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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治建设范文(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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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6][美]塞缪尔·亨廷顿.政治发展与政治衰败[J].世界政治(美),1995,(3).[3][4][美]格林斯坦.政治学手册精选(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5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法治公安的建设要求,下一步,XX市公安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1篇

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法律信仰与现代法治的关系,并就如何培养国人的法律信仰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为法治国家的建设有所助益。

一、法律信仰与法治的关系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任何国家或民族步入法治状态均须创设两个互相关联的条件,首先是要设计一套尽可能完善的安排和制度,这是实现法治的最基本条件。第二是作为法治“软件”系统的法律信仰,由于它深刻地反映了法治的内在意蕴、精神气质与性格,因而构成了法治得以实现的决定性条件。

作为公民法律素质之核心的公民法律信仰乃法治之精神内核所在。社会成员对法治的普遍认同、信仰,是法治得以实现的社会思想基础。只有在公民的法律意识中注人法治的理念,使之上升为法律信仰,才能为法治提供坚实可靠的社会精神支撑。一种没有信仰支持的法治,只有法治的外表而没有法治的灵魂。如果一个国家要走向法治化,那么只有培养和唤起人们对法律的献身与热忱,并把法律当作信仰的对象,惟其如此,法治才能得到人们内心道德信念的支撑,从而最终实现整个国家的法治化。故而,没有对法律的信仰,就无法实现法治。

二、西方法治的发展

法治思想的提出与阐述来源于两千年前古希腊的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在名著《政治学》一书中提出:“我们应该注意到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不能实现法治。”并明确提出前文所述的法治的两种含义。此后,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被各个时代的思想家和政治理论家们所普遍接受。从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论可以看出,西方法治从源头起,至少注意到了从人性论和认识论两个角度论述法治问题。西方法治此时就在人性论和认识论基础上直接提出了法治与人治的尖锐对立问题。其中蕴涵的核心价值为:高扬法的神圣性。

其实,纵观继亚里士多德之后的西塞罗、托马斯·阿奎那等人,他们无不是神学派代表。这与当时的历史背景是分不开的。中世纪的欧洲统治是王权和教权共同进行的,每一个人都生活在教会法和一种或多种世俗法律体系的多重管辖之下。在教会与世俗王权争斗的同时,法律的至上观已在悄悄的树立。当两者相争时,必然要找到一个更合适的尺度来解决问题,这个合适的尺度就是法律。按照当时的政治法律实践,倘若教会享有一些不可侵犯的权利,那么,世俗王权就必须把这些权力作为对自己的最高权力的合法的限制来接受,同样,世俗王权的一些权力也构成了对教会最高权力的一种合法限制。在法律的最高统治下,世俗王权和教会和平共处。经过历史的渗透与沉淀,宗教把西方的法律抬高到了神圣的地位,将法治深入人心,让人民从内心里接受法律、服从法律。在这个时期,法律至上观已被确立起来,这为西方法治的发展极为有利,甚至可以说是关键性的。

纵观古希腊罗马和西方国家的法治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国家公众的法律信仰的培养对于其法治化的形成,其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就能很好地促成一国法治精神的形成,从而达到一国法治化状态的确立。

三、中国的法治进程

至少在公元前21世纪,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夏朝为代表的相对统一部落国家,随之也揭开了中国法制历史的帷幕。由于中国国情条件特殊,决定了中国的法治起源体现着中华民族走向法制文明的特殊途径,并由此而形成了作为世界文明古国所少有的传统:在法律和其他上层建筑的关系上,重视把法律建立在民族的伦理和道德之上,形成了“礼法互补,综合为治”的传统。

其实中国古代先秦时期在治国方略上,就存在是依靠法律行政即法治,还是依靠道德教化即德治两种主张的论争。在秦朝时,采用的“法治”,到了汉代以后,就改头换面的全部用儒家思想来武装了,儒家思想渗透到了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甚至外交等各个方面。

在儒家治国思想指导下,法律追求的价值落脚于国家的统一和社会和谐有序,法律的职能在于维护宗法社会的集体利益,通过齐家而治国。在整个中国古代法制进程中,以维护君权、族权为核心的三纲,便成为封建立法的最高原则,以家族为本位,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纲常伦理法也就成为中华法律的主要内容。在长期的专制统治下,皇权至高无上,皇帝可任意立废法律,法律成为权力的附属,人们仅仅把法看成去奸止暴,专制统治的工具,将法等同并局限于刑。由此,重刑轻民便成为中国法律重要传统。儒家不重视法律的作用,这是法治发展致命的。它只是将法治作为后补手段,一种惩罚措施,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这种思想下只能培养人民对法律的反抗情绪,遵守很难做到,更别提服从了。这与西方的法治思想是根本背离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已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法治建设步履维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等现象,仍屡见不鲜。快速推进的立法运动,导致法条的不断增长,但仅仅强调法律的工具性使法律失却良知和灵魂;有法不依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践踏法律的尊严,这一切无不表明:国人法律信仰的严重缺失。

四、思考与建议

(一)关于中西法治进程比较的思考

西方国家在法的神圣性不断被强化过程之中,法律信仰逐渐生成,最终达到法治化。我国构建法治中国必须博古通今,以史为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机关确实顺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出台了大量的的法律法规,然而,相比于经济发展速度而言,我国的法治建设水平则明显滞后。其中关键之所在是法律还未成为国人信仰的对象,这与我国“法即是刑”的法律传统有关。我们的现代法律被设计来调整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为建构一个现代社会奠定基础,同时,它们也代表了一种精神价值,一种在久远的历史中逐渐形成的传统。问题在于,这恰好不是我们的传统。这里不但没有融入我们的历史,我们的经验,反倒常与我们固有的文化价值观念相悖,于是,当我们最后不得不接受这套法律制度的时候,立即就陷入到无可解脱的精神困境里面。我们并不是渐渐失去了对法律的信任,而是一开始就不能信任这法律,因为它与我们五千年来一贯遵循的价值观念相悖,与我们有着同样长久之传统的文化格格不入。这就是说,我国法治化进程由于缺乏法律信仰的内驱动力和本土化的传统文化根基难以赢得社会公众的情感上的认同。因此,在我国,致力于培养全体社会公民的法治情感和法律信仰就成为法治化进程中的当务之急。

(二)关于培养国人法律信仰的建议

在当今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确立法律权威,培植公众的法律信仰乃当务之急。因此,从多方面寻找对策,努力培植全民的法律信仰和积极的守法精神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完成的使命。

1.构筑丰厚的法治基础,滋养公民法律素质。一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会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将促使符合现代法治理念要求主体意识、公民意识、权利意识、竞争意识契约精神、平等观念、社会责任感等意识和观念的形成。二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探索新的更为科学合理有效的公民政治参与,在参与过程中培养公民意识,塑造健全的法律人格,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三是培育市民社会,促进社会自治。从现代法治生长、发展的历程看,法治得以生成的强大动力来自于以市场为中心、以自治为特征的市民社会。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2篇

_社区位于长江北路和伯渎港河交界处,距市中心公里。社区常住人口10000余人,流动人口_00余人,下辖厂企单位56家。近年来,社区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创新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有效促进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社区先后荣获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等国家级荣誉7项,_省文明社区、_省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等省级荣誉23项,_市堡垒党总支、_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市、区级荣誉80多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_社区位于长江北路和伯渎港河交界处,距市中心公里。社区常住人口10000余人,流动人口_00余人,下辖厂企单位56家。近年来,社区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创新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有效促进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社区先后荣获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等国家级荣誉7项,_省文明社区、_省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等省级荣誉23项,_市堡垒党总支、_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市、区级荣誉80多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3篇

认真贯彻、全面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是我校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现把我校半年来法制建设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推进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了学校《管理手册》,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根据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发展规划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了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资产。

二、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

学校进一步完善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了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了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学校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学校积极推动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

学校明确依法治校的关键在于转变观念,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加强对教育法制工作人员和班主任及全体任课教师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法制教育队伍的整体水平。学校领导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切实理解和掌握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努力做到知法、懂法,按法办事。

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及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把法制课列入学校课程,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邀请法制副校长为学生上法制课,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大力办好家长学校,把法制教育作为家长学校的重要一课。请法制副校长给学生家长上法制课,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及监护人用积极的方式影响和教育子女,有效地防止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四、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杜绝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学校除在职在编教师外,代课教师均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保证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

学校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的处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

六、进一步密切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合作,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重视学校内部和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立足于教育和保护,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确保在校学生零犯罪。

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制定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明确校内职能机构、工作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全方位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发展。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4篇

关键词: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逻辑起点/现实起点

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的西方政治发展理论,自80年代中期介绍到中国以后,在中国政治学界大体经历了一个由译介、简单套用到理性反思的过程。自90年代以后,中国大陆政治学界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重视政治发展理论研究的命题,并在学术实践中进行了建构马克思主义政治发展理论的探索[1]。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_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崭新命题,进一步促进了学术界对建构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迫切性的认识,一些学者提出了打破在政治发展理论上存在的西方话语垄断的问题[2],主张用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来研究和指导中国的政治发展实践。政治学学术研究的进展和中国政治发展的实践进程,都展现了一种政治学自觉的学术意识和追求——建构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

一、建构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的必要性

(一)西方政治发展理论及其内在缺陷

20世纪50年代,随着一大批民族独立国家的诞生,西方政治学界从西方国家的整体战略出发,在西方社会经济发展理论和行为主义政治流的启发和促动下,开始了以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政治问题为对象的政治发展研究,形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政治学研究领域——政治发展理论。西方的政治发展理论一开始就表现出了不同的理论倾向,从方法论上来说,至少在60年代就已经形成了三个主要的方法论派别:即体系功能方法、社会进程方法和比较历史方法[3],与此相适应,在对政治发展这一核心概念的理解上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亨廷顿等人认为,政治发展这一概念一般有四种用法:一是地理的,即实际上是把有关发展中国家政治方面的研究,都冠之以政治发展;二是派生的,即把政治发展看作是“更为广阔的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方面和后果”[4],三是目的论的,即把政治发展看作是朝向诸如民主、稳定、合法性、参与、动员、制度化等一个或更多目标的过程;四是功能的,即把政治发展看作是朝着现代工业社会所特有的政治的一种运动,实际上就是把政治发展看成是一个“有效发挥功能的现代社会的必需”。对政治发展的以上几种认识,明显地带有西方中心主义的色彩。因而,进入80年代以后,西方政治发展理论也出现了调适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引入“文化”要素来拓展和深化政治发展的研究领域[5],1987年,亨廷顿和迈伦·韦纳合编的《了解政治发展》一书,重点讨论了“发展的文化问题”,认为“就解释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同模式而言,关键性的独立变项是文化”,他们从现代化的目标模式的层面,指出了发展中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非西方化的进程”;二是区分了政治现代化和政治发展,认为把这两者等同起来,太多地限制了政治发展这一概念的“时间和空间”,势必缩小其经验内涵[6]。实际上,早在1968年出版的经典性著作《变化世界中的政治秩序》中,亨廷顿就试图用政治变迁研究来取代政治发展研究。他关于政治现代化和政治发展相区别的思想只不过是他这一思想的逻辑延伸。很显然,在亨廷顿看来,政治现代化只不过是政治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而不是全部。

尽管无论从共时性的角度,还是从历时性的角度看,政治发展理论都不是一个统一严整的理论体系,特别是从历时性的角度看,西方政治发展理论在发展中还表现出了试图超越西方中心主义倾向的企图,但就其总体特征和价值导向来看,西方政治发展理论依然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陷,充满着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学者所特有的傲慢与偏见,并不是一种普适性的理论主张。它不仅解释不了一般亚、非、拉国家的政治发展问题,也解释不了西方发达国家自身的政治发展问题,更解释不了像中国这样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中大国的政治发展问题。总括起来,人们认为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固有缺陷是:(1)西方的政治发展理论从根本上来说,并没有摆脱其主导意识形态和价值立场,无论其如何变化,都不能摆脱西方中心主义的泥潭,在政治实践上是服务于西方国家的国际国内战略的。正如英国学者科林·莱斯批评道:政治发展理论“以引人注目的方式复活了现代化思想,那就是将前殖民地世界是构成帝国主义战略行动的基础这一观点局部地加以充实而使其在整体上更能迷感人”[7];(2)西方政治发展理论在时间和空间上带有很大的局限性,把政治发展这样一个在时空上具有普遍性的现象,限定在了一个特定的时空范围之内;(3)西方的政治发展理论着重于对政治现象的描述和理解,缺乏对政治现象的本质性解释,如对政治发展的动因、政治发展的实质等问题缺乏深度分析;(4)西方的政治发展理论存在着用业已形成的假设、概念来裁剪政治现实的现象,把复杂的政治过程和政治现象简单化。这些缺陷的存在,严重削弱了西方政治发展理论自身的理论张力,因而到90年代以后,政治发展理论在西方呈衰落态势。

尽管如此,西方政治发展理论还是给人以深刻的启迪:一是西方政治发展理论所开辟的研究政治变迁的这一基本取向是富有价值的,它促使人们用更为动态和宏观的视角来观察人类的政治生活;二是西方政治发展理论所使用的一些基本概念有助于人们从一个新的向度上来认识政治生活,如该理论所使用的政治结构与功能分化、政治一体化、政治动员、政治参与等核心概念,丰富了政治学的知识宝库;三是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研究方法也给人们研究政治变迁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如亨廷顿所采取的比较历史方法、阿尔蒙德所采取的结构功能主义方法等,就为人们提供了研究政治学的有效认识工具,对政治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因此,应当吸收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有益成果并避免其内在缺陷,建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政治发展理论。

(二)我国政治发展理论的研究现状要求建构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政治发展理论被介绍到中国大陆以后,我国政治学界就开始积极回应这一全新的政治学研究取向,其对政治发展理论的态度大体上经历了一个从译介、简单套用到理性反思的过程。就基本倾向性而言,我国政治学界对西方政治发展理论有以下几种态度:一种是把西方政治发展理论奉为圭臬,全面肯定这一理论的价值,并用这一理论的价值观、概念和方法来解释中国政治发展(这种倾向在80年代中后期较为普遍);第二种是试图对这种理论进行嫁接改造,具体做法是给西方的政治发展理论戴上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的帽子,但对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基本内容、基本方法仍然持全面肯定态度;第三种是自始至终坚定地认为西方政治发展理论不适合于中国国情,主张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来研究中国的政治发展问题,并且在学术实践上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第四种态度则主张打破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话语垄断,建构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这几种对待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基本态度,也基本上反映了中国现阶段政治发展理论研究的基本状况。很显然,我国政治学界还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这种状况与我国正在进行的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实践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如何建构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是摆在中国政治学界的一个严峻课题。

(三)建构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是中国政治实践的要求

就政治学知识是否对政治发展实践起作用的问题,有人认为存在着两种倾向,即建构理性主义和演进理性主义。对于建构理性主义而言,制度是可以运用政治学理论知识来系统设计和重新塑造的;而对于演进理性主义而言,制度是不可以设计的,政治制度只能是逐渐累积的,是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通过政治权力的反复博弈而逐渐演进的。前者以美国为代表,后者以英国为模板。但就人类政治发展的实践进程看,几乎所有的政治实践都是两者的结合[8],即便是对英国来说,其政治发展过程中也不乏政治学知识的指导作用。比如1885年出版的《英宪精义》一书,对英国政治发展显然具有建构作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洛克的政治思想显然也对英国政治制度的形成发挥了重大作用。就中国来讲,由于历史上几乎没有自觉的政体理论,因而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国的政体只是一种周而复始的循环。“”的错误实践又使我们看到了错误的政治理论对政治发展的巨大破坏作用。只是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后,我国确立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9]的理论导向,我国的政治发展才呈现出了崭新的面貌。因而,政治学知识对政治发展的影响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就目前而言,对中国这样一个封建专制传统深厚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来讲,政治发展更具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必须要有正确理论的指导。简单照搬马克思主义的现成结论来裁剪中国现实的做法已经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盲目接受西方政治发展理论也无法认识和解释中国政治发展的实践进程。因此,中国政治学界应当以自觉的学术意识回应中国政治发展实践提出的严峻课题,努力探索和建构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

二、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的逻辑起点和现实起点

政治发展理论的逻辑起点只能是人们对政治发展概念的认识。对政治发展概念的不同认识决定着政治发展理论的基本面貌和内容体系。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各种缺陷从根本上看也是源于他们对政治发展概念的界定方面。因此,如何认识政治发展概念就构成了政治发展理论的逻辑起点。我认为,政治发展就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与建设过程,以这一核心理念为逻辑起点建构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其理由如下:

第一,从对政治发展的这一认识出发,可以建构起政治发展理论的概念体系。理论的要素是概念,要建构政治发展理论的概念体系必须从元概念出发。政治发展就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与建设过程,不仅涉及到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这两个元概念,而且揭示了这两个概念的内在联系。从这些概念和命题出发,可以进一步逻辑地展开对有关政治发展的目标、内容、途径、阶段、动力等问题的研究,能够建构起一个较为完整的政治发展概念体系。

第二,对政治发展概念的这一认识,拓展了政治发展研究的时空范围,将政治发展研究扩展到了人类政治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和全方位。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一个重大缺陷就是仅仅把政治发展的空间范围限定在发展中国家,将时间范围限定在与现代化同步的狭小范围内,这主要是由他们对政治发展概念的认识决定的。将政治发展看成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与发展过程,大大拓展了政治发展研究的时空范围。

第三,对政治发展概念的这一认识,揭示了政治发展途径、目标的多样性,有利于克服西方中心主义的片面性。即便是最保守的西方学者也无法否认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政治文明是人类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而政治文明发展的道路、途径、目标等也应当具有多样性,如果把政治发展仅仅看成是现代化的一种政治后果或其他,就很难摆脱西方中心主义的困境,即使是像亨廷顿试图引入“文化”变量来破解这一困境,到头来也只能陷入循环论证。而将政治发展看成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及建设过程,则有利于破解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这一困境。

第四,对政治发展概念的这一认识,体现了政治发展中连续性与阶段性、量变与质变的有机统一。大多数西方政治发展理论家着重于研究政治发展的连续性和量变,但是对阶段性和质变则囿于其阶级偏见而视而不见,从政治发展的客观进程看,任何政治发展都是连续性与阶段性、量变与质变的有机统一。而且,对政治发展的这一界定,有利于反映政治发展的客观进程。

第五,对政治发展的这一认识,体现了政治发展既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又是一个人为建构的过程,是演进和建构二者的有机统一。政治文明具有演进性和累积性,但政治文明也可以通过人的积极能动的设计和建设过程而得到发展,无视政治文明的演进性、累积性,而人为地随意改变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破坏政治文明的历史继承性,只能造成拔苗助长的后果;而无视政治文明的建构性,任凭政治文明的自然演进,则放弃了人类理性的天职,同样会大大延缓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

从以上诸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把政治发展看成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与建设过程,符合政治发展的实际,也符合建构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的要求,是建构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的逻辑起点。当然,将政治发展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与建设过程这一命题作为建构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的逻辑起点,并不是说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只是研究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和建设史,并不是说要将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建构为一门历史科学。尽管对政治文明演进与建设历史的研究是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的主要使命仍在于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实际,研究和解决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从而对中国政治发展发挥指导和促进作用。因此,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的现实起点应当是中国当代政治文明建设与演进的实践进程。

三、建构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的途径

1.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以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来建构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马克思主义是以寻求人类解放为根本宗旨的思想体系,它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包括政治发展的最一般规律,因此,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对建构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的指导地位。但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僵死的教条,它必须与各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而且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一是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实践,总结和研究中国政治发展中的规律;二是要以与时俱进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来指导中国的政治发展研究。思想、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的化的重要理论成果,要充分挖掘其关于中国政治发展的思想资源,来指导中国当代的政治发展实践,当前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和学习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思想,来具体地指导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建构的实践;三是要从马克思主义解放全人类的精神实质出发,探寻人类解放的政治形式和政治途径,将政治发展的进程作为人类获得政治解放的一般进程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对建构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理论的指导地位。

2.必须坚持以当代中国的政治实践过程为主要对象和经验基础,来建构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必须要以研究当代中国的政治实践为己任,以指导和推进中国政治发展进程为出发点和归宿。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国家,由于历史—文化—社会及经济发展程度、阶级力量对比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使得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既不能照搬马克思主义的现成结论来解释中国的政治发展,也不能简单套用西方政治发展理论来解释中国的政治发展,而必须立足于当代中国的政治实际,以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为研究对象,探索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动力、制约因素、途径等问题,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体系。

3.大力借鉴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积极成果,形成既具有本土色彩,又能与国外政治学界进行对话与交流的政治发展理论。西方政治发展理论尽管存在着不少缺陷,但它毕竟开辟了政治发展研究领域的先河,其中的一些观点也反映了人类政治发展的一般过程,如果抛开其意识形态属性的话,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一些概念工具、研究方法以及解释模型对我们建构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们既不能盲目地照搬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基本概念和方法,也不能用中国政治发展的经验资料去附会和验证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假设和模型。要大力开展对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研究工作,跟踪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最新进展,采取科学的批判、分析态度,借鉴其积极成果,抵制其消极影响,建构既有本土化色彩,又能与国外政治学进行交流与对话的政治发展理论。

4.必须在继承、引进已有的思想资源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政治大国,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的经验,建构中国的政治发展理论不能完全无视前人的思想遗产和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无论是政治发展目标的设定,还是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我们都不能完全绕过前人留下的丰厚的文化遗产。但是从自己已有的思想资源和文化底蕴出发,并不意味着固步自封,我们必须放眼世界,借鉴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积极成果。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之下,以当代中国的政治实践为研究对象,既继承前人已有的思想资源,又能大胆借鉴西方政治发展理论,在此基础上大胆进行理论概括,提出新的概念、范畴,才能实现理论创新的目的。而只有实现了政治发展理论上的创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才能最终确立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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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美]塞缪尔·亨廷顿等.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5篇

20xx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等方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现就我局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指定由局综合室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各业务股室、局属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全面、准确地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网上依法公开应主动公开的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政府采购等政务信息。

二、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

进一步健全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廉洁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等问题。严格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做到许可审批依据充分,公正公开。

四、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20xx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10宗,按规定依法开展公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行政许可执法案卷资料均根据市公路局相关工作要求实行“一案一卷”,装订规范。

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今年5月,我局积极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辖区内各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开展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向项目部负责人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相关企业责任意识,保障农民工权益不受侵占。今年4月和9月,结合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我局牵头会同金湾运输管理所、金湾交通执法大队、金湾交警大队、两镇等部门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辖区客运站场、货运企业,对相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行业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提高企业法制意识,拒绝超限超载营运。

六、开展联合行政执法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局积极配合金湾交通执法大队,协调属地镇、村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部署,依法处置机场高速金湾段违法广告标牌13处。

20xx年,我局将继续扎实工作,提高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推动交通行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6篇

关键词:法治中国;宪法;法律信仰

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_的_深刻论述了当前中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战略部署。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_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一重要论断为建设法治中国规划了新的路线图,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明确提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

2013年1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法律不能只是写在纸上的条文,而是要固化于公民的内心,使法治成为公民的法律信仰。强调指出,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人们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这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法治中国是在原有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基础上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一个集成。法治中国是整个法治建设的总目标,它包括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也包含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和 依法执政的具体要求。同志曾在浙江担任省委书记时,就首次提出了“法治浙江”的建设要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古人所说“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正如卢梭所说:“规章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法律当中“最重要的一种”就是形成法治风尚,它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所谓“法治”就是指一切组织机构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即法治是一种规则之治,良法之治,程序之治。法治一方面可以维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另一方面,它又可以约束和规范国家公权力,更好地保障私权利。

二、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仅有一部良好的宪法和法律是不够的,还要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要求是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保证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这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核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一个国家治理的根基,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是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行为具体案例的深刻总结。

强调:“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这就要求法治要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让各个环节、各个领域都实现法治化的状态。只有立法真正反映社会公众的普遍利益与诉求,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能够严格依法办事和公正司法,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法律的公平正义和人们对法律的信仰自然就会在全社会建立起来。当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普遍信仰时,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实现。

三、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他要求,所有的国家机关、领导干部都要带头学法、遵法、懂法、用法,把遵纪守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标准,把依法行政的状况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指标。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加强法治观念和宣传教育,使得人人都守法,人人都懂法,人人都遵法,人人都用法的良好的法律氛围。每个人都奉法为最高的规则,每个人都按照法律规则办事,努力形成一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都按照统一的规则办事,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发展,任何违反规则的行为都必须严格予以追究。各级领导干部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范围行使国家公共权力,履行法定职责。

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是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任何人都不能拥有法律之外的特权,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四、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是党治理国家的一种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在新时期和新形势下治理国家的一种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具体落实。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7篇

20xx年以来,县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西委发〔20xx〕24号》和《XX县人民政府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现行林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年度依法治县建设工作方案,落实了相关人员,现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要小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

认真抓实法制机构建设,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专门的人员和科室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形成依法治县办牵头,其他相关科室和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全行业,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机制,完善了宣传教育内容和重点,通过展板、QQ信息平台等载体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在会前学法、平时执法普法中认真落实和,监督相关科室法治政府建设。

二、认真查找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做到积极主动受理,依法快速处理。

三、严格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行业依法执法

(一)严把立案关。所有林业行政处罚,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凡发现或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在林业行政处罚范围内的行政案件,一律移交其他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二)严把取证关。对已立案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取证,认真制作相关笔录,做到调查事实清楚,收取证据真实科学规范,使其能真正成为行政处罚的有力依据,确保案件能成功查处。(三)严把案件审核审批关。对立案、检查、辨认(指认)、先行登记保存、封存(查封)、扣押、鉴定(检测、评估)、听证、处罚等环节,必须严格程序,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四)严把案件处理关。案件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需听证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启动听证程序。对重大问题和事项以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应征求相关业务科(股)及其分管领导的意见,并采取局长办公会等集体议案制,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案件处理合法。(五)严把罚款收缴关。罚没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罚没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或拖欠不交。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林业行政罚款的违法行为人,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六)严把信息公开关。对处理完毕的林业行政案件要实行一案一档,整理成卷宗存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案办理单位落实专人,把案件办理的有关事项在林业政务信息平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努力,目前我局依法治县工作已形成正规化,制度化,做到事前指导,事中监督,提前制止,切实减少涉林违法行为发生,为建设“美丽”做出新的贡献。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8篇

全面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大力推进民宗工作部门的依法行政和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思想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常抓常议。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兰负责,各分管局长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每月局务会,都要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年中的全市民宗局长会,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讲评。通过会上讲、会下抓,全市各级民宗工作部门法治建设的意识和氛围明显强化。二是制定周密措施。3月份,市民宗局制定下发了《全面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实施计划》,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推进步骤、工作制度、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作了全面部署,明确了4项工作目标、8项具体任务和9项制度。并依此于11月底12月初,对各区民宗局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三是狠抓制度完善。组织力量编印了《南京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实用手册》,包含所有民族宗教工作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卷宗样式,5月底发放给全市所有民宗干部以作为全市各级民宗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参考。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了《民族宗教部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标准(试行)》,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制定了《南京市民宗局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和《南京市民宗局行政检查流程》及相关文书,重点加强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一是完善了全市民宗工作部门议事决策规则,修订了《南京市民宗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出台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意见》时,严格落实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前期立项调研、合法性审查、按规定报备、定期清理等环节,确保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三是聘请并发挥好局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四是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信息技术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运用,加强本局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提高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随时公开工作信息,满足群众对相关政务信息的需求。五是抓住各区重新梳理行_力事项的机会,积极与各区民宗局沟通、协调,统一规范各区的行_力事项,并制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标准文书,并把行_力事项与诚信系统建设统筹考虑,全力推进民族宗教界的诚信建设。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员法治意识

一方面是针对民宗工作干部。局系统每季度组织一次法治建设专题交流;在6月份举办了一期全市民宗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参加人数达135人;先后派出20余人参加_、国家宗教局、省民委(宗教局)和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班,促进了机关干部之间相互学习交流,提高了干部队伍依法管理民宗事务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是针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通过开展“教风年”、“政策法规学习月”、律师辅导讲座、送法进宗教场所、政策法规咨询、座谈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扎实搞好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讨论交流,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推进各宗教依照法律规章搞好自我管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此外,各区也积极推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机关、进团体、进场所、进社区,利用宣传标语、展板板报、图片展览等形式,通过举办政策法规讲座、反_知识宣传、场所消防演练、档案管理交流、广场普法咨询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整个活动期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共举办各类、各层次培训班20多次,参加人员2万余人次,发放学习书籍、宣传材料、期刊杂志10000多份,进一步增进了广大信教群众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了解,提高了他们依法进行宗教活动的意识。

四、开展行_力梳理,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完成了市民宗局权力清单(共计42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其他行为14项)的梳理,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在局网站对外进行公布。二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许可的项目、条件、标准、程序,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截止目前,共办理行政许可3项。在开展行政许可具体业务过程中,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区民宗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做到不违规许可,不乱许可。三是组织力量编印下发了《南京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实用手册》,该手册年初被列入《南京市委会20xx工作要点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分南京市民宗局行_力清单、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和行政处罚办理流程等三部分内容,明确了民族宗教工作所有行政事项的法律依据及卷宗样式,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具有指导意义。四是加大对依法行政的调研力度。推动全市民宗干部结合“调研月”和驻点调研等活动,深入民族镇村社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当中,深入查找在依法管理中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通过理性思考提升工作能力,今年共提交28篇调研文章。

五、加大依法管理力度,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一是重点抓好教风建设。根据国宗局和省宗教局的要求,专门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各宗教团体在前两年创建活动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并于8月初组织各宗教团体到兄弟城市进行学习考察,系统梳理查找教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重点,落实措施,以适当方式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提高了宗教团体的自建能力。6月份,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指导南京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按照规定完成了换届。二是着重抓好档案建设。3月19日,栖霞寺被省_授予“五星级档案室”,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宗教界档案管理工作建设。截止目前,全市346处宗教活动场所中,有184处达到“六有”,有150处达到星级标准。同时,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财务管理、消防安全,并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等成果的基础上,落实了市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宗教教职人员年度体检制度,受到一致好评。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5月27日,组织6名机关干部全过程观摩了市城管夜间联合执法行动,加深了对执法流程的理解,提高了执法过程中的应急处突能力。严格实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共组织二批11人次分别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执法监督和省政府组织的行政复议资格考试,全部一次性通过并取得资格证书。同时,还购买了两台执法记录仪,落实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四是认真做好“12345”政府热线工作。对涉及我局的有关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各类投诉求助,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力争在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的困难诉求。截止至11月30日,我局今年共处理35件投诉和求助案,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9篇

为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工作,20x年我部按照“六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今年区法制建设工作的要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建设工作,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现将我部20x年法制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我部把法制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区委常委、_部部长韩瑞碧为组长,其他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法制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将重点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

(二)健全制度,加强学习

区委_部将“六五”普法中本年度的学习内容,纳入部内学习计划。一是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法制讲座;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教育;三是要求从事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干部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四是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区普法学习和考试;五是认真学习我区“六五”普法的相关文件精神。

(三)畅通渠道,强化宣传

一是结合我部每年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_、_团体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法制宣传,强化了宣传力度,提升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举办民族宣传周活动,精心制作了宣传展板,深入街、镇、社区,图文并茂地向市民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三是利用机关干部会组织干部学法和法律知识辅导,强化宣传意识。

(四)保障经费,纳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法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法制建设各项工作经费开支,安排了相应的工作经费,并纳入“六五”普法计划内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建设工作宣传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部分干部学法、用法、执法意识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今后的打算

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着力在信息收集、信息报送、深入开展学法培训、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上狠下功夫,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10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社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作为进一步推动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整体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有效地促进了社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

充分认识深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战略任务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及组织领导,对创建“民主示范社区”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社区干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具体抓好此项工作。永清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负责人,社区具体抓,形成了三级联创网络。

二、深入宣传,夯实基础

对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广泛进行思想动员,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居委会干部培训,提高社区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还将创建活动同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我社区在“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法律进社区”创建活动中,紧扣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以此带动社区居民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广大社区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有了明显增强,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过程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三、紧扣主线,整体推进

围绕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目标和几条标准,我们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不断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完善自治制度,规范自治实践活动,培育健康的`自治观念和民主法制意识。紧紧抓住民主与法制这条主线,我们坚定不移地走民主管理之路,靠民主管理凝聚民心,靠民主政治推进工作,积极推进了全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康发展。

四、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根据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基本标准,在办事处的领导下,以居委会的硬件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着手进行规范,加强登记统计,完善各种会议、培训记录,逐步达到创建标准。做到学有榜样,抓有典型,确保社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总之,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社区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广大社区居民学法用法积极性明显提高,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升。同时创建活动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能依法行政带头接受监督,给依法治社区工作做出了表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了基层干部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实现了人治向法治的转变,社区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经济和各项事业飞速发展,居民安居乐业,促进我区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11篇

随着时代的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也应该不断进行自我创新,以不断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不仅是思想政治教育自身的规律所决定的,也是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所要求的。

1.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改革是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内在要求。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遵循自身的发展规律,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决定于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是由其所处的时代条件下的教育环境、教育者和受教者等多方情况的综合因素作用下形成的。”随着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所依存的教育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等因素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等也相应地产生了深刻的变动。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规律亦要求必须根据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求、相应的教育环境以及教育主体的思想实际,坚持探索和创新相适应的教育方法,以提高教育过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最大化地实现既定的教育目标。

2.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改革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改善教育效果的有利契机。

二、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改革的原则

思想教育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并不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代思想教育方法的改革也必须遵循一些现代社会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以人为本的主体性原则。

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改革与创新以人为本的主体性原则,最根本的要求是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要义,同时要树立做法人性化、过程主体化、目标为人化的教育理念,从而增强方法的亲和力、过程的凝聚力以及结果的影响力,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教育目标。

2.互动共进的平等性原则。

“平等性原则的互动共进就是教育主体双方具有独立的人格、地位,以平等的身份进行多方位、多维度的交流与对话,并努力形成思想和情感的共鸣。”要实现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改革,就必须尊重和利用主客体平等互动的原则,促进教育主客体的角色交互,扎实地推动互动交流的实际进程,以形成在平等互动基础上的有效疏导和监管,形成教育的强大合力。

3.“灌”“渗”并举的有效性原则。

有效性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改革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有效性原则要求摆脱传统的流于形式空泛的灌输式教育,转而将有效灌输和全方位的隐性渗透结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既要进行理论上的灌输,同时也要进行思想上的渗透,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渗透到受教育者生活的各个方面,弱化或消除教育对象的抵触、反感情绪,充分调动受教育者的主动性与内在因素,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教育成效的最大化。

4.技术先行的优化性原则。

互联网、手机媒体等新媒体“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来说,既是技术载体,又是存在空间,还是服务对象。”因此,坚持技术先行的优化性原则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改革的时代要求。坚持这一原则,就是要积极有效地利用新媒体技术来开拓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和平台,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

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改革的具体路径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教育者为了实现既定的教育目标和教育任务所采取的方式与手段,它包括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因此,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改革应该从改革教育者的思维方式、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关系、教育活动的形式与手段这三个方面展开。

1.强化教育者的系统性思维,营造浓郁的人文关怀的教育氛围。

“思维模式决定行为模式,观念决定方式,所以只有树立正确的现代思维方式,更新教育理念,才能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改革指明方向。”所谓的正确的现代思维方式应是有别于传统单一、被动思维方式的,是一种兼具人本、发展、超前意识的系统性思维。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性思维,首先要求教育者坚持人本教育观,转变教育主导的地位,放眼受教育者的发展需要,树立教育主体双方的平等性,尊重受教育者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倡导发挥其能动性与创造性。其次,要根据他们所处的教育阶段和教育环境所特有的身心特征、社会地位、生活状况等情况,并留心和关注他们思想、行为的新特点,用发展和超前的眼光,预测和关注其动态发展,及时有效地采取突发性、群体性的危机干预的方法,在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社会目标有效实现的同时,也为个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教育环境和人文关怀。

2.建立教育主体间的多边互动,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

思想政治教育离不开口头宣传,但长期以来这种口头宣传大多仅停留在教育者对教育对象的单向灌输,造成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流于“我说你听”的模式。而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应该尊重受教育者的独立性特征,赋予参与教育过程的施(教)受(生)双方以同样的主体地位,以多边互动的活动方式共同推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进程。因此,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改革应致力于提倡“教育者之间的互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互动、受教育者之间的互动”。在教育者之间的互动中,思想政治教育者应注重与本学科以及其他学科的同行进行互动、交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并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自己运用新媒体的能力,更好地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务。而在加强与受教育者的互动中,教育者应该以平等的身份融入受教育者,适时运用多样化的沟通方式对其进行正面引导并鼓励受教育者积极地进行反馈和建议;同时也要注重“身教”,发挥教育者的人格魅力和示范力量,用实际行动来引起受教育者的共鸣。此外,还应努力建设各种渠道或以不同的教育载体,打造教育者之间相互交流的平台,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让教育者在平等的互动、切磋中感受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并逐步实现内化。

3.坚持教育活动的“灌”“渗”结合,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持久性。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12篇

一、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首先要求政府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衷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样才能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同时,法律体系再完备、法律制度再健全,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而国家的绝大多数法律法规都是由各级政府来实施的,政府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则是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者和执行者,他们的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如何,直接关系到政府的法治行为、法治方式、法治形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的实现。然而,目前一些政府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对法律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不讲规矩,不依法办事,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信心。所以,必须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在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同时,重点强化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为此,必须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教育体系,作为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真正落到实处,使政府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树立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必须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法治政府必然是一个有限政府,高效政府,要求政府不仅要做到职能科学,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把自己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管到位,而且要做到权责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然而,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却一直是我国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特别是由于行政体制不完善,加之历史传统、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重行政、轻法律,重人治、轻法治,以权代法、以权乱法等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绝,严重影响到法治政府的建设。四中全会针对这一积弊,明确提出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不仅突破了以往对于依法行政的概要提法,而且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路径选择。为此,必须紧紧抓住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这一建设法治政府的重中之重,依法科学界定政府职能,优化设置政府机构,明确划分职责权限,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体制基础。

三、必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法治政府必然是一个责任政府,廉洁政府,不仅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而且要求做到有责就必问、有错就必纠、违法就必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既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真正做到有良法可依、有善章可循,也要高度重视执法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真正做到有良法必依、有善章必循。为此,一方面,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样一来,不仅有助于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减少行政决策失误,而且有助于改变以往行政决策过程中权责分离、集体决策集体脱责等诸多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从而依法规范、制约监督决策者的权力。另一方面,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可以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执法严明,不仅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通过规范行政执法方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并对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野蛮执法、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惩处,追究其法律责任,必将有助于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法律的权威,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13篇

,1965,女,辽宁鞍山人,法学博士,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摘 要: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付出了极大的生态成本,生态问题亟待生态法治建设解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方向。生态问题的严酷现实,究其根本是法治体系的不健全。应运用法治思维,基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视角,分析生态法治建设中的缺失缺位,探索我国生态法治建设的法律方式和措施:使法治思想贯穿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立法、严正执法、公正司法和严格守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生态文明;法治;生态法治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是关乎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生态文明作为人类社会更为高级的文明形态,已被写入党的_报告,并在党的十报告中,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起,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推行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课题。

一、生态法治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辅相成

在2014年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我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并通过了《_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就是要将法治建设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相结合,把法治理念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生态文明作为“五位一体”总布局的基础,是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生态法治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更居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地位。

生态法治建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法治建设的生态化方面,其主要指法治建设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学、生态系统方法为理论基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党的十报告,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突出依法治国,将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我们必须一手抓生态文明建设,一手抓生态法治建设。首先,在依法治国背景下,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是将法治理念运用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每一个方面,与“五位一体”总布局相结合,全方位、立体式完善法律体系,培育、践行法治思维。党的十报告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1]。由此可见,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内在地包含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内容和措施,完善环境法治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就是加强和完善我国的依法治国战略。其次,依法治国是生态文明建设依法进行的有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靠人类的自觉意识进行自我规范,更需要靠具有强制性、约束性的法律作为底线和保障,将生态主体行为进行规范。随着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党和国家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将生态文明作为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提出,并逐步完善生态法治建设,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高低,是否具有先进性,决定于生态法治建设的发展程度。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的“硬实力”,而先进的法治体系则是生态文明的“软实力”。在生态文明的实践过程中,虽然相关制度发展迅速,但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环境法治状况总体不尽人意。法治即法律之治,具有规范性、民主性、长期稳定性及权威性的特征,这决定了其在生态文明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对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而言,只有发挥生态法治对人类改造自然行为的调节作用,才能实现对资源环境构成影响的人类行为的规约,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转化为生态实践,这也是化解我国的生态难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策。

二、生态环境的严酷现实呼唤生态文明的法治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实现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之间的辩证统一。我国生态问题的产生是由于经济结构的不合理,究其根本则是传统以经济增长为指标的衡量标准的发展方式所致。近年数据显示,生态环境破坏造成的损失每年至少占GDP的3%,一些污染严重的地区损失占比7%以上,而我国2014年GDP的增长也只有,也就是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量的40%以上由于生态损失而付之东流。[2]因此,经济的发展要尽量减低生态成本,才能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和更多的生态效益。

但是一方面,经济增长方式的不合理、生产工艺水平的相对落后、环保意识淡薄等原因,造成了我国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2014年,最引人注目的环境污染当属“雾霾”。“雾”与“霾”实质上是两种不同的天气现象,“雾”与“霾”的区别在与水分含量的大小:水分含量在90%以上称之为“雾”,水分含量低于80%叫做“霾”。但如今,无论是“雾”与“霾”,都与人类活动产生的气溶胶粒子有关(如)。据调查,以北京地区为例,水溶性粒子的主要来源为三类:燃油28%,燃煤22%,农业活动11%。[3]我国是农业大国,工业大国,汽车保有量也位列世界第二,且相对集中,由此产生的治理雾霾的相关工作,任务艰巨且责任重大。而且,我国在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荒漠化问题尤为突出。2013年环境保护部公报显示,我国水土流失面积仍有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国土总面积的。其中,水力侵蚀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万平方公里。同年我国土地荒漠化为262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国土总面积的,并以每年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继续扩张。[4]_、_便根据我国的生态现状,制定了《退耕还林条例》、《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现象严重,导致了生态的急剧退化。另一方面,无计划、无节制的资源开采,使得我国本就资源紧缺的现状雪上加霜。2013年我国水资源总量达亿m3,世界排名第四,但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5]在我国657个城市中,三分之二的城市供水不足,其中110个为严重缺水。在矿产资源方面,目前已探明的矿产资源中,90%的矿产资源为煤炭,我国在生产、生活中对煤炭的过度依赖,导致煤矿的开采过度,造成了地面沉降、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自然灾害。而且,我国矿产资源储量较低,人均石油、天然气储备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和6%。我国当下面临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生态严重恶化的双重困境,应强化生态主体对于环境保护的认识,自觉从生态文明建设角度出发,在生产、生活中维护生态利益。

面对“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生态文明建设却仍显疲软和力不从心。当下,中国面临的诸多生态环境问题究其原因虽然有自然和历史等原因,但主要是因30多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部分领域和区域的盲目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所致,更有改革不彻底、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等深层面制度的原因。但我们反思一下,为何现有的生态文明制度不能有效的解决生态问题呢?究其原因首先是我国现有的生态文明制度还有不足的地方,其次是人们对于生态公平、环境正义意识的缺失,而导致易于出现不依法、疏执法等问题。因此,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倒逼社会生产方式的转变,不断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如何贯彻和执行,从一定层面来说必须依靠严格的法律,将具体的制度规定下来并确保实施,从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长期性、持久性动力。

三、生态法治建设的思维理路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_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6]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角度,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运用法律的力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首先,要完善生态文明的科学立法。法律具有规范性和普遍约束力,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以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作为主要调整手段的法律行为规范系统。其一,立法要完善,完善的立法也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制定方面取得较大成就,各项环境法律,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其二,生态立法要科学,科学立法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如2014年,某地区环保局因某公司排放废水中COD、氨氮超标,该地区环保局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对该公司处以排污费两倍的罚款――仅654元,这种立法不科学所导致的不合理现象不胜枚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要建立反映生态规律的法,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其三,立法要及时,法必须紧跟时展才能起到相应的作用。我国1987年出台的《_大气污染防治法》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00年,只在2015年年初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其间间隔了14年之久,相关规定明显滞后,不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损害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相关部门应及时发现法的滞后问题,全面分析问题本质,及时对法律进行修补,树立法律权威。

其次,要加强生态文明的严正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是部分环境执法部门在执法时有法不依,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对于效益好、纳税多的企业不适当的行为放任自流,不管不问;对于部分企业的违法行为小题大做,处罚不当。政府对于部分企业的执法不严,归根结底是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应在行政法规中做到“法无明文不可为,法有明文必须为”,杜绝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问题。对于政府政绩考核,不能再片面的将GDP作为政绩考核的决定性因素,不考虑环境成本,而是要将生态指标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因素,促使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二是权力寻租现象严重,其根本原因是环评审批权的存在。这是一种不受任何约束的权力,而且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限。应对环评审批统一标准,不可任由执法人员主观定夺,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再次,要增强生态文明的公正司法。司法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在解决环境纠纷问题上,没有针对案件依法作出相应的审判,导致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使法律丧失公信力,也就是在处理生态纠纷案件的司法不公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目标,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明确了司法改革的任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对于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公正司法,让受害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对于对行政处罚产生异议的主体,构建完备的复议和的途径,使其感受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存在;政府在执法时,应保留证据,做好记录,并将执法记录公开;加快司法体制改革,避免政府对于行政案件的干预,使司法更加公正,人民利益能够得到更好保障。真正解决“立案难、取证难、胜诉难、执行难”的问题。

最后,要强化生态文明的严格守法。全民守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个体的行为与生态文明建设有着紧密的联系。应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明确环境保护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意义,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自我约束,积极推进环保工作。对于公民,加强道德建设,培育法治思维,明确法律义务,维护法律权利。要将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从小进行环保教育,开展环保活动,如废旧电池回收、垃圾分类等,使环境保护在日常生活中得以实现。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14篇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全面担当建设法治公安的第一责任。市公安局将法治公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法制支队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制发《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强力推进市公安局法治建设。二是全面督导落实。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在20xx年3月27日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对法治建设暨执法规范化建设作精心部署,提出要“把握法治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努力实现规范执法能力新提升”,要求加快硬件建设,细化执法标准,加强人才建设,优化法治环境,确保执法责任制落实到“神经末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昌胜等局领导经常性组织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研究,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督导检查,为法治公安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三是严格依法决策。

市公安局党委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未经法制支队合法性审查的重大决策事项,一律不予签批、一律不予上会、一律不予发文。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公安局及各分县(市)局、交巡警支队共聘请律师15名,公职律师8名,开展律师接待活动等,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视情安排律师参与领导接访下访,协助化解信访问题,疏解社会情绪。同时对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或长期缠访闹访案件,定期会同律师或其所在事务所开展案件分析、评议,发现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防控法律风险。

(二)坚持法治思维,推进全警法治素养。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曾欣副省长强调,不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公安领导干部,是不合格、不称职、不达标的,必然会丧失指挥权。市公安局党委依托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第一综合党支部平台,开展集体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形成领导干部带头苦练法治基本功,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二是推进全警学法。

市公安局依托省厅“今日学法辅导”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栏目,及时在网页上整理转发每天发布的法律知识题和各地执法经验,推送给全市公安民警学习,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全警法治素养。结合每年新警入警、警衔晋升等举办民警培训班4期,受训民警300余人。局直各单位制定培训计划和开展业务培训、岗前培训、轮值轮训,均将法治建设作为培训重要内容。三是做强法制队伍。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制专业队伍建设,今年上半年,市局法制支队、港分局、下陆分局从基层办案部门遴选5名优秀青年民警到法制部门工作,极大缓解了法制部门警力短缺的问题;高度重视树立法制部门权威,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法制部门负责人一律列席同级公安机关党委会、办公会,重大决策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疑难案件一律进行集体讨论、法律审核;高度重视法制员队伍建设,依据省厅下发的《关于建立法制警长(警员)命名制度的通知》,在全市推行“法制警长”“法制警员”命名制度。目前各分县市局“法制警长”“法制警员”已全部完成命名工作。

(三)坚持创新驱动,推进执法机制改革。

一是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市公安局下发《XX市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定》、《XX市公安局接处警工作补充规定》、《受案立案登记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从接处警登记、受案登记、立案审查开始来规范民警的办案规范,并通过新警综平台的日常考核监督,有效杜绝了有案不立、不破不立、不及时立案等弄虚作假问题,杜绝受立“两本帐”等受案立案不实问题的发生。现全市已设立7个信息化应用、精细化管理水平较高案管中心和23个基层所队案管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77人。

二是落实刑事案件归口管理。全市整体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实现对内“一个闸门”、对外“一个通道”,没有法制部门审核的局领导一律不批,不是法制部门移送的检察机关一律不接。通过实行进口出口统一管理、案审民警包片服务、规范案审阅卷格式、每周案件审核通报、特殊案件超前介入等机制,提高了批捕率、起诉率,退查率、不捕不诉率明显下降,为办案质量新增一道安全“保险丝”。

三是深化案审机制改革。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各分县市局的积极推动下,大冶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局、西塞山公安分局三个单位的案审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各分县(市)局均成立了法制案审大队。依据省厅制发的《关于深化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通知》,全市法制部门落实专门人员对部分刑事案件在特定环节见面提审犯罪嫌疑人、全面复核证据、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冤假错案的制度,明确了见面提审犯罪嫌疑人、复核证据的8种案件情形,依职责、依申请启动的工作流程,做到不枉不纵,防止冤假错案,提高打击效能。四是确保证据收集质量。市公安局严格落实_《关于加强执法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落实民警办理刑事案件中的搜查、取证、讯问、勘验等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做到笔录次数、内容、起止时间与录音录像“三个基本一致”,讯问情况刻录光碟保存,并作为法制部门审核案件的依据,强化人权保障,防止非法调查取证。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律服务保障。

一是强化问题整治。市公安局5月25日印发《20xx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公安机关“报案不立案、立案不侦办、侦办不回告”等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进度,防止执法问题反复回潮、边整边冒,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漏洞堵塞到位。

二是强化监督救济。20xx年上半年,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共受理刑事复核案件8起、行政复议案件11起,办理行政诉讼9起,在为一线办案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发现和纠正个案中的执法偏差。

三是强化评查督导。深化“案件评查,执法督导”机制,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1月份市公安局组织考评了全局12个局直单位和8个分县(市)局,共抽取了接处警案卷100起,刑事案件60起、行政案件68起,检查基层所队20个、执法办案区21个,看守所3个,拘留所3个,客观公正地检验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在今年省厅对全省20xx年度的考核中,铁山分局、开发区公安局被评为20xx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四是强化基础建设。市公安局坚持“用执法场所规范倒逼执法规范”的理念,坚持以信息化促精细管理,按需设置案件管理室、执法办案区等功能用房的建设标准,通过办案区升级改造、建设案件管理中心(室)、完善涉案财物管理等一系列高度契合实战需求的“三位一体”建设举措,实现对涉案人员、案件进程、涉案财物的集约化、精细化管理,构筑执法权力运行管理“封闭圈”。打造法治公安建设“样板”。截至目前,市公安局“三中心”已经正式投入建设,各分县(市)局“三区四中心”建设情况良好,下陆、铁山、阳新、西塞山、港先后完成示范点建设并投入运行。

(五)加强普法宣传,推进全民法治意识。市公安局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XX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围绕工作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等活动,坚持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做到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常年不断。全市公安机关结合“110”宣传日、“”宣传日、“”禁毒日等重大活动,不定期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进行法治宣讲,引导广大公民知法懂法,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6月23日上午,XX市公安局联合市教育局在一中开展深化“全警进校园、共筑平安梦”活动,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出席活动并率先给学生上法治宣传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法治公安的建设要求,下一步,XX市公安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执法制度、改进执法管理,特别是对易出纰漏的执法岗位、执法程序和执法环节,深入查找、梳理问题,抓紧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有章可循,规范自由裁量、杜绝随意执法,切实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坚持依法办案,进一步强化全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实现以破案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模式转变。进一步改进公安行政审批服务,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全面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各窗口单位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时限等;搭建内部监督平台,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大冤假错案倒查力度,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的监督,做到上查和下纠相结合,内检和外督相结合。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全警大培训,强化忠诚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等制度,全面提高民警政治定力和执法水平。同时,规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出台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统一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管理、使用、考核和经费保障问题,通过招录素质能力较高的警务辅助人员,缓解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15篇

(一)着力推进法治建设。20xx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林业发展为中心,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政府_《关于报送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将《XX市林业局关于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在局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年初,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职责权力清单,积极做好“网上审批”、“证照分离”和“12345公共服务热线”知识库工作;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完善行_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落实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三) 履职尽责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衔接机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网上录入,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制度和行政应诉案件诉讼风险提前通报制度。20xx年1月26日组织全局观看省林业厅主办的“绿色大讲堂--行政公益诉讼”专题讲座暨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会后结合20xx年“狮子山公墓项目建设” 行政应诉案例,再次组织全局上下认真学习,认真反思,严格做到执法到位。今年以来,我市林业系统无一例行政应诉案件发生。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动林业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局年初签订协议聘请法律顾问,明确了法律顾问职责,建立了“三书”制度,加大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完善法律顾问考核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实效。

(五)行政执法资格清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按照省、市政府_工作要求,我局今年对符合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申报并加强培训学习,为今年下半年参加省、市政府_组织的执法考试做好准备。

(六)加强队伍法治建设。市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实施教育指导,注重通过普法教育,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今年上半以来,市林业局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观看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不仅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得到提高,也进一步推进了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16篇

我校在上级领导和镇政府的指导之下,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得井然有序。在全校教师的努力工作下,全校已经确立了一个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在这一学期以来,我校紧紧围绕党的十x大精神和国家法制教育规划,积极稳定的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工作,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创下了良好的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为推进学校的法制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成立了由周士开校长为组长,张x山(孟村镇派出所副所长)副校长,李x利,李x,张x霞等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积极推动依法执教和依法治校工作。

1、加强法制知识学习。组织教师学习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的相关知识,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2、组织教师进行了普法知识考试,及时考察教师的依法执教能力。

3、加强对教育教学环节的检查和督促。教导处和校领导定期、不定期的对教师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和处理学生的方式方法进行严格的、经常性的检查,以确保依法执教,推进普法工作。

4、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班级管理制度,做到事事有法可依,处理教师和学生问题严格依法办事,逐步从人治走上法治,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三、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工作。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突出宣传重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介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搞好舆论宣传工作。

2、充分利用品德与社会教学课堂,集中有序的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法制知识。

3、组织各班利用黑板报、班会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4、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及时对学生传达信息,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

5、组织学生学习《中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并考试

6、配合“”法制宣传,在校营造普法气氛,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7、加强与派出所的合作,邀请他们给学生做法制讲座。

本学期工作内容:9月x日反_主题班会,11月x日组织全体老师法制知识考试,12月x日国旗下讲话《法在我们心中》,12月x日各班进行法制内容学习的主题班会,12月x日学生进行法制考试(每班2名参加)。

总之,这一学期来的工作基本完成各项任务,教职工的依法执教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校园的学习气氛明显改善,为明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但同时也看到了存在的问题,说明了法制教育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任重而道远。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17篇

全面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大力推进民宗工作部门的依法行政和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思想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常抓常议。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兰负责,各分管局长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每月局务会,都要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年中的全市民宗局长会,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讲评。通过会上讲、会下抓,全市各级民宗工作部门法治建设的意识和氛围明显强化。二是制定周密措施。3月份,市民宗局制定下发了《全面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实施计划》,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推进步骤、工作制度、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作了全面部署,明确了4项工作目标、8项具体任务和9项制度。并依此于11月底12月初,对各区民宗局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三是狠抓制度完善。组织力量编印了《南京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实用手册》,包含所有民族宗教工作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卷宗样式,5月底发放给全市所有民宗干部以作为全市各级民宗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参考。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了《民族宗教部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标准(试行)》,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制定了《南京市民宗局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和《南京市民宗局行政检查流程》及相关文书,重点加强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一是完善了全市民宗工作部门议事决策规则,修订了《南京市民宗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出台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意见》时,严格落实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前期立项调研、合法性审查、按规定报备、定期清理等环节,确保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三是聘请并发挥好局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四是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信息技术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运用,加强本局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提高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随时公开工作信息,满足群众对相关政务信息的需求。五是抓住各区重新梳理行_力事项的机会,积极与各区民宗局沟通、协调,统一规范各区的行_力事项,并制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标准文书,并把行_力事项与诚信系统建设统筹考虑,全力推进民族宗教界的诚信建设。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员法治意识

一方面是针对民宗工作干部。局系统每季度组织一次法治建设专题交流;在6月份举办了一期全市民宗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参加人数达135人;先后派出20余人参加_、国家宗教局、省民委(宗教局)和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班,促进了机关干部之间相互学习交流,提高了干部队伍依法管理民宗事务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是针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通过开展“教风年”、“政策法规学习月”、律师辅导讲座、送法进宗教场所、政策法规咨询、座谈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扎实搞好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讨论交流,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推进各宗教依照法律规章搞好自我管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此外,各区也积极推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机关、进团体、进场所、进社区,利用宣传标语、展板板报、图片展览等形式,通过举办政策法规讲座、反_知识宣传、场所消防演练、档案管理交流、广场普法咨询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整个活动期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共举办各类、各层次培训班20多次,参加人员2万余人次,发放学习书籍、宣传材料、期刊杂志10000多份,进一步增进了广大信教群众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了解,提高了他们依法进行宗教活动的意识。

四、开展行_力梳理,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完成了市民宗局权力清单(共计42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其他行为14项)的梳理,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在局网站对外进行公布。二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许可的项目、条件、标准、程序,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截止目前,共办理行政许可3项。在开展行政许可具体业务过程中,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区民宗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做到不违规许可,不乱许可。三是组织力量编印下发了《南京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实用手册》,该手册年初被列入《南京市委会20__工作要点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分南京市民宗局行_力清单、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和行政处罚办理流程等三部分内容,明确了民族宗教工作所有行政事项的法律依据及卷宗样式,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具有指导意义。四是加大对依法行政的调研力度。推动全市民宗干部结合“调研月”和驻点调研等活动,深入民族镇村社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当中,深入查找在依法管理中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通过理性思考提升工作能力,今年共提交28篇调研文章。

五、加大依法管理力度,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一是重点抓好教风建设。根据国宗局和省宗教局的要求,专门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各宗教团体在前两年创建活动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并于8月初组织各宗教团体到兄弟城市进行学习考察,系统梳理查找教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重点,落实措施,以适当方式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提高了宗教团体的自建能力。6月份,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指导南京_青年会、女青年会按照规定完成了换届。二是着重抓好档案建设。3月19日,栖霞寺被省_授予“五星级档案室”,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宗教界档案管理工作建设。截止目前,全市346处宗教活动场所中,有184处达到“六有”,有150处达到星级标准。同时,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财务管理、消防安全,并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等成果的基础上,落实了市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宗教教职人员年度体检制度,受到一致好评。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5月27日,组织6名机关干部全过程观摩了市城管夜间联合执法行动,加深了对执法流程的理解,提高了执法过程中的应急处突能力。严格实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共组织二批11人次分别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执法监督和省政府组织的行政复议资格考试,全部一次性通过并取得资格证书。同时,还购买了两台执法记录仪,落实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四是认真做好“12345”政府热线工作。对涉及我局的有关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各类投诉求助,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力争在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的困难诉求。截止至11月30日,我局今年共处理35件投诉和求助案,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现代法治建设范文 第18篇

20x年,x法律事务工作在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企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有关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指示精神,开拓创新,为我院各方面工作的开展与进行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全年无重大法律纠纷及案件发生,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情况

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为进一步规范法律事务管理,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系统,我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在对全院经营、科研、生产等法律风险点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结合我我院实际的工作目标,即全年无重大法律纠纷及案件及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把今年的工作重点放至在协同办公系统上建立法律纠纷应诉流程上,通过流程节点控制所有法律纠纷事务,力求达成既定目标。二是是领导亲自把关,全面部署落实。一把手作为法律纠纷流程的决策节点,每件纠纷都亲自部署、督办,并最终结果上报,形成闭环。三是归口管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今年我院将院办公室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对法律事务进行管理。四是积极争取制订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及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理顺法律事务办事程序,以完整、有效的法律事务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确保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经营企业,把企业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实行科学决策,强化内部管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经营风险。五是我院不断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与重要合同的法律审核,有效降低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与重要合同的法律风险。

二、法律工作组织体系与队伍建设情况

我院未设置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明确院办公室作为法律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院法律事务的对外联系,协调管理,资料归档,法律咨询等事务。

我院未配备专职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外聘江苏南京环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张x为企业法律顾问,给予法律相关事务的全面支持。

为加强我院法律事务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员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我院邀请企业法律顾问开设法律知识讲座,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普及,使广大员工提高了认识,增长了知识,增强了能力。

三、完成的主要法律事务工作、数据

1、审核企业规章制度情况。制定(修订)企业规章制度的11件、经过法律审核把关的件数11件、整体审核把关率100%;

2、审核各类合同协议情况。以院本部为主体签订合同的450件数、总金额亿、整体审核把关率92%;

3、审核企业重要决策情况。重要决策件数6件、经过法律审核把关6件、整体审核把关率100%;

4、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与调处情况,含20x年度发生和调处的法律纠纷案件5件、涉及金额1794万元、挽回损失总额1242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通过以上工作,我院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在法律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逐步改进,主要表现在:

1、许多部门和人员的法律防范意识不高。如交付货物、发票等有时为让让对方打收条,使得一旦出现纠纷,均无证据证明一些最基本的事实。需要对主要业务人员,尤其是项目负责人、部门领导经常进行合同法知识的培训和讲座,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

2、一些合同文本需修改完善。我院使用的都是格式文本,有些还不够完善,需在法律顾问帮助下对主要约定进行修改,并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灵活改变。

3、对专项问题应当特别重视法律上的审查。如基建工程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注意。

五、20x年法律工作思路与主要任务

1、进一步理顺法律事务管理的各种工作关系和流程。修订、完善和补充相关制度,使法律事务管理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法律风险源分析和防范控制工作,逐步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2、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继续加大合同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做好合同评审、会签、统计、分析等日常性工作。同时完善合同全程监督体系,保证合同的全程监控。对重大合同项目,应加大监控力度。

3、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利用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多媒体等形式,开设普法专栏。使广大员工在平时就可以看到和学习到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甚至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也可以找到相应的法律援助,将普法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之中。

提高院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要利用合适的时间,邀请法律工作专家,就依法治企和合同法、劳动法等法规,对各级领导进行法治教育。邀请有关专家就“防盗抢、防欺骗”以及“防职务犯罪”等防范刑事犯罪知识举办讲座,提高广大一线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要保持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其自身要不断学习法律、管理、营销知识,要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和相关业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