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秦朝在地方实行什么制度秦朝在地方实行郡县制,即郡县两级制。郡县制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始于秦朝。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
秦朝在地方实行什么制度
秦朝在地方实行郡县制,即郡县两级制。郡县制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始于秦朝。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巩固国家的统一,在地方上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郡县制的主要特点是郡县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只有在皇帝认为有必要的时候才对他们进行调整和监督;郡县的组织系统完全由中央政府控制;郡县的最高长官称为“郡守”或“郡丞”,县的最高长官称为“县令”或“县长”,但没有设置“郡尉”、“县丞”之类的职位,这与汉初的情况相似。
秦朝期间的制度有什么
1、政治方面有皇帝制度、中央集权制、郡县制、户籍制和法律制度。
2、经济方面实行土地私有制、统一度量衡和统一货币。
3、文化方面就是统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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