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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二十条摘要总结(推荐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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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职业教育事业的爱,对学生的爱。做到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激励学生,这也是一种教育力量。由于需要更多的场地、设备和耗材,举办职业教育本身就是一项高投入的事业。我们将按照新职业教育法的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积极投身于职业教育工作中。

职教二十条摘要总结 第1篇

《_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心得体会 1

通过此次对《_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感受到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教育者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通过学习,对职业教育政策和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通过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赛道上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多措并举,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我认为,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是教育的永恒主题。作为乡镇职业教育工作人员,要根据群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扩大学习内容,让职业教育真正发挥作用,真正让群众有所收获,能够提高农村百姓的生活品质和生产水平,为推动乡村振兴、为建设新时代新型农村贡献力量。

总而言之,我坚信,《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后,将会实质性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全方面振兴。

《_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心得体会 2

新修订的《_职业教育法》将于今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又一个里程碑,也说明了国家高度认识到职业教育在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在认真阅读了这部八章六十九条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后,感受颇深,启迪很大。特别是读了《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三条:“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和中华职业教育社可以根据需要参与制定职业专业目录——组织、协调、指导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内容。

作为中华职教社成员,这是给我们圈定了工作范围,落实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近期如何学习好、宣传好和落实好《职业教育法》,今后如何好发挥中华职教社作用,需要我们认真的研究和思考。

我们逊克是个土地广袤肥沃,自然资源丰富的农业大县,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推进绿色优质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种、养、加等技术技能水平,是我县农业丰产丰收,乡村振兴,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逊克县中华职教社,借新的《职业教育法》出台实施之东风,认真开展《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落实,按着《职教教育法》第十条“国家采取措施,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

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和职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全面抓好农业职教培训基地建设,参与、支持和指导好职教培训工作,为逊克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努力。

《_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心得体会 3

2022 年 4 月 20 日,十三届_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自 2022 年 5 月 1日起施行。

《_职业教育法》修订通过,这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更好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意义。这次修法赋予了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群团组织法律义务和职责,包括参与制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相关职业教育标准,开展人才需求预测、职业生涯发展研究及信息咨询,培育供需匹配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办学等。

作为群众团体,中华职教社使命在身,责任在肩,风景区职教社将坚决把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与参与支持职业教育工作有效结合,做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

职教二十条摘要总结 第2篇

5 月 1 日实施的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该法自 1996年颁布施行 26 年来的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其本质特征就在于面向特定岗位、服务特定行业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因此,立足行业,深入实施产教融合,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要求和根本性保障。我校作为一所有 60 多年行业办学历史的职业学校,一直坚持“专业化、特色化”的办学理念,长期以来致力于开展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学校办学也因此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过去办学实践中,因法律及政策的原因校企之间时常存在责权不明、边界模糊不清的问题,让合作双方感觉到束手束脚,较大地制约了产教融合的深度、广度和

实效,最根本的是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企业参与办学在政策支持、说收优惠等方面不明确、不充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动力不足,特别是面对长期和大资金投入时更是不愿意主动参与, “校热企冷”、“合而不深”成为产教融合的痛点、堵点。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同时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的给予奖励、税费优惠等政策激励;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办学作用和地位、利益补偿与激励约束机制。新法在产教融合上具有明确的正向导向性,能激发职业教育参与各方主动性、积极性,催生出新的融合机制,引导更多的产业技术和企业资金流入职业教育,推动产教融合不断向纵深推进,引导企业办学,不断改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不断培养优质的专业,优质的学校,优质的职教毕业生,最终助力职业教育成为一种优质的类型教育。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有感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让选择职业教育类型的人们有了“定心丸”。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空间、上升有通道”的教育类型;纵向贯通,搭建起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完整通道,横向融通,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立交桥”,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着力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让曾经“因存在重视普通教育而忽略或歧视职业教育,致使职普失去协调发展状态”不再翻覆,能让“考好的高中学校造造、考好的大学学学研研博博”的状况又重新回归到“自主自觉又自然而然”“尽在掌握之上,意料之中”。

当然,这里的“考好的高中学校造造、考好的大学学学研研博博”不再是传统上的意义了,而是新时代新征程上的全新意义了。也就是说,新时代新征程上的的“高中学校”已经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普通高中”了,还必然包括多元化办学主体开办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新时代新征程上的“大学”也已经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高等普通院校”了,还必然包括“高等职业院校”“实施职业教育的高等普通院校”“职工大学”等,其文凭形式,也不仅仅是局限于高等普通教育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博

士生”,还必然包括高等职业教育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生”。换句话讲,义务教育阶段之后是选择报考读普通高中还是报考读职业高中,不再因为职业教育“道路不通畅、发展空间不广阔、无所学、没前程”而远离或放弃之,完全可以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做统筹规划时一定要懂得,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差异)自主协调发展道路。

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有感

《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功能、办学体制机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后续职业教育发展做出了指引,对我们职教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鼓舞,它不仅指明了职业教育的方向,更提供了具体有力的保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新《职业教育法》立足于职业教育的未来走向,立足于职业学校办学职能,立足于学生的职业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准确定位。

新法学习宣传,有利于让社会全面客观地了解职业教育,凝聚发展合力,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打通了职业教育升学的通道,激发了职业教育新的发展动能和创

新活力。作为职教者,更进一步体会到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对未来充满信心。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

《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 “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

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还明确规定,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等等。总之,新法的实施对我们职业教育的。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发言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于 5 月1 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 1996 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近日,根据前期上级统组织参加新法在线公益宣讲内容并结合自主学习情况,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感觉对职业教育空前重视,让全体职教同仁倍感振奋。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报告自己的学习感悟,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是职业教育更有底气。受类型不清、定位不准、通道不畅、体系不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职业教育长期被认为是“低人一等的教育”,家长不认可,社会有偏见。就连职教老师在普通教育老师面前也感觉低人一等。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

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着要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同等重要地位”六字,一字千金,它确认了职业教育的地位是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让我们新一代职教人更有底气。

二是职教学生更有未来。职业教育没有底气,是因为职业教育过去属于“断头式教育”。职教学生毕业后从事低端产业工作,没有发展空间。无论是中职还是高职学生,学历提升的机会不多,约束了其职业发展。新《职教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意味着,职业教育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学历+技能”的职业类型教育为广大中职学子贯通了从职业中学—职业专科—职业本科的成才通道。职校生有越来越多的公平教育机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有无限的未来。

三是职教教师更有信心。当前,很大部分职教教师都是经普通师范教育走上工作岗位的,很多专业课教师从未接受过师范教育和职业教育。新《职教法》提出,健全职教教师培养体系,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范院校,职教教师的师范能力和专业水平都会大幅提升。职教教师更加专业化,更能

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游刃有余,更能在工作中实现职业价值,获得学生和家长的认同,获得职业幸福感。

从《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我们感受到,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新《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作为省级重点中职学校,我校将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创建“XX 省职教名校”为奋斗目标,以提质培优为抓手,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知识与技能并重、就业与升学并举的办学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能力为本位,深入推行理实一体化、分层次和分段式三大教学模式改,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新《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

1996 年大学毕业后来到了我们学校,在灵宝中专这片沃土工作了 26 年。深切感受到我们学校的蓬勃发展,灵宝中专建校至今培养出了数千名各行各业具备了高素质的技能人才,对灵宝的经济建设、治安稳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2022年 5 月 1 日新版《职业教育法》开始实施,学校组织了从领

导到教师各个层面的学习,通过学习,我对职业教育政策和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

通过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赛道上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多措并举,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是平民教育,可以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教育,既可以就业,也可以升学,从而根据孩子自身意愿实现梦想。

职教二十条摘要总结 第3篇

本⼈认真研读了《职业教育法》,围绕专业治理、产教融合、“三教”改等方面结合专业群现状有了更深入思考,总结如下:

一、专业治理的思考 —— 做好调研,顺应产业转型

《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应加强职教与先进产业、先进技术的紧密对接,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我们应积极对接制药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趋势,常规性地组织开展各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和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进行培养目标的论证、课程的适应性调整和新技术的融入,满足区域制药产业发展的新需求。

二、产教融合的思考 —— 深入探索,凝聚学院特色

《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应加强产教深度融合和推行特色学徒制。学院这几年组建的辉瑞班、赛默班、双宏班、高鑫班等新型订单班都是对产教融合的践行,但是还存在“校热企冷”的局面,企业的主动参与性不足,合作模式未深入。未来将以辉瑞班的合作模式作试点,加强与区域医药龙头企业的深度融合,有效构建校企协同、育训融合的培训体系,提炼 “现代师带徒”的制药人才培养特色。

三、 “ 三教 ” 改的思考 —— 努力践行,做好先行表率

《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职业学校教材。本人近几年深度践行“坚持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坚持面向实践”的职教理念,在教材建设、教法探索和课程思政建设方面都进行了先行探索。作为专业群带头人,本人在未来仍将努力践行三教改,特别在学院相对薄弱的活页式教材开发方面进行探索,做好《药学服务实务》工作手册式教材的开发,并指导学院专业群教师积极开发能体现区域职教特色的活页式教材。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职教法的修订突破职普分流“一刀切”做法,强调职普融通的协调发展。无论是从企业侧给予了产教融合的政策扶植,还是对学生平等就业的重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的倡议,这些都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同时新职教法的修订也给我们专业的设置和发展点明了方向,课程的改上要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融入,使新时代、新教材、新课堂、新教研的”四新“课程有内容上和载体上的进步。作为一名专业主任,在坚持立德树人的基础上,需要做好专业的调研和产业联盟的构建。专业调研使专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的目标和

区域产业的发展现状和主要岗位技能相匹配;产业联盟重要的是建立与产业企业的互信凭证,在互信凭证的基础上满足保障大多数学生的考证需求和就业需求,然后才是岗课赛证的统,通过竞赛培养技能高点和专业声望。产业联盟既是学生的就业渠道,同样也是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机制,是双师培养基地,进行“产学研用”的合作探索,特别是应用型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是高职学校的立身之本。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已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从5 章 40 条完善至 8 章 69 条,由 3400 余字修改为 1 万余字,内容更加充实。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目前学校以及园艺技术专业都正在努力申报职教本科,通过《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我们对于职业教育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地位等更加明确,增强了我们申报职教本科、做好职业教育工作的信心,坚定了我们做好职业

教育,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培育高质量的职教学生,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符合现代农业生产,符合乡村振兴策略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育模式。

新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的机会。作为高职院校的我们在学生培育的方式上,对学生就业和职业生涯的规划上就会有更广阔的空间和维度。虽然学校就业形势总体不错,但是高端就业特别是最近几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入职考试上设置的门槛往往把专科层次学生拦在门外。新版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学生高质量的就业形式就会更加好,当然对于老师也是提出了更高的教学要求,对学生培养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总的来说新的职业教育法,开辟了职业教育新征程,对我们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让我们和普通本科院校拥有了同等的竞争条件,同时,对我们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对共同富裕工作部署与乡村振兴路线对农业专业,特别是农业技术创新和农业技术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趁着新版职业教育法的颁布,抓住这个机遇,把优秀的学生吸引过来,用高规格的培养方式进行教育,为社会输出乡村振兴所需求的优秀人才。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4 月 20 日,26 年来首次大修的新《职业教育法》发布,其中明确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而这些新变化也会为职业教育带来新的机会。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专家指出,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地位,能够拓宽学生的成才选择,缓解“单一成才选择、单一评价体系”所带来的焦虑感。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着两者要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职校学生在升学上的平等权利,从政策层面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在新职教法下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是我们教学的主要任务。要求我们在拓宽高职艺术专业人才培养路径、教学平台,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有更多思考。

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

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参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通过深化产教融合,职业院校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作为地方

高校,应结合当地经济,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服务经济发展。

鼓励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在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支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艺术专业作为中新合作项目专业之一,专业将继续推动国际化办学,加强与国外企业、园区、、院校合作,共同探讨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改发展的方向和主要任务。积极拓展合作办学模式业教育标准、优质教育资源,培养本土化技术技能人才,以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已表决通过,将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新法的贯彻实施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法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

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可见,将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根本而言,这是重视每一个人的发展机会。通过职业赋能,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创造出美好的未来。

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的高度重视,同时也离不开每一位高职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的贯彻落实。作为一名高职教师,首先需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高职教育的定位与地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职业学校的学生不是差生,而是一类有着个性特点的学生;其次要加强自身专业化培养,钻研业务,总结高职教育基本规律,不断改创新,对学生负责,对教育负责,承担起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最后要持续保持对职业教育事业的爱,对学生的爱。做到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激励学生,这也是一种教育力量。

职教二十条摘要总结 第4篇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已表决通过,将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新法的贯彻实施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法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可见,将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根本而言,这是重视每一个人的发展机会。通过职业赋能,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创造出美好的未来。

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的高度重视,同时也离不开每一位高职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的贯彻落实。作为一名高职教师,首先需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高职教育的定位与地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职业学校的学生不是差生,而是一类有着个性特点的学生;其次要加强自身专业化培养,钻研业务,总结高职教育基本规律,不断改创新,对学生负责,对教育负责,承担起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最后要持续保持对

职业教育事业的爱,对学生的爱。做到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激励学生,这也是一种教育力量。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职教法审议通过后,机电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专业群第一时间进行了专题研讨学习,就校企合作等方面开展深入探讨。大家认为,新职教法明确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新职教法将会推动全面融合,促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这对我校飞机维修专业发展与现状有极大的指导意义,结合金职航空发展历程及展望,专业总结出融合校企双方的共同建设目标与发展途径,将会是该专业今后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关键抓手。通览新职业教育法后,我认为

(一)调整了“普职分流”的提法,改为“普职协调发展”,这充分说明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

(二)作为志在升本的高职院校,其目标自然是培养职业教育通道中金字塔顶端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三)新职业教育法对于教师来说即是压力也是动力,使得教师们要随时调整教学策略与教学方法,基于充分的岗位调研,培养岗位适合人才。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了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职业教育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结合本教学部主授的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势必要求思政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更需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这也促使我们在进行集体备课时要更多地思考如何利用身边人、身边事的优秀案例进行教学设计,通过案例分享、榜样追寻等实践教学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职业热爱,在教与学中培育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等职业素养,切实帮助学生实现德技并修。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共有职业院校 万所,在校生超过 3088 万人,每年毕业生近1000 万人,累计培训各类从业人员 2 亿多人次。2019 年印发的《职业教育改实施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

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新《职业教育法》已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 1996 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是我国职教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职教战线备受鼓舞、充满信心。下面分享几点学习新《职业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1.强化了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

我们的职业院校是领导下的职业院校,办好职业院校,必须坚持领导,只有牢牢掌握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权,职业教育发展才会有根本保障。近年来,XX 职业技术学院 在XX 市委、市的坚强领导和 XX 省教育厅的悉心指导下,强建抓改,不断将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成功入选首批“双高”A 类建设单位,在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领先的可喜成绩,已经发展成为 XX 省职业教育的排头兵。

2.进一步提升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

“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院校不是好学校”“职业院校学生找不到体面工作”……目前社会上对职业教育认同度不高的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法首次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

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用法律形式确立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3.进一步畅通了职业技能人才发展空间

新修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并指出要开展本科及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还明确规定,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这些制度和举措打开了职业教育学历“天花板”,也打通了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通道。近年来,XX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保持在 97%以上,10%以上毕业生在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工作,近 20%的毕业生成为医疗和教育战线的骨干力量。我们将借助新修法的东风继续创造条件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为更多学生搭建技能成才、人人出彩的圆梦舞台。

4.进一步加快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新修法规定“采取措施加快培养学前教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并拟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还明确实施职业教育应弘扬核心价值观,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新修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定位与地位,并对发展职业教育进行全新的顶层设计,要通过推进普职融通,

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地位。职业教育从“层次”到“类型”是一个重要转变,作为“类型教育”它和普通教育没有高低之分,职业教育包括中职、高职,还有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硕士层次的职业教育以及博士层次的职业教育。2021 年 XX 职业技术学院申报了教育部第二批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养老育幼”级职教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新修法的实施必将为学校更深层次推进职业教育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会。以上是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认识。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职业教育法实施的二十多年,是职业教育大改大发展的二十多年,也是见证金职院从职教新兵成长为职教先锋的二十多年。新《职业教育法》在金职院决胜“双高”建设、决战职本申办的时机出台,更是显得恰逢其时、意义重大。随着 XX 省开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社会对于学前教育专业的期待已从“有园上”到“上好园”转变,基础教育改发展对幼儿园教师培养的质量和层次需求不断提高。按照 XX 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到 2025 年全省幼儿园在职教师本科比例要达到 65%,这无疑对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巨大挑战。新《职业教育法》为金职院学前教育专业突破人才培养制度瓶颈、传承百年金

师文脉、发扬高职标杆荣耀提供了无限可能、广阔舞台,让我们对不断提高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办学的适应性信心倍增!

职教二十条摘要总结 第5篇

4 月 20 日,26 年来首次大修的新《职业教育法》发布,其中明确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而这些新变化也会为职业教育带来新的机会。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专家指出,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地位,能够拓宽学生的成才选择,缓解“单一成才选择、单一评价体系”所带来的焦虑感。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着两者要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职校学生在升学上的平等权利,从政策层面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在新职教法下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是我们教学的主要任务。要求我们在拓宽高职艺术专业人才培养路径、教学平台,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有更多思考。

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

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参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通过深化产

教融合,职业院校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作为地方高校,应结合当地经济,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服务经济发展。

鼓励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在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支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艺术专业作为中新合作项目专业之一,专业将继续推动国际化办学,加强与国外企业、园区、、院校合作,共同探讨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改发展的方向和主要任务。积极拓展合作办学模式业教育标准、优质教育资源,培养本土化技术技能人才,以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共有职业院校 万所,在校生超过 3088 万人,每年毕业生近1000 万人,累计培训各类从业人员 2 亿多人次。2019 年印发的《职业教育改实施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

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新《职业教育法》已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 1996 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是我国职教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职教战线备受鼓舞、充满信心。下面分享几点学习新《职业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1.强化了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

我们的职业院校是领导下的职业院校,办好职业院校,必须坚持领导,只有牢牢掌握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权,职业教育发展才会有根本保障。近年来,XX 职业技术学院 在XX 市委、市的坚强领导和 XX 省教育厅的悉心指导下,强建抓改,不断将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成功入选首批“双高”A 类建设单位,在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领先的可喜成绩,已经发展成为 XX 省职业教育的排头兵。

2.进一步提升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

“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院校不是好学校”“职业院校学生找不到体面工作”……目前社会上对职业教育认同度不高的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法首次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用法律形式确立职

业教育的类型地位,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3.进一步畅通了职业技能人才发展空间

新修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并指出要开展本科及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还明确规定,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这些制度和举措打开了职业教育学历“天花板”,也打通了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通道。近年来,XX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保持在 97%以上,10%以上毕业生在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工作,近 20%的毕业生成为医疗和教育战线的骨干力量。我们将借助新修法的东风继续创造条件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为更多学生搭建技能成才、人人出彩的圆梦舞台。

4.进一步加快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新修法规定“采取措施加快培养学前教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并拟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还明确实施职业教育应弘扬核心价值观,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新修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定位与地位,并对发展职业教育进行全新的顶层设计,要通过推进普职融通,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地位。职业教育从“层次”到

“类型”是一个重要转变,作为“类型教育”它和普通教育没有高低之分,职业教育包括中职、高职,还有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硕士层次的职业教育以及博士层次的职业教育。2021 年 XX 职业技术学院申报了教育部第二批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养老育幼”级职教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新修法的实施必将为学校更深层次推进职业教育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会。以上是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认识。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修订颁布标志着我们开始进入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新阶段,具有重大意义。结合学习,我个人认为《职教法》在以下八个方面,会更有重大影响,关系到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

1.职业教育类型教育更明确

推动职普融通,强调职教与普教同重,意味着要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职教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

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

2.职业教育学历层次更加高

中职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读本科,甚至是研究生。职业教育学生的学历上升通道已经打通,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职业技能人才队伍中。《职教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3.职业教育对象范围更广泛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对象,除了要关注升学人员外,还要面向各类转岗、再就业、失业人员以及特殊人群开展职业教育。《职教法》把“各类转岗、再就业、失业人员以及特殊人群”纳入职业教育。采取措施,组织各类转岗、再就业、失业人员以及特殊人群等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扶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

4. 职业教育的示范辐射作用更加大

职业院校可以为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提供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等课程,为引导更多的中小学生走技能成才之路贡献力量,提高职业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职教法》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

内容,进行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劳动教育,并组织、引导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组织等提供条件和支持。

5.职业教育的协调部门更全面

明确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纳入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参与职业教育统筹协调,更有利于推动普职融通和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面实施。《职教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同时,职教法明确设区的市、县级职业教育具体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发展,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共同推进职业教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 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6.职业教育的社会参与力量更强大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有法可依,社会力量和企业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会不断涌现,企业发挥掌握一线岗位人才的真实需求优势,能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与就业零距离。职业院校要居安思危,不断提高职业教育

适应性,鼓励教职工再社会服务中提高对一线岗位技能需求的准确把握。《职教法》规定,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可以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7.涉农职业教育服务战略的作用更突出

涉农类职业院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有可为,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成为法律赋予其的职责和使命。近年来,金职院农学院搭建了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XX 省现代农业职教集团、XX 市乡村振兴学院等平台,这为学院下一步开展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提供了广阔舞台。《职教法》规定,采取措施,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

8.职业培训的涉及面更宽广

明确把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范畴。近几年,职业院校进行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实践探索,实现人才培养真正与生产实际对接,满足真实岗位的技能要求。所以,相信职业院校有能力组织好“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这条路,我们还要继续走下去。《职教法》规定职业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实施。职业培训可以由相应

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办学能力、社会需求,依法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共有职业学校 万所,在校生超过 3000 万人。2019 年印发的《职业教育改实施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内涵作出完善: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

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内涵,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专业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有关职业教育的社会认知里,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受传统文化“学而优则仕”等观念的影响,加上职业教育相对普通教育而言兴起较晚,社会大众需要更新观念、破除成见。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规定了不少“实招”,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譬如,明确规定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出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都是不可替代的。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主动作为。社会观念应从重视学历转向重视贡献、重视能力;应建立各行各业平等的职业资格框架制度,人人都能在自己的职业轨道上走到相应的高层次等级。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

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其中,“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现行法中的“产教结合”。一字之改格外有深意。

过去讲的“产教结合”具有滞后性,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经常不能及时反映到学校中,企业与学校之间类似“朋友帮忙”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很不稳定的。“融合”就是要成为一体,企业与学校共同投入,共同制定人才方案,共同进行人才培养,达到共建共赢。

为了深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诸多举措: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

除此之外,新职业教育法还包含对深度...

职教二十条摘要总结 第6篇

答案是肯定的。

《方案》明确了不同阶段职业教育的目标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不同阶段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

比如,明确了“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的地位,进一步提高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而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则是“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要让城乡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

在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之外,还提出了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要推动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到2020年,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方案》畅通了职校生发展道路

《方案》更大的看点在于给予技术技能人才平等的社会待遇。

《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未来的职业教育与企业融合发展将越来越紧密。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得到提高,将能更好满足企业社会需求,为高质量就业做好扎实的准备。

《方案》不仅提出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提出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还特别强调“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这样,从根本上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源泉动力,扭转社会对职业教育偏见,让职校生的发展道路走得顺畅,发展畅通。

职教二十条摘要总结 第7篇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职业教育重新进行了重要定位,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内涵作出完善: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新《职业教育法》提出“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新导向将引领新时代的择校、择业观。职业教育保

障制度和措施的完善为弘扬新时代择校择业新风尚提供了保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为更多的有志学子实现自己的大国工匠梦想开辟了道路。

我们将按照新职业教育法的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积极投身于职业教育工作中。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

《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 “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

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还明确规定,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等等。总之,新法的实施对我们职业教育的。

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讲话发言

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进入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职教二十条摘要总结 第8篇

本⼈认真研读了《职业教育法》,围绕专业治理、产教融合、“三教”改等方面结合专业群现状有了更深入思考,总结如下:

一、专业治理的思考 —— 做好调研,顺应产业转型

《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应加强职教与先进产业、先进技术的紧密对接,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我们应积极对接制药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趋势,常规性地组织开展各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和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进行培养目标的论证、课程的适应性调整和新技术的融入,满足区域制药产业发展的新需求。

二、产教融合的思考 —— 深入探索,凝聚学院特色

《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应加强产教深度融合和推行特色学徒制。学院这几年组建的辉瑞班、赛默班、双宏班、高鑫班等新型订单班都是对产教融合的践行,但是还存在“校热企冷”的局面,企业的主动参与性不足,合作模式未深入。未来将以辉瑞班的合作模式作试点,加强与区域医药龙头企业的深度融合,有效构建校企协同、育训融合的培训体系,提炼 “现代师带徒”的制药人才培养特色。

三、 “ 三教 ” 改的思考 —— 努力践行,做好先行表率

《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职业学校教材。本人近几年深度践行“坚持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坚持面向实践”的职教理念,在教材建设、教法探索和课程思政建设方面都进行了先行探索。作为专业群带头人,本人在未来仍将努力践行三教改,特别在学院相对薄弱的活页式教材开发方面进行探索,做好《药学服务实务》工作手册式教材的开发,并指导学院专业群教师积极开发能体现区域职教特色的活页式教材。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了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职业教育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结合本教学部主授的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势必要求思政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更需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这也促使我们在进行集体备课时要更多地思考如何利用身边人、身边事的优秀案例进行教学设计,通

过案例分享、榜样追寻等实践教学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职业热爱,在教与学中培育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等职业素养,切实帮助学生实现德技并修。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职业教育法实施的二十多年,是职业教育大改大发展的二十多年,也是见证金职院从职教新兵成长为职教先锋的二十多年。新《职业教育法》在金职院决胜“双高”建设、决战职本申办的时机出台,更是显得恰逢其时、意义重大。随着 XX 省开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社会对于学前教育专业的期待已从“有园上”到“上好园”转变,基础教育改发展对幼儿园教师培养的质量和层次需求不断提高。按照 XX 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到 2025 年全省幼儿园在职教师本科比例要达到 65%,这无疑对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巨大挑战。新《职业教育法》为金职院学前教育专业突破人才培养制度瓶颈、传承百年金师文脉、发扬高职标杆荣耀提供了无限可能、广阔舞台,让我们对不断提高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办学的适应性信心倍增!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4 月 20 日,26 年来首次大修的新《职业教育法》发布,其中明确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而这些新变化也会为职业教育带来新的机会。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专家指出,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地位,能够拓宽学生的成才选择,缓解“单一成才选择、单一评价体系”所带来的焦虑感。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着两者要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职校学生在升学上的平等权利,从政策层面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在新职教法下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是我们教学的主要任务。要求我们在拓宽高职艺术专业人才培养路径、教学平台,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有更多思考。

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

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参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通过深化产教融合,职业院校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作为地方高校,应结合当地经济,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就业创业创新、

服务经济发展。

鼓励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在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支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艺术专业作为中新合作项目专业之一,专业将继续推动国际化办学,加强与国外企业、园区、、院校合作,共同探讨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改发展的方向和主要任务。积极拓展合作办学模式业教育标准、优质教育资源,培养本土化技术技能人才,以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已表决通过,将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新法的贯彻实施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法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可见,将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根本而言,这是重视每一个人的发展机会。通过职业赋能,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创造出美好的未来。

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的高度重视,同时也离不开每一位高职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的贯彻落实。作为一名高职教师,首先需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高职教育的定位与地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职业学校的学生不是差生,而是一类有着个性特点的学生;其次要加强自身专业化培养,钻研业务,总结高职教育基本规律,不断改创新,对学生负责,对教育负责,承担起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最后要持续保持对职业教育事业的爱,对学生的爱。做到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激励学生,这也是一种教育力量。

职教二十条摘要总结 第9篇

一、专业治理的思考一做好调研,顺应产业转型 《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应加强职教与先进产业、先进技术的紧密对接,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我们应积极对接制药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趋势,常规性地组织开展各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和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进行培养目标的论证、课程的适应性调整和新技术的融入,满足区域制药产业发展的新需求。

二、产教融合的思考一深入探索,凝聚学院特色 《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应加强产教深度融合和推行特色学徒制。学院这几年组建的辉瑞班、赛默班、双宏班、高鑫班等新型订单班都是对产教融合的践行,但是还存在“校热企冷”的局面,企业的主动参与性不足,合作模式未深入。未来将以辉瑞班的合作模式作试点,加强与区域医药龙头企业的深度融合,有效构建校企协同、育训融合的培训体系,提炼“现代师带徒”的制药人才培养特色。

三、“三教”改的思考一努力践行,做好先行表率

《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职业学校教材。本人近几年深度践行“坚持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坚持面向实践”的职教理念,在教材建设、教法探索和课程思政建设方面都进行了先行探索。作为专业群带头人,本人在未来仍将努力践行三教改,特别在学院相对薄弱的活页式教材开发方面进行探索,做好《药学服务实务》工作手册式教材的开发,并指导学院专业群教师积极开发能体现区域职教特色的活页式教材。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已于 2022 年 5月 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从 5章40条完善至 8章 69条,由 3400余字修改为 1万余字,内容更加充实。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目前学校以及园艺技术专业都正在努力申报职教本科,通过《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我们对于职业教育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地位等更加明确,增强了我们申报职教本科、做好职业教育工作的信

心,坚定了我们做好职业教育,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培育高质量的职教学生,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符合现代农业生产,符合乡村振兴策略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育模式。

新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的机会。作为高职院校的我们在学生培育的方式上,对学生就业和职业生涯的规划上就会有更广阔的空间和维度。虽然学校就业形势总体不错,但是高端就业特别是最近几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入职考试上设置的门槛往往把专科层次学生拦在门外。新版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学生高质量的就业形式就会更加好,当然对于老师也是提出了更高的教学要求,对学生培养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总的来说新的职业教育法,开辟了职业教育新征程,对我们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让我们和普通本科院校拥有了同等的竞争条件,同时,对我们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对共同富裕工作部署与乡村振兴路线对农业专业,特别是农业技术创新和农业技术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趁着新版职业教育法的颁布,抓住这个机遇,把优秀的学生吸引过来,用高规格的培养方式进行教育,为社会输出乡村振兴所需求的优秀人才。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已表决通过,将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新法的贯彻实施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法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可见,将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根本而言,这是重视每一个人的发展机会。通过职业赋能,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创造出美好的未来。

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的高度重视,同时也离不开每一位高职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的贯彻落实。作为一名高职教师,首先需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高职教育的定位与地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职业学校的学生不是差生,而是一类有着个性特点的学生;其次要加强自身专业化培养,钻研业务,总结高职教育基本规律,不断改创新,

对学生负责,对教育负责,承担起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最后要持续保持对职业教育事业的爱,对学生的爱。做到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激励学生,这也是一种教育力量。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职教法的修订突破职普分流“一刀切”做法,强调职普融通的协调发展。无论是从企业侧给予了产教融合的政策扶植,还是对学生平等就业的重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的倡议,这些都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同时新职教法的修订也给我们专业的设置和发展点明了方向,课程的改上要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融入,使新时代、新教材、新课堂、新教研的“四新“课程有内容上和载体上的进步。作为一名专业主任,在坚持立德树人的基础上,需要做好专业的调研和产业联盟的构建。专业调研使专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的目标和区域产业的发展现状和主要岗位技能相匹配;产业联盟重要的是建立与产业企业的互信凭证,在互信凭证的基础上满足保障大多数学生的考证需求和就业需求,然后才是岗课赛证的统,通过竞赛培养技能高点和专业声望。产业联盟既是学生的就业渠道,同样也是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机制,是双师培养基地,进行“产学研用”的合作探索,特别是应用型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是高职学校的立身之本。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4 月 20 日,26 年来首次大修的新《职业教育法》发布,其中明确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而这些新变化也会为职业教育带来新的机会。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专家指出,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地位,能够拓宽学生的成才选择,缓解“单一成才选择、单一评价体系”所带来的焦虑感。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着两者要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职校学生在升学上的平等权利,从政策层面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在新职教法下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是我们教学的主要任务。要求我们在拓宽高职艺术专业人才培养路径、教学平台,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有更多思考。

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 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参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通过深化产教融合,职业院校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作为地方高校,应结合当地经

济,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服务经济发展。

鼓励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在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支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艺术专业作为中新合作项目专业之一,专业将继续推动国际化办学,加强与国外企业、园区、、院校合作,共同探讨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改发展的方向和主要任务。积极拓展合作办学模式业教育标准、优质教育资源,培养本土化技术技能人才,以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共有职业学校 万所,在校生超过 3000万人。2019年印发的《职业教育改实施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有利

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内涵作出完善: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内涵,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专业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有关职业教育的社会认知里,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受传统文化“学而优则仕”等观念的影响,加上职业教育相对普通教育而言兴起较晚,社会大众需要更新观念、破除成见。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规定了不少“实招”,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譬如,明确规定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出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都是不可替代的。职业

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主动作为。社会观念应从重视学历转向重视贡献、重视能力;应建立各行各业平等的职业资格框架制度,人人都能在自己的职业轨道上走到相应的高层次等级。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其中,“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现行法中的“产教结合”。一字之改格外有深意。

过去讲的“产教结合”具有滞后性,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经常不能及时反映到学校中,企业与学校之间类似“朋友帮忙”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很不稳定的。“融合”就是要成为一体,企业与学校共同投入,共同制定人才方案,共同进行人才培养,达到共建共赢。

为了深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诸多举措: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

除此之外,新职业教育法还包含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作出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

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 3 倍左右。在实践过程中,

由于需要更多的场地、设备和耗材,举办职业教育本身就是一项高投入的事业。

如今高职的招生数占到高等教育的 55%以上,而高职所获得的财政直接投入只占整个高等教育的 20%左右。针对这一现状,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增加规定: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

目前,各地的职业教育发展程度基本与地方经济发展程度正相关。职业教育发展不能完全依靠投入。要在学校的公益逻辑和企业的市场逻辑中寻得结合机制,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投入。应优先保障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大国计民生行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对于其他新职业、新业态,则可多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调节。社会越发达,越文明,职业教育的价值就越突出。发展职业教育,归根到底还是为了满足人们多样学习、进步的需求。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职业教育法实施的二十多年,是职业教育大改大发展的二十多年,也是见证金职院从职教新兵成长为职教先锋的二十多年。新《职业教育法》在金职院决胜“双高”建设、决战职本申办的

时机出台,更是显得恰逢其时、意义重大。随着 XX省开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社会对于学前教育专业的期待已从“有园上”到“上好园”转变,基础教育改发展对幼儿园教师培养的质量和层次需求不断提高。按照 XX 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到 2025 年全省幼儿园在职教师本科比例要达到 65%,这无疑对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巨大挑战。新《职业教育法》为金职院学前教育专业突破人才培养制度瓶颈、传承百年金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