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数学总结大全 第1篇
1、一元一次方程根的情况
△=b2-4ac
当△>0时,一元二次方程有2个不相等的实数根;
当△=0时,一元二次方程有2个相同的实数根;
当△<0时,一元二次方程没有实数根
2、平行四边形的性质:
①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叫做平行四边形。
②平行四边形不相邻的两个顶点连成的线段叫他的对角线。
③平行四边形的对边/对角相等。
④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互相平分。
菱形:①一组邻边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菱形
②领心的四条边相等,两条对角线互相垂直平分,每一组对角线平分一组对角。
③判定条件:定义/对角线互相垂直的平行四边形/四条边都相等的四边形。
矩形与正方形:
①有一个内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叫做矩形。
②矩形的对角线相等,四个角都是直角。
③对角线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矩形。
④正方形具有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的一切性质。
⑤一组邻边相等的矩形是正方形。
多边形:
①N边形的内角和等于(N-2)180度
②多边心内角的一边与另一边的'反向延长线所组成的`角叫做这个多边形的外角,在每个顶点处取这个多边形的一个外角,他们的和叫做这个多边形的内角和(都等于360度)
平均数:对于N个数X1,X2…XN,我们把(X1+X2+…+XN)/N叫做这个N个数的算术平均数,记为X
加权平均数:一组数据里各个数据的重要程度未必相同,因而,在计算这组数据的平均数时往往给每个数据加一个权,这就是加权平均数。
初中数学总结大全 第2篇
1.对称轴:如果一个图形沿某条直线折叠后,直线两旁的部分能够互相重合,那么这个图形叫做轴对称图形;这条直线叫做对称轴。
2.性质:(1)轴对称图形的对称轴,是任何一对对应点所连线段的垂直平分线。
(2)角平分线上的点到角两边距离相等。
(3)线段垂直平分线上的任意一点到线段两个端点的距离相等。
(4)与一条线段两个端点距离相等的点,在这条线段的垂直平分线上。
(5)轴对称图形上对应线段相等、对应角相等。
3.等腰三角形的性质:等腰三角形的两个底角相等,(等边对等角)
4.等腰三角形的顶角平分线、底边上的高、底边上的中线互相重合,简称为“三线合一”。
5.等腰三角形的判定:等角对等边。
6.等边三角形角的特点:三个内角相等,等于60°,
7.等边三角形的判定:三个角都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
有一个角是60°的等腰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
有两个角是60°的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
8.直角三角形中,30°角所对的直角边等于斜边的'一半。
9.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
本章内容要求学生在建立在轴对称概念的基础上,能够对生活中的图形进行分析鉴赏,亲身经历数学美,正确理解等腰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等的性质和判定,并利用这些性质来解决一些数学问题。
初中数学总结大全 第3篇
1、正数和负数的有关概念
(1)正数:比0大的数叫做正数;
负数:比0小的数叫做负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2)正数和负数表示相反意义的量。
2、有理数的概念及分类
3、有关数轴
(1)数轴的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数轴是一条直线。
(2)所有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但数轴上的点不一定都是有理数。
(3)数轴上,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表示正数的点在原点的右侧,表示负数的点在原点的左侧。
(2)相反数:符号不同、绝对值相等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若a、b互为相反数,则a+b=0;
相反数是本身的是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3)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绝对值是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4、任何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
最小的正整数是1,最大的负整数是-1。
5、利用绝对值比较大小
两个正数比较:绝对值大的那个数大;
两个负数比较:先算出它们的绝对值,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6、有理数加法
(1)符号相同的两数相加:和的符号与两个加数的符号一致,和的绝对值等于两个加数绝对值之和.
(2)符号相反的两数相加:当两个加数绝对值不等时,和的符号与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相同,和的绝对值等于加数中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当两个加数绝对值相等时,两个加数互为相反数,和为零.
(3)一个数同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加法的交换律:a+b=b+a
加法的结合律:(a+b)+c=a+(b+c)
7、有理数减法: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8、在把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统一为最简的形式,负数前面的加号可以省略不写.
例如:14+12+(-25)+(-17)可以写成省略括号的形式:14+12-25-17,可以读作“正14加12减25减17”,也可以读作“正14、正12、负25、负17的和.”
9、有理数的乘法
两个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再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与0相乘都得0。
第一步:确定积的符号第二步:绝对值相乘
10、乘积的符号的确定
几个有理数相乘,因数都不为0时,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确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
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几个有理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零,积就为零。
11、倒数: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0没有倒数。
正数的倒数是正数,负数的倒数是负数。(互为倒数的两个数符号一定相同)
倒数是本身的只有1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