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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整治项目产量总结(热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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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每年力争1个5000亩的高标准良田建设项目,与其他部门一起完成10万亩的任务。3、部分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县国土局移交给乡镇政府后,乡镇没有真正落到实处。2013年市政府下达我县造地任务2400亩,我县共实施土地开发项目6个,新增耕地面积亩,总投资万元。

水田整治项目产量总结 第1篇

1.土地整治:土地整治系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将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特别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是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的重大战略。

包含了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给出了相关的定义: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土地复垦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的活动;土地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活动。2.土地分类:土地分类(Land claification)是土地科学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土地资源评价、土地资产评估和土地利用规划研究的基础和前期性工作。土地分类是土地类型的划分,其理论是建立在类型学基础上。其分类单位是从区域土地个体单位所具有的相似属性中归纳出来的,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单位级别愈低,分类标志的共同性或相似性则愈多,级别愈高则共同性愈少。

对土地进行分类研究,不仅能够正确认识土地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状况,指出改良与利用的方向及途径,而且有助于扩大土地科学理论的应用范围,使其理论体系更趋完善。土地分类的分歧

国内外有关学者,对于土地分类问题还持有不同的观点,在方法论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在分类系统的建立上,由于应用目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分类系统。其中有代表性的有二大类:一类是基于理论研究而建立的分类系统,其特点是理论性强,如土地类型分类,我们称之为基础理论分类系统或土地自然分类系统。它包括两种,一是从景观学理论角度出发,所建立的多序列分类系统;二是单系列的分类系统。另一类是基于应用而建立起来的分类系统,称之为应用性分类系统。

土地类型较多强调的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它与土地利用类型,如:耕地、林地、草地等在概念上是有区别的。1985 年中国科学院地理所主持制定了“中国1∶100 万土地类型图分类系统”,该系统是典型的系统分类,是对中国土地分类研究的一次总结,具有开创意义。它把土地类型分为3 个级别:土地纲—土地类—土地型。这一分类系统符合中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复杂、土地类型多样的基本国情,便于在生产实践中掌握和应用,方法简便易行,易于操作,代表了一种讲究实用的研究方向。由于此种分类不是本文重点,所以不再叙述。

土地应用性分类系统与理论性分类系统相对应,它是从实际出发反映同特定目的关系密切的土地的社会经济属性和一定的自然属性。这种分类系统主要有三种:以土地资源类型为划分对象的土地资源类型系统;以土地利用方式为目的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以城镇土地利用为目的的城镇土地分类系统等。

3.土地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即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除以土地面积,是衡量开发区土地利用率的重要标准。投资强度、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是有一定联系的,其中前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

4.经营性用地:经营性用地一般是指经营性项目的用地,按照现行的政策,经营性项目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经营性项目一般指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

5.多用途地籍:以土地产权登记、课税、科学管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等多种用途为目的建立的地籍。它记载有关宗地的全部属性。

6.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及理论基础 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分析

对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最早来源于对农地的集约利用研究,李嘉图认为,农业土地集约利用是指在一定面积土地上,集中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使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求在较小面积的土地上获得高额产量和收入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笔者认为,我国农地集约利用的内涵是指在区域农地资源科学配置和结构优化的前提下,在有限的农地面积上合理增加相关生产要素投入,充分发掘农地的利用潜力,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农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是从农地集约利用借鉴而来的,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进行了界定[1-5]。由于城市土地利用自身的特殊性,中外学者目前还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定义和内涵解释。笔者认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内涵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①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最本质的内涵是加强土地投入以及土地的深度利用与精细利用,即充分挖掘城市土地资源的经济供给潜力,使城市土地投入产出比和土地利用率最佳。,②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前提是城市土地布局合理和用地结构优化,即城市土地利用方式之间应高效协作,使城市健康高效发展。③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追求的目标是土地利用效益的综合化,即城市土地利用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体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④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即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城市土地利用最佳集约度的内涵不同。⑤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指导思想是可持续发展观。⑥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因土地的空间尺度和类型不同而不同,即土地集约利用具有层次性,在宏观层次上强调城市的综合效益;中观层次则强调用地功能和结构的合理性;微观层次侧重于单块土地的投入产出效益。⑦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水平衡量具有区域差异性,即不同的区域条件下,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模式也不同。土地稀缺理论是土地集约利用的现实基础 土地的稀

缺性是土地集约利用的现实基础,可以分为绝对稀缺和相对稀缺。马尔萨斯的绝对稀缺理论认为,人口增长呈指数型的加速增长,而自然资源的增长不具有指数型的加速特征,从长远看,人口的数量将超过自然土地资源的承受水平。李嘉图提出的相对稀缺理论认为,自然土地资源不存在均质性。由于土壤肥力存在级差,人们总是先利用肥力高的土地,再利用肥力次之的土地。随着需求的增加,总会有较低肥力的土地得到开发利用,不存在绝对的稀缺。李嘉图还强调,通过技术的进步,可以改良土壤,提高土地生产力。

从土地的供给上看,马尔萨斯的绝对稀缺实质上是指土地自然供给的绝对无弹性;李嘉图的相对稀缺是指土地经济供给的相对弹性。土地供给的绝对稀缺性决定了必须对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土地的相对稀缺性则提出了土地集约利用的可行性,通过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经济供给能力,来解决土地资源的短缺问题。2.地租地价理论与区位理论是土地集约利用的内在机制(1).地租地价理论。地租和地价理论揭示了土地集约利 用的内在机制。马克思在其地租地价理论中提出级差地租的概念,并指出级差地租II是由于对土地的集约经营而产生的。阿朗素在其城市地租理论中建立了土地集约利用和土地价格之间的简单一致性模型,并指出竞价过程是将土地分配给多个竞争者的一个比较现实的方法。土地集约利用实质就是合理地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力求获得最大的地租收入,而市场机制则是土地资源配置的根本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地价是土地市场运行的指示器,能够

反映土地供求状态,收益水平的高低以及土地是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就是借助价格标杆的强力调控,来引导土地资源在各部门、各区域间的最有效分配,从而实现整体最优。

(2).区位理论。区位理论是研究特定区域内关于人类经 济活动与社会、自然等其他事物和要素间的相互内在联系和空间分布规律的理论。杜能在其区位论研究中,最先将区位与土地利用方式和集约程度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农业土地利用的合理集约度应按土地区位地租的高低即距离市场远近进行配置。此原理为后来的工业区位论、城市区位论、市场区位论等研究区位土地集约利用的分布规律打下了基础。区位理论研究的现实意义就是为土地资源的配置提供了另一种方式,即宏观政府调控机制,依据区位理论中区位土地集约利用的分布规律,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可以对城市各种产业结构和用地类型进行合理地空间配置,优化城市布局和用地结构,以达到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目标。3.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可确定土地合理集约度

最直接研究土地合理集约度的经典理论是土地报酬递减理论。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是指在一定的技术水平下,对单位土地连续追加投入劳动、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追加的投入越多,获得的报酬就会随着增加,当追加的投入量超过一定的界限时,追加投入部分所获得的增加报酬就会逐步减少,从而使得土地总报酬的增加也会呈现递减的趋势。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认为,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所阐述的就是土地的合理投入问题,研究的是土地的合理集约度。土地集约利用就是指在土地上增加投入,以获得土地上的最高报酬。由于土地利用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土地利用集约度的提高是有限的。理论上,当对土地连续投入资本和劳动力达到经济上的报酬递减点,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产出时,经营者将不会追加投入,这一临界点就是土地利用的集约边界。因而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可以依据“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在一定社会生产力水平下,通过科学手段测定最佳的投入点,即土地利用的合理集约度。4.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土地集约利用的指导思想和研究目

标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基本内涵包括:①可持续发展思想强调以发展为中心,没有发展就不存在可持续发展。②可持续发展要求“协调”。通过协调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各种要素都维持良好的状态,以达到最佳的综合效益。③可持续发展要受到自然界物质基础的限制。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④可持续发展追求的是公平性发展,关键问题在于资源的分配,资源的分配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应体现出一种公平关系和合理性。

根据我国土地资源和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的特点,土地可持续利用就是科学合理地利用、开发、整治和保护,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不断满足社会经济长期发展的需要。土地集约利用即研究土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其目的就是在不破坏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挖潜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相对供给能力,保持土地价值的耐久性和其自然利用性,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创造有利条件。7.土地管理中区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四、制度创新

1.地方政府转变发展观念。地方政府在土地市场中的主导优势地位决定了其在制度创新中具有重要的主导作用,而地方政府树立长远的、综合的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则更有利

于促进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实际上自1984年我国农村完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地方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在某些地区的制度创新中已经发挥了有效的主导 作用,例如,先后实行的“两田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股份合作制”,尤其是后两种制度创新更是收到了明显的制度创新绩效。因此,地方政府在土地市场中转变其发展观念将成为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关注长远目标和社会综合效益的发展观念才更适合时代的要求。

2.搞好地区协调工作,加强_的统一调控能力_在逐步对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的同时,应在宏观角度加大统一调控力度,主要包括:淤_需加强统一领导和适度下放权力;于加强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包括处理好领导与被领导、宏观与微观、监督与被监督等关系,努力提高各级政府的行政效率;盂各级地方政府在促进协调发展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地区间资源禀赋和社会人文等差异,综合权衡,从地区差异的角度考虑协调发展的问题。

3.建立政府官员考核制度与公众参与机制。一是建立相应的政府官员考核制度。政府应转变发展观念,为规范土地市场,建立相应的政府官员考核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要改变过去 单纯以经济增长的数量指标为主的考评办法,采用综合的指标如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经济可持续发展、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保障等,以突出对地方经济发展质量方面的考评;同时应建立短期和长期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以避免政府官员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增长的短视行为。二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包括:有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完善的组织架构、不断提高公众的话语权、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使其有足够能力与政府进行谈判,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4.建立外在的第三方约束机构。在土地市场或征地过程中,无论是政府、银行、房地产商,还是社会公众和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中有限理性的“经济人”,总是会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而产生不利于社会整体发展的行为偏差。因此,建立外在的第三方约束机构,使之与土地参与者没有任何利益关系,能够保持公平公正性和监督约束有效性。8.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概念及意义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由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_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_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_一个部门。2014年6月底,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从住房信息联网上升到不动产登记

住房信息联网一直阻力重重,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推进。但在住建部2012年6月如期完成了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目标之后,联网的扩围工作却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停滞状态。住房信息联网的技术难度其实已经不大,一些地方或部门不愿意主动配合完成联网工作,是主要的阻力。事实上,在联网工作扩围之初,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就曾公开表示,扩围系统有相当的难度。拥有住房私有财产的业主,都不希望过分将这一财产进行暴露。而地方政府,或出于利益考虑,或是行政上的惰性原因,都以不情愿的态度来应对住房信息联网的任务。房屋是一种比较复杂的资产,从住建部层面,已经难以推进住房信息联网,所以必须以一种新的思路来推进这一工作,而新的思路不再局限于单一的房产登记,将土地、房屋、园林等统一纳入考虑,并由一个部门全盘指挥,有利于破解各自为政下的无力推进局面。_决定,由_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_四统一_。多个部门已经强势表态要推过不动产登记

产权登记三中全会的一系列决定里,对房地产部分着墨不多,政府层面对楼市的态度已经十分明朗,中央更希望依靠市场机制来促进楼市健康发展。但推进房产税是这一思路下的一个比较明确的表态。而推进房产税,前提是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出版的《_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中,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发表 《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一文。徐绍史表示,要加快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全国联网。推动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从一系列的表态来看,推进房产税已经是不容质疑的决定,而且推进速度也将加快。从短期看,房产税试点扩围可能成为楼市调控政策切入点。当前多个城市已制定并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房产税试点可能最快在岁末年初扩围。由房产税试点带动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拉开房地产领域各项改革的序幕。能否平抑房价

在_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许多人从这一制度上读出了_反腐__控房价_等效果。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中表示:_这是好政策,如果实施,房价马上会跌。

统一可参考的信息,正是实行一系列楼市调控的基础,只有当各地部门间实现信息共同可参考的前提下,税务部门才能有效地依据业主的房产数量开征税收,也就是说,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房产税,其执行的前提是拥有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

而,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操作思路已经开始显现,_提出,要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_信息孤岛_。

另外,_提出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点,房婶、房叔类新闻层出不穷,官员拥有多套房产的消息刺激公众的神经,只有推进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才能有效抑制一些群体利用不正当方式获取多套房的行为。

如此一来,房产税的加速推进,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对腐败行为的抑制,有效缓解房价的不正常上涨。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其作用或许不仅有利于平抑房价,它更有利财产税的推进,依据高净值人士不动产数量,开征一定的财产税,既平抑贫富差距,同时还能为财政增加收入。9.什么是土地总登记,土地总登记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对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的土地进行的全部登记。

土地总登记有以下特点:

一是阶段性。土地总登记有期限,持续一段时间后即结束。

二是区域性。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全面登记。三是集中性。土地总登记是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有计划、有组织统一进行的。四是社会公开性。土地总登记要实行通告和公告。

一、登记准备与通告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三、权属审核与公告

四、注册登记与颁发证书

土地总登记是一种针对辖区内所有不动产,在一个确定的时点进行的一种普遍性的登记。总登记的特点是不动产权利人在拥有或使用不动产期间,无论是否发生过变更,都必须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在确定的时点,通过一定法定程序,在统一的簿册上进行注册登记。土地总登记:需要进行土地总登记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从未进行过土地登记的地区;二是原有登记需要全面更新。

土地总登记具有三个特点:第一,阶段性。土地总登记有期限,持续一段时间后即告结束。第二,区域性。土地总登记作业区一般是一个行政辖区,它通常是一个县或市。第三,集中性。土地总登记是在一定范围和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统一进行的。

总登记程序一般包括:登记准备、登记通告、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权利公告、注册登记与颁发书状。

土地总登记

土地总登记的程序有三个特殊性:一是增加了准备工作。这是因为土地总登记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对一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集中、普遍的总的登记,工作量大、时间集中,准备工作显得特别重要,故在土地总登记中,把准备工作作为一项突出的重要内容,列为土地总登记工作程序的第一步。二是增加了通告。土地总登记的申请事先要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三是增加了公告。权属审核的结果要进行公告。因此,总登记程序一般包括:登记准备、登记通告、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权利公告、注册登记与颁发书状。

一、登记准备与通告

1、登记准备工作

织准备。土地登记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如国土资源、公安、司法、财税、农林、民政等)领导组成。

行政准备。①研究制定土地总登记工作计划。②划分土地登记区。③落实土地总登记工作经费。④购买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等。⑤准备土地总登记工作中需要使用的宣传材料、通告、表、书、单、卡、册、簿、公告、土地证书等。

技术准备。①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权规定和土地总登记实施细则。②收集资料。③宣传培训。

一、登记准备与通告

2、登记通告

通告是政府让社会知晓进行土地登记的一种行政措施。它的作用在于让登记义务人知道在何时、何地向哪一个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应当履行何种义务,包括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明材料等。

一、登记准备与通告

土地登记通告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土地登记区的划分;②土地登记期限;③土地登记收件地点;④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⑤其他事项。

土地登记通告发布方式有:①张贴。把土地登记通告广泛张贴在整个土地登记区内,并重点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张贴。②直接送达申请人。把土地登记通告以通知单的形式直接送达土地总登记申请人。通知单除包括土地登记通告的内容外,还可以设置回执栏,通过回执,土地登记机关可以了解通知单的发送情况。③通过宣传媒介发布。为了保证土地登记通告的内容家喻户晓,土地登记通告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并重的方法。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土地登记申请是土地权利人,按通告规定的申请期限,向登记机关申请其土地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请求予以登记的行为。

1、土地总登记申请人

个人使用土地的,其土地登记申请人一是使用宅基地的城镇、农村居民,由其房屋产权人或房主申请土地登记;二是使用四荒拍卖土地的农村居民,由农地使用合同签订人申请土地登记。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单位使用土地的,其土地登记申请人分别为:①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凡是以企业法人名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企业法人及其法人代表申请土地登记。②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以法人名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各法人及其法人代表申请登记。以上法人单位中,有法人资格,但不是以本法人单位名义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政府机关、妇联、科协等单位,以政府名义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原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人及其法人代表申请土地登记。③联营单位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共同投资组成的新的经济实体,并具备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联营单位以单位法人及法人代表申请土地登记。联营单位联营合同中规定土地作为入股或明确土地使用权不作为联营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登记申请人。④私营单位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力为基础的,并已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作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由私营单位代理人申请。私营单位属合作性质且土地使用权不作为合作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确定土地登记申请人。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人分别为:

①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及其代表申请土地登记。②村集体内有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如过去的生产队,目前仍独立存在的,可以由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代表申请土地登记,也可以由村集体代办。

③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由乡(镇)集体及其法人代表申请土地登记。根据我国目前农村乡集体的组织形式,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具体的乡集体组织范围、章程及组织方式,严格地讲没有反映出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事实上确实有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面行使着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凡属于这种情况的,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暂不进行土地登记。随着有关法律的健全,再统一解决。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2、土地总登记申请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一般有以下几种:①各个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拨(使)用的土地批准文件。②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除提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原始取得证明。③无任何手续,擅自占用土地的,应提交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的证明文件。

由于历史等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材料的,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一是个人使用土地的,由四邻认可,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证明;二是单位使用土地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3、初步审查

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包括四方面内容:①申请人情况:申请人名称、单位法人代表姓名、住所、上级主管单位等。②申请登记的土地状况:土地坐落、土地产权性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等级和价格等。③宗地范围界线草图(注明相邻单位名称)。④产权来源及产权证明材料。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4、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是由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定界、成图等措施,查清土地的位置、产权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权利人的有关情况,以便进行土地登记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地籍调查分为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

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产权来源、认定土地产权界线、设立土地产权界标等内容。调查前,登记机关应根据登记区的划分,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并对各宗地预编地籍号。根据土地登记申请人提供的产权证明材料,查实土地产权的发生和演变过程及产权性质。确认产权界线时,应由被调查宗地产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与相邻宗地产权人的法定代表人,共同到现场指界,并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确定产权界线后,需在界线的拐点等处设置界标。权属调查结束后,应绘制宗地草图,标明宗地的位置、界址点线、界址边长、相关距离等。地籍测量包括平面控制测量和细部测量两大部分。地籍平面控制测量是为了保证地籍测量成果具有统一的数学基础和测量精度,在细部测量之前,在整个调查登记区,由高级到低级,逐级建立控制网。地籍细部测量包括对土地产权界址及其他地籍要素的测量及绘制地籍图,量测宗地面积等。

三、权属审核与公告 土地登记的审核与公告,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登记部门的调查结果和审查意见,决定对申请登记的土地产权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1、权属审核

权属审核的依据有两个方面:法律依据和书证依据。法律依据是指国家现行的有关土地的法律、政策及行政法规。书证依据指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登记宗地的权属来源证明、申请登记宗地的地上物产权证明、地籍调查成果和土地定级估价成果等。

三、权属审核与公告 权属审核内容:

(1)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审核(2)对宗地自然状况的审核(3)对土地权属状况的审核

(4)审核两个阶段

审核分为初审、复审两个阶段。

初审,即审核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书、申请登记的项目,参照各种权属证明、调查结果逐项审核,填写审批表。

复审,即复审人员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

三、权属审核与公告

2、权属审核结果公告 (1)公告的内容

公告,是指登记机关将经权属审核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征询意见的行为。公告的主要内容有:土地使用者、所有者或他物权拥有者的名称、地址,拟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用途、坐落、地号,以及对公告提出异议方式、地点、期限和要求复查办法等。

公告的意义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让土地权利人及时了解其土地权利是否得到保护;第二,在规定时间内,征询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第三,对登记机关在作业中的不足,施予救济,追求登记效力的公平性;第四,保证土地登记的公信力。

三、权属审核与公告 (2)权属异议处理

土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在登记审核结果公告期限内,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3、登记审批

公告期满后,登记部门应对公告提出的问题予以逐项复查,对无异议的应按规定报人民政府批准。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政府主要对较大问题进行把关,一般的问题不再逐项审查,依据登记部门的审核意见,签署政府的批准意见,如准予登记或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

四、注册登记与颁发证书

土地注册登记和颁发证书是土地登记最后一个步骤,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土地的注册登记就是把经人民政府批准登记后的土地产权及其有关内容,正式填写在土地登记卡(簿)上,使之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同时填写土地归户卡(册)和土地证书。

四、注册登记与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件,也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物权的法律依据。它由土地登记卡主卡、土地登记卡续表和共用宗使用权登记卡三部分组成。其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宗地的基本状况,如地号、图号、座落、面积、用途、权属性质以及便于查找的有关图、表、册的编号;二是土地使用者、所有者或他物权者名称、通讯地址、单位性质、主管部门;三是登记的其他内容,如他物权、变更事项、登记依据等。土地登记卡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权利人独自拥有或使用一宗土地的,土地登记时在土地登记卡主卡上进行登记,登记的其他内容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进行登记;两个以上土地权利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土地登记时,宗地及土地权利状况在土地登记卡主卡上进行登记,各土地权利人的状况在共用宗地使用权登记卡上进行登记,登记的其他内容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进行登记;土地登记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更、注销、或他物权设定及注销的,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进行登记,但土地登记卡主卡中地号、图号、宗地面积发生变更的,须更换土地登记主卡。

四、注册登记与颁发证书

土地注册登记是一件极为严肃的行为,一经填写,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可随意更改。土地归户卡依照土地登记卡填写,所谓归户,就是把产权人作为主项,把由其拥有或使用的土地都归到一起逐宗予以排列。填写归户卡是便于产权产籍管理。

土地权利证书也是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写的。土地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填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权利证书分为三种:《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物权,登记在其所附属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登记卡和土地证上,同时向他物权人颁发《土地他物权证明书》。

10.为什么土地利用具有经济性,简述土地利用经济性对土地布局的影响。 11.地籍管理的概念与内容。(1)土地调查(Land Inventory)土地调查是以查清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而进行的调查。根据土地调查的内容侧重面不同,可分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三种。(2)土地评价分等定级

(3)土地登记(Land Registration)土地登记是国家用以确认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依法实行土地登记申请、土地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和核发证书的一项法律措施。目前,我国依照土地法律的规定,主要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他项权利的土地登记。(4)土地统计(Statistics of Land Record)

土地统计是国家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进行统计调查、汇总、统计分析和提供土地统计资料的制度。

(5)地籍档案管理(Cadastral Archives Management)地籍档案管理是以地籍管理活动的历史记录、文件、图册为对象所进行的收集、整理、鉴定、报告、统计、提供利用和编研等各项工作的总称。

水田整治项目产量总结 第2篇

2011年土地整治工作总结

2011年,省国土整治局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实施国家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为重点,以聚合项目资金为手段,依靠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大力开展高产农田建设和低丘岗地改造工程,土地整治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明显成绩,思想作风建设有了较大进步。

一、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土地整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项目实施进度取得新进展

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新增粮食产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项目为重点,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工作。一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全年省厅先后两次召开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推进会,督办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情况。5月份,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土地整治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建立了两项工程信息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从今年3月份开始,每月对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项目建设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将通报抄送给当地人民政府。三是抓好土地整治信息报备工作。按照_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的要求,督促有关县(市、区)及时上报项目数据资料,认真做好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项目的信息填报、审核工作。同时对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和跟踪督办。2011年,我省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取得了新进展。全年配合耕保处,对85个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组织了验收,对63个验收合格的项目下达了验收批复;对31个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组织了验收核查或专家验收,全部下达了验收批复。目前,2010年度立项的35个重大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31个,38个示范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36个,预计在2012年5月前可以全部完工。2011年度立项的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项目也已分别开工了5个和6个,建设进展顺利。

(二)项目监督水平有了新提高

一是加大对项目检查力度。今年年初,组织2家中介机构,对全省2005—2009年立项的280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和督办。12月份,又组织两家中介机构,对2009-2010年的270个项目进行检查,目前,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全面推进项目信息化管理。我省983个应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系统中上报的项目,已入库922个。在建项目共653个,已进入实施监测阶段项目304个,连续每月上报实施监测资料的项目222个。

全年先后召开三次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中的上报及系统功能优化升级情况。目前正在组织实施系统升级改造与系统维护的招投标工作。三是强化对中介队伍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出台了《XX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和《XX省土地整治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考核考评暂行办法》。组织了全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招投标代理单位及监理从业人员培训。全年共培训规划设计单位从业人员770名,招标机构从业人员540名,监理单位新进人员376人、继续教育人员550人。四是对从业单位进行年终综合考评。目前正在督促各市(州)国土资源局,汇总上报辖区内土地整治项目可研、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从业单位的项目考核情况,拟对他们分别进行年度综合考评,考评优秀和不合格的从业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五是参与了省政府驻十堰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内安协调督办工作组,对十堰市丹江口库区移民内安土地正在项目进行了业务指导,对十堰市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检查督办。六是参与了咸宁8个灾毁项目和7个在建土地整治项目灾毁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七是积极稳妥的推进项目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对阳新、大冶、洪林村等地开展项目实施委托制的试点基础上,起草了《XX省土地整治项目委托代建制管理办法》,对代建制委托制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并在武汉市、仙桃市、浠

水县等地扩大了试点范围。

(三)土地整治规划迈出新步伐

为全面开展XX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我们成立了土地整治规划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规划编制技术工作方案。召开了专家座谈会,聘请了有关省直部门及科研院校的专家担任规划编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招标确定了规划编制承担单位,并确定鄂州市、仙桃市、随县、咸安区为规划试点单位,同步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协助编制单位收集相关资料,对四个试点县(市、区)进行了检查督办和指导。目前省级土地整治规划文本初稿已完成,并通过了省厅验收。

(四)制度标准建设获得新突破

为规范和引导土地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土地整治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了土地整治法规、政策和各项制度、标准。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省委、省政府出台了《_XX省委 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意见》,省政府颁布了《XX省土地整治办法》;同时,我们在总结近几年土地整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配合厅有关处室对原土地整治项目管理16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14项制度;为规范我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工作,又制定

了《XX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和《XX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还与省电力公司就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协商,以省厅名义与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了《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二是抓好标准建设。编制完成了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规范地方行业标准,已经国家标准委员会批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布,省厅印发正式执行;正在组织编制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图集和XX省土地整治项目估算标准,下一步拟作为我省地方标准发布;按照部中心的工作部署,开展了土地整治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研究工作,向部上报了我省标准研究成果。

(五)耕地质量监测有了新开局

根据_对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监测试点的工作部署,我们组织完成了招标投标工作,确定了项目技术承担单位,在公安县召开了实施部署会,全面启动了我省耕地质量监测工作。下发了我省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工作方案,编发了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并与技术承担单位签订了2011年度技术协助协议,与公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质量监测协作协议。组织了技术人员培训,完成了资料准备收集工作,并对监测样区进行了划定,先后两次在公安县实地研究,采集

了2011年度监测所需的土壤样本,完成了数据调查等外业工作和室内数据资料分类整理等工作。目前,2011年度质量监测试点任务已基本完成,达到预定目标。

(六)土地复垦工作逐步走向正轨。

为了全面贯彻_颁发的《土地复垦条例》,认真落实_《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精神,我们协助耕保处下发了省国土厅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对新形势下的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评审和审查作出了新的规定,为规范和加快推进我省土地复垦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召开了全省土地复垦工作暨培训会,邀请_专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我省市(州)、各县(市、区)的报备人员进行了培训。按照新的文件精神,调整和规范了土地复垦的工作流程。目前已完成2个省级负责土地复垦项目的现场踏勘和2个土地复垦方案的专家评审工作。

(七)建设用地保障得到加强。

为迎接_对我省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我们配合耕保处,按照先自下而上清理,后自上而下检查,逐级汇总的方式对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进行了考核。5月,经_综合考评,我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在全国排名第六。至此,我省连续11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同时,按照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的报备要求,我们积极督促

各县(市、区)按时上报项目数据,全年共报备耕地占补指标27万亩,为落实占补平衡提供了坚实保障。已验收的省级投资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储备省级补充耕地指标万亩,保障了全省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补充耕地的需要。

(八)土地整治宣传取得新成效。

水田整治项目产量总结 第3篇

土地整治工作总结

一、历年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土地开发工作

201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造地任务2800亩,我县共实施土地开发复垦项目5个,新增耕地面积亩,总投资万元。

2012年市政府下达我县造地任务2400亩,我县共实施土地开发复垦5个,新增耕地面积亩,总投资万元。

2013年市政府下达我县造地任务2400亩,我县共实施土地开发项目6个,新增耕地面积亩,总投资万元。

2014年市政府下达我县造地任务2200亩(其中水田800亩),我县共实施土地开发项目4个,新增耕地面积亩(其中水田亩),总投资万元。

2015年市政府下达我县造地任务2500亩(其中水田750亩),共实施了6个土地开发项目,已全部完成报部备案,新增耕地面积亩(其中水田亩),总投资万元。

(二)、土地整理工作

2012年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万亩,我县共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5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万亩,总投资万元。

2013年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万亩,我县共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6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万亩,总投资6072万元。

2014年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万亩,我县共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4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万亩,总投资万元。

2015年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万亩,我县共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5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万亩,总投资7121万元。

(三)“旱改水“工作

2015年市政府下达我县“旱改水”任务1400亩,到目前为止我县实施了旱改水项目1个,新增水田面积亩,立项1个旱改水项目,预计新增水田面积亩,预算总投资万元。

二、基本做法

(一)以政府为主导、以群众为主体打造民生工程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国土、审计、监察、发改、林业、公安、环保和各项目区所在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领导小组。_门: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实施指导监管、验收和报备;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为项目的实施主体;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农业部门:负责对新增耕地质量进行鉴定,对耕作主体进行作物种植技术培训;水利部门:负责对土地整治项目区内沟渠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形成了分工明确、上下贯通、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为我县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实施三级联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我县在实施土地整治过程中,始终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土地整治工作好坏的标准。

项目实施前,项目区所在乡(镇)及时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真做好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查,对涉及土地的权属、界限、地类、面积等逐一进行核实、登记,并在村组张榜公布。

在工程用工方面,尽量聘用当地农民,这样即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工务工问题,让农民从中得到实惠,也争取到当地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和配合。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也自发参与项目质量监督。

项目实施后,对土地整治中应调整的土地及时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及变更登记,从而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杜绝了土地权属纠纷的发生,做到不因土地整治而影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两个坚持”、“三个结合”做好选址和规划工作

在项目选择上,做好“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土地整理向中低产田改造倾斜,提高耕地质量,改善耕作条件;二是坚持“空心村”整治与建设用地置换相结合;在规划实施上,注重“三个结合”:一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二是与旱涝灾害防治相结合。积极开展旱涝灾害防治,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

(三)、“六项制度”、“六种做法”打造“样板工程”

1、执行“六项制度”。为加强项目管理的程序性、规范化和科学性,我县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审计制。努力将项目工程打造成“阳光工程”、“样板工程”。

2、推行“六种做法”。做法一: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做到“两征求、两反馈、两评审”,达到意见征求充分,评审两度把关。做法二:开好“三会”,一是开好动员会;二是开好调度会;三是开好现场会,协调施工纠纷,保证工程进度,保障工程质量。做法三:实行材料进场签证,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做法四:实行施工工序制,项目部对每个单项工程制定了详细的施工操作程序,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工序施工。做法五:实行单项工程验收制度,对完工的单项工程及时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及时发整改通知。做法六:按月按工程量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确保工程进度。

三、主要成效

土地开发整理是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在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局有效组织实施了国家、省、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增加耕地面积,基本实现了全县耕地数量稳中有增的目标

截止目前,我县建设共占用耕地3619亩,通过土地整治,累计补充耕地亩,实现了建设占用与补充耕地平衡,并有剩余。

2、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强了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我县土地整治实施以“田、水、路、林”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稳步提高了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增强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

通过大力推广以“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为重点的土地整治,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和利用效益明显提高。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发展效益农业,大规模推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用地经营权的流转,建成了一大批粮蔬种植基地。

4、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取得了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通过土地整治,提高了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经受住洪涝灾害的考验,农村土地的生产条件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扩大了就业空间,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脱贫致富和我县经济的发展,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为实现我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发挥重要作用;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有力地推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存在的问题

1、我县人口持续增长,经济快速发展对耕地的需求增加,补充耕地的压力进一步加大;易开发整理的土地后备资源逐步减少,补充耕地的成本提高,难度逐步加大。

2、土地整理项目区内老百姓的期望值过高,群众宣传工作还不是很到位,项目区群众对这一利好政策了解不够。

3、部分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县国土局移交给乡镇政府后,乡镇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4、项目区内青壮年大部分都出外打工了,以致劳动力严重缺乏。

5、土地整理项目的工期受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特别大。

6、由于地方留成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而运用地方留成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不抵占补平衡指标,以致地方留成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出现一定结余。

7、在地方留成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问题上,财政部门和国土部门沟通不够。

8、目前我县的土地整治只是国土部门唱独角戏,虽然明确了实施主体为乡镇,但是涉及的相关部门积极性不高,对土地整治工作不理解、不支持,认为土地整治是国土部门的事情,没有真正发挥土地整治的主力军作用,国土部门土地整治工作人员不足,存在隔靴挠痒,有力使不上的问题。

五、“十三五”工作思路及建议

1、“十三五”期间,以省国土资源厅最新的耕地后备资源库为依托,每年完成2000亩的土地开发任务。

2、每年力争1个5000亩的高标准良田建设项目,与其他部门一起完成10万亩的任务。

3、由于2012年以后人工费上涨太快,_、财政部编制的预算定额标准较低,建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