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40天后,公司工作人员突然通知我解雇我,并立即办理辞职手续。同一天,我不同意办理辞职手续,说我会继续打卡上班,所以工作人员把我从公司团队的打卡团队中撤走,迫使我无法正常工作。我要求公司赔偿我。公司拒绝支付赔偿金,并通知我回去工作。 我以前是助理
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40天后,公司工作人员突然通知我解雇我,并立即办理辞职手续。同一天,我不同意办理辞职手续,说我会继续打卡上班,所以工作人员把我从公司团队的打卡团队中撤走,迫使我无法正常工作。我要求公司赔偿我。公司拒绝支付赔偿金,并通知我回去工作。
我以前是助理。我的直接主管是公司的设计师。现在我被公司的老板娘和绩效考核经理取代了。我想问,这是工作调动吗?我不想回去工作。我已经提交了劳动仲裁,但如果没有必要,我不想撕脸。我该怎么办?
答:
如果单位认可对您做出过口头辞退,那么您有权不回去上班并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
有人问口头解雇还需要上班吗?需要上班,口头解雇没有法律效力,应当出具书面证明。
对于公司的口头解雇,员工应要求出具书面证明。公司不出具的,向劳动监督投诉,由劳动监督责令出具。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前,应正常出席,防止公司不承认口头解雇处理旷工,不能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出席或者不安排工作的,应当尽量保留有关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擅自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如果被单位说服,你可以不同意,但不能自己声称不工作,单位口头同意,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最好是书面证据,也可以是手机短信等)不工作是单位同意可以考虑选择不工作,不要注意这个问题导致这个严重的后果。简而言之,最好让公司给你一份辞职证明,否则你必须继续工作,否则因为你没有证据证明公司解雇了你,但公司会说你旷工,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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