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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季度小节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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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勇于创新,不断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帮教安置工作逐步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困难,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3、加强培训工作。区局在7月份前抓好全区的直属、村居和村居以下的调解人员培训。

社区矫正人员季度小节范文 第1篇

一、突出三大保障,确保帮教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一抓组织保障。各所要及时调整和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建设,发挥其组织、协调、指导作用,落实例会、考评、表彰等各项工作制度;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财政、国资、经贸、商贸、工商、税务、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一项系统性、社会性、综合性的工程来抓,并明确一名中层干部负责联络。各街道(管理处)也要相应地领设立领导机构及工作站,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设立帮教小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三级四层”工作网络,为全区帮教安置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抓经费保障。帮教安置机构要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帮教安置工作,争取得到他们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要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资金投入,并将帮教安置经费列入专项业务费科目,并加大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的经费投入,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解决过渡性生活费,保障帮教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抓责任保障。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把刑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考核当地综治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考核。全区各级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_门要搞好刑解人员的衔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和配合司法、监所等部门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提供就业指导服务;税务、工商等部门对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刑释解人员要继续给予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回籍人员要做到应保尽保;经贸和商贸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各相关社会团体发挥各自优势关心和支持刑解人员。各街道(管理处)和区直有关单位要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并将每次定期考核评比的结果与单位评先,个人奖励直接挂钩。要明确规定帮教安置领导小组成员,每人帮教一名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包思想教育、包生活着落、包脱贫致富。

二、突出制度建设,提高帮教安置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运作能力

一要建立档案制度。每季度要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清理,对其人数、基本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类归档。并将本辖区5年内回归的刑解人员基本信息输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动态帮教档案,做到对刑解人员的住址、家庭状况及表现情况底数清、情况明。

二要建立排查制度。区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街道(管理处)、社区(村)帮教安置组织必须每月对本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了解情况,掌握去向,跟踪帮教。

三要建立衔接制度。按照中央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与_、劳教单位和看守所联系。各帮教安置办公室就衔接工作要与_、劳教等单位,签订衔接工作协议书;区帮安办每委度要与当地公安户籍部门、各街道(管理处)工作站每月要与当地派出所核对刑释解教人员名单。

四要建立台帐制度。2012年市综治委制定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台帐制度,对区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规定了12项工作台帐;对街道(管理处)帮教安置工作站规定了9项台帐;对社区(村)帮教安置小组规定了6项台帐。各级要按此台帐制度抓好落实。

三、突出措施落实,认真做好刑解人员的过度性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要实施超前帮教。各级帮安办要与监所签订《联合帮教协议》,把帮教工作做到高墙深院,每年区帮教安置办都要与驻昌1-2个监所帮教座谈会,开展用工招聘、法律、心理咨询等活动。

二是要落实帮教措施。各帮教组织在帮教工作中要继续实行“一帮一”、“多帮一”以及三级帮教措施,实行分类管理,提高帮教安置质量。“三级帮教”即:对表现差、随时可能重新犯罪的实行“一级帮教”,由公安派出所、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重点帮教;对表现一般、思想基本稳定,但有可能重新犯罪的,由街道干部会同社区居委会、单位领导、刑解人员家属定期进行“二级帮教”;对表现好、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家庭和睦、经过做思想工作不可能再重新违法犯罪的,由社区居委会干部和帮教人员进行不定期谈话和家访。

三是拓宽安帮渠道。采取的主要就业途径是:一是劳教前有工作单位的说服原单位接收,回原生产岗位或重新安排工作;二是鼓励他们到街道、社区生活服务岗位就业;三是由劳动就业部门或劳务市场介绍就业;四是鼓励自谋职业,在工商部门的支持下摆摊设点;五是生活确有困难,达到低保条件的应办理低保;六是建立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区要建立1-2个安置基地或实体。

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能力。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帮助驻昌_、劳教场所和看守所加强服刑、在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区刑解人员帮安办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创办的“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培训中心,今年拟举办1-2期刑释解教人员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预防其流落社会重新违法犯罪。

区帮教安置办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加大过渡性帮教安置基地和实体的建设力度,财政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工商、税务部门应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确保两年内达到中央综治委规定的县区安置基地不少于50人”的工作目标。

社区矫正人员季度小节范文 第2篇

一、明确目标,全面推进镇(街道)司法所建设

(一)工作目标

按照“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年基层司法所建设要在“务实、务好、务强、抓弱”上下功夫。全区7个司法所30%以上的要配备副科级司法所所长;90%的有2间(或50㎡)的独立办公用房;由于我区今年有社区矫正任务,原则上要求司法所要达到3人以上;司法所装备建设全部达到“五个一”:即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摩托、一部数码相机。司法所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区培育创建2个“十佳司法所”。

(二)具体措施

1、3月份在全市基层司法工作会议之后,传达贯彻全国、省厅、市局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

2、继续抓好省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等3个文件的贯彻落实,上半年区组织一次检查,并配合市局组织一次督查。

3、重点抓好二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培育和创建二个“十佳司法所”,区局拟配合市局拿出一定的经费补助和鼓励基础比较好、工作做得实、领导重视的镇(街)一同抓好二个“十佳司法所”的创建工作,参加市上半年组织召开的现场会,推介司法所制度上墙、档案管理、工作做实的经验与做法,下半年工作展开,年底区局组织初评,并报市局参加评比。

4、7月底前区局要组织全区调解员集中培训一次。

二、夯实基础,继续进一步开展人民调解“十百千万”示范活动

(一)工作目标

“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年内全区要确保完成第二批示范单位的创建、考评和命名工作;培育、创建二个“十佳调委会”。

(二)具体措施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制定年人民调解“十百千万”示范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2、结合今年第二季度,省综治办、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之际,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要突出抓好规范化建设和有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

3、加强培训工作。区局在7月份前抓好全区的直属、村居和村居以下的调解人员培训。

4、抓好人民调解员的报酬落实。

5、年底组织评选二个参评市“十佳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工作表彰大会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突出重点,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一)工作目标

全区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要达100%,人民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5%以上,行政调解结案率要达到90%以上,司法调解结案率(含撤案率)达到45%以上。全区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达70%以上。

(二)具体措施

1、今年组织不少于二次全区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一次落实化解矛盾纠纷“十项机制”的情况督查。

2、每月召开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例会要做到规格提升、成员扩展、形式多样、务实性好、针对性强,例会情况通过编发通报和社情动态专刊上报下发。

3、区局拟于~月份出台和运作社会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全区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月例会”和巡回调解工作平台及“多元化”调解的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和整合社会其他调解资源,切实抓好抓实每月的社会矛盾纠纷督办件,调解率达100%,办结率达90%以上。

四、紧密协作,狠下功夫,全力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改革创新、以人为本、社会参与、维护稳定”的原则,开展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矫正对象不漏管、不脱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推广。

(二)具体措施

1、成立全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法院、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规范工作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2、按照社区矫正的工作流程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和教育矫正。拟于3月底前和市局一道专题研究社区矫正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做好情况汇报和各种建章立制工作。5月前配合参加市局组织相关人员到省内或省外工作比较好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3、年内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方针,试点工作的重力要下在“组织构建、制度建立、保障明确、排查摸底、交接清楚、矫正有效、档案健全、宣传到位、考核奖惩”等重要环节上。

五、求真务实,尽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一)工作目标

继续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四化”建设,突出信息管理软件运行、重点对象的帮教管控、低保政策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四个重点,增强工作实效。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达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二)具体措施

1、组织年度刑释解教人员的集中排查活动,进一步摸清底数,特别是要摸清严重暴力犯罪刑释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去向,防止脱管漏管。

2、拟于第三季度前,配合市局在全区开展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送温暖,沐阳光”活动,突出在于思想上帮教、生活上帮困、就业上帮助、生产上帮扶。具体是:司法局领导带头对帮扶对象进行“一帮一”,以期解决最实际的困难;在条件许可下,会同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组织一期刑释解教人员的技术技能、就业安置等业务培训;会同民政部门,争取条例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低保对象;会同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指导、帮助无业人员就业。

3、巩固和发展已有的安置帮教实体(基地),全区重点培值2个安置帮教工作典型,通过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上水平。

六、创新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一)工作目标

创新基层法律服务“四进”长效机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镇(街道)政府常年法律顾问达到80%以上,协助司法所调解矛盾纠纷20件以上,为农民购销合同把关有效率达100%,在外来务工作人员较多的镇(街)、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及时办理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案件。

(二)具体措施

1、继续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培植“四进”典型1个,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1—2件实事。

2、积极创新基层法律服务“四进”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学习仙游县和秀屿区“148”法律服务经验。

社区矫正人员季度小节范文 第3篇

识,了一方平安。

调解工作要社会稳定在预防。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到居民中社区民意;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入户走访巡逻的对社区不稳定因素排摸。共调处5件,调解率100%,率达100%。对已的纠纷,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有机地进来,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制度,责任,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情、理、法,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上季度纠纷多,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调解纠纷,亲情教育,以情感人。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化解矛盾纠纷。

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鹿源春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稳定的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回访考察制度,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了帮教责任人,辖人员,社区民警和调解员去他家与谈话,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改过自新,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之地。

社区矫正人员季度小节范文 第4篇

近年来,区帮教安置工作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采取“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制度、突出因人施教、实行长效管理”的举措,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网络

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这部分人的安置和帮教工作,每年年初都将帮教安置工作纳入三个文明考核和综合治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分析当前状况和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开展行之有效的帮扶措施,并从抓组织网络入手,大力加强三级帮教组织网络。一是充分发挥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作用,积极推行目标管理,将帮教安置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完善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接待站网络建设,全区7个街道全部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接待站,每年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接待站人员名单。三是加强社区、村帮教小组网络建设,每个帮教对象都有3-5人组成的帮教小组进行帮教。

二、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分等级管理

勇于创新,不断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帮教安置工作逐步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是加强衔接管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是做好帮教安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它对于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区由于奥体中心建设和新城改造,拆迁量大,人口转移多,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给衔接管理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帮教人员主动到派出所调查核实,及时给住到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办理委托管理,做到回归一个月内建立帮教组织,保证回归一人,帮教落实一人。

二是强化考核机制。每年年初,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办公室、街道帮教安置工作接待站、社区(村)帮教小组层层签订帮教安置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包片、包点、包人工作机制。对帮教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四项制度。即每月谈心制度,帮教小组每月与帮教对象谈心一次;每季汇报制度,帮教对象每季度向帮教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半年总结制度,帮教小组半年对帮教对象的表现进行一次总结;年终评鉴制度,年底对《南京市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手册》统一收回进行检查和评鉴,评鉴结果年终纳入对司法所的考核。给刑释解教人员所在的社区或村发放南京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的《帮教工作手册》,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实行目标管理是我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帮教安置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

三是定期排查梳理。1、坚持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梳理。摸清人头底数,逐人补充完善有关档案材料。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性别、年龄结构、文化层次、犯罪类型和回归社会后的工作、生活、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分析,列表造册,逐人登记,以便准确、及时地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为提高帮教工作的针对性提供了第一手资料。2、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组织各司法所对20xx-20xx年重新违法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集中排查,做到人员底数清、活动情况明、帮教组织落实、台帐资料齐全,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头一一制定了管控工作方案及具体工作措施,组织“三帮一”及“五帮一”帮教小组重点监控,确保管控到位。

四是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每年帮教安置专项排查,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档案材料,建立健全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档案,按市局要求对5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实行“一人一档”,确保每个帮教对象档案资料齐全。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青少年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登记造册,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五是进行分级管理。为加强对有违法犯罪倾向以及涉黑、涉毒、“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和帮教,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指导各司法所按照《南京市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帮教对象等级管理测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对20xx年以来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分等级管理。根据他们的现实表现,将刑释解教人员分为宽松管理、一般管理、重点管理三个等级,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法,使帮教安置工作更加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 、突出因人施教,热心解困育人

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困难,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一是拓宽安置渠道,多途径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引导、扶助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食其力。对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责任田、自留地;对城区的刑释解教人员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对年老体弱,符合低保条件,协调民政部门积极为他们办理低保。如南苑街道国泰民安社区刑释人员张某,父母双亡,刑满释放后没有住处,身体又有病,帮教人员了解情况后主动与他联系,既给他申请了低保,又把街道的门面房减让租金出租给他,张某深受感动。为了回报社会,张某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活动。去年4月30日刑满释放的杨某某,回归后家人拒绝其进家门,致使其无处安身。得知情况后,区、街道、社区帮教人员多次上门做杨某某家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各方协调,妥善解决了杨某某的家庭矛盾,杨某某深受感动,多次写信给区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一定重新做人,决不辜负帮助过她的人。

二是注重真情帮扶,爱心感化困难刑释解教人员。

构建和谐社会,核心是以人为本。在帮教安置工作实践中,我们把以人为本体现在帮教工作的各个方面,特别是通过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对其实施感化教育,用真心开启帮教对象心灵的锈锁,唤回他们对生活的向往和热情。这样,不但让刑释解教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而且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困难帮扶工作,区、街、社区(村)各级帮教组织每年年初对近年来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走访,确定困难帮扶人员的名单。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带上米和油等生活用品,上门一一走访帮困。如滨湖街道解教人员陈某某,20xx年春节前解教后生活遇到困难,当区、街帮教人员给他送去米和油等生活用品时陈某某深感意外。陈某某表示决不辜负政府和帮教人员对他的希望,今后要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社会和所有关心他的人。

三是突出帮教重点,做好重点人头帮教转化工作。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除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重点人头排查外,在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都安排专人对具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防控,一旦发现苗头,及时上门帮教,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对涉毒类回归人员,引导他们远离毒友,断其毒源,并想方设法对其进行安置;对解教的原“xx功”回归人员,进行跟踪帮教,随时了解他们的精神状态与思想动态,熟悉他们的第一手资料。同时采取勤关心、不歧视的方法,把帮教工作与关心生活,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树立起他们生活的信心。南湖街道解教人员原“xx功”练习者徐某某,回归后生活上遇到困难,帮教人员主动上门解决其实际困难,耐心做她的思想转化工作,徐某某深受感动。多次到学校、社区等场所,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教育其他人不要听信_志的谎言。

社区矫正人员季度小节范文 第5篇

关键词:刑满释放 生存状况 社会调查

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成分复杂化的增强,刑满释放人员的生存状况受到多方面影响。而他们作为需要得到政策优惠和社会帮助的弱势群体,如果安置帮教工作不能全面落实,就会导致重新犯罪率上升。要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工作,就先要准确把握目前刑满释放人员的生存状况,摸清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心理的变化规律。因此,我们课题组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对部分地区的_、劳教所、社区矫治中心和企业进行调查,掌握了有关上述地区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资料、就业状况和被企业接纳的程度,为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参考材料。

本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利用问卷调查和结构访谈这两种方式获得数据,并根据数据分析刑释人员面临的主要生存问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可以解决问题的建议。调查选择的范围涉及江苏、浙江、天津的_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等4个地方政府机构,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32家中小型企业。抽取调查的刑释人员有1298人,对其中87人发放调查问卷,回收到有效问卷85份。调查问卷直接发放到企业的有50份,回收到有效问卷32份。本文所引用数据均来自本次抽样调查。

一、刑释人员的生存能力特征和环境特征

刑满释放人员的生存能力特征和环境特征是由其生理特征、劳动能力和被企业接纳的程度这三项要素构成,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个体生存特征和生存环境的特征,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刑释人员的生存状况。

(一)约八成的刑释人员拥有最佳的就职年龄

在调查的1298位刑满释放人员中,年龄在16至24之间的人数为158人,比重为12%;年龄在25至34之间的人数为880人,比重为68%;年龄在35至44之间的人数为245人,比重为19%;年龄在45岁以上的人数为15人,比重为1%。而根据2012年山西省大同市、安徽省合肥市、湖北潜江市的第二季度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的数据显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集中在16至34岁之间,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比重平均为72%。结合上述材料可以知道,80%的刑释人员拥有最佳的就职年龄。

(二)刑释人员文化层次普遍偏低

将调查的刑满释放人员的按文化层次划分为三类,其中文盲和小学文化水平(含未毕业)的占总人数的56%,初中文化水平的占39%,高中(含中专、技校、职校)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占5%。同样通过2012年山西省大同市、安徽省合肥市、湖北潜江市的第二季度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的数据分析得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学历需求主要集中在初中、高中及以上文化层次,高中文化层次的劳动者逐渐成为人力资源市场求职就业的主体,越来越多的高文化程度的劳动者在市场进行选择性就业,这一趋势加大了刑释人员的就业压力。

(三)已婚的刑满释放人员不足四成

对刑满释放人员婚姻状况的调查显示,未婚的刑释人员有639人,占调查总人数的;已婚人数达476人,比重约为;与异性同居的人数达22人,比重为;离婚或丧偶的人数为161,占调查总人数的。已婚的刑满释放人员不足40%,一方面表明需要承担家庭责任的刑释人员相对较少,同时也表明较多的刑释人员在生活中缺乏伴侣的帮助和支持。

(四)刑释人员中物欲型动机犯罪人数居多

从犯罪动机的角度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犯罪类型的统计,是为了寻找驱使刑满释放人员入狱的因素,再考察这些因素在他们刑满释放后对其影响的程度是否发生变化,最后根据其中会引起重新犯罪的因素,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置帮教。调查显示,物欲型动机犯罪人数为1038人,比例为;型动机犯罪52人,比例为;情绪型动机犯罪117人,比例为;其他动机犯罪91人,比例为。为满足个人的物质需要或欲望,从而以非法手段获取和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的犯罪居多,这些犯罪类型的刑释人员在就业指导和保障方面上需要受到重视。

(五)已经开始工作的人数约为四成,就业积极性偏低

在调查的1298位刑满释放人员中进行随机抽取87人作为样本,进行问卷调查。在回收的有效的85份调查问卷中,表明已经开始工作的刑释人员有32位,比例为;没有工作的人数为21人,比例为;正在接受就业或上岗培训的人数为28人,比例为;退休的为4人,比例为。除退休的人员,在剩下的81人中,认为不愿意接受培训的有47人,占,希望靠社会保障金的有63人,占,就业积极性不高。

(六)超过八成的用人单位担心雇佣刑释人员会影响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向内蒙古自治区的50家用工单位发放“关于雇佣刑满释放人员意愿调查”的问卷,回收到有效问卷32份,其中服务行业(如广播电视局、保险公司)6家,制造业(如信义机械有限公司、玻璃厂)16家,其他性质行业10家,调查的11道问题涉及接纳就业意愿、提供培训意愿和提供心理疏导意愿三个方面。在“是否愿意接受刑满释放人员到您单位工作”的调查中,75%的用人单位选择看情况而定,没有制造业选择“愿意”这一项。而在“不愿意接受刑满释放人员到您单位工作的主要原因”的调查中,87%的用人单位担心雇佣刑释人员会影响企业秩序和企业形象。在问到“如何看待刑释人员”时,44%的单位认为跟刑释人员一起工作没有安全感,44%则认为虽对刑释人员有偏见,但能克服。47%的用人单位认为_机关应注重培养刑释人员的公民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这样会使企业更容易接受刑释人员。从总体上来讲,用人单位在选择雇佣刑满释放人员时,较多客观地考虑管理的成本、维护品牌形象这两方面,较少企业对刑释人员抱有情绪上的偏见。

二、刑满释放人员面临的主要生存问题

刑满释放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弱势群体,从他们的生存能力特征和环境特征上看,具有脆弱性和不稳定性这两大特征,脆弱性表现为其在社会生活中极易受到生理和心理的伤害,不稳定性则表现为其重新犯罪率极易推高。脆弱性产生不稳定性,而不稳定性又让社会对其有更大的排挤力,强化不稳定性。在这一恶性循环中,刑满释放人员面临着三大生存问题。

(一)有时间却没学历、没技术、没就业积极性

有适合就业的年龄却无法就业或不愿就业,使得刑释人员中产生了寄生虫和再犯罪者,而劳动力的浪费会产生社会治安问题。根据调查发现,80%的刑释人员拥有最佳的就职年龄,但近6成的刑释人员没有满足市场主体需求的学历或文化水平,其次就是因为技术缺失而过不了就业这道坎。让大多数正值年轻力壮的刑释人员处于待业状态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他们自身的惰性,幻想着靠社会救济和刑满释放资金,不愿接受培训和就业指导。因此,政府的矫正中心或相关机构虽然每年都确保六成以上的刑满释放人员能够顺利就业,但在这些劳动者中,就业后五年内被解雇的人数也多得惊人。

(二)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匮乏阻碍刑释人员的自我发展

政府部门对刑释人员的安置与帮教是属于输血型的救助。但如果让他们持续发展,就要使他们能在物质和精神双重匮乏的情况下自救。从犯罪类型的统计中看出,近八成的刑释人员是为满足个人的物质需要或欲望而实施犯罪,这表明,刑释人员在与社会隔绝了一段时间后,其物质需求会变得更大。在无法保障持续增长的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时,一部分的刑释人员便会重蹈覆辙,而且重新犯罪的手法会更加娴熟和具有反侦察性。另外,因为超过六成的刑释人员处于未婚状态,有的更是因为有过前科或因物质匮乏而无法被异性的家庭接受。缺乏家庭的温暖和支持也会使之出现精神上的空虚,从而产生其他类型的犯罪。

(三)多数刑释人员的形象被丑化

刑满释放人员能浪子回头、重新做人,是应该得到社会尊重和接纳的,但由于传统的出身观念和现代媒体出于吸引观众眼球的搞噱头、夸大事实等原因,在新闻、连续剧和小说中,刑释人员大多数被描写为心理变态、难以改造和会报复社会的形象,歪曲了多数刑释人员遵纪守法、努力创业的事实。加上一部分刑释人员在服刑期间确实没有完全得到矫正和疏导,缺乏心理证明、技术证书等材料,使得大部分的企业不敢接纳刑满释放人员,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花销和损失。在自身形象被丑化、难以被用人单位接纳的社会,对于有心改好的刑释人员来说,就是一所无形而又残酷的大_。

三、解决刑释人员生存的主要问题的建议

刑释人员也是一个社会群体,是源于社会的,也终究要回归社会的。政府对刑满释放人员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是面向群体的,是有限的,如果要有针对性的帮助个体的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因材施教,解决刑释人员生存的主要问题,就需要社区和企业的参与。

(一)社区和企业要集中志愿者的力量提供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