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承悦读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合集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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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3、完成20xx年行政、总结、人大汇报材料以及年鉴、大事记的编写和上报工作.1、完成20xx年党务、工会、计划生育工作的计划、总结、职员之家的汇报材料.4、对中层干部、党员进行了两次测评,召开2次生活会,以及对并将总结报告及时上报.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 第1篇

近年来,我一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理仑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自愿做到勤学多想,任真学习马列主义、毛xx思想、邓xx理仑、重要思想,坚持用中国特色的理仑武装头恼,指导工作,牢固树立主义的全天下观、人生观、价值观,任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于20xx年12月捅过党组织的考查成为预备党员.加强理仑学习的同时,坚持法律专页知识学习不放松,与时俱进地学习妍究新的法律法规以及当今法的价值取向,能购用法律的理念去指导工作,用法律的思想去谋划工作,用法律的手段去开展工作.捅过自身的不断努厉,于20xx年顺力地捅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赀格.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 第2篇

无论我在哪个岗位工作,都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肽度,坚持任劳任怨,刻苦钻妍,开袥创新,积极促进了信息技术在审执工作中的催化剂作用,推进了对各类案件的全程化、规范化和动态化的管理,梭短办案周期,题高了办案效率,杜绝了超审限案件及沿长审限案件的产生.积极培训各庭局办案人员开展法律文书上网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推进司法公开制度的落实.20xx年度被县团委表彰为优秀共青团员;20xx年度、20xx年度、20xx年度链续三年获得本院_先进个人_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 第3篇

[关键词] 审判委员会,改革,正义,理想,误区

审判委员会制度可以说是我国的一大司法特色。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均未有先例。司法一般认为,审判组织形式只有合议制和独任制两种。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部分案件持有最终决定权的并非承办法官本人或合议庭,而在于其审判组织内部设置的审判委员会。而且,无论其地位还是作用都远超过合议庭与独任审判员。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的初衷在于将它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集体领导机构,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重要问题。从设立至今,审判委员会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的作用,在避免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质量等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诉讼正义。然而,随着我国司法改革尤其是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日益背离公开、高效的审判机制改革的价值方向,在回避制度、受案范围和工作运行等方面的矛盾与不足也日益凸显。这不仅案件审理的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提高,更从根本上妨碍了诉讼程序的公正与司法正义的实现。可以说,审判委员会制度设立的初衷固然美好,也曾在一定层面上发挥作用,但是其在新的实践中却日益偏离正义的理想,进入了万劫不复的误区。

一、 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建立与

中国审判委员会制度脱胎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审判委员会制度。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诞生后,逐步建立起系统的司法机构,审判机关在地方采取“合一制”,由各级裁判部兼理司法行政工作,各省、县、区裁判部设部长、副部长、书记、裁判员若干人,并设立裁判委员会。 在随后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1941年边区各县成立了裁判委员会,1942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审判委员会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裁判委员会、裁判委员会逐渐演变成为人民法庭和人民法庭的审判委员会,这可以说是新中国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雏形。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各革命根据地前苏联司法制度,强调党对审判工作的具体领导,以避免资本主义国家司法制度中因法官独立可能形成的独断,则进一步加速了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形成。1948年1月1日颁布的《东北解放区人民法庭条例》规定,村、区人民法庭组织审判委员会,由农民代表大会选举的若干人、上级政府委派一人组成,有权判决:当众坦白、赔偿、罚款、劳役、褫夺公民权、有期或无期监禁、死刑,或者宣布无罪。 该条例首次正式在立法上使用“审判委员会”的名称。需要指出的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审判委员会虽然并不是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而是集行政、司法于一体,掌管司法决定权的政府机构,但当时的审判委员会与现行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名称、议事规则、目的和任务方面存在诸多相同或类似。

新中国建立伊始,依据《共同纲领》的规定:“废除_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令和司法制度”,废除旧制度,开始了建立主义性质审判制度的历程。创立之初的人民审判机关 大多沿用解放区的群众式审判模式。1950年第一届全国司法会议上,司法主管机关提出了一个初步的法院组织草案,提出了建立审判委员会。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_法院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省、县级人民法院设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庭长及审判员组成。审判委员会负责处理刑事、民事的重要或者疑难案件,并为政策上和审判业务上的指导。1954年第一届全国_制定的《_人民法院组织法》(以下简称《人民法院组织法》)正式颁布,规定在我国各级法院内部建立审判委员会,作为对审判工作的集体领导组织,并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审判委员会的职权。 1955年3月10日,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宣布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成立,并形成了一些审判委员会的工作制度。随后全国各级法院都相继组建了审判委员会。从此,审判委员会作为一种法定制度被正式确立起来。

依据19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或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在这一制度建立之初,主要强调它总结审判经验的职能,附带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这一时期对不同审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要求是有区别的,中级以上的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主要是总结审判经验,而基层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则侧重于解决重大疑难的个案问题。 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左倾思想主导了司法工作,各级法院成了为扭曲的路线服务的工具。有些地方审判委员会的部分职能则由诸如“院务会”等机构来完成,审判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大大降低。 1962年以后到_结束的这段时间里,审判委员会同中国的司法制度一起被彻底砸烂。直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司法制度开始重新恢复和发展。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重新修订,法院内部的审判组织机构设置相对规范,作为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其地位被重新确认。恢复后的各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在审判实践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审判人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审判人员素质较低,法律又不够健全的情况下,集中集体指挥基本保证了案件审判质量和司法公正。

从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创建过程可以看出,中国审判委员会的建立是由历史、政治和观念文化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几千年来我国封建社会一直沿袭司法与行政合一,行政机关中的行政长官统领行_力,兼行司法职权的体制。在各级司法兼行政机关-衙门内部,采取的是由最高位阶的长官统领的集权性行_力层级模式,这种被司法组织原则所不取的层级组织模式在我国具有很长的历史渊源,并仍能在司法机关中找到影子。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审判制度。但是一方面由于建国前革命根据地的司法机关普遍实行集体领导,有在政府系统设立裁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传统,审判委员会的设立与我国司法传统和民族文化及民族心理具有极大的亲和力。即在制度建构中,中国传统的司法官僚化使审判委员会制度暗合了某种文化心理。我国法院内部似乎在审判制度建构中形成了由低到高的行政色彩相当浓的权力等级结构。相比之下,独任庭和合议庭处于权力底端,审判委员会处于顶端,从而更具权威性,它的决定合议庭和独任庭必须执行。

其次,新中国成立后,废止了_政府的《六法全书》,革除了_政府原有的法学,取消了法官、律师作为专业司法人员的资格;打碎了旧的司法体制,创建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司法体系,由于审判法制建设面临百业待兴的局面,司法干部极其缺乏,当时法院法官绝大部分由工农干部组成,法官的素质整体上低下,有必要对审判工作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以保证审判质量。

最后,是大陆法系和前苏联审判体制的影响。20世纪初,在现代法律制度的选择中,我国更多地参照了大陆法系传统。新中国的法律也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与普通法系国家相比,大陆法系在法院的内部组织结构中带有较强的等级色彩,强调上位权力对下位权利的制约与指导,法院结构体系带有浓厚的官僚层级味道。法国最高法院中的“混合庭”、德国联邦法院中的“大联合会”、日本除简易法院外各级法院内部设置的“法官会议”都与我国的审判委员会有或多或少的共通之处。而20世纪40年代引进的前苏联司法审判制度强调党对审判工作的具体领导和干预,强调集体智慧,都给构建中的中国司法制度烙下了深刻印记,使审判委员会制度成为必要与可能。由院长主持、由庭长及资深法官组成的这一组织即可实现政党及领导层对审判工作的直接控制。

二、正义理想的初衷:现行审判委员会的职能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根据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 的规定,我国各级人民法院都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它的设立初衷是为了有利于发挥集体智慧,提高审判质量。《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通知第22条规定:“规范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内部最高审判组织,在强化合议庭职责,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做到只讨论合议庭提请院长提交的少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总结审判经验,以充分发挥其对审判工作中带有根本性问题、全局性问题进行研究和作出权威性指导的作用。”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说明(以下简称《纲要》说明),也对审判委员会的职责和作用作了进一步解释。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纲要》及《纲要》说明的有关规定,现行的审判委员会的设立初衷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 第4篇

一、xxxx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xxxx年我主要负责执行立案、债权凭证的发放和查封扣押财产的评估。上半年我共立执行案件件,其中恢复执行案件件,接受外地法院委托和中院省院指定案件件。发放债权凭证案件件,委托评估案件件,参加举行听证会记录次,参加审委会汇报案件记录次,向研究室报送信息材料篇,向高院报送调研信息材料篇(已发表),同时我还积极地完成了执行局和科里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待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措施不够,对于执行工作缺乏深层次的研究,没有联系当前执行工作的实际,从根本上找原因,从根本上分析和研究,只是为工作而工作,理论学习的时间少了,作应付表面工作的时候多了,以致于工作总是浮在表面。

2、对待工作的热情和耐心不够,综合科的工作繁杂而琐碎,尤其我们的工作是为两个执行业务庭服务,加强业务的监督和指导是我们的工作重点,这势必与两个执行业务庭快速结案的工作要求有冲突,有时在工作上缺乏与两个业务庭的沟通和交流,有时业务庭有的执行人员态度不冷静时,我缺乏耐心的说明。

三、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1、树立大局意识,处理好个人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

没有个人工作的发展,就没有全局工作的发展,但个人工作必须服从全局工作,围绕全局工作来开展。必须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果断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科的决定,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科长及局领导反映,同时坚持实事求是,自己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力克服和解决,尽可能为院领导和局领导分忧解难,形成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机制。处理好自己与科里其他同志的工作关系,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2、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无论做什么工作,人的思想因素是第一位的。我们综合科做为执行的“窗口单位”,一定要树立“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使当事人满意”的思想意识。人民法官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任何人不能以人民赋予的权利谋私利,要设身处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综合科是执行工作改革的产物,是执行裁判权的行使者,这就要求综合科干警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不但要熟练掌握执行程序中的法律知识,并且应掌握审判方面相关法律知识。今年,我科每周要拿出相应时间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通过学习促工作,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同时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是执行工作的开端,也是窗口。审查人员的精神面貌、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对执行局的看法和认识。因此,在工作中我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按章办事,认真处理每一起案件,热心为群众服务,让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科长带好队伍。

认真学习院里、局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实处。通过学习规章制度提高自律意识,克服厌烦浮燥情绪,端正思想意识,踏踏实实、全心全意的干好本职工作,确保自己的工作不给综合科的工作、执行局工作拖后腿,不出问题。并配合科长带好队伍,首先管好自己,配合科长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这一年来,虽然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在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如工作中开创性,主动性精神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纠正。希望在明年,各方面工作都能上一个新的台阶。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 第5篇

上半年,在院党组和分管院长的正确领导下,在本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庭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创业服务年”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努力改革审判管理和抓好队伍建设。在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社会矛盾化解为目标,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20xx年截止6月30日,我庭新收案件39件(其中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量增加了5件,增幅为。诉讼标的金额亿元,去年同期(亿)相比有小幅度下降,与20xx年相比,下降大幅度较大,减幅达。连同去年旧存案件11件,上半年我庭共办理一、二审案件50件,已审结34件,结案率为68%。未结案件中部分是近期新收案件,部分在公告送达和司法鉴定期间,部分案件在做双方调解工作。在已结的33件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的16件,改判的8件,发回重审的2件。二审案件维持率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近12个百分点。二审案件改判率为,与去年同期改判率下降了10个百分点。调解、撤诉案件共7件,占,与去年基本持平,相比20xx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从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内部纠纷和传统借款担保纠纷仍为我庭主要案件类型,分别受理了12件和18件。从上诉案件原审法院分布情况看,南昌中院上诉10件,上饶中院上诉8件,景德镇、赣州、宜春、抚州、九江中院分别上诉3件,新余、萍乡中院各2件。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我庭始终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中心,坚持公正、高效、和谐司法理念,通过处理好商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审慎处理涉国有企业纠纷。随着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推进,涉国有企业主要案件类型由企业改制纠纷,包括因改制行为效力产生的纠纷和改制后因对外债务的承担而引起的纠纷,转变为不良金融债权的借贷纠纷和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涉国有企业的不良金融债权借贷案件数量虽呈下降趋势,但各方利益冲突加剧,利益平衡难度加大,特别是在债权转让程序被认定合法的情况下,各方利益更是难以协调。我庭始终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大局为重,在强调对不良金融债权转让相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的同时加大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多种措施的力度,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资产环境。对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我庭通过对不服破产裁定申诉案件的审查和对具体案件的协调加强对下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强调在案件审理中要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配合,要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变现资产,积极预防破产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维护企业的安定和社会稳定。二是从维护稳定角度出发审理好各类公司诉讼纠纷案件。

公司诉讼纠纷案件主要表现为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纠纷、中小股东诉讼、公司解散诉讼等,这类纠纷处理不好很容易影响公司的稳定和生存发展,进而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市场秩序的稳定。在处理公司内部纠纷时我庭坚持公司意思自治,司法谨慎干预的审判理念,对中小股东提起的知情权、盈余分配等诉讼,我们既注重协调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注意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之间的利益平衡。如我庭审理的秦玉林与九江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中,小股东秦玉林因不满公司不分配利润,在与其他股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诉讼主张分配公司利润。由于公司股东会未形成利润分配决议,直接判决分配利润可能会造成司法过度干预公司自治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如果判决驳回诉请又不利于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合议庭通过提出其他救济途径的调解方案反复做股东之间调解工作,庭领导也多次参与协调,最终以其他股东收购该小股东股份形式调解结案,既保护了中小股东权益、维护了公司的稳定和正常经营,也有效的回避了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三是以平等保护为前提,慎重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审理违约责任纠纷。在审理各种类型合同违约纠纷中,我庭严格适用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最高法院指导意见的规定,以促进交易、规范市场秩序为指导理念,在涉及合同撤销、变更或解除的诉讼中审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对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依据公平原则,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在主张违约损失赔偿的诉讼中,我们依法分配举证责任,严格依据违约事实和违约责任,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认定违约金数额。

二、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紧跟省委决策部署,助推全省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按照本院年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庭作为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在征求本院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发挥司法的能动性,依法为全省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宗旨、内容、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我庭走访了七个系统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有关推进七个系统国企改革的意见建议,及时摸清了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七个系统国有企业对法院新的司法需求,明确了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方向和思路。在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推进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后,我庭及时起草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下发了本院《关于为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法院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沟通协作,融入大局,共同推进全省经济发展。我庭紧紧围绕全省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在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更加注重立足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更加注重与省_、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保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全省经济跨越发展。我庭一如既往的就国企改革问题加强与省_的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继续配合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小额担保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保险市场规则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强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促进我省保险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在我庭推动下,我院于今年2月与省保监局签订了加强合作交流机制的《备忘录》,明确了三方建立联系人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联合开展调研、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建立案件办理协助机制等事宜。为积极落实《备忘录》要求,6月底、7月初我庭与省保监局共同组织先后召开了二级法院与当地各保险公司联合座谈会,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行使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法院与保险行业如何共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进行了广泛交流。三是发挥商事审判庭特点,支持和推动企业创业投资。商事审判工作与经济形势、经济建设的发展息息相关,商事审判更多的是解决企业、公司法人经济纠纷。我庭一方面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创业服务年”活动,充分运用商事审判把握的经济形式和规律,通过依法平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战略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另一方面,我庭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发现的纠纷多发点,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帮助企业把握经营规律,指导企业依法回避经济纠纷,切实担负起为企业创业、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和有效司法服务的职能作用。

三、注重实效,围绕审判实践开展调研工作

年初我庭针对审判实践反映出来的问题确定了以下几个调研任务:

(1)保险合同纠纷中关于保险人是否告知义务的认定和交通事故责任险中在盗窃、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三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对人身伤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出台保险纠纷审理相关指导意见;

(2)为配合省委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针对法院受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剧增,我庭要求在去年组织开展的破产案件审理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深入调研,出台案件审理的具体指导意见,统一全省法院审判思路;

(3)针对银行卡被盗取存款而引发的金融机构与储户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我们组织开展了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中存在的问题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出台审理相关案件的指导意见。从上半年完成的情况看,三项调研前期任务均基本完成,保险合同纠纷的调研已经完成资料收集工作;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调研报告已完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导意见已基本成形,将于近期下发全省法院和本院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此外,上半年我庭配合最高法院完成了以下几项调研任务:

(1)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调研,向最高法院反馈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2)向最高法院报送了XX年至20xx年五年全省法院受理和审结金融纠纷案件数量统计和审理情况;

(3)向最高法院报送了20xx年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相关情况,详细反映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相应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4)针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最高法院,为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提供素材和资料。

四、加强审判管理,严抓队伍建设,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制定并完善各项审判管理制度,使民商事审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强化审判管理,我庭进一步修订了《民二庭审判管理细则》,完善了从收案到结案过程中每一个步骤的程序要求和时限要求,对每一个阶段工作严格控制时间进度,提高案件审判各环节的运转效率。其次为保证庭务工作能得到及时部署,有序开展,有效落实,我们制定了《民二庭庭长办公会规则》,明确了庭长办公会的任务和主要职责,明晰了内部任务分工和决策程序。再次为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我庭继续坚持并完善庭务会疑难案件研究制度和庭长指导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庭务会的作用,集中全庭的智慧,为合议庭处理案件提供参考。同时通过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和列席全部案件的评议,及时指导和监督合议庭审判,强化管理。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一方面我庭结合院机关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争议、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了全庭同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庭通过选派人员参加最高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业务培训,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开阔视野,更新商事审判理念。上半年,我庭选派了1名同志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与美国天普大学司法培训合作项目的学习;2名同志参加全国法院民事证据实务培训班;1名同志参加破产法论坛研讨;1名同志参加全国商事审判研讨会。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拒变的意识。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商事审判工作的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商事法官处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容易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和侵蚀。我庭特别注重抓好法官队伍的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加大教育力度,引导全庭人员加强自我约束,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司法行为,拒绝贪婪之心、不伸贪婪之手、不做贪婪之事,固守淡泊,严格自律。

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庭还积极承担最高法院和本院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月份我庭承办了最高法院在江西召开的全国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研讨会会务工作,尽管人员有限,在庭领导的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下,在全庭同志齐心协力下,较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会务工作,保障了会议顺利召开,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和其他兄弟法院的一致好评。根据院党组安排,我庭承担起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服务的对外联络和材料报送工作,及时向七个系统改革办报送了本院相关工作动态和信息。由于我庭在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中突出的表现,我庭被评为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先进集体。

回顾上半年,我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抓紧,尽快转化出调研成果,为大局服务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 第6篇

一、涪陵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涪陵区属重庆中部,幅员面积2941平方公里,辖3个工业园区,8个街道,18个乡镇,总人口113万人。全区建立各级各类调委会607个,调解人员5374人。近年来,涪陵区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党政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思想,积极探索调解手段,落实纠纷调处责任,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突出表现在:

(一)调处了大批量的民间纠纷。近四年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达30394件,调处成功29786件,成功率达。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物业管理等,且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不加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委会按照“六统一、五有、四制度、三表”的要求全面达标,全部设立了调解室,统一佩戴调解员徽章,全面使用《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村居调委会加大了规范化建设力度,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使用面扩大,调委会印章全面启,各调委会建立了调解民间纠纷的台帐,一般和疑难案件制作了调解文书,整理了案件档案,有力提高了调解纠纷质量。

(三)调解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不断强化。依托村级换届选举把一些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能的能人选为人民调解员,普遍为村(居)主任和社长兼任人民调解员。区乡两级按照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调解技能的要求,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采取分级分类的方法,基本实现对调解员培训的全面覆盖。4年来,全区共培训调解人员达3600余人次。

(四)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一是建立了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与区人民法院紧密配合,在法院设立了调解工作室,实施诉前调解。去年下半年以来,共调处纠纷278件,有力地维护了稳定,减少了司法成本。李渡办事处、百胜镇等在当地派出所设置调解室,做到警民联动化解纠纷。二是建立了区域联防机制。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全区先后与武隆、南川、巴南、长寿、丰都、垫江等区县建立协作机制,同乐、增福、原聚宝乡等与相邻区县乡镇推行的区域性联防工作机制,解决了毗邻跨界纠纷调解难的问题。三是建立夕阳红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预防和调解民间纠纷。

(五)人民调解激励机制初步建立。一是建立了表彰奖励制度。区委、区政府坚决四年一次对人民调解表彰奖励,、对全区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共表彰集体80个、个人100名,激励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热情。二是建立了调解案件补偿制度。从开始,该区运用市转移支付的经费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各类案件进行补贴,共发放资金达39万元,有效地激发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当前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普遍存在对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都充分肯定,但少数地方真正解决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保障措施落实不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二)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需要进一步恢复和健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来设置在国有企业的调解组织由于改制而纷纷解体,而新兴私有企业受到成本投入和认识的限制,很少主动建立解调组织,导致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近年来呈逐年下降趋势,90%的调解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企事业内部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导致企业职工群体上访事件屡有发生。

(三)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区司法局派驻乡镇(街道)司法所26个,用于司法所的专项编制66个,平均每个乡镇(街道)约个。只有专项编制的2人司法所有12个,占有司法所总数的46%;3人司法所有14个,占54%。大部分司法所长被安排包村包组,负责信访稳定、征地拆迁等多项工作,很难从精力和效果上保证指导管理调解工作。

(四)人民调解经费落实困难,影响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绝大多数调委会的经费都受制于本村(社区)的经济状况。调解经费区、乡镇经费不足,致使开展工作有一定困难,调解纠纷补贴也仅仅是市上补助且偏低,经费的窘迫影响很多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一是无专职调解人员。各级调解委员会主任均由村社长兼任,不能集中精力开展调解工作;二是普遍缺乏法律政策知识和业务技能,遇到复杂疑难纠纷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调解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三是调委会的基础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六)人民调解工作没有形成合力。统计数据表明,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占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纠纷总量的比例显示了民间纠纷主体、地域、行业之间的深刻变化。这些矛盾纠纷仅仅依靠人民调解员或人民调解组织单枪匹马作战,离开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很难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三、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在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研究本地本单位的纠纷发生类型和规律,切实加强人民调委会的建设,配齐配强调解工作专职人员,切实解决调解人员的报酬,使调解工作真正起到维护一方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二)不断发展企业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加大建设新型调解组织的力度。把巩固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作为基础,将重点放在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恢复和建设上。对于陷入瘫痪状态的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恢复其功能,使之重新焕发生机;在民营企业,着重宣传调解理念,逐步推广建立调解组织。不断发展新型调解组织,如调解经济、消费、房地产建筑、劳动争议、环境纠纷、医疗纠纷以及交通事故纠纷的调委会等专业化、职业化、行业化、区域性的调解组织,把调解组织渗透到各行各业、社会各个领域,为应调尽调打好组织基础。

(三)充实司法所人员,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力度。一是增加区司法局的编制。在专项编制不足的情况下,区县可挤一部分行政或事业编制,补充到司法所。二是积极争取政法专项编制的支持,使每个司法所达到3人以上,以保证司法所有充足的人员来完成各项职能任务,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四)切实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引入竞争机制,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配齐配强调解人员。在乡镇、社区推行首席(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乡镇的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担任。社区首席人民调解员实行公开选聘、招考。有条件的地方可发挥老同志的作用建立夕阳红调解委员会,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区乡逐层展开。侧重于常用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调解协议收制度水平,为提高调解成功率奠定基础。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调解员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对绩效好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 第7篇

一、任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一)努厉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1、胁助领导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全面职员大会次,中层干部会议次,班子会议次,支委会次,党员大会次,职员2次,工会委员会次,团员会议2次.会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会议记录,做到了保密和及时归档.

2、任真做好材料的撰写、打印、信息上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及时撰写和上报.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复印及誊印工作.及时请领导阅办,科室下达做好记录,安时布置,全年起草文31个,党务发文9个.今年规范了文件的转发程序,做到了文件转接有登记.

3、完成20xx年行政、总结、人大汇报材料以及年鉴、大事记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4、完成20xx年度办公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5、与其他同志一起做好办公室电话业务询问、投诉举报的接报和转报工作,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800余件.

6、完成或胁助相关单位完成了丰台区食榀量化分级管理授牌仪式表彰大会、人大代表视查、艾滋病宣传活动的筹备工作.能购及时解决和安排上级单位布置的工作和其他单位的协调工作,做到重大问提及时上报.

(二)胁助党支部、工会做好各项工作

1、完成20xx年党务、工会、计划生育工作的计划、总结、职员之家的汇报材料.

2、胁助党支部组织党小组、党员学习,工会委员会、小组长会议,及时印发学习材料,开展是与非答题活动.筹备召开了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完成20xx年度要点发展对象的函调工作.

3、制定廉政执法责任书、计划生育责任书,完成领导和科室、监督员的签订工作.

4、对中层干部、党员进行了两次测评,召开2次生活会,以及对并将总结报告及时上报.

5、胁助支部完成对13名中层干部、4名要点发展对象的考查,及时进行公示和完成壬命.

6、组织捐衣、娟歀2次1万余元.

7、组织员工休养、女工体检、献血工作以及20xx年新年联谊会的各项文体活动.

7、每月及时审核、调整独生子女费、奶费及托费的发放,有计划地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工作.

8、组织召开职代会2次,完成所务公开栏公示2期,配合工会一起探望生病员工及家属 人次.

9、建立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科技创新档案等,完膳了支部基础档案.

(三)全力做好团支部工作

20xx年我被评为丰台区卫生局优秀团干部,团支部获得20xx年度五四红旗团委, 是对团支部工作的充分肯定.

组织了几项团员活动:

1、积极组织团员参加亮丽清春青年医务人员大赛获得优胜奖,

2、组织青年志愿者行动,参加艾滋病宣传等大型宣传活动.

3、组织35岁以下青年嘉年华活动.

3、建立了35岁以下青年档案,为团支部推优工作打下基础.

4、我有幸作为团代表参加了丰台区的团代会,受益匪浅.

(四)办公室内部工作

胁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各项交办的工作;每月安时统计上报办公室考勤;定期青洗值班室被单;进行印刷、电脑设备的维修和耗材管理工作;协调办公室内部工作,合理调配人员.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 第8篇

调研工作是法院各项工作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总结过去、了解现实、规划未来,这本来就是一个桓古不变的进步过程。不管是一个集体亦或个人,他的每一个进步过程都要运用一定的方法和形式去发现规律、认识规律、总结已有的工作、预测下一步的目标,这是调研工作的形式要件,也是调研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条件。而在此基础上,加深理性化的思维,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具体措施来实现预期目标,达到实效,把调研成果通过各种形式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纠正既住错误,把智力成果结合运用到审判实践工作当中,使之发挥作用,提高实效,并在实践中近一步的检验真伪与完善提高,遵循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想,这才是调研工作的实质价值,也正是我们法院开展调研工作所欲达的精神追求。

明白了什么是调研工作,我们还要近一步的了解自身现状,搞清楚现实所面临的问题,近后一定量的时间内我们将怎样发展调研工作才会更加合理有效。这很多的问题都是急待我们解决的。由于我接触法院调研工作时间不长,几乎没有什么经验,在此仅谈一点点很不成熟的看法和建议,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多加指正和批评。

一、调研工作的重要性

我认为法院调研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此,我在篇头用了重墨极力表明了这一观点,力求把这一重要问题放在文章的最显要位置,以求重视。在此段落里,就不再重点阐述。仅谈一个问题。在调研过程中,准确定位,增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调查研究与自身工作实际相结合。根据自身发展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既关注全局性,又重视工作中的每个具体方面,将调查研究融合在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法院管理的每个环节,防止大而化之,调而不研,研而无果。二是坚持调查研究与上级要求部署相结合。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过程中,针对其方向性、原则性、指导性的特点,按照调研先行的要求,找准切入点,增强目的性,把上级提出的任务目标框定为具体的调研课题,深究细研,化指导意见为具体措施,使之与本地实际有机统一起来。三是坚持调查研究与形势的变化相结合。根据形势的变化,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积极应对,在揭示和把握法院发展规律、审判改革和机制创新、落实公正与效率、法官职业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前瞻性长期研究,做到思之在先,谋之在前,争取调研的主动权,提高了工作的预见性。

二、当前面临的问题

当前我们的调研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名列农垦法院前矛,通过这几年来的重点课题调讲答辩会及相关内容的活动,我院完成了好多优秀的调研成果,有的已经运用到了实践工作当中产生了实效,有的正在试运行,有的正在近一步的理论完善过程中。这一切良好的秩序和环境,为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大量的理论基础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但是我们也不得不看到问题的相对性,与一些先进法院相比,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这是客观现实,不容回避,同时也是我们当前所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我们还存在一些其它方面的问题。如:个别基层法庭的调研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调研培训交流会议开展得少,自学自悟的方式肯定会带来新闻敏感度低、归纳总结问题不精准、写作方式方法老套陈旧、调研观点得不到及时交流和借鉴等等负面问题的出现。干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收集一线涉法涉案线索不积极。“闭门造车”臆想出来的文章肯定会与社会实践相脱离,难以反应审判实践工作中遇到的实践问题的真实状态,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可行性、目的性大大降低。司法统计数据汇总不系统不科学,网络化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有待马上开展等等。

三、建议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但更要的是要解决问题。针对此次调研会议内容,我提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全当抛砖引玉。

1、近一步加强调研领导,强化调研意识。建议成立“调研小组”。调研工作要理论联系实践,围绕审判工作,进行实务调研,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积极向上一级或各类报纸刊物投稿。对于优秀的调研成果要及时进行试点和转化,并在试运行和转化的过程中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研究成果的系统化和提高研究成果的现实效果。

2、近一步改进调开方法,提高调研水平。现在法院各庭室及基层法庭早已实现网络化办公,建议尽快建立“调研博客”、“调研论坛”、“QQ群”等相关交流平台,通过结合审判实践,确定若干论坛专题,收集资料、整理案例、由法院法官进行研讨和评论。这种形式既可以为法官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也提供了一个学术探讨的讲台,由于针对性强,实现了资源共享,能够收到明显的效果。在此我另外建议在论坛里划分三个区域,一个实名制区域,用于探讨疑难案情,汇报案件审理情况,主管院长与主审法官单线联络,确保审判独立与案件质量。另外一个区域实行网名制区域,希望能够创造一个没有级别、没有身份限制、可以畅所欲言、大胆交流的平等平台,寻求一种无所顾及,不怕说错话,直言表白、群策群荐,在争鸣中互相借鉴的良好环境。还有一个区域就是公共区域,在这里大家可以随时查找到相关的资源信息和审判数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资料、先进的审判经验交流、调研成果的展示和评议。

3、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大调。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 第9篇

今年7月,我通过人才招聘,在xxx公司得到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带着对事业的激情和对新生活懵懂的情愫,我走上了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工作岗位。作为一名刚走出大学校门、专业并不十分对口,且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大学生来讲,一切都是陌生而新鲜的。工作中,我一直虚心求教,恪尽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里,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对于每一个追求进步的人来说,都免不了会在年终岁未对自己进行一番“盘点”,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

一、行政工作方面

1、汇总石油价格,整理能源报道信息,进行月终、年终价格趋势分析。

我始终没有将这项工作单纯地列为一项涉及业务的工作而划分在行政事务部的工作之外,因为每个人都有为公司发展贡献智慧和能力的机会,因为行政工作归根到底是服务于公司发展的。也许我的想法毫无创意,也许我的方法欠妥,也许我的能力甚微,甚至在无人问津时,这只不过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毕竟这项简单的工作不会像专业的网站和资讯xxx公司做得那样完善和权威,但当有一天业务需要其中的某个数据时,它却是及时而必需的----这就是积累的价值,也许每天只坚持做一点点,一定会有为此收获的时候。

2、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年审及工商备案资料变更等相关事宜

和办理社保、公积金、人才等人事工作一样,办理与企业有关的工商行政事务也是与政府打交道的一项工作。然而,工商行政办公大厅的设置虽然人性化,但其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实在不敢恭维。这对于“初来乍到”的我来讲,在工作之初的确造成了不少困难。好在xxx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其他负责行政同仁的鼎力协助,才让我有机会在一次次锻炼中逐渐成熟,办事效率也越来越高。现在我已经可以独自完成企业变更的全部流程,并能积极配合财务部、业务部等其他部门办理与工商有关的行政事宜。

3、为公司领导办理出国签证

领导们常因业务需要办理出国签证,从刚接手这项工作开始的一头雾水,到成为公司其他行政工作人员为领导办理签证的“顾问”,这里凝聚了广大同事们对我的悉心指教与自己的勤奋努力。在她们的提点下,我先后为领导们办理赴新加坡、英国、美国等国签证近十份。填表、翻译原始文件、准备照片及费用、备份资料、递交资料、验证指纹、面试、领取签证……每个国家都有着不同的申请条件和政策、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申请表格和申请程序;相同的是,完成这项工作需要良好的英语基础和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在为领导们办理签证的过程中,我学习了很多相关的知识,认识到学习英语和尽可能涉猎更广泛领域常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因此,也只有永不倦怠地提高自己,才能胜任看似简单的行政事务工作。

4、其他行政工作

行政工作是繁琐的,小到复印、扫描、传真、订餐、租花、发快件、印制名片、续订网站、订阅报刊杂志、车辆文件的保管、简单的计算机维护,大到结算、订房、订机票、办理员工报销、与装修公司就办公家具协商价格、协助领导为希望工程捐款、采购办公用品及对其领用情况进行备案……每一项工作的完成都是对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考验,如何化繁为简而又能保证万无一失,如何以最小的成本换得最高的效率,这已经不单纯是对现代企业从事业务工作人员的要求了,对行政工作人员也同时适用。

二、人事管理方面

1、招聘新员工

根据业务部的实际需要,人事部在8月伊始有针对性地、合理地进行了员工招聘工作。回想起半年前的求职经历,我认为自己有义务尊重每一位求职者,以公司的利益和需要为出发点,以公开、公平、公正为选拔原则,把好公司引进人才、择优录用的第一关。我能够做到对每一位应聘者的简历进行认真的筛选,对每一位有机会前来面试的应聘者报以最热情的对待,为公司领导进一步择优录用新职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制定并落实相关人事管理制度

我是洛阳一名普普通通的,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感召世人的豪言,有的是一颗做好份内工作的平常心。到天安一年来,我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在洛阳公司行政部的本职工作之中,不断的知识,积累经验,自我充实,自我提高,投身我司“建设中国财产第一品牌”的事业是我不懈的追求。

自从走上工作岗位的第一天起,我就认为,付出越多,得到的回报就越多,我始终把公司的经营理念作为指导自己工作的最高准则。缺乏专业知识,我就默默勤奋学习,没有相关经验,我就积极请教,不为别的,只为对得起自己的每一寸光阴,对得起公司付给我的每一分薪水。我觉得:我司“建设中国保险第一品牌”的口号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属于我们全体员工的一项伟大的事业,我只是这项事业中一颗小小的螺丝钉,能当好这一颗小小的螺丝钉,是我对工作的唯一想法,我相信每个人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们就能成就一项伟大的事业。

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我的工作日程表上没有上下班、节假日,就连生病也不例外。在参加工作的一年中,我从来不计较工作时间的长短,从来不吝惜节假日的加班,上班的时候认真工作,下班以后也把心放在工作上,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工作量,我都不甘人后,即使生病,我也竭力不耽误工作,今年全年,我一共请了病假四天,但若要计算加班,则至少十倍于此,为了完成工作有时我甚至住在公司的值班室。不懈努力终有回报,我的工作得到了的肯定,也得到了同事们的认可。如果说献身保险事业之志,报效天安公司之愿,使我甘当螺丝钉的话,那么可以说是我对本职工作始终如一的热爱使这颗螺丝钉从未锈蚀。

要当合格的天安人不容易,要当一名合格的员工更难。公司开业结束后,我被分到行政人事部工作,我们部门只有吕和我两个人,而工作任务却是比较繁重的。起初的时候,我缺乏经验,只能在吕经理的指导下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后来在吕经理和其他领导同事的不断地指导帮助下,我慢慢熟悉了行政人事部的工作范围,学到了一些工作方法,逐步适应了分配给我的工作,主要包括:计算机和网络维护、文秘、档案管理、资产管理、保卫和一部分信息工作以及总经理室安排的遂行任务。这些工作繁杂琐碎,由于经验不足,……,除了认真对待本职工作以外,我按照公司对员工“一专多能”的要求,积极学习机动车辆保险知识和核心业务系统操作,较熟练地掌握了如何在核心业务系统输入机动车辆投保单和打印保单等操作。根据领导安排,节假日时我和业管的同志轮流值班,保证了公司业务节假日不间断。面对我司根据市场情况不断调整的业务政策,我也没有产生畏难情绪,而是向业务管理部的同志们看齐,积极主动的掌握相关知识,在xx版新车险条款出台后的第三天,我跟随业管部领导到一家保险代理公司开展业务,应对方要求我示范手工计算了两台车辆的保费,做到了分毫不差,得到了对方的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向同事们学习掌握保险知识,随时准备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迎接新的挑战。

在自己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的专业方面,我注重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行业动态,学习先进技术,为适应未来我司信息系统可能的升级调整做好充分的准备。目前我正在学习linux操作系统、综合布线等计算机和网络工程的知识,并在备考网络工程师中级职称。对公司新职场的综合布线工程,我全面考虑计算机网络和内部电话系统的需求,目前已经设计出实施方案。

这一年的工作,使我深刻地体会到,对待每一项工作,都需要认真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才可以做好,基层单位的特点导致一名员工可能承担多种不同的工作,每样新工作都是一种挑战,适应挑战,做一个天安事业合格的螺丝钉,是我始终如一的工作目标。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 第10篇

2010年中医科护师实结怎么写?2010年中医科护师实结那里有范文?了2010年中医科护师实结供大家参考:

在中医科的实习即将结束,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待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尽力提高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不断培养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在本科室实习期间,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认真,勤学好问,能将自己在书本中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基本掌握了中医科一些常见病的护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是我从一个实习生逐步向护师过度,从而让我认识到临床工作的特殊性与必要性。以前在学校所学都是理论上的,现在接触临床才发现实际工作所见并非想象那么简单,并非如书上说写那么典型,好多时候都是要靠自己平时在工作中的经验积累,所以只有扎实投入实习,好好体会才能慢慢积累经验。

医院科室护师实习报告(2)

2010年小儿科护师实结怎么写?2010年小儿科护师实结那里有范文?了2010年小儿科护师实结供大家参考:

在小儿科的实习即将结束,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待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尽力提高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不断培养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在本科室实习期间,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认真,勤学好问,能将自己在书本中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基本掌握了小儿科一些常见病的护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是我从一个实习生逐步向护师过度,从而让我认识到临床工作的特殊性与必要性。以前在学校所学都是理论上的,现在接触临床才发现实际工作所见并非想象那么简单,并非如书上说写那么典型,好多时候都是要靠自己平时在工作中的经验积累,所以只有扎实投入实习,好好体会才能慢慢积累经验。

医院科室护师实习报告(3)

2010年耳鼻喉科护师实结怎么写?2010年耳鼻喉科护师实结那里有范文?了2010年耳鼻喉科护师实结供大家参考:

在耳鼻喉科的实习即将结束,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待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尽力提高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不断培养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在本科室实习期间,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认真,勤学好问,能将自己在书本中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基本掌握了耳鼻喉科一些常见病的护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是我从一个实习生逐步向护师过度,从而让我认识到临床工作的特殊性与必要性。以前在学校所学都是理论上的,现在接触临床才发现实际工作所见并非想象那么简单,并非如书上说写那么典型,好多时候都是要靠自己平时在工作中的经验积累,所以只有扎实投入实习,好好体会才能慢慢积累经验。

医院科室护师实习报告(4)

2010年皮肤科护师实结怎么写?2010年皮肤科护师实结那里有范文?了2010年皮肤科护师实结供大家参考:

在皮肤科的实习即将结束,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待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尽力提高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不断培养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在本科室实习期间,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认真,勤学好问,能将自己在书本中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基本掌握了皮肤科一些常见病的护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是我从一个实习生逐步向护师过度,从而让我认识到临床工作的特殊性与必要性。以前在学校所学都是理论上的,现在接触临床才发现实际工作所见并非想象那么简单,并非如书上说写那么典型,好多时候都是要靠自己平时在工作中的经验积累,所以只有扎实投入实习,好好体会才能慢慢积累经验。

医院科室护师实习报告(5)

2010年心内科护师实结怎么写?2010年心内科护师实结那里有范文?了2010年心内科护师实结供大家参考:

在心内科的实习即将结束,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待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尽力提高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不断培养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在本科室实习期间,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认真,勤学好问,能将自己在书本中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基本掌握了心内科一些常见病的护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是我从一个实习生逐步向护师过度,从而让我认识到临床工作的特殊性与必要性。以前在学校所学都是理论上的,现在接触临床才发现实际工作所见并非想象那么简单,并非如书上说写那么典型,好多时候都是要靠自己平时在工作中的经验积累,所以只有扎实投入实习,好好体会才能慢慢积累经验。

医院科室护师实习报告(6)

2010年妇科护师实结怎么写?2010年妇科护师实结那里有范文?了2010年妇科护师实结供大家参考:

在妇科的实习即将结束,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待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尽力提高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不断培养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在本科室实习期间,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认真,勤学好问,能将自己在书本中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基本掌握了妇科一些常见病的护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是我从一个实习生逐步向护师过度,从而让我认识到临床工作的特殊性与必要性。以前在学校所学都是理论上的,现在接触临床才发现实际工作所见并非想象那么简单,并非如书上说写那么典型,好多时候都是要靠自己平时在工作中的经验积累,所以只有扎实投入实习,好好体会才能慢慢积累经验。

医院科室护师实习报告(7)

2010年骨科护师实结怎么写?2010年骨科护师实结那里有范文?了2010年骨科护师实结供大家参考:

在骨科的实习即将结束,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待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尽力提高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不断培养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在本科室实习期间,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认真,勤学好问,能将自己在书本中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基本掌握了骨科一些常见病的护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是我从一个实习生逐步向护师过度,从而让我认识到临床工作的特殊性与必要性。以前在学校所学都是理论上的,现在接触临床才发现实际工作所见并非想象那么简单,并非如书上说写那么典型,好多时候都是要靠自己平时在工作中的经验积累,所以只有扎实投入实习,好好体会才能慢慢积累经验。

医院科室护师实习报告(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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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脑外科的实习即将结束,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待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尽力提高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不断培养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在本科室实习期间,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认真,勤学好问,能将自己在书本中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基本掌握了脑外科一些常见病的护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是我从一个实习生逐步向护师过度,从而让我认识到临床工作的特殊性与必要性。以前在学校所学都是理论上的,现在接触临床才发现实际工作所见并非想象那么简单,并非如书上说写那么典型,好多时候都是要靠自己平时在工作中的经验积累,所以只有扎实投入实习,好好体会才能慢慢积累经验。

医院科室护师实习报告(9)

2010年口腔科护师实结怎么写?2010年口腔科护师实结那里有范文?了2010年口腔科护师实结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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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护师实习报告(10)

2010年产科护师实结怎么写?2010年产科护师实结那里有范文?了2010年产科护师实结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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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护师实习报告(11)

2010年眼科护师实结怎么写?2010年眼科护师实结那里有范文?了2010年眼科护师实结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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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护师实习报告(12)

2010年血液科护师实结怎么写?2010年血液科护师实结那里有范文?了2010年血液科护师实结供大家参考: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 第11篇

引言:

前不久,多家媒体报道了福建省周宁县一少女被人强奸后,经其父母反复做思想工作,方才到该县公安局报案。令人万万想不到的是,该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长春以找该少女了解案情、核实证据为由,在办公室里再次_了她。案发后,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起福建省公安厅和宁德市委督办的重大案件,一审法院以陈长春犯强奸罪、妨害作证罪仅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该判决结果还是经过该院审判委员会的监督和把关而出炉的。如此重罪而轻判,怎么不令世人发指!后虽经二审法院依法改判陈长春有期徒刑12年,承办该案的原一审法院刑庭庭长阮金钟也被刑事拘留,依法受到了追究。但是,这起典型的法官枉法裁判案,再次引起了学术界和司法界对审判委员会审判案件职能的反思,再次让人们重新审视审判委员会的存在、组成及其功能;再次使审判委员会这一制度的存与废,成为人们议论的热门话题。笔者虽深知该制度一时还难以取消,但其与现代司法理念有很多相悖之处,到底还能保存多久很难保证。为此,笔者再来谈点个人之见,以期与学者、同仁商榷。

一、关于审判委员会制度创设的原因及其作用。

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脱胎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审判制度。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诞生后,逐步建立起系统的司法机构,审判机关在地方采取“合一制”,由各级裁判部兼理司法行政工作,各省、县、区裁判部设部长、副部长、书记、裁判员若干人,并设立裁判委员会。在随后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裁判委员会逐步演变成为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的审判委员会,这可以说是新中国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雏形。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各革命根据地学习前苏联司法制度,强调党对审判工作的具体领导,以避免资本主义国家司法制度中因法官独立可能形成的独断,则进一步加速了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形成。1948年1月1日颁布的《东北解放区人民法庭条例》规定,村、区人民法庭组织审判委员会,由农民代表大会选举的若干人、上级政府委派一人组成,进行审判。该条例首次正式在立法上使用“审判委员会”的名称。由此可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审判委员会与现行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虽然在名称、议事规则、目的和任务方面相同或类似,但当时的审判委员会并不是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而是集行政、司法于一体,掌管司法决定权的政府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 1951年通过的《_法院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省、县级人民法院设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庭长及审判员组成。审判委员会负责处理刑事、民事的重要或者疑难案件,并为政策上和审判业务上的指导;1954年第一届全国_制定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对新中国的司法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法院组织体系实行四级三审制,确立了审判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等基本原则,并在各级人民法院内设审判委员会,其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审判委员会的职权。1955年3月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成立。随后,全国各级法院都相继组建了审判委员会,至此审判委员会作为一种法定制度确立起来。1983年9月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仍然肯定了这一制度。

从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创建过程,可以看出,中国审判委员会是由历史和政治两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几千年来,我国封建社会一直沿袭司法与行政合一,行政机关中的行政长官统领行_力,兼行司法职权。新中国建立后,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审判制度。但是一方面由于建国前革命根据地的司法机关普遍实行集体领导,有在政府系统设立裁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传统,审判委员会的设立与我国司法传统和民族文化及民族心理具有极大的亲和力;另一方面,也由于审判法制建设面临百业待兴的局面,司法干部极其缺乏,法官的素质整体低下,有必要对审判工作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以保证审判质量。其次,新中国成立后,废止了_政府的《六法全书》,革除了_政府原有的法学教育,取消了法官、律师作为专业司法人员的资格;打碎了旧的司法体制,创建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司法体系,当时的法官绝大部分由工农干部组成,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也都延用原来的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案件的作法。

审判委员会这一制度自设立以来,曾在人民法院的审判过程中,确实发挥过极为重要的作用。

首先,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新中国几十年来审判活动的总结和审判经验的结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资本主义国家没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以形成决议,这既有利于发挥审判委员会的每一位委员的积极性,使每一位委员都积极参与案件的讨论,各抒己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又有利于集思广益,集中审判委员会每一位委员的的正确意见,形成集体的决议。这样,既充分发挥了个人的聪明才智,又克服了个体既有的局限性,依靠集体的力量,形成正确的决定。

其次,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法官对案件的初步意见,完全有可能不被审判委员会采纳,即使案件已经审结,相应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也有可能被审判委员会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这就有力地监督、约束了法官。法官只有严格依法审理案件,其意见才不会被审判委员会否定,并形成最终的判决;法官也只有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才能正确判案,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才能和审判委员会的决定一致。这样,审判委员会在客观上有利于提高法官的素质,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第三,法官们在审判工作中,经常要面对方方面面的压力。因为法官也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活生生的人,他们也有自己的朋友、熟人,有各种各样的关系,尤其是在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农村的基层人民法院,整个市区人口就不多,法官往往又都是本地人,加上工作关系、同学关系、亲戚关系、部门关系等等,法官们认识的人就更多了,法官和社会之间并没有一个可以保障他们不受社会干扰的“隔离带”。“案子一进门,两头都托人”,更何况从确立“马锡五审判方式”以来,我们的政治意识形态一直就要求法官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各种关系就更复杂了,法官们在工作中面临的各种影响也就更多了。由于审判委员会的存在,无疑分担了法官们所面临的一些压力,甚至是大部分或者全部的压力。当法官们顶不住外部的压力时,就将案件交由审判委员会定夺,自身卸了包袱。

另外,审判委员会在总结审判经验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单就最高人民法院每年下发的大量的司法解释而言,审判委员会就功不可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也在总结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经验,讨论“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断探索、拓宽审判委员会的职能。还“主动督办案件”,敦促审判人员在审限期内结案;一些地方法院还由审判委员会制定在本辖区内统一的审判规则,在一定区域内统一了执法标准,便于法官们准确及时地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这些都是审判委员会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给审判委员会的继续存在找到了看似十分充分的理由。

二、关于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在的弊端。

《人民法院组织法》明确规定,独任庭、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而作为法院内设的最高审判组织的审判委员会,它担负着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研讨,对审判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以及对其他与审判工作相关事宜指导的重任。自设立至今,在抵御司法干预,保障司法独立,把好案件质量关以及统一司法尺度等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化,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选任,合议庭作用的有效发挥,现行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它阻碍了司法独立原则的实现;影响了司法公正、公开原则的落实;不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同我国当前进行的司法改革格格不入等等。因此,继续保留审判委员会制度缺乏科学依据。

首先,审判委员会制度与司法独立的要求相悖。司法权作为惩罚犯罪和裁决私人诉争的权力,它应当是独立的、超然的,应当交给由人民选举出来的人组成的法庭,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_相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

我国的审判委员会制度运作的实践表明,它一直按行政方式管理审判组织、管理案件,尽管审判委员会不直接主持或参加法庭审判,但却实际承担着审判职能;审判委员会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而院长的司法职权行政化,审判委员会决定案件的权力只是院长决定案件权力的表现,审判委员会本身的功能大为走样,法院院长往往在遇到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时,以注意办案的社会效果为由,主动把案件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拿意见,然后把他们的意见强加给审判委员会。显然,审判委员会并不能发挥帮助法官抵制外界干扰的作用,反而成为行_等外部权力影响司法权最便捷、最隐蔽的通道。同时,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存在也使得合议庭制度、独任审判制度流于形式,法官独立更是无从谈起。

其次,审判委员会制度与司法公正的要求相悖。司法公正分为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又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保障,实体公正则又是程序公正的体现。而审判委员会制度恰恰在断案程序上严重违了程序法。一方面,它违反了审判公开原则。法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案件外,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宣判活动应当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除休庭评议外,应当把法庭审理的全过程公诸于众,还要将审理案件的人员予以公开,以利于社会监督,防止司法腐败、司法专横。然而,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是不公开进行的,讨论时除了审判委员会委员和汇报人、记录人员以外,其他人是不准进入会议室,更不用说旁听、报道;同时,审判委员会的成员也是不公开的,研究某一具体案件时具体由哪些委员组成,一般不予公开,当事人也无权参与,是典型的“暗箱操作”。另一方面,它严重违反了直接言词原则。直接言词原则也称直接审判原则,指“凡参与案件裁决的法官必须亲自投身于该案的庭审之中,直接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言词辩论,耳闻目睹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质证活动,掌握第一手材料。没有直接参与庭审的法官不得对案件的判决发表意见”。然而审判委员会审断案件,往往不去亲自阅卷,对认定事实的证据也不是从法庭上直接获得,没有听取当事人举证、质证和辩论,而主要是通过听取汇报,间接了解案情,在法庭审理外进行认证,显然违背了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另外,审判委员会制度还违背了回避制度。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那些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与案件当事人有特别关系的司法人员回避。申请回避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是案件公正裁判的必要条件之一。作为生活在社会之中活生生的人,司法人员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从脱离各种人际关系。设立回避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司法人员在当事人间的争讼中,保持不偏不倚的中立地位,塑造司法独立、公正、公平、民主的形象,树立司法权威。由于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是不公开且不定期进行,有哪些人参加讨论、何时讨论,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并不知道,而且我国法律对于审判委员会成员的回避程序,没有任何规定,因而当事人无法对审判委员会申请回避。此外,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另组合议庭审理,这是对再审和重审案件规定的一项特殊回避制度。但是,如果该案件是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审或再审时,同一法院不可能再另行组成审判委员会去审理,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审判监督程序的设立目的无法达到。

第三,审判委员会制度有碍于司法效率。市场经济要求通过社会对资源进行合理、高效的配置,追求效率是其本质。司法也存在是否快速有效的问题,存在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收益)之间的一种比例关系,这就是司法效率问题。在司法过程中,以尽量少的投入取得最良好的效果,充分实现司法的社会功能,这是现代司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追求。然而,由于我国法律对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没有作出明确界定,致使大量案件被提交审判委员会。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实行错案追究制的鼓噪下,由于各级法院对错案的判断标准不统一,且有扩大范围、层层加重的倾向,从而给法官造成相当的压力,使得改革以来向审判委员会汇报的案件本来已逐渐减少的趋势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逆转。一些法官一旦遇到有点疑问的案件或新型的案件,为了避免承担责任或损害自己的利益,就请示主管副院长乃至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案件进入审判委员会的随着性、任意性强,合议庭、独任庭往往对案件不能作出独立的、最终的裁判,造成所谓“审”与“判”的分割,这本身就增加了法院审理案件的环节、降低了诉讼效率。又由于审判委员会的运行方式、程序在法律上存有巨大的缺陷,启动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随意性和时间的不确定性,造成司法实践中,只有当需要讨论的案件积压到一定数量,并在各委员有充分的时间后才予启动,法院的年终“突击”、“会战”并不鲜见,这样不仅司法程序遭到破坏,无法保障司法公正,而且也造成司法效率低下。

第四,审判委员会委员资格的确认不尽合理。审判委员会是审判组织,应由符合其自身特点和职责要求的人员组成,而现有的审判委员会则沿袭了我国行政管理机制的传统模式,委员们基本上是由院长、副院长、审判业务庭庭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如负责纪检的、党务的等人组成。即看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行政领导职务,很少考虑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高低,委员成了一种政治待遇;而取得了资格的又是终身“享用”,除非是退休或调出;并没有去根据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而选用现有法官中的优秀者,而是依职权论资排辈,甚至为平衡而将委员资格作为一种荣誉授予一些老同志,这些委员往往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接受新知识慢,法学理论水平较低,仅靠老经验办事,难以胜任飞速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如某基层法院现有委员9人,真正具有法律本科学历或具有法律知识的其他本科学历的仅为1人;50岁以上或接近50岁的却为8人,年龄结构老化,知识结构低下。

另外,由于长期以来对审判委员会的工作没有一个相应的考核约束机制,一方面,有的案件汇报人不能及时提交案件审理报告,也有的委员事前根本没有看案件审理报告,往往是临阵磨枪,打无准备之仗。另一方面,疑难案件大多由于事实难以认定,证据难以取舍,适用法律难以确定,裁判难以作出。而现在的委员们往往只注重精通或熟悉某一方面的法律业务知识,对其他门类非常陌生,讨论到自己熟悉、关心一块的案件时,尚能积极发言,可讨论到其他门类的案件时,冷眼相观,人云吾云,没有主见,出了问题,往往是由审判委员会这个集体来承担责任,而实际上谁也不负任何责任。有的承办人汇报本身就没有抓住案件的重点、焦点和难点,委员们听汇报自然也就成了“雾里看花”、“水中望月”,难以全面了解案情;也有的承办人汇报时故意带有主观片面性, 往往将委员们引入“歧途”,难免使委员们的表态出现误差,福建省周宁县法院所办理的该县公安局原副局长_少女案就是典型的一例。

第五,审判委员会没有真正当担起总结审判经验的责任。总结审判经验是审判委员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尤其是在审判方式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今天显得更为重要。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行政管理模式的影响,委员们在很大程度上忙于应酬待人接物,忙于对个案的讨论,没有真正静下心来,认真地总结一下以往审判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应该吸取的教训。有的审判委员会年初虽然也确定了总结经验的计划,但是到了具体的工作中,委员们没有去留心观察,去深入收集审判实践中的好做法。一年下来,两手空空,但他们却以长年累月忙于行政事务为借口而感到未完成总结经验计划是理所当然,心安理得。有的委员虽然有总结审判经验的这种想法,却因自己的年龄偏大,素质偏低,难当此任。也有的委员虽有这份能力,也有这份热情,但他们既怕落个好出风头、好显露自己的“坏名声”,又怕一次提交了总结经验材料,下次还得“能者多劳”,不得不也缩起头来。长期以往,大家也都习惯于只讲个案指导,很少搞审判经验总结了。

三、关于对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及其废除的设想。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特定历史条件和司法环境下的产物,在职业法官素质较低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审判委员会制度曾起过重大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法官职业素养的提高,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它所要求并推动的司法制度的突破性变革,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民主与法制不断完善发展,以及司法现代化要求司法组织和司法程序更加民主、科学、公正、公开,更加规范和完备,审判委员会制度的现状与这些要求越来越显得格格不入了。因此,我们应该要把握好契机,积极稳妥地建立起新的工作机制,切实当担起实现人民法院世纪主题的重任。虽然审判委员会制度在目前要彻底废除还很困难,需要经历一个缓冲阶段,但是废除是一个必然趋势,不可避免。那么,现在如何做好这里面的衔接工作及废除审判委员会后的审判工作呢?

首先是要进一步缩小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只有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或指令再审的案件,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和抗诉的案件以及新类型的案件,法律无明确具体规定的案件,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才可予以讨论,其他案件一律不得入内。

其次是要严格执行审判委员会讨论个案的规程。凡提交讨论的案件应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把关,否则不予讨论。委员们收到审理报告后,应认真阅读,设立专门笔记,理出发言提纲。讨论案件时,应让合议庭成员列席审判委员会,补充承办人汇报中的不足。或有意不汇报的内容;必要时还可特邀检察长或一些审判骨干列席会议,允许他们发言,认真听取他们对个案的具体处理意见,但不赋予他们最后对案件处理的表决权。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仅让案件所在庭庭长列席会议现象,因为原来的做法实际上是混淆了行_和审判权的概念和界线。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 第12篇

创先争优成效明显。市中院审判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化解涉诉信访、指导人民调解等多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机关党建、综治、党风廉政建设连续多年受到市委表彰。中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xx区法院、xx市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襄州区立案信访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服务大局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不断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43000件,办结136190 件,收、结案数均居全省第二位。其中20xx年受理42820件,办结41205件,分别较上年上升和。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8317件,判处犯罪分子11840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加“扫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 和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了南漳朱曙光、宜城刘涛等性质组织案,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xx县见义勇为公交司机遇害案、襄城供电分局女大学生被杀案、xx县人员故意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对依法可以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2314名犯罪分子认真开展审前社会调查,确保非监禁刑的'正确适用,并与基层组织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开展民商事审判,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共审结民商事案件87463件。围绕

产业发展重点,依法审理经济纠纷,审结合同案件31954件,金融案件5566件,知识产权案件267件,稳妥处理企业破产案件220件。依法妥善审理民生案件,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0759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5403件,劳动争议案件3523件,审结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案件9771件。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监督支持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01件,国家赔偿案件5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896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75条。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尊严。以执行实施权、裁决权、监督权分权制约为重点,完善执行权合理配置,建立健全内部执行监督机制。与金融、土地、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紧密配合,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先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组织开展8次全市法院参与的集中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攻克了一批大案、难案。四年共执结各类案件30414件。20xx年,中院和 5个基层法院通过最高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评审。

二、坚持司法为民,主动服务群众

牢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努力实践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一是增强群众观念。针对部分法官存在的就案办案、被动办案现象,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和“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与群众联系,努力在审判工作中排民忧、解民难。二是完善诉讼便民服务机制。加强和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诉讼引导、咨询服务、案件查询、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便利。规范立案程序,该立案的坚决及时立案。加强审限预警和监管,集中清理长期未

结诉讼案件,切实解决部分案件审理、执行时间较长的问题,减轻群众诉累。三是加强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全面推进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以及执行和解,着力构建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并向诉前、判后延伸的调解工作机制。针对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多发易发案件,加强与妇联、工会、卫生、交管等部门的衔接配合,联合解决纠纷。20xx年,全市法院各类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四是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两级法院法官深入交通不便的村镇和矛盾纠纷集中地区,走向田间村头,上门开庭,就地办案,开展巡回审判5000余场次。20xx年,两级法院大力组织开展法官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活动,在企业、学校和基层组织建立法官工作站和法官联系点652个,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参与矛盾排查化解,主动服务企业和群众。五是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多方筹措司法救助资金,对生活确有困难的641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给予救济,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万元。六是全力化解涉诉信访难题。认真落实涉诉信访“四个必须”、“五项制度”要求,开展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约期接谈、带案下访,70%的信访案件在基层得到解决。扎实开展集中清理化解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逐案通报,挂账督办,领导包保,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三、强化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

坚持不懈狠抓审判质量管理和监督,全力预防和减少案件质量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

法院指标经验总结 第13篇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xx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县、乡两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 按照司法为民的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深化内部各项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优越的发展环境。

20xx年,我院进一步规范了审判秩序,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审查立案3260件,立案正确率达100%。审、执结各类案件3166起,结案率为,结案数较20xx年上升了。为维护全县社会安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努力维护社会安定。去年,我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1起,较20xx年上升了。判处犯罪分子206人,其中以上14人。在刑事审判中,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如王**抢劫、盗窃一案,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从重判处王**有期徒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对未成年人犯罪,则坚持寓教于审、回访帮教,努力使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

此外,我们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了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调解作用,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20xx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547起,较20xx年上升了。我们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坚持解决纠纷与促进发展并重,坚持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企业甩掉包袱一亿余元,涉及职工千余人,无一上访;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及其他社会关系,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纠纷,促进了安定团结。在审判中,我们始终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注重调解,化解民间矛盾。全年共调解结案750余件,调解率达,使大量民事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减少了上诉率和上访量。

——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强力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去年,我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1起,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12起,较20xx年上升了。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认真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的原则,一方面依法裁判民告官的诉讼案件,规范和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持其合法行为,纠正其违法行为,既监督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依法治县工作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加大非诉行政执行的力度,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及时执行合法的行政决定,当好行政机关的法律后盾。在去年9月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中,我院在不到一月时间执行到位300余万元,取得了显著成绩。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当事人实体权利。20xx年,我院严格遵守执行程序,加大了工作力度,强化了执行措施,提高了执行艺术,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各类诉讼案件727起,较20xx年上升了,执结标的额达20xx余万元。在执行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始终坚持法制宣传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努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另一方面适时开展集中执行和突击执行活动,执结了一大批难案、积案,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去年, 我们根据市中院和县委的部署,重点抓好了对涉法上访案件的处理。集中力量对涉法上访案件进行了排查和处理。对于排查出的十二起涉法上访案件,逐一研究,严格落实“四定”、“四见”措施,并包案到人,明确了责任,目前已全部结案。在工作中,我院对每起涉法案件都实行了督办和回访制度。每个小组定期将案件进展情况、上访人动态等及时向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领导组回报,然后领导组对每起已结案件进行回访,征求意见,以确保上访人服判息访。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组织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和“学长霞、树形象”活动,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纪律观念。去年,我院组织开展了“公正司法树形象”和“学长霞、树形象”活动。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开展了“法官职业道德大讨论”和“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演讲比赛,全院40余人登台演讲。组织观看了《永恒的长霞》等电教片,对干警进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客观总结了近年来在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审判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实事求是地查摆了在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司法形象和队伍建设、审判纪律与作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