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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日志范文(汇总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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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4.1.1.6需停水进行维修保养时,按《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执行。(三)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公共供水设施或者虽经批准但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八)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管道与公用供水管道连接或直接在公用管道上装泵抽水的;

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日志范文 第1篇

第一条为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促进节约用水,保证供水安全,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根据《_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供水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环境保护、卫生、城市规划、质量技监、国土资源、水利、经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城市供水事业发展,鼓励从事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供水质量。

第五条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利用水源与节约用水相结合、保障供水与确保水质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城市供水水源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利、城市规划、城市供水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第八条城市供水应当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

第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水利、城市供水、城市规划、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城市供水水源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管理,依照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饮用水水源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集体组织有责任保护饮用水水源。

第三章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和设施维护

第十一条城市供水实行谁投资、谁受益,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城市供水行业。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配水工程,下同),应当按照城市供水规划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应当同时安排排污管网和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建设。

第十三条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承担。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组织验收的部门应当通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供水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扩大城市规模,应当按照城市供水规划,设置集中转输加压、城市供水管道、消火栓等配套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建筑,其高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设置转输加压站、蓄水池等二次城市供水设施,并由产权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城市供水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使用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第十六条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城市供水工程建设投资。

第十七条用户自行建设的供水进户计量水表以外的供水输配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自建设施供水的管网系统,不得擅自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相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必须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使用的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十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并自行采取措施加压的用户,必须设置中间水池间接加压。

第二十条城市供水公共设施,从取水口至进户总水表(含进户总水表)由城市供水企业维护和管理;从进户总水表至用户的供水设施由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维护和管理。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必须与其他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相衔接。在规定的城市供水输配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

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开沟挖渠或者挖坑取土;

(三)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四)其他损坏城市供水设施或者危害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在供水输配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涉及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城市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影响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城市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装、迁移或拆除公共供水设施。

工程建设确需改装、迁移或拆除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报经县级以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四条城市供水企业安装的计费水表,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统一管理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启封;不得围压、堆占、掩埋。

第二十五条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的,必须征得城市供水企业的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城市公共消火栓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安装和维修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章城市供水经营和运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定期检验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防止二次污染,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公共供水企业必须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城市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公共供水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在供水输配管网上设立供水水压测压点,确保供水水压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水水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城市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的所有者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洗和消毒,确保供水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第二十九条城市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的所有者应当按照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不得擅自停止供水。

因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确需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应在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前24小时通知用户,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无法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连续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正常供水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供水措施,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的需要。

前款规定的通知用户方式应当采取直接书面通知或其他易于用户知晓的方式。

第三十条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对影响抢修作业的设施或其他物件,施工单位可以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同时通知产权所有者,事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给予适当补偿。应当给予补偿的,由城市供水企业与产权所有者依法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供水企业应当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制,计量到户。

城市供水企业按用户计量水表的计量和水价标准收取水费。

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的,供水企业可以催缴,并可按照合同约定对用户收取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城市供水按照用水性质和用途实行分类、分级计价,鼓励用户节约用水。

城市供水水价的确定和调整,按价格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城市供水企业不得自行确定和调整水价。城市供水水价管理办法,由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城市供用水双方应当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四条禁止城市用水用户有下列行为:

(一)盗用城市供水;

(二)擅自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转供公共供水;

(三)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和用途。

第三十五条城市供水企业使用的供水设备、供水管材、供水器具和水化学处理剂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国家尚没有制定统一标准的,应当符合地方标准。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供水设备、供水管材、用水器具和水化学处理剂。

城市供水、质量技监、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水设备、供水管材、用水器具和水化学处理剂的开发和使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广和采用先进节水型工艺、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城市供水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供水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规定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洗、消毒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抢修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国有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国有企业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违反城市供水规划未经批准兴建供水工程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国有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国有企业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处以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国有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国有企业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一)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

(二)涉及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施工时,未按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或者未按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或者补救措施的;

(三)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公共供水设施或者虽经批准但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

(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

(五)将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有前款第(三)、(四)、(五)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停止供水。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盗用公共供水的,责令其改正,补交公共供水水费,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转供公共供水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批准擅自通过消防专用供水设施用水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阻挠或者干扰供水设施抢修工作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合同约定缴纳水费的,责令其补缴所欠水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有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和第二款行为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停止供水。

第四十一条城市供水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相关名词解释:

(一)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城乡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二)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三)城市供水企业是指从事城市原水供水、公共供水(包括二次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

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日志范文 第2篇

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要求,确保设备性能良好,保证设备处于良好运

行状态。

2.0 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小区内给排水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0职责

3.1工程组技工负责给排水设备的维修保养。

3.2工程组组长负责检查监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及外委维修保养的联络工作。

3.3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对排水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0 工作程序

4.1维修保养工作规程

4.1.1工作流程图

4.1.2工作规定

4.1.1.1工程组技工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重大的维修报工程组组长,由管理处

报工程部组织对外发包维修。

4.1.1.2主管工程师负责按设备检查保养计划组织和指导维修保养工作

4.1.1.3工程组技工按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要求,在主管工程师的指导下对给排水设备(设施)

进行维修保养,维修保养情况记录于《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记录表》、《设备保养记录表》上,

零部件更换记录于《设备台账》。

4.1.1.4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业主(住户)生活、工作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给排水设备

(设施)故障,可以由早班工程组技工进行维修。

4.1.1.5管理处工程组组长进行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4.1.1.6需停水进行维修保养时,按《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执行。

4.2 给排水设备(设施)故障一般处理工作程序

4.2.1供水泵出现故障时,工程组值班技工应马上启用备用泵,以保证正常供水,然后报工程组组

长、工程部主管工程师组织工程人员及时维修。

4.2.2每周试启动一次排污泵,当发现排污泵故障时,应立即检查故障原因,如果是控制回路出现

故障,检查排除,如果是水泵故障,更换水泵。

4.2.3供水管网出现故障,发生泄漏等影响正常供水,工程组值班技工应立即关闭总阀,并及时抢

修;如果是市政水管网出故障,及时通知自来水公司抢修。

4.2.4由服务中心及时通报受影响业主(住户),以便得到理解和支持。

4.2.5排水管、雨水管等因堵塞造成下水不畅、浸水等,按《室外公共设施维修规程》执行。

4.3地下水池清洗工作程序

4.3.1地下水池应定期清洗,一般每半年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时间安排由管理处视

情况列出计划,清洗前一天由服务中心发出通知告知业主(住户)停水时间及恢复供水时间,以便

用户做好贮水准备。

4.3.2清洗程序:

a)关闭进水总阀,关闭水池与泵房之间的阀门,打开放空阀,排空水池中的水;

b)让放空阀处于开启状态,用鼓风机对着水池吹2个小时以上,并用燃烧着的蜡烛放入水池底不因

缺氧而熄灭,验证水池内的空气,确保水池内空气新鲜;

c)清洁人员用柠檬洗洁精对池壁和池底洗刷不少于三遍,清洗池顶时同时清洗通风孔、溢流孔,水

电技工同时对水池中的管道,浮球,水位控制器等进行检查维修;

d)清洗完毕后排尽水池内的污水,然后向水池壁及底部喷洒消毒药水;

e)检查各种设施正常后,注水如池,取水样到市卫生防疫检测站化验,化验结果由管理处存档。

4.4水泵的保养规程

4.4.1按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进行保养。

4.4.2泵体的保养:

a)检查泵体应无破损、铭牌完好、水流方向指示明确清晰,外观整洁、油漆完好;

b)补充润滑油,若油质变色,有杂质,应更换;

c)检查盘根密封情况,若有漏水应增加或更换填料;

d) 联轴器的螺丝和橡胶垫圈若有损坏应更换;

e) 紧固机座螺丝并做好防锈处理;

f)生活水泵因运转频繁,定期应拆开联轴器两端轴承进行清洗或更换。

4.4.3电机的保养:

a)外观检查应整洁,铭牌完好,接地线连接良好;

b)拆开电机接线盒内的导线连接片,用500V兆欧表遥测电机绕组相与相,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

应不低于兆欧;

c) 电机接线盒内三相导线及连接片应牢固紧密。

4.4.4相关阀门、管道及附件的保养:

a)各个阀门的开关应灵活可靠,内外无渗漏;

b)单向阀动作应灵活,阀体内外无漏水;

c)压力表指示准确,表盘清晰;

d)管道及各附件外表整洁美观,无裂纹,油漆应完整无脱落;

e)点动判断水泵转向是否正确,若有误应予更正。

4.4.5控制柜的保养:

a)断开控制柜总电源,检查各转换开关,启动、停止按钮动作应灵活可靠;

b)检查柜内空气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器是否完好,紧固各电器接触线头和接线端子的接线螺

c)电脑板各信号接口紧固可靠;

d)清洁控制柜内外灰尘;

e)合上总电源,检查电源指示应正常。

4.4.6保养完毕后启动水泵,观察电流表、指示灯指示是否正常。

4.4.7观察水泵运转应平稳,无明显振动和异常,压力表指示正常,控制柜各电器无不良噪音。

4.5水泵房的主要设备,由管理处工程组组长按照《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联系外委维修保养。

5.0文件和记录表格

5.1 《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

5. 2 《室外公共设施维修规程》

5.3 《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

5.4 《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记录表》

5.5 《设备保养记录表》

5.6 《设备台帐》

7月10日星期一 上午:晴下午:晴平均温度:25℃~36℃ 今天第一天到工地,由于工地在_里,管理比较严格,出入要办理一些手续,所以还未能进入施工现场,要等几天以后才可以进入施工现场,最近几天将先学习做一些内业。今天主要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了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了一些工地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的基本情况,该工程项目是福建省福清市_1#,3#,4#,5#_宿舍扩展工程(部分改造),建设单位是福建省福清_,设计单位是福建省闽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勘查单位是福建省林业勘查设计院,监理单位是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福清市秀辉建筑工程公司。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投资约300万元人民币,工期要求270日历天,是一个比较小的项目。 7月11日星期二 上午:晴下午:晴平均温度:27℃~37℃ 由于进出手续还未办理清楚,还不能进入施工现场,上午由施工员安排做一些简单的内业,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我实习的第一个任务是用CAD绘制3#监舍扩建的各层柱网平面图。图纸看上去比较简单,我就一口答应了。但由于学校没开CAD这门课程,一些基本的CAD知识都是自学得来,平时用CAD制图的机会比较少,所以绘制得比较慢,但总算在中午之前画好,经施工员核对之后,发现有许多错误,有些符号不明白什么意思就依样画葫芦,但都是错的。比如柱子符号21(21A),图中设计说明有说明括号里代表3~6层的柱括号外的表示1~2层的柱。我画的时候每一层都用21(21A)表示。经过一个下午的修改重画后,终于画出了符合施工员要求的图。

7月12日星期三 上午:晴下午:多云平均温度:27℃~36℃ 今天跟施工员到该施工单位的另一个工地,这个工地已经基本竣工,这次去是完成一些验收材料,这些材料是施工过程中完成的各种材料。我们要把这些材料编册归档。一般工程的内业材料都要一式三份,一份给建筑单位,一份给监理单位,一份留在施工单位存档。由于文件数量很多,整理起来相当麻烦,所以施工员说在今后的几天都可能要做这方面的事。今天主要学习了一些工程中的术语,如: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筑工程指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及附属构筑物所进行的规划,勘查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单位工程指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子单位工程指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列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7月13日星期四 上午:阵雨下午:阵雨平均温度:27℃~34℃ 今天学习《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工分册),原以为一个工程只要把该建的建好就可以了,没想到还有这么复杂的文件管理程序!在学习《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的过程中我大体了解了一些关于建筑工程文件管理方面的知识。

建筑工程所需要的文件大体上有:①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②建筑工程安全与功能检测资料③建筑工程施工准备文件④建筑工程竣工文件。

其中前两个最主要的里面包括许多小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①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②建筑工程安全与功能检测资料中又分为:①建筑与机构②非排水与采暖工程③建筑电气④智能建筑⑤通风与空调⑥电梯几个部分。 7月15日星期六上午:大雨下午:暴雨 平均温度:24℃~28℃ 今天的主要任务是整理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的资料,绘制沉降观测点平面分点图和绘制各点沉降观测曲线图。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点图由建筑物的主要轮廓和沉降观测点以及仪器简图组成。本图主要有8个观测点。

各点沉降观测曲线图,就是将第i次的观测的累计沉降量在坐标上表示出来 沉降量是根据定时测得标高再计算得来。

7月16日星期天 上午:暴雨下午:暴雨平均温度:25℃~29℃ 今天主要学习如何整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中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这些资料按分部工程主要可以分为①地基与基础②主体结构③建筑装饰装修④建筑屋面四个分部工程,各个分部又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检验批。

这些资料就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工序的验收记录。

(分部) (子分部)

地基与基础: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础,劲钢(管)混凝土砌体基础,钢结构。

主体结构: 混凝土结构,劲钢(管)混凝土结构 ,砌体结构 ,钢结构,木结构, 网架和索膜结构。

装饰装修: 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

屋面: 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隔热屋面。

当然,每一个工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子分部工程都有,而是有其中的若干个。 7月17日星期一上午:中雨下午:阴平均温度:25℃~30℃ 今天主要是整理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这份资料也可分为①建筑与结构②给排水和采暖③建筑电气④智能建筑⑤通风与空调⑥电梯六个部分。今天主要是整理建筑与结构部分的资料,这份资料都是一些试验记录,测量记录等。如:①屋面淋雨(蓄水)试验记录②地下水防水效果检查记录③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④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⑤烟道,抽气风道检查记录⑥幕墙和外窗的物理性能检测报告⑦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⑧节能保温测量记录⑨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7月18日星期二上午:睛下午:睛平均温度:26℃~35℃

今天主要学习工地的图纸,这些图纸一般按专业类别可分为①建筑②结构③给排水④电气四个部分。每一部分的图纸又由目录,设计总说明,各种图纸和修改通知书组成。设计总说明是图纸设计进行必要的说明。如:

建筑设计总说明中有: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各个分项工程的做法(墙体,楼地面,顶棚,屋面,室外工程,门窗,油漆等做法和一些必要的说明门窗表等)。

建筑部分图纸主要由平,立,剖面组成。

结构部分图纸主要由基础,柱网,各层结构以及屋面平面图,梁板配筋图,屋面层配筋图,楼梯等大样图组成,电气和给排水施工图由于学得较少,有很多地方不懂所以也比较少看。

7月19日星期三上午:睛下午:睛平均温度:27℃~36℃ 本工程有四幢扩建楼,其中有一幢已经封顶了,明天要进行建筑电气的隐蔽工程验收。电气安装工程的隐蔽工程指电气专业的某一道施工工序将被本专业下一道施工工序或其他专业的施工工序所掩盖,而正常情况下不能再检查的工程项目电气隐蔽工程的主要检查内容有:①品种,规格数量②部位,位置,标高,坐标③质量标准要求④安装工艺质量状况。

施工单位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做好电器安装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要时应附图,并经专业监理人员(建设单位专业人员)检查符合要求,明确可予隐蔽的意见,签证确定后方可隐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内容填写应清楚、具体、完整,结论应准确,有关人员签证应齐全。 7月21日星期五上午:睛下午:睛平均温度:27℃~36℃ 由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手续未能办理清楚,为了多学一些现场的知识,经同学介绍到了另一个工地。该工地是省农科院高新技术试验中心大楼,正处于地基基础施工阶段。今天是第一次来到施工现场,看到的基坑和支护结构,这些从前在路过工地附近的时候也都有看到过,但都部认识那些是什么?以前看到那些砖砌的基础梁和承台的模,都还以为是水池什么的,看到支护结构上钢管还以为是市政管道,现在终于知道那些东西的名称了。支护结构是用来支承四周的土方的,由工字钢和钢管组成,工字钢立在四周,钢管用来支承。桩都采用灌柱桩,直径为一米,承台尺寸因桩根数的不同而不同,高度都在一米左右,大的承台也有在两米以上的。

7月22日星期六上午:睛下午:睛平均温度:28℃~38℃ 今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工地上挺,工地上的工人主要在挖承台的坑和砍桩,由于承台的体积比较大,土方数量较多量也很大,所以挖承台也要好几天时间,砍桩也是很费时的工作,一个桩就要砍上大半天时间,砍桩并不是把桩头全都砍掉,是看到设计要求的地方,一般为承台底部100mm。而且桩中的钢筋要伸入承台1M,起锚固作用。由于工地还未大规模开工,工人也相对较少。今后几天工地上差不多都要进行这些工作,有些承台坑已经挖好开始砌砖了,砌砖是为了建模,由于模是在地下的,所以不能像通常的模一样用模板搭筑。同时承台的高度较大土压力较大,采用24mm厚,一顺一丁式的砌法,基础梁高度较小,只采用12mm厚,也用一顺一丁式砌法。

7月23日星期日上午:睛下午:睛平均温度:28℃~38℃ 工地上依旧是在进行砍桩,挖承台坑和砌砖胎模,和前几天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今天主要学习施工图,了解一些该工程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该工程为福建省农业高新技术实验中心大楼,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设计,由中国建筑七局三公司施工。①本工程由地下一层和地上十八~二十二层主楼及四层裙楼组成②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桩基础安全等极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机构抗震等级:a,地下室框架抗震登记为二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b,地上部分、主楼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③地下一层局部为六级防空地下室④基础采用冲砖孔灌注桩,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花岗岩。

7月24日星期一上午:睛下午:多云平均温度:27℃~35℃ 今天主要参加积水坑放线,施工员为了放线的方便,在支护结构做好以后放各轴线标到支护结构的水平支撑钢管上,这样在以后的放线过程中就可以直接根据钢管上已经标注的轴线量取。

放线就是把图上的放到施工工地现场,根据各点到轴线的距离直接量取,但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还可能要做一些调整,放出来的线可能和图上不完全一样。这次积水坑就和图纸上不一样,设计上其中一个积水坑尺寸为1500×1500×1300,但实际上为做垫层,防水层等,就得扩大尺寸,而且积水坑开挖的形状也不是图纸上的长方体,实际上是上下底不一样的,上底大于下底,以后再立模和地下室底板一起浇筑混凝土。最终才形成图纸上的长方体,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应力集中。 7月25日星期日上午:暴雨下午:大雨平均温度:26℃~31℃ 今天雨下很大,工地不能实施,所以今天主要在办公室学习图纸和一些规范等的资料。由于看不到工地最初的线是怎么放的,所以就学习建筑物最初是怎么定位的。

建筑物都是由若干条轴线组成的,其中有一条主轴线,只要定出主轴线的位置就可以根据主轴线定出其他的轴线。

主轴线的测设方法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条件而定,一般有以下四种方法:

①根据建筑红线测设主轴线,限制建筑物边界位置的界线称为建筑红线,建筑红线一般与道路中心线相平行。

②根据道路中心线测设主轴线。

③根据原有建筑物测设主轴线,这种方法多用在现有建筑群内新建或扩建。

④根据控制点测设建筑物的主轴线。

建筑场地上已布设有控制点,又知道了拟建建筑物轴线点的坐标,就可以根据控制点测设建筑物主轴线。

7月26日星期日上午:大雨下午:大雨平均温度:24℃~27℃ 由于下大雨工地还是停工,今天还是学习一些规范资料,主要学建筑的放线。建筑物的放线就是根据建筑物的主轴线控制点或其他控制点,首先将建筑物的外墙轴线交点测设到实地上,并用木桩固定,桩顶钉上小钉作为标志,然后测设其他各轴线交点位置,再根据基础宽度和放坡标出基槽干挖线边界。在建筑的外墙轴线基础上,再根据建筑物平面图,将建筑物其他轴线测出来,测设的方法如图所示:

在角点(外墙轴线交点)上设站,用经纬仪定向,用钢尺量矩,依次定出②③…各轴线与A轴线和D轴线的交点,然后定出B轴线和C轴线与①轴和⑥轴的交点,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用经纬仪定向时,最好用倒镜检查一下,用钢尺量矩时,钢尺零端要始终对在同一点上,切忌测量一段距离钢尺的零端移动一次。 7月27日星期日上午:大雨下午:大雨平均温度:25℃~30℃ 今天主要学习一些建筑物基础施工测量的知识。

一、 基槽开挖深度的控制,就是在基槽开挖到一定深度时,要适时地测设一些高程控制桩,以指导施工。具体做法是:用水准仪在槽壁上测设一些水平的木桩,使各木桩的上表面离槽底的设计标准为一固定值。

二、 基础垫层弹线,垫层打好以后,根据轴线控制桩或者龙门板上的中心钉,墙边或基础边线等标志,用经纬仪把上述轴线投测到垫层面上,也可通过吊线锤拉线投测,然后在垫层上用墨线弹出墙边线和基础边线,由于这些线使基础施工的基准线,此项工作非常重要,不能又半点差错,弹线后要严格进行校核。

三、 基础标高控制。建筑物基础的高程控制使用基础皮杆来控制的。基础皮数杆使一根木制的杆子,在杆上事先按设计尺寸将砖灰缝厚度画出线条,并标明±0,防潮层等的标高位置。

四、 基础面标高检查。基础施工结束以后,一定要检查基础面是否水平,其标高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检查方法是在基础上适当位置安置水准仪,分别在基础的四角和其他轴线交点竖立水准尺,若水准仪的各处水准标尺的续数一样,则说明基础面水平,否则哪处标尺读数小就说明哪处高,说明基础面低。

五、 基础面直角的检查。因为一般的建筑物都呈矩形,所以基四角应为直角。具体检查方法:在轴线(或墙边线)四周交点上安置经纬仪,以一个边的轴线(或墙线)定向,测定另一个边上的轴线(或墙边线)之间的夹角。

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日志范文 第3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正常供、用水,根据《_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第三条城市供水实行合理开发利用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安排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管理,对节约用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第四条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各县(市)、马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规划、水利、环保、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供水工程建设

第五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实行业主负责制。新建、改建、扩建供水工程必须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建设。

第七条从事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遵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进户总水表以外的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含进户总水表),由供水企业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

进户总水表以内的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九条公共消防栓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消防专业规划和有关的技术规范。与道路建设配套的公共消防栓由供水企业统一建设,费用由公共消防栓建设专项资金列支。

用户需增设消防旁通管的,应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建设和维护费用由用户承担。

第三章供水和用水

第十条从事管的企业,必须取得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第十一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管理和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手段不完备的,应委托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水质检验机构检测。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质的监督,定期抽检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测压点。供水管网的服务压力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禁止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的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必须经供水企业同意后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禁止产生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十四条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或安装影响正常供水的其他设施。

禁止盗用或转供城市供水。

第十五条二次供水设施的产仅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必须建立水质管理制度,防止水质污染。各类储水设施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清洗、消毒的结果应按国家规定报检并向用户公布,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二次供水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制度。

第十六条供水企业应保持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或设备检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抢修供水设施确需拆除地上建(构)筑物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抢修结束后,除违章建(构)筑物外应予以修复或相应补偿。

第十七条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则确定,并实行听证制度,报有权机关批准。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用户列入城市计划供水管理,按国家规定经有权机关批准,核定用水计划。超计划用水部分实行累进加价计费。

第十八条工业用水要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不断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十九条开户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增加用水容量、改变用水性质、停止用水、恢复用水以及更名过户的,用户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供水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书面异议之日起七日内告知审查结果。

开户使用城市公共供水或增加用水容量的用户,应当按国家规定缴纳城市公共供水增容费和相应的工程费用。对长期超负荷用水拒不增容的,供水企业有权采取限量用水措施。

第二十条单位用户应当与供水企业签订供用水合同;原有未签订合同的,应补签供用水合同。供用水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第二十一条生活用水、生产经营用水,应分别装表计量。未分别装表计量的,应从高适用水价。

用户的月用水基数及收费方式、水表的计量检定、故障表的计量收费等具体标准,由福州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户应在接到水费通知单十五日内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的,按应缴纳水费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暂停供水。因供水企业责任造成多收费的,应当退还用户,并按多收费部分每日千分之五的金额补偿损失。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公共消防栓和消防旁通管取水用于与灭火无关的用途。

消防部门在灭火或演习用水结束后,应及时关闭公共消防栓。消防部门应按月向供水企业函报当月消防用水量。

用户消防旁通管由供水企业铅封。火警时用户可自行破封取水,在火警用水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供水企业加封。

第二十四条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等部门需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取用自来水的,应向供水企业申请专用取水点,并承担工程建设费用和用水费用。

第四章供水设施维护

第二十五条禁止在下列供水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修建建(构)筑物、堆放物品及从事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水源输水管及其附属设施两侧各十米,规划部门认定的不具备条件的地区两侧各六米;

(二)市区配水主干管及其附属设施两侧各五米,规划部门认定的不具备条件的地区两侧各三米。

禁止在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上种植树木、埋设线杆。

第二十六条用户有责任保护计量总表和表箱(井)的完好,不得堆压淹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关城市公共供水闸门;禁止使用不正当手段使进户总水表停滞、失灵或逆行。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作避雷装置和电器接零、接地。

第二十七条涉及到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持规划批准文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移动公共消防栓的,还需经消防部门批准,由供水企业负责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公共消防栓由供水企业负责维修,维修经费每年按计划从公共消防栓维护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供水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罚款:

(一)未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对外供水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因供水企业的责任造成供水水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因供水企业的责任造成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工作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供水工程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属单位用户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个人用户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使用不正当手段使进户总水表停滞、失灵或逆行的;

(二)盗用或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三)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

(五)产生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七)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八)擅自开启消防栓或破封消防旁通管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九)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

(十)利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作避雷装置或电器接零、接地的;

(十一)施工时未对供水管道采取保护措施或保护措施不当影响正常供水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第三十二条用户在被停止供水期间擅开闸门、塞头用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定期清洗、消毒二次供水储水设施的,未经批准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的结果未按国家规定报检并向用户公布,以及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卫生、规划、环保、公安消防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罚。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处以罚款。

第三十五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供水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照《_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日志范文 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用水,有利于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市区范围内的供水管理。

第三条城市供水应当坚持为生产、生活服务的原则,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安排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

第四条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公用局)是本市城市供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自来水公司具体负责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市政公用局加强对城市供水的管理。

第二章水质管理

第五条市环境保护部门应按照《_水污染防治法》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城市供水水源地域划定保护区,防止水源污染。

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任何可能污染水源的设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排放(弃)污水、垃圾、粪便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市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以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的安全。

第六条城市供水部门的供水水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建有储水池、水塔、屋顶水箱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应按《*市高层建筑生活饮用水给水设施卫生管理监督办法》,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防止水质污染。

第八条制水生产区域内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对直接从事制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传染病患者,应立即调离制水岗位。

第九条安装、维修供水管道及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冲洗和消毒,经对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第十条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不得将内部供水管道与城市公用供水管道相连接。确需连接时,必须经*自来水公司批准。生产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必须采取间接方式取水,不得将内部用水管道直接与公用供水管道连接。

第三章供水管理

第十一条*自来水公司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或者检修需要局部停水或者降低水压时,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管道破裂等意外事故造成突发性停水时,自来水公司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水。凡不能间断用水的单位,应当自建贮水设备或者采取其他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凡需要开户用水的单位和居民,须向*自来水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缴纳有关费用后,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设计施工。

申请接水的单位,应向*自来水公司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设施图等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用户需要改装供水管道和总水表、改变用水性质、停止用水、恢复用水以及更名过户等,均须到*自来水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凡申请开户用水和需要增加用水量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自来水公司缴纳供水集资费和管道工程费。

第十五条居民申请接水,以门牌号码按户装表。如同一门牌号码住宅内未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户不得拒绝。新建住宅以幢或单元立户装表。

第十六条用户因施工或其他事宜临时需要用水,应申请办理临时用水手续;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拆表手续。

第十七条*自来水公司应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收水费;由于用户方面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与用户交涉仍无效的,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收水费到抄见表日止。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月缴纳水费,水表如发生故障,按前三个月平均用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当月用量。超计划用水时,还应缴纳计划外水费。抄表收费的具体程序由*自来水公司规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用户用水量低于总水表最低流量标准的,由*自来水公司收取养表费。用户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可提出验表申请,并按验表结果核收水费。

第十九条用户逾期缴纳水费的,每逾期一月加收1%的滞纳金。经供水部门催缴后仍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的,*自来水公司可停止供水。

第二十条用户因拆迁等原因停止用水时,应及时办理拆表销户手续,结清费用。如因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遗失或损坏,由用户赔偿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拆表停水后又需要恢复用水的,应按规定缴纳复接费。

第二十二条单位用户因房产移交等原因需要变更用户的,原用户应缴清一切欠费,并与新接双方共同至*自来水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的,*自来水公司可采取停水措施,直至作为销户处理。

第二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内部供水设施需经杭州自来水公司审查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或投入使用。用水单位不得擅自对外转供水,如确需转供的,须经自来水公司批准。

第四章供水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

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向*自来水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自来水公司组织改建设计和施工。迁移、改建工程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埋设的供水管道及其设施上和规定的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六条国家投资与用户投资的供水设施,由*自来水公司与用户以总水表为界划分产权和管理责任。总水表以外的供水管道及其他设施(含总水表),产权属*自来水公司,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总水表以内的供水管道及其他设施、产权属用户或房产所有者,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总水表由*自来水公司统一提供并负责检修、校验和撤换,表井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因表井损坏或井内积有污水、杂物影响抄表换表时,应当及时整修。公用给水站的表内外设施产权均属*自来水公司,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

第二十七条*自来水公司和用户都应当按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认真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技术标准,保证安全供水。

第二十八条消火栓由公安消防部门和*自来水公司共同管理。杭州自来水公司负责消火栓的安装和维护,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和管理。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和*自来水公司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开启消火栓。市政、园林、_门需利用消火栓用水的,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和*自来水公司批准,在规定地点设置水表计量用水,并按时向*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消防部门应按月将启用的消火栓位置、用水时间通知自来水公司。

第二十九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接与城市管网连接的,应向*自来水公司提出申请,并设立消防水表,经批准使用后按养表费的收费标准缴纳水费。

第三十条消防专用水表的管道必须与生产、生活接水管分开,除火警、消防演习等特殊需要用水外,一律不得作其他使用。

第三十一条新建供水设施竣工后,应当按照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自来水公司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资料存档手续。

第三十二条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户,必须通过贮水设备加压供水。严禁在公用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三条对模范执行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公用局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积极维护和管理城市供水设施,成绩显著的;

(二)检举、揭发和制止破坏城市供水设施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三)及时向*自来水公司报告城市供水设施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成效显著的。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公用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章行为,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污染供水水源和供水管网水质的;

(二)侵占、损坏或擅自拆移、拆除供水设施的;

(三)私自转接、转让供水设施,转卖或盗用自来水的;

(四)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五)损坏、拆换总水表或者采燃际跏侄沃率棺芩硗V汀⒛嫘小⑹Я榈模?

(六)改变用水性质不办理变更手续的;

(七)未经批准在城市公用供水管道上接管引水的;

(八)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管道与公用供水管道连接或直接在公用管道上装泵抽水的;

(九)不按规定建设地上、地下设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

(十)妨碍供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一)拒缴水费和其他供水费用的;

(十二)阻挠供水部门工作人员执行抢修任务和其他公务的;

(十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日志范文 第5篇

3月1日星期二 上午:晴下午:晴

今天第一天到工地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工地是位于福州市福湾路以东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由于进入工地需要有施工员岗位证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且要等几天以后才可以进入施工现场,所以最近几天将先学习做一些内业。今天主要了解了一些工地的基本情况,该工程项目是有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是福州永翌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福建省博宇有限公司,勘查单位是福建省林业勘查设计院,监理单位是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福清市秀辉建筑工程公司。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工期要求760日历天,是一个大型的项目。

3月2日星期三上午:晴下午:晴

由于进出手续还未办理清楚,还不能进入施工现场,上午由施工员安排做一些简单的内业,我实习的第一个任务是用CAD绘制简单的楼层图。图纸看上去比较简单,我就一口答应了。但由于学校没开CAD这门课程,一些基本的CAD知识都是自学得来,平时用CAD制图的机会比较少,所以绘制得比较慢,但总算在中午之前画好,经施工员核对之后,发现有许多错误,有些符号不明白什么意思就依样画葫芦,但都是错的。比如柱子符号21(21A),图中设计说明有说明括号里代表3~6层的柱括号外的表示1~2层的柱。我画的时候每一层都用21(21A)表示。经过一个下午的修改重画后,终于画出了符合施工员要求的图。

3月3日星期四上午:晴下午:多云

今天跟施工员到该施工单位的另一个工地,这个工地已经基本竣工,这次去是完成一些验收材料,这些材料是施工过程中完成的各种材料。我们要把这些材料编册归档。一般工程的内业材料都要一式三份,一份给建筑单位,一份给监理单位,一份留在施工单位存档。由于文件数量很多,整理起来相当麻烦,所以施工员说在今后的几天都可能要做这方面的事。今天主要学习了一些工程中的术语,如: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筑工程指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及附属构筑物所进行的规划,勘查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单位工程指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子单位工程指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列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月4日星期五上午:阵雨下午:阵雨

今天学习《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工分册),原以为一个工程只要把该建的建好就可以了,没想到还有这么复杂的文件管理程序!在学习《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的过程中我大体了解了一些关于建筑工程文件管理方面的知识。

建筑工程所需要的文件大体上有:①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②建筑工程安全与功能检测资料③建筑工程施工准备文件④建筑工程竣工文件。

其中前两个最主要的里面包括许多小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①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②建筑工程安全与功能检测资料中又分为:①建筑与机构②非排水与采暖工程③建筑电气④智能建筑⑤通风与空调⑥电梯几个部分。

3月5日星期六 上午:大雨下午:暴雨

今天施工员带回一些试块试验数据教我如何评定试块是否合格。首先是学 学习混凝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主要有两种方法:①统计方法②非统计法。

① 统计法主要满足下列条件:(10组以上)

Mfcu≥fcu,k σo fcu,min≥fcu,σo

且当强度≤C20时,fcu,min≥

当强度C20时,fcu,min≥

式中:

Mfcu:同一验收批砼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m2)

Fcuk: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

σo:验收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

Fcu,min:同一验收批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最小值。

σo=∑Δfcu,i

式中:

Δfcu,i:第i批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M:用以确定验收批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的数据总批数。

当没有足够多的数据求标准差时要满足下式:

Mfcu-入1 ,fcu≥

Fcu•min≥入2fcu,k

fcu—同一验收批砼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N/mm2)

当时,取Sfcu=

入1,入2:合格判定系数。

试件组数 10-14 15-24 ≥25

入1

入2

Sfcu=[(∑ fcu•i2-n•mfcu2)/(n-1)]1/2

② 非统计法(10组以下)

Mfcu≥•k

Fcu•min≥•k

砂浆强度评定方法与之类似(数理统计法)

(平均值)≥(设计强度等级)

(最小值) ≥

学完这些理论知识后,自己动手评定多份试验报告单,发现所有的都符合要求。

3月6日星期日上午:大雨下午:暴雨

今天的主要任务是整理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的资料,绘制沉降观测点平面分点图和绘制各点沉降观测曲线图。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点图由建筑物的主要轮廓和沉降观测点以及仪器简图组成。本图主要有8个观测点。

各点沉降观测曲线图,就是将第i次的观测的累计沉降量在坐标上表示出来 沉降量是根据定时测得标高再计算得来。

3月7日星期一上午:暴雨下午:暴雨

今天主要学习如何整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中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这些资料按分部工程主要可以分为①地基与基础②主体结构③建筑装饰装修④建筑屋面四个分部工程,各个分部又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检验批。

这些资料就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工序的验收记录。

(分部) (子分部)

地基与基础: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础,劲钢(管)混凝土砌体基础,钢结构。

主体结构: 混凝土结构,劲钢(管)混凝土结构 ,砌体结构 ,钢结构,木结构, 网架和索膜结构。

装饰装修: 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

屋面: 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隔热屋面。

当然,每一个工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子分部工程都有 ,而是有其中的若干个。

3月8日星期二上午:中雨下午:阴

今天主要是整理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这份资料也可分为①建筑与结构②给排水和采暖③建筑电气④智能建筑⑤通风与空调⑥电梯六个部分。今天主要是整理建筑与结构部分的资料,这份资料都是一些试验记录,测量记录等。如:①屋面淋雨(蓄水)试验记录②地下水防水效果检查记录③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④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⑤烟道,抽气风道检查记录⑥幕墙和外窗的物理性能检测报告⑦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⑧节能保温测量记录⑨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3月9日星期三上午:睛下午:睛

今天主要学习工地的图纸,这些图纸一般按专业类别可分为①建筑②结构③给排水④电气四个部分。每一部分的图纸又由目录,设计总说明,各种图纸和修改通知书组成。设计总说明是图纸设计进行必要的说明。如:

建筑设计总说明中有: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各个分项工程的做法(墙体,楼地面,顶棚,屋面,室外工程,门窗,油漆等做法和一些必要的说明门窗表等)。

建筑部分图纸主要由平,立,剖面组成。

结构部分图纸主要由基础,柱网,各层结构以及屋面平面图,梁板配筋图,屋面层配筋图,楼梯等大样图组成,电气和给排水施工图由于学得较少,有很多地方不懂所以也比较少看。

3月10日星期四上午:睛下午:睛

本工程有十栋幢楼,其中有一幢已经封顶了,明天要进行建筑电气的隐蔽工程验收。电气安装工程的隐蔽工程指电气专业的某一道施工工序将被本专业下一道施工工序或其他专业的施工工序所掩盖,而正常情况下不能再检查的工程项目电气隐蔽工程的主要检查内容有:①品种,规格数量②部位,位置,标高,坐标③质量标准要求④安装工艺质量状况。

施工单位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做好电器安装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要时应附图,并经专业监理人员(建设单位专业人员)检查符合要求,明确可予隐蔽的意见,签证确定后方可隐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内容填写应清楚、具体、完整,结论应准确,有关人员签证应齐全。

3月11日星期五上午:睛下午:睛

由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手续未能办理清楚,为了多学一些现场的知识,经同学介绍到了另一个工地。该工地是省农科院高新技术试验中心大楼,正处于地基基础施工阶段。今天是第一次来到施工现场,看到的基坑和支护结构,这些从前在路过工地附近的时候也都有看到过,但都部认识那些是什么?以前看到那些砖砌的基础梁和承台的模,都还以为是水池什么的,看到支护结构上钢管还以为是市政管道,现在终于知道那些东西的名称了。支护结构是用来支承四周的土方的,由工字钢和钢管组成,工字钢立在四周,钢管用来支承。桩都采用灌柱桩,直径为一米,承台尺寸因桩根数的不同而不同,高度都在一米左右,大的承台也有在两米以上的。

3月12日星期六上午:睛下午:睛

今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工地上挺,工地上的工人主要在挖承台的坑和砍桩,由于承台的体积比较大,土方数量较多量也很大,所以挖承台也要好几天时间,砍桩也是很费时的工作,一个桩就要砍上大半天时间,砍桩并不是把桩头全都砍掉,是看到设计要求的地方,一般为 承台底部100mm。而且桩中的钢筋要伸入承台1M,起锚固作用。由于工地还未大规模开工,工人也相对较少。今后几天工地上差不多都要进行这些工作,有些承台坑已经挖好开始砌砖了,砌砖是为了建模,由于模是在地下的,所以不能像通常的模一样用模板搭筑。同时承台的高度较大土压力较大,采用24mm厚,一顺一丁式的砌法,基础梁高度较小,只采用12mm厚,也用一顺一丁式砌法。

3月13日星期日上午:睛下午:睛

工地上依旧是在进行砍桩,挖承台坑和砌砖胎模,和前几天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今天主要学习施工图,了解一些该工程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该工程为福建省农业高新技术实验中心大楼,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设计,由中国建筑七局三公司施工。①本工程由地下一层和地上十八~二十二层主楼及四层裙楼组成②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桩基础安全等极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机构抗震等级:a,地下室框架抗震登记为二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b,地上部分、主楼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

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日志范文 第6篇

1、城市供水管线(包括引水管道、输水管道、沿线水厂、计量站、调压池、倒虹、管桥、路涵、阀井、标志桩及其供电通讯设施)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对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确保城市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备的安全畅通是全市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2、城市供水管线管理维护必须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并由供水企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所在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等部门要大力协助供水企业做好管理维护工作。

3、城市供水管线所在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供水企业对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修。维修中若涉及单位和群众的补偿,要按照“先维修,后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城市供水管线中线两侧各5米(市区为米)范围内为供水管线安全保护范围。严禁在供水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审批、规划建设永久或临时性建筑物,以及挖掘、取土、打井、钻采、埋坟、爆破、开沙、采石或者堆放物料、倾倒垃圾杂物等行为。已有建(构)筑物应逐步迁移搬迁至安全保护范围以外。

5、公路、电力、排水、通讯、厂矿、机关、乡村等单位及个人确需在供水管线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挖掘或横穿供水管线的,事先应探明地下设施,并征得供水企业同意,签定协议和施工方案后方可进行。施工中造成供水中断或供水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补救并赔偿损失,施工结束后,按要求恢复原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6、严禁擅自开启供水管线上的井盖、井阀。

7、严禁推土机、装载机等大型机械车辆在管道或管桥顶部行驶。

8、严励打击偷盗、拆毁供水管线附属设施上的井室、钢筋、井盖板、标志桩和通讯、供电等设施以及偷水行为。

9、违反本通告规定,按照《_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保护城市供水管线,阻止损坏事故,协助侦破案件,检举揭发破坏行为,抓获犯罪分子,保护和协助抢修城市供水管线成绩显著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