实一线执法巡查力量,改进执法作风,把有限的执法力量部署在违法行为高发、管理薄弱的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提高执法效率,把有限的执法资源用好、发挥好。

在基层执法单位建设上,我们也可以学习公安机关的“三基”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按照“充实基层、完善保障、加强班子、提高素质、规范管理、创新机制”的总要求,把加强执法单位基础工作和当前的打黑、治超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大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充实一线执法队伍,对执法单位机关进行“瘦身”,把有限的人员配置到执法第一线,直接从事定点检查、执法巡查、咨询接待等工作。基层执法单位也要,提高了执法人员与老百姓接触机率,增强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力。要不断改善基层执法单位执法环境和执法待遇,真正做到组织上关心执法人员,精神上鼓励执法人员,工作上爱护执法人员,生活上体恤执法人员,努力解决基层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同时,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指导部门也要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的指导,多下基层,多听听基层的呼声,多了解基层执法人员的所思所想,提高指导工作的针对性。省厅及厅管厅属执法单位可以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实地调研和面对面的指导。从省级业务单位抽调干部组成督导组,深入全省各地检查指导工作。我们的交通法制部门可以组织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交通法制人员深入基层所队,以普通执法人员身份,在固定岗位上直接参与执法办案,帮助基层执法单位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在加强基层交通执法单位建设的同时,还必须注意提高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为此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和完善执法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制培训。

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执法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和懂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建立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加强在岗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二是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做好新增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实行严格的执法人员准入制度是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手段,我厅规定新增执法人员必须达到正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对持证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省厅将把业务考试成绩作为年审通过与否的重要条件,通过建立交通行政执法题库,建立抽考制度,提高执法人员后续教育学习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岗位培训,提高执法技能。

要通过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业务培训,通过完善的体系和严格的制度来保证苦练基本功来增强基层交通执法单位基础建设的后劲,切实取得实效,为此,省厅有必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交通执法人员岗位业务训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省苦练基本功活动实施方案,由省厅牵头、各业务局具体负责,整合全省培训资源,制定培训计划,构建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岗位业务培训体系,努力提高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避免重复培训,又要避免轻描淡写,走过场。争取每年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至少脱岗培训一次,并将培训成绩作为其参加交通行政执法证年审的重要内容。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目前交通执法单位编制短期内难以解决、人员流动性差的情况下,通过岗位培训来提高现有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就成为当前最有效和最实际的办法了。在提高执法水平的过程中,好的制度、好的设备需要好的执法人员来保障。否则,即使一线执法力量充实了,经费保障了,执法装备改善了,相应的业务素质却没有跟上,也会新瓶装旧酒,执法水平仍然难以提高,达不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交通执法业务水平的目的。抓好岗位培训,提高执法业务技能,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岗位培训的过程中,省厅可以建立了分系统、分层次培训制度,分类组班施训。培训上突出专业性,由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厅运管局、厅质监局按照职能分工,分别对公路路政、运政、稽征、港航、海事、航道、船检、质监八大类编班授课,对重要一线人员,又可细分至调查取证、处罚处理、许可审批等具体岗位。层次上突出针对性,对站、所、队长单独组班培训,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能力的训练;对基层执法人员,重点加强执法业务规范、执法软件操作以及最新法律法规、政策等课程,以适应一线执法基础工作的需要。

四是加强与外单位、外行业、外地区的交流学习。

要真正提高浙江交通的行政执法水平,实行浙江交通执法水平的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跳出交通看交通、跳出浙江看浙江、跳出执法看执法,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向外单位学习、向外系统学习、向外省市学习,学习他们优秀的执法经验,掌握执法动态、沟通执法信息、交流执法体会,博采众长、海纳百川,切实提高浙江交通整体执法水平。省厅也要充分发挥全省交通首脑机关的优势,积极外引内联、整合资源,为各市、县交通执法部门学习交流构建平台。此次我们到江苏省和江苏省交通厅、南京市交通局就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学习了他们好的经验和举措,感觉受益匪浅。现在“长三角”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随着“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口号的提出,江、浙、沪交通一体化已成为交通人考虑的重要问题,我们浙江交通不仅要让高速公路与江、沪接轨,更要让我们的执法理念、执法水平与江、沪接轨,让浙江交通执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五)加快交通执法现代化建设,创新执法方式,打造交通“阳光执法”。

一是加快交通执法现代化建设。

交通行政执法现代化作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日益受到各级交通执法机构的重视。随着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执法装备不断更新,交通行政执法也应当与时俱进,积极采用新装备、使用新手段,加快交通行政执法现代化建设。经过这几年的执法现代化建设,各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有了很大改善,各基层执法站、队、所开始配备数码相机、录音笔、手提电脑等先进执法装备,执法车辆也安装了gps系统,科技让交通行政执法如虎添翼。同时省厅非常重视交通执法信息化工作,陆续开发了一些执法应用软件,并已开始推广应用,如养路费稽征系统、公路路政治超系统、水路行政处罚系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省厅要进一步加快全省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应用系统整合工作,实行省、市、县三级联网、加快信息共享,统一监督平台。厅法规处与厅信息中心联手开发的行政执法管理系统项目正在积极筹备当中,该系统拟通过构建全省联网的网上执法人员、执法案件监督管理平台,提高我省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水平。省厅在积极开发执法应用软件的同时,也要注意发挥各地市交通局的积极性,注意收集来自执法一线的意见和信息,争取其参与支持,提高软件的适用性,减少推广应用的难度。

二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新方式。

_《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新方式的要求,交通执法也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新方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探索科学的执法考评机制,力争在执法考核办法上更加科学合理。交通主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执法单位在具体执法实践中的创新,要善于发现执法的闪光点,积极推广应用在执法实践中产生的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三是推进交通执法公开,打造浙江交通“阳光执法”。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交通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交通执法的公开透明,各级执法机构要做到行政执法的职权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要把交通执法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增强全社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了解,动员社会各界加强对实行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对人民群众通过投诉箱、监督电话等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努力做到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为公众查阅执法信息提供便利,让社会监督的阳光照射到执法的每个环节、每个角落,打造交通“阳光执法”。

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状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大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查处,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正得以逐步建立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因此而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整规工作的形势仍不容乐观,究其原因,都与法制不健全和执法不严有直接关系,特别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比较突出,需要着力加以解决。为此,近期xx总理对全国整规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关键在建立健全法制,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笔者结合长期从事基层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就整规工作中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现状及对策作以初浅的分析,以期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能有所借鉴和帮助。

衔接的主要工作

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质量技监部门主要承担依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具体来讲,主要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棉花、计量执法和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的执法打假工作。在这些执法打假工作中,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主要案件,也就是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犯罪案件主要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诈骗案件、伪造、变造、买_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该案件实际主要由工商部门予以移交,但有时会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相竟合)及非法经营案件等。从近几年笔者所在质量技监部门的执法打假工作实践来看,符合上述移送标准,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基本没有,主要原因是案件不符合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和条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笔者近年来的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实践来看,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需明确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标准和条件(即何种行政执法案件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还不够完善和明确。

当前,涉及质监行政执法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主要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诈骗案件、伪造、变造、买_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及非法经营案件等。根据现行《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伪造、变造、买_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基本上还比较清楚,或者说质监部门对此还有所了解。但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则极为复杂,目前质监部门对此的了解和掌握还远有差距。而长期以来由于打假的呼声持续高涨、打假的力度不断加强,涉及犯罪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诈骗、伪造、变造、买_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假冒注册商标等行为因易于辨别、判断且公愤极大而被违法犯罪分子所摒弃或转入更为隐蔽的状态,所以此类行为在当前质监行政执法实践中的查处比例渐趋下降。而由于国家“从源头抓质量”指导思想的确立和相应措施的实施,尤其是《行政许可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等产品的经营活动必须首先获得相关资质认可(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方能从事,所以对这些领域的质监行政执法重点就是审验生产、销售者的相关资质或其经营的产品的相关资质,即审验其是否获取了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证照,而并不需要对相关产品的内在质量情况作进一步的判定,实际上大多产品的内在质量并非存在问题,关键是未获得国家的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相关手续。正是上述原因的存在,质监行政执法所查处的无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案件在确定是否属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范围时就产生了标准和条件较为复杂而无法明确的问题。因为,与之相连的可能是非法经营罪,但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极为复杂,就目前质监部门的判断能力来讲对此还无法予以明确。所以,亟需对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标准和条件予以完善和明确。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还不能适应及时准确判断所办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形势要求。

刑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是否给予某种行为以刑事处罚是极为严肃、极为专业的法律工作,需要包含法律素质在内的较高的综合素质才能胜任。而目前,质监行政执法人员大多非法律专业出身,且素质参差不齐,加之长期从事质监某一类型的单一的执法工作致使知识面窄、思维模式定型,要求其及时准确地判断所办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显然是力不能及的。具体办案的执法人员如此,作为是否移送的审批人,有关负责人也存在这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当然,由于缺乏对刑事司法工作的了解和相应的实践经历,具体办案的质监行政执法人员也无法全面、准确落实符合刑事司法要求的有关调查取证工作,从而可能使在真正面临移送案件时因能力问题而丧失追诉最佳时机的顾虑无法消除。所以,移送诸多环节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显然制约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而这当中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是最为关键的制约因素。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还缺乏明确有效的的工作机制。

从先前的质监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实践看,大多情况下,质监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遇到极大阻力时应请求_门予以协助配合,或遇到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时,双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而检察机关则往往是以查办贪污贿赂案为目标主动突击检察,指导帮助行政执法机关提高移送案件的判断鉴别能力和水平的服务性工作则极为薄弱,甚至缺失。至于法院,在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时才可能与行政执法机关发生联系,平时基本上没有太多的业务往来。总之,可以说,目前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在有关业务工作的往来上是少量的、即时性的,相互间的工作联系机制是松散的、不稳定的、模糊的。就具体细节而言,行政执法机关在发现有涉嫌移送案件时,向刑事司法机关的哪一具体部门予以移送,移送案件最终审核结果又如何予以反馈等问题不一定行政执法机关就十分清楚明白,刑事司法机关也未必就此类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予以告之。所以,工作联系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制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

几点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行政执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刑事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在这方面,主要是加强《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教育,使其强化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会发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和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执法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制权威必然要求的认识。同时,也进一步明确移送的基本标准和基本程序等涉及具体操作的有关知识,从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的移送工作。

(二)刑事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有关移送业务工作的培训指导。在这方面,主要是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和条件以及移送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等有关内容予以培训指导。因为,不论是从业务工作范围、业务知识和技能,还是从实践经验等诸多方面来讲,对犯罪案件的侦查、审核、认定等工作,行政执法机关都远远无法与刑事司法机关相媲美。所以,这是做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应尽快完善和明确。在这方面,主要是由有关机构作为牵头或负责单位,商行政执法机关、刑事司法机关讨论、论证,制定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和形成长期、稳定、明确的衔接工作模式,克服先前即时、松散、模糊的衔接工作缺陷,以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这是做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关键,也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所要解决问题中的当务之急。

总之,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于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司法,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制权威,促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调研和探讨理应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和司法部门的重视和关注。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21篇

效后10日内返还其承包经营的水库、果园及土地。_____不服判决,上诉到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10月7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不服,申请再审,20xx年3月4日,被山东省高级法院驳回。在此期间,_____因私藏枪支被批捕。

座谈结束后,我们对毕礼香反映的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除已修完的48里盘山公路(未硬化)、正在绿化的部分荒山及正在整修加固的水库外,未见其他建设。因此可以肯定,毕礼香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通过此次座谈调研发现,群众对我们国土系统各方面的工作都是非常满意的,但在支持农村建设上应该给相应的政策倾斜,为他们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并给予一定的优惠。同时希望我们能经常到村进行走访、座谈,以便于我们之间的及时交流沟通。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22篇

1、 依法治理、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开展较好。

2、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得一般,但存在无安排帮教工作经费。建议对内地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安排帮教工作经费。

3、多年来。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全县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法制宣传经费无法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缺乏,所以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无法达到很好的效果。建议为了更好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让全县各族人民都知法、懂法,经费上财政能否给予列入预算。

4、对司法所业务指导工作上。指导力度不够。建议能否解决经费问题,从而加大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

5、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

6、县刑释解教人员安排帮教工作开展较好。

8、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较好。

9、县还没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10、县成立司法鉴定中心已有几年。主要是收费较高,宣传不够。建议能否降低收费规范。

11、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工作开展较好,业务量有所提升。但由于上级补助的援助经费较少,而我县又属内地特困县,援助利息较大,所以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困难。

队伍建设方面:

1.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干部职工53人(其中:局机关干部职工16人。律师事务所1人,法律援助中心1人)10个乡镇司法所8人,司法所长全部享受副科级待遇,10个乡镇法律服务所25人)其中:女干部职工有20人,男干部职工有33人;年龄层次:20岁至25岁5人,26岁至30岁7人,31岁至35岁17人,36岁至40岁5人,41岁至45岁8人,46岁至50岁9人,51岁以上2人;政治面貌:党员27人;知识层次:本科4人,大专34人,中专、高中13人,初中2人;专业结构:法律专业29人,其它专业24人。主要存在年龄偏大,业务素质偏低,专业不对口的问题突出。

2.局队伍录用方式、人员来源渠道、流动情况原来主要是通过每年我局按有编缺人情况。人事局按每年全县各部门招考情况,分给我局名额后,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录用,但现在经常出现政府布置,司法局不知的情况,以及存在照顾的现象等。就连所与所之间人员调整问题上,局都没有自主权。建议严格按规定考试进人,对现有工作人员调整问题上我局能有自主权。

3.局队伍培训工作。多年来,局一直采取以会代训和局领导下到基层指导的方式进行培训,由于业务培训较少,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整体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建议每年是否安排一点培训经费,加大队伍培训工作力度。

4.局队伍奖惩工作主要围绕我局制定的奖惩制度来进行。存在问题是制度是定了执行力还不够严。建议要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5.局机关设有一个党总支(乡镇各所党员归乡镇党委管理)下设两个支部(机关支部、离退休支部)共有24名党员(其中:职党员13名。家属党员1名)1名党总支书记,2名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委员7人。平常局党总支组织生活能正常开展,发展_员情况较好。

6.局在作风建设方面主要把贯彻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对干部职工中存在各种违反纪律和纪律松驰的问题,认真分析发生的原因,提出治理和防范,切实加以纠正,进一步严肃党纪政纪,确保政令疏通。存在问题是单位纪律时好时坏,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建议严格要求,加强纪律。范文目录网

7.局队伍建设方面存在进人关不严。无培训经费,外出培训机会少。建议严把进人关,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

设施装备和经费保证方面: 建筑面积㎡,其中:办公用房是㎡,附属面积㎡。除去会议室等,人均办公使用面积不到5㎡(办公室少,现有几个科室同在一个办公室上班)2局办公用房于年4月6日开工,年9月3日俊工验收使用,砖混结构,总投资为11多万元(局办公楼年已被县建设局鉴定为危房)3局属于独立办公,具有独立院落,但土地证、房产证目前还没有办理,因为土地当时属于征用、房产证也因

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解决我局办公用房紧张的局面。

2.局办公设备存在办公设备比较陈腐、老化。建议各级政府加大投入。

3.司法局和司法所经费保证问题上。要求县级按规范全部承担经费保证,难度太大,所以各项经费得不到保证。建议能否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来保证。

4. 局年征地亩,占地亩。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23篇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形势下的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专业调委会在排查处理各种矛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日趋显得重要。

一、专业调委会的现状

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23年6月,分别设立在县司法局和交警队,涵盖医患、劳资、土地流转、环境污染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5个领域纠纷的调解,目前已有各类专业调解人员49名,其中,医学专业人员18名,劳动学专业人士3名,土地学专业人士5名,环境学专业人员6名,司法行政人员2名,法官、检查官、人民警察9名,专业律师6名,成立数字库,推行点调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使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真正成为独立的第三方,居中调解,彰显公信。

自成立专业调委会以来,截止目前已成功调解专业性案件30起,如今年我专业调解委员会协助政府,成功的调解了“阿旺饺子馆中毒事件”、“县仁爱医院和县医院医疗事故纠纷”等多起重大专业性的案件,有效的遏止了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四中全会”顺利召开和“apec”会议提供了稳定保障。

二、专业调委会存在的问题

1、专业调委会的经费保障上不够到位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涌现出了征地、拆迁、医疗、交通、环境等多种行业性、专业性的的纠纷案件,群众在遇有此类纠纷时找到专业调委会,由于调委会没有一定的资金自主支配权,在经费紧张的调委会,调解员的工作交通费和通讯费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在调解矛盾中也不是很及时,对于调委会和调解员的补助经费上落实也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制约了专业调委会的发展。

2、专业调委调解员队伍建设不稳定

由于该专业调解委员会刚刚组建不久,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组建还不稳定,有的调解员为兼职,并非专业化,在处理专业案件中经验和专业知识都有所不足,致使一些专业性的案件还不能够及时的得到解决。

3、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结合不密切

行业性和专业性调委会在调解工作上结合还不够密切,对于一些行业性的纠纷案件,行业调委会自己单独解决,而遇到专业性的案件才引导到专业调委会进行调解,双方调解工作在相互配合,实时共享上相结合的不够密切。

三、加强专业调委会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专业调委会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创建标准化调委会。

加强专业调委会的软硬件设施建设,要先保障办公场所所需的基本软硬件设施,使调解工作可以顺利开展,再逐步配备和完善后续所需的设施配备,使专业调委会更加统一、规范化。

2、加强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1)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推选、聘任的指导,吸收具有较强专业知识、较高政策水平、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员,从事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24篇

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情况调研报告

如何围绕在“十一项工程”建设中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研究具体问题,谋划今后工作,是我们国税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要的结合点。税收两权的监督制约是廉政工程建设的重点和核心,税收执法监察又是“两权监督”的重要手段。多年来,税务部门通过税收执法监察有效地保证了税收法律法规正确运行,有效地促进了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既保障了国家税收收入、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税务干部,将不良倾向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增强了廉政建设。但是,传统的税收执法监察模式与现行的税收精细化管理越来越不相应,从而制约了税收执法监察作用的有效发挥。鉴于“两权监督”的内容广泛,目前监督力量不够,监督形式不活,监督效果不明显。我们认为,开展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则是解决问题的较好途径。

传统税收执法监察的弊端

税收执法监察的对象即是税收“两权”,即税收执法权和税务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包括税额核定、停歇业户管理、异常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管理、减免缓税审批、所得税税前列支审批、税务稽查处罚等各个环节;税务行政管理权包括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重大事项的决定、财务经费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各个环节。可见,税收“两权”涵盖了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

传统的税收执法监察基本模式是:每年度由上级税务部门统一部署,集中时间开展,监察和检查的内容围绕税收“两权”进行设置,每年基本相同。其弊端是:

一是时间过于集中,缺乏灵活性;

二是事权过于集中,缺乏自主性;

三是内容过于集中,缺乏针对性;

此外,由于时间安排紧凑,检查内容繁多,加上当前监察干部人力不足等多种因素,检查的深度和质量难以保证。

专项税收执法监察的实践

针对传统税收执法监察的弊端,近年来,各地纷纷开展起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所谓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即是对税收“两权”认为薄弱的环节或某一点开展针对性检查。如在一次省局召开的纪检监察调研座谈会上,据某市局介绍,该局针对停歇业户进行了专项检查,结果在抽查的11户当中,竟有8户为假停歇业,该市局以此为突破口,组织人员对全市停歇业户进行了检查,发现了大量的假停歇业户。近年来,省局也尝试开展了诸如此类的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活动,如20xx年开展的人事纪律检查,20xx年开展的财经纪律检查等,成效都非常明显。我局也曾就纳税评估、废旧物资回收等高风险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效果也很不错。

开展专项税收执法监察的思考 显而易见,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具有比传统的税收执法监察更多的优越性:

一是针对性更强。一事一查,或几事一查,有较强的针对性;

二是灵活性更大。不受时间和事件的约束,认为某一环节或某一项工作需要加强和监督的,随时可以组织检查;

三是深入性更高。由于检查的对象单一,可以组织精兵强将深入细致地进行检查,检查效果更好。

可以预见,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将是今后开展税收执法监察的重要手段。目前,专项税收执法监察还正在萌芽和创新阶段,我们认为,要认真地加以完善和规范:

第一,健全组织领导。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活动应在各级党风廉政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各级_门牵头组织实施,涉及多个部门联合行动的由纪检组或分管领导进行协调。

第二,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政策法规监督、干部人事监督、财务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巡视检查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资源,制定与完善信息共享制度、联系会议制度等,及时发现和掌握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以便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做好规划,每年度扎实有效地开展好2—3项监督检查,促进依法治税,依法管理。

第三,拓展监督渠道。通过“六个融入”,实现“三个贯穿于”,即把“两权监督”融入依法治税之中,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依法组织收入;融入科学管理之中,完善岗责体系,健全执法责任制;融入行政管理之中,完善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人、财、物管理制度,推行人事、财务、事务公开;融入优化纳税服务之中,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融入信息化建设之中,将“两权监督”逐步纳入系统网络,通过过程控制和标准化管理,减少权力运行的随意性;融入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抓好勤政廉政教育,推进国税廉政文化建设。

第四,灵活监督形式。一是参与会议,做好事前事中监督。各级监察室主任要列席局长办公会、党组(支部)会;凡讨论有关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缓征等重大税收业务问题的办公会、局务会或小组会等,会议召集部门应通知_门,_门应派员参加;凡讨论有关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重大事项的决定、财务经费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行政管理问题的办公会、局务会或小组会等,会议 召集部门应通知_门,_门应派员参加。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做好事后监督。_门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要求,针对执法和行政管理两方面的监督事项,认为有必要时,可从中抽取1—2项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开展专项调查,征求群众意见。针对执法事项和行政管理事项,设计调查提纲,开展外部调查和内部调查,调查形式可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和网上调查等形式进行。

四是开展述职述廉,加强廉政测评。全系统副科以上干部每年要结合公务员考核进行述职述廉,由干部职工现场对其廉政测评。逐步试行税收管理员向所管辖区域纳税人述职述廉,由纳税人现场进行廉政测评。

第五,注重成果运用。每项监察(监督)活动结束应形成完整的工作报告,向党风廉政领导小组或同级党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考核测评类的监督结果除进入个人廉政档案外,还应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依据,实行“一票否决”,考核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评先评优,已经取得先进荣誉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各项监督结果实行一定范围内通报、全系统通报,接受干部职工再监督。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25篇

司法所调研报告

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加深和“六五”普法的展开。作为基层司法所的司法助理,通过不断参与处理司法所各项工作,对德伯斯镇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德伯斯镇基本情况:

XX镇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社区,个自然屯,年积温1900—2100℃,降雨量300—400毫米,无霜期90天左右。耕地面积万亩,天然草场万亩,牲畜头数有万头(只)。林地面积657万亩。

二、对司法所的认识

1.乡镇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2.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名义归司法局垂直管理,但是现实中仍存在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即司法

所属于司法局垂直管理机构,但是工作中又需要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

3.对于司法所建设而言,自2009年以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来,在司法局和当地政府的大力协助下,办公环境得到大步提升,很多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有独立的综合办公室,内设档案柜、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为司法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相比之前的老办公室,有了超前的提高。

三、对司法工作的认识和见解

(一)人民调解是基层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之一,今年年初司法所在嘎查分别成立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援助联络点,并在各个嘎查设立了调解室,使百姓的矛盾真正解决在了家门口,全面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格局,但由于部分嘎查调委会对一些多发性、易发性纠纷疏于防范,往往是等矛盾出现了再去调解,造成调解成本提高,效果不够理想。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一是长期以来,相对于其他政法部门,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弱,加上一些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给予应有的支持;二是一部分调解人员认为调委会干的事是出力不讨好,在村里没地位,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敷衍了事,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未建立起科学、长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呈现诸多特点。目前,我辖区内共有矫正对象14人,刑事解教人员23人,矫正和帮教对象人数虽然不多,情况却很复杂,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人员分布广,二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三是对社区矫正和帮教认识态度不一样,四是家庭生活状况差别明显。他们中有的是文盲,有的是小学或高中毕业;有的相对有一些固定收入;有的能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也有少部分人思想不够稳定,认识模糊,认为社区矫正管理比“派出所管的还要严”、参加矫正让他“丢了人”、“经常集合会耽误工作时间”等。对于此类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帮教人员的关注,多方面的了解他们的生活、生产及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对社区服刑和帮教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三、普法宣法工作。衡量一个乡镇的社会稳定与否,归根结底在于看整个乡镇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高不高,对普法工作,司法所从未掉以轻心,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既要创新普法形式,又要落实普法内容,努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三月份司法所以普法宣传月为契机集中开展法律骨干培训2次,180人次,制作普法简报五期,四月份司法所在旗司法局的指导下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和单位利用赶集日在该镇开展了法律

法规知识宣传和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800余份,为农牧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虽然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突出表现如下;

1、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流于形式。

2、经费投入不足,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3、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作效果不佳。

4、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

5、组织集中学法较难,导致普法资源的浪费。

6、普法手段较落后,内容针对性不强,导致群众参与意识不高。对此,司法所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人员、阵地建设进一步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创新形式手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四、针对调研,我镇司法工作的发展方向

1.始终坚定不移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或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卷宗成本以及保管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数,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在于经济价值,而是一个乡镇、一个社区的长治久安。或许一个人民调解员历经艰苦到达现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调解,这不是群众故意刁难,相反,他们是相信调解员,需要的是一级机构为他们证明。做好人民调解,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上防止因民事恶化造成重大事件。

2.在全镇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调解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甚至于一些基本法都是一

知半解。这就要求司法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于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同样,也需要上级领导的支持,协调部门和部门之间有机进行,例如在普法工作上,就可以邀请土地、林业、信访等部门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减轻了工作难度又完成了普法任务。其次,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通过电信、电视台等以手机短信或者电视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26篇

加强县司法局建设调研报告

一、职能配置及机构设置方面

1、_____县司法局内设有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基层科,局管理事业单位: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县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依法治县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安置帮教办、“12348”协调指挥中心,10个乡(镇)设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属派出机构)。存在问题:内设机构没有公证、律师管理机构。建议在机构设置上设置公证律师管理科。

2、县编委核定我局人员编制:行政25人(其中局机关15人,司法所10人),工勤人员1人(驾驶员)、事业人员34人(其中:法律服务所28人,公证处2人,律师事务所3人,法律援助中心1人);司法局局机关设领导职数4人(一个局长,两个副局长,一个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10个乡(镇)司法所设领导职数10人(司法所长)。存在问题是: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现司法所只有1所1 人,工作难于开展。建议从上面一级一级下编制。

3、司法局的职能配置及实际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建议,具体包括:

(1)我县律师事务所现只有1 名专职律师,案源少,业务拓展不开,而我县公证处近年来充分发挥公证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把公证服务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公证业务进一步提升,为_____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律师事务所要自苦20%的工资,公证处要自苦10%的工资。建议是否能考虑边疆特困县,把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改为公办所、处。

(2)多年来,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全县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法制宣传经费无法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不足,所以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无法达到很好的效果。建议为了更好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让全县各族人民都知法、懂法,在经费上财政能否给予列入预算。

(3)依法治理、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开展较好。

(4)对司法所业务指导工作上,由于经费严重不足,指导力度不够。建议能否解决经费问题,从而加大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

(5)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得一般,主要存在无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奖惩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人民调解经费。

(6)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较好,但存在无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27篇

我县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执法状况,县政府_采取问卷调查、研究分析行政争议案件、赴执法机关抽查执法案卷等形式,对我县执法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初步掌握了我县行政执法现状。调查结果表明:一方面,我县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良好,行政争议发生较少;另一方面,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我县在建设法治政府、实现社会和谐的进程中仍需努力。

一、我县行政执法现状

(一)企业对我县执法工作满意度较高

今年5月,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领导批示,县政府_面向县领导分包的120家企业开展依法行政问卷调查,并对其中部分企业进行走访。此次问卷调查主要以省政府在“企业服务年”中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定的“十不准”为内容开展,同时公布了县政府_的电子邮箱地址以方便企业更为详细地反映情况。企业反馈的信息表明,我县各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中,能够较好地执行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切实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没有违反“十不准”等规定的行为。

(二)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案件不多

从调查的情况看,通过信访渠道寻求行政争议解决的案件不多。今年上半年我县去京信访8批50人,其中集访1批43人,去省信访23批80人,其中集访3批54人,去市信访35批183人,其中集访9批145人,在赴市以上66起信访案件中,仅集访2批、个访2批为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案件,占整个信访案件总数不足,行政争议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形式反映出来。

(三)行政争议呈现 “三少一无”的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少。从近三年上半年发生的行政争议案件数量来看,无论是行政诉讼还是行政复议,总量同期比逐年走低。(见表一)

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表(单位:件)

20xx年上半年 20xx年上半年 20xx年上半年

行政诉讼 12 12 9

行政复议 11 6 0

总计 23 18 9

二是行政诉讼中执法机关败诉少。在已审结的22件案件中,法院判决撤销的3件,所占比例不足14%,更多的案件以行政机关胜诉结案,包括以判决形式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驳回诉讼请求和以裁定形式驳回起诉、准许当事人撤诉四种结案方式。(见表二)

二、应诉案件结案情况表 (单位:件)

撤诉 驳回诉讼请求 驳回起诉 撤销 维持 备注

20xx上半年 6 2 2 1

20xx上半年 6 1 延期2件

20xx上半年 尚未结案

三是行政争议类型少。从统计的三个时间段立案的行政争议类型看, 20xx年上半年有6种,20xx年上半年有5种,今年上半年仅有3种,行政争议类型也呈逐年减少趋势。在行政争议类型中,土地行政管理因与房产的权利、与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直接挂钩,成为引发行政争议最多的执法领域;治安管理工作因涉及面大,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成为继土地执法领域外行政争议第二大高发领域。(见表三)

三、行政争议类型情况表

20xx年上半年 20xx年上半年 20xx年上半年 总计

土地 11 1 24

治安 7 4 6 17

劳动人事 1 1 1 3

房产 2 ,尽在好范文网范文网。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28篇

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和“减压器”作用,根据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于5月下旬至6月初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1、各级领导普遍高度重视,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敬业。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到位,领导有力,普遍纳入了党政目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建立了相关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如:马安镇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实行调解案卷奖励机制,每调解成功一起合格案卷可获得奖励200元,推行“政法单位服务,党委政府买单”的量化标准。

店子、涧池等乡镇推行“调解员给误工补贴”等办法有效提高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2、调解组织网络较为健全,制度化建设逐步推进。全县建1个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8个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04个,人民调解员1353人。

目前,人民调解网络在全县已全部形成。乡镇、社区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建立了与开展调解工作业务相配套的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使人民调解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3、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城关镇“百人百日进万家,矛盾纠纷大排查”模式。就是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的村组治调干部、部分行政干部、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等单位干警以及聘请专职调解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大排查、大调处,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店子镇开展“巡村入户,矛盾纠纷调处双签”模式,要求乡镇干部(包括乡直单位干部)每月必须进村入户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内所有的常驻人口、临时户口和流动人口都要一户不漏地访查。

做到“三访”、“四送”,即访查治安隐患、访查群众生产生活、访查生育状况;送法律、送技术、送温暖、送政策。巡村入户干部每访查完一户,户主要在干部访查表上签名或盖章,干部要在农户保管的“干部巡村日历本”上签名。

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实行定时定人承包解决。为防止走过场,乡镇还要建立抽检制和责任追究等机制;羊尾镇开展“警治联调”模式。

就是村、组治调干部与乡镇政法干警通力协作,对矛盾纠纷予以调处。村、组调解组织无力调处的及时上报乡镇,并由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单位进行“会诊”予以调处;六郎乡开展“疑难纠纷听证”模式。

对于具有代表性的疑难纠纷、调解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邀请当地具有一定威信的人士参加进行公开调处,达到调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涧池乡开展矛盾纠纷“三卡”模式。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卡、交办卡和回报卡;观音、湖北口等乡镇开展“联防联调”模式。

县、乡、村每年都要与周边地区签订联访联调协议,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同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积极主动参与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业管理等容易引发上访的社会矛盾的调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

4、调解工作方法多种多样,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和谐调处矛盾纠纷,重视百姓的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例如,积极探索试行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独特作用,此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36件,调解成功率达,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41件41人。

防止群体性上访35件,防止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58件,防止群体性事件21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着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一些难点问题。人民调解工作不论在思想认识还是实践工作中都还存在着一些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1、少数基层领导对调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对人民调解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充分,以致多年没有召开过地域性调解工作会议;有的领导认为人民调解是“软组织”可有可无,以致人民调解工作难以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地方长期听不到宣传人民调解的声音或宣传力度不足,以致人民调解的作用与社会大众的认知程度相差悬殊;还有不少群众认为调解没有强制力,以致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诉讼就是上访,或者干脆“用拳头说话”;全社会普遍关心、认可、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氛围相对缺乏,一些部门没有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以致调解人员孤军作战,难以处理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

2、调解队伍总体素质偏低。人民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村级调解员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不少基层调解员还留在传统的“劝架员”水平,法律知识贫乏,政策水平较低,有些甚至连制作调解记录和调解文书都有困难,工作力不从心,以致调解效果事与愿违者不乏其数。

3、调解经费严重不足,没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严重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挫伤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阻碍了人民调解作用的发挥,“重打轻防”现象比较普遍。加之,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中的作用缺乏认识,人民调解在纠纷当事人心目中缺乏可信度和权威性,出现纠纷,当事人大都希望政府解决和诉讼解决。

三、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

1、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有效途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奖惩。

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营造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2、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镇社区建设,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村(社区)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建设的新路子,加强跨区域性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重点项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在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等建立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3、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

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4、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立法步伐,找准自己的位置。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人员配置、工作机制、经费保障、法律效力等问题,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法律的有效支持和规范。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29篇

我区社区改正工作自_____年5月正式开动以来,在区委、区当局和市法律局的直接带领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各界的有力互助和大力大举赞成下,各级社区改正构造克服坚苦、勇于摸索、斗胆实践,创设性地展开工作,环绕社区改正工作的构造构建、典范运作、立异特点等方面到达预期的目标。社区改正工作正式开动以来,我区社区改正已经累计接管各种改正东西632名,其间,除7名改正东西按法则迁出外,经过议定社区改正构造的管控帮教,已有334名改正东西告成兑现依法按期清除改正,结束社区改正全进程;如今另有各种改正东西291名。下面从社区改正构造与职责、社区改正东西的适用范畴、社区改正履行方法等几个方面,对社区改正工作进行介绍,并对社区改正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题目进行探讨。

1、甚么是社区改正

社区改恰是与监禁改正相对的行刑方法,是指将符合社区改正前提的罪犯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度构造在相干社会集体和民间构造以及社会自愿者的帮忙下,在判决、裁定或决议肯定的期限内,改正其犯罪心理和行动败行,并增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科罚履行活动。社区改恰是自动利用各种社会资本、整和社会各方面气力,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风险性不大的罪犯大略经过议定监禁改革、却有改过表现、不致再风险社会的罪犯在社区改正中进行有针对性办理、教诲和改革的工作,是铛铛代界各国科罚轨制成长趋势。

2、社区改正构造与职责

根据《江苏省社区改正工作履行细则(试行)》的关照,试点工作履行三级构造收集。即市、区(县)、乡镇(街道)别离建立由党委牵头,公、检、法、司、民政、工作和社会保险等部分构成的带领小组,当真本地区社区改正的带领和构造工作。构成“党委联合带领,法律局构造履行,相干部分协作互助,法律所详细履行”的改正工作系统体例。

根据法则,法律行政部分当真履行社区改正工作,构造气力对改正东西进行教诲改正,和谐相干部分,构成相对美满的构造系统,渐渐兑现社区改正工作的轨制化、典范化。_分践诺法律付与的本能机能,与法律行政构造密切互助,做好改正东西的监督办理。人民法院依法践诺职责,加强对社区改正办法的探讨,订定响应的办法,赞成社区改正工作。人民查察院加强履行监督,()对社区改正工作中不符合法律的题目发起查察发起。民政部分尽力保险改正东西的根本糊口生涯,并把社区改正工作纳入社区构筑和社区办理工作当中 ,教导居委会自动参加。工作和社会保险部分自动为改正东西提办奇迹培训机遇,并救助保举就业。

3、社区改正的履行

法律所要针对每一名改正东西建立专门的改正小组,指定责任人,并针对改正东西的详细环境,订定改正方案。法律所还要与有监护本领的改正东西嫡亲属或工作单位、居委会签订监督帮教和谈,责令改正东西严厉服从法律标准和社区改正构造法则的报告请教、请销假、搬家、参加相干活动等。对有工作本领的社区改正东西,要安排参加社区公益工作,展开多种式样的教诲,包括认罪吃法、政策教诲、法律和操行典范等。根据改正东西的需求,联合犯罪因为,心理类别,实际表现等制放心理改正方案,进行心理询问指导,改正其犯罪意识。

总之,社区改正工作在_____区试点以来,获得了阶段性结果,紧张表如今以下几个方面:建立了根本的教导思维,构建了较为完好的构造系统,建立了根本工作步队,初步构成了法律工作机制,渐渐美满了改正办理轨制。改正东西整体状况精良,社会结果日趋呈现。

4、社区改正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题目

(一)社区改正工作异国立法,是改正东西不好办理的因为之一,特别剥权类改正东西不好办理。

社区改恰是从国外鉴戒而来,如今中国还异国立法。对付改正东西而言,让他们服从社区构造办理、按时报到、按时交思维报告请教,有些改正东西能够接纳,有些改正东西不能接纳。他们觉得本身不违法犯罪便可以了,凭甚么要到社区构造去报到、去接纳办理。特别剥权类改正东西,根据法律法则,剥权紧张触及以下几个方面:不得享有推举权、当推举权;不得构造大略参加集会、游行、请愿、结社活动;不得接纳采访、发表演说;不得在境表里公告、出版、发行有损国度声誉、长处大略别的有社会风险性的谈吐、册本、音像成品等;不得担当国度构造职务;不得担当国有公司、企业、奇迹单位和人民集体带领职务。对付这些主刑已经履行终了的改正东西,这些权力与他们干系不大,是不是享有这些权力对他们而言无所谓。所以,如果他们不平从办理,社区改正构造就异国更好的办理方法,也异国响应的制裁办法。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30篇

司法局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基本情况

(一)编制情况。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314名,实有人数337人。事业编制104名,实有人数96名。全市司法行政局机关领导职数25名,实有领导数32名,占总人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62名,占总编制数。其中市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38人,实有人数44人;领导职数6名,实有领导数6名,占总人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6名,实有14名,占总人数32%;事业编制38名,实有人数28人。辖属各县(市、区)司法局5个,政法专项编制263人,实有人数293人;领导职数19名,实有领导数26名,占总人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1名,实有领导数46名,占总人数;事业编制66名,实有人数68人。

(二)基层司法所队伍情况。

我市共设司法所96个,有建制83个,非建制13个,“立户定编”后,现有司法所编制173名,实际在岗人员163名,163名工作人员身份中大学本科22人,占,大专76人,占,中专高中65人,占,其中法律专业68人,其他95人,35岁及以下81人,占49%,36至45岁有35人,占22%,46至55岁有38人,占,56岁及以上的有9人,占。总体年龄趋向年轻化。

(三)素质情况。

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年龄、文化及专业结构从总体上看基本合理。通过近年来的素质教育和开展各项专业培训活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较大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素质好。干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治觉悟不断提高,思想和行动自觉与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廉洁自律。广大干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三是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加强。绝大多数干警扎实工作,积极奉献;四是业务素质不断提高。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和培训,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较大提高,能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工作质量较好。

二、队伍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机关队伍存在的实际困难、问题和原因

1、司法行政干警专业水平不够高。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比较透彻的队伍。由于多种原因,现队伍存在着法律水平不够高的问题,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其主要原因是:一是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影响着法律服务业人员的从业问题,部分县(市、区)出现近几年国家司法考试零过关现象,如揭西县、惠来县参加考试人员都未冲过门槛;二是人才外流严重,部分律师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多数调往外地;三是本地区经济欠发达,难于吸引到外来优秀人才。

2、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部分干警没有理清有为与有位、务虚与务实的关系,认为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缺乏一种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基础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对待工作存在应付的现象,影响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司法行政人员缺编。在机构改革后,我市辖属各县(市、区)的司法行政编制存在缺编问题,如普宁市定编91名,机编部门重新核定为78名;揭西县原定编69名,重新定编59名,且该县律师所、公证处及公职律师事务所的编制长期得不到解决;其它县(市、区)都存在编制少,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4、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人员待遇很低。地方财政十分困难,平时对司法行政工作投入经费极少。同时因本地区经济欠发达,法律服务业务开展有限,单位微薄的收入只能维护日常主要工作运转。各县(市、区)司法行政人员的收入只有地方财政核拨的基本工资,单位福利补贴甚微。尤其基层司法所经费没有保障业务经费,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线,很多工作下到基层确实很难顺利进行,有时紧急开支还需先从工资中垫付。业务经费严重不足、人员福利待遇很低问题严重影响了队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5、县级司法局办公楼房陈旧,面积小,办公环境差,亟需改善。

(二)基层司法所存在的实际困难、问题。

1、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立户定编”使一大批非公务员被分流出司法所,我市有司法所96个,原有编制226名,重新核定的编制数后只有173名,平均每所不足2名。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31篇

司法所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一直在不断地摸索前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管理格式化,教条化趋式,司法所的固定管理模式已在一定程度上被服刑人员所了解,逐渐开始出现“服刑人员今天到司法所参加活动,明天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改变管理模式,创新多元化管理,避免让社区矫正矫正工作流于形式。

xxxx年初,xxxx区xxxx司法所依据省司法厅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辖区内21个社区村推行了网格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方法。所谓网格化管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地区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内部的管理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结合的形式。根据xxxx的地域特点,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网格管理工作:

一、建立基层管理组织,定时定期开展检查

司法所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组织的网格化管理阶层出发,通过社区划分网格,完善社区矫正监管的稳定体系。

1、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落实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司法所联合社区民警对街道辖区内21社区的警务接待室内加设一间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落实了基层的办公地点。各个社区的一把手书记是本社区内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事综治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村官作为社区矫正网格片区管理人,与社区民警和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对网格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方面的管理工作。

2、基层联合办公,定期开展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重点人员与重大问题,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共同开展工作,作好对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和督改管理隐患。街道司法所定期组织人员对网格片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管安全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多的、重点人员多的社区加强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二、落实管理制度,监管工作直接进入家庭

对社区的网格管理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网格管理责任人严格遵守并实际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对于在城社区地方大,人员多的现象,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将网格片区分级划分,一级片区为社区书记总管理,二级片区为综治主任负责,三级片区详细到各小区的各幢楼,由社区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负责,以便真正将监管工作开展到实处。

1、落实分级包干责任与工作例会制度。社区责任人、社区综治主任对所属社区矫正安全责任网格片区进行定期监督管理检查。司法所矫正责任人直接负责指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社区民警、社区综治主任、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汇总、通报阶段性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本网格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重要活动、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实行定期报告与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各个社区矫正监管网格管理员、社区内部社区矫正责任人必须切实掌握本网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街道司法所所长或社区矫正责任人汇报。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管理员每月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责任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对社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了解相关工作、生活情况,掌握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并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重大监管安全问题,需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并落实整改。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街道、社区村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于社区矫正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重新犯罪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年度综治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的奖惩措施。

3、落实管理人员组织社区服务。社区网格片区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人,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家属在内的“五帮一”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网格管理社区每月组织本单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内的社区活动中心开展有益的社区服务,如在各社区“18广场”等大型广场活动中担任志愿者为民众服务,进入各个小区为小区居民除小广告等公益活动;对于在城社区的服刑人员,由三级网格管理员安排“户对户,点对点”的社区服务形式,即一个服刑人员定点对一户困难家庭定期进行上门帮助。这种方式让很多服刑人员觉得很有意义,他们在服刑期满后也能主动对定点的家庭继续帮助,这些多样化的社区服刑,让他们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并从服务中体现自己的价值,提高矫正管理的实效性。

4、联合司法所进入家庭走访谈话。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本社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进入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对其本人、家属或邻居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情况,排除不安定因素。为个别心理存在问题的服刑人员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存在问题的原因与困难,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对一些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主动联系社区为他们介绍工作、落实低保,保证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生活有着落。瓜埠红光社区服刑人员孙某因病无法工作,了解情况后,司法所与社区网格责任人一同上门走访,并送上了慰问金,孙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服从管理,病好后努力工作,不给国家和组织添麻烦。

三、丰富教育形式,强化重点帮教

1、建设教育设施,组织志愿宣传。网格片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加入法律法规教育学习,确保学习教育形式多样。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宣传法律教育内容。依托各社区的法制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建没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等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并配发标识、旗帜等,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2、针对重点人员,强化多样帮教。对于重点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针对他们实际情况,专门制订相关帮教措施,要求他们每月两次书面活动情况汇报,每周两次口头汇报,并对他们进行24小时手机定位监控。每个重点管理人员都进行“五帮一”重点帮教。三级网格管理人员利用社区便利条件时时关注相关情况,司法所每月走访他们的家属、村居、民警等至少两次以上,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工作情况,保证他们认罪服法,积极生活,不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对重点人员单独开展专项法制学习并定期进行考试,让他们能够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铭记于心,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网格化的管理模式是配合司法所日常的社区矫正来开展的,它为固定的管理模式起辅助管理作用。只有通过多元化管理,结合司法所与基层的力量才能将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细,做实。网格化管理作为新的管理办法刚刚进入使用阶段,xxxx的网格管理工作也刚刚开了个头,希望能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地去发展、进步,在实践中去检验,完善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司法局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第32篇

强化司法局只能配置建设调研报告

一、职能配置及机构设置方面

1、沧源县司法局内设有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基层科,局管理事业单位: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县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依法治县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安置帮教办、“12348”协调指挥中心,10个乡(镇)设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属派出机构)。存在问题:内设机构没有公证、律师管理机构。建议在机构设置上设置公证律师管理科。

2、县编委核定我局人员编制:行政25人(其中局机关15人,司法所10人),工勤人员1人(驾驶员)、事业人员34人(其中:法律服务所28人,公证处2人,律师事务所3人,法律援助中心1人);司法局局机关设领导职数4人(一个局长,两个副局长,一个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10个乡(镇)司法所设领导职数10人(司法所长)。存在问题是: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现司法所只有1所1 人,工作难于开展。建议从上面一级一级下编制。

3、司法局的职能配置及实际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建议,具体包括:

(1)我县律师事务所现只有1 名专职律师,案源少,业务拓展不开,而我县公证处近年来充分发挥公证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把公证服务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公证业务进一步提升,为沧源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律师事务所要自苦20%的工资,公证处要自苦10%的工资。建议是否能考虑边疆特困县,把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改为公办所、处。

(2)多年来,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全县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法制宣传经费无法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不足,所以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无法达到很好的效果。建议为了更好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让全县各族人民都知法、懂法,在经费上财政能否给予列入预算。

(3)依法治理、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开展较好。

(4)对司法所业务指导工作上,由于经费严重不足,指导力度不够。建议能否解决经费问题,从而加大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

(5)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得一般,主要存在无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奖惩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人民调解经费。

(6)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较好,但存在无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安置帮教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