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秦朝在地方上推行什么制秦朝在地方上推行郡县制,全国分为36郡(边远地区设道).郡下面设若干县,县下面是乡、亭、里等基层组
秦朝在地方上推行什么制
秦朝在地方上推行郡县制,全国分为36郡(边远地区设道).郡下面设若干县,县下面是乡、亭、里等基层组织。郡县制:西汉初年沿袭秦制,但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实行郡国并行制度,即在中央政府之下设立郡,同时又在各郡之内划分出若干国,每个国都有自己的首都和官吏治理,其职能与郡相似,这种两级管理体制被称作“郡国并行”制。
秦朝郡县制有什么特点
1、郡县制打破了分封制的宗法血缘政治关系。地方绝对服从中央。郡县长官由皇帝任命,有一定任期,打破官位世袭制,确立官僚制度。郡县制使地方的政权被削弱。中央集权制度加强确保了封建君主专制统治。
2、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的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的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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