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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纪念章可以领取吗?退役纪念章发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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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符合领取条件的退役军人,其纪念章应当在退役离队前可以到单位领取。 退役士兵除了可以携带平时佩戴的国防服役章回家外,《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还规范了国防服役纪念章、献身国防纪念章、卫国戍边纪念章、重大任务纪念章、和平使命纪念章等各种纪念章。退役士兵除了可以携带平时佩戴的国防服役章回家外,《

对符合领取条件的退役军人,其纪念章应当在退役离队前可以到单位领取。 退役士兵除了可以携带平时佩戴的国防服役章回家外,《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还规范了国防服役纪念章、献身国防纪念章、卫国戍边纪念章、重大任务纪念章、和平使命纪念章等各种纪念章。

退役士兵除了可以携带平时佩戴的国防服役章回家外,《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还规范了各种纪念章,符合领取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在退役时领取。 简而言之,有以下纪念印章。

1、国防服役纪念章

兵役纪念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规定设计制作的,是2011年8月1日起全军正式启用的纪念章之一。

兵役纪念章发给服刑8年以上的军队。 新条令颁布实施后,国防服役纪念章仍区分金品、银品和铜品纪念章,现役8年以上、不足16年的授予铜品纪念章; 现役满16年以上、不足30年的,发给银质纪念章; 现役满30年以上者将被授予金牌纪念章。

2、佩戴国防纪念章

奉献纪念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规定设计制作的,是2011年8月1日起全军正式启用的纪念章之一,是专门颁发的表彰牺牲或伤残军人的纪念章。

献身于国防纪念章。 区分金、银、铜三种纪念章。 支付对象为烈士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人员。

按照新条令规范颁发对象和对应的纪念章是金质献身国防纪念章,颁发给烈士。 授予公开牺牲军人的银质纪念章; 铜币分发给因公务而残疾的军人。

3、卫国戍边纪念章

卫国戍边纪念章是专门为表彰戍守边关人民解放军指挥员和人民武装警察官兵颁发的奖牌,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规定设计制作,是2011年8月1日起全军正式启用的纪念章之一。

卫国戍边纪念碑区分了同样的金质、银质、铜质三种纪念碑,面向在边疆艰苦地区现役的官兵。

在一、二级边疆艰苦地区现役满1年、不足2年的; 在三级边疆艰苦地区现役满2年、不足4年的; 在四级边疆艰苦地区现役满3年、不足6年的; 在五级边疆艰苦地区担任现役4年以上、不满8年累计的; 在六级边疆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5年以上,不满10年的,可以颁发铜币纪念章。 在上述边远艰苦地区现役期间,累计超过上述相应规定时间2倍或3倍以上的,可以颁发银质或金质纪念章。

边疆困难地区范围按总后《关于调整完善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卫国戍边纪念碑的授予对象,应当是实施《纪律条令》后仍在一至六级边疆艰苦地区服务的官兵。 累计超过相应规定时间两倍或三倍以上的计算方法,可以以铜币纪念章规定的下限时间为基数。 例如,《纪律条令》年在一、二级边疆艰苦地区服务不满1年、2年,可以授予铜币纪念章,但授予银质和金质纪念章分别为满2年、3年。

在这些地区断断续续服务的官兵,可以累计在边疆艰苦地区服务的时间。 在不同等级边远困难地区之间调动工作的,工作时间可以按照不同等级边远困难地区颁发纪念章规定时间的倍数关系换算。 例如,在一、二级边疆艰苦地区工作半年,相当于在六级边疆艰苦地区工作两年半。 由于金牌纪念章是最高级别的,所以如果获得金牌纪念章后仍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务,就不会重复发放。

4、重大任务纪念章、和平使命纪念章等

发放重大任务纪念章,面向接受军委赋予的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等重大军事行动任务的人员。 和平特派团纪念碑的公布,面向执行联合国维和行动、联合反恐、联合军事演习、援外活动等军事任务的人员。

在发放时期,重大任务纪念章、和平使命纪念章等一般在任务结束后发放。 此外,必要时,中央军委可以向参加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要工作的个人颁发其他纪念章。

适合领取纪念章,怎么领取?

根据新条令规定,纪念章发放对象由团级以上机关政治工作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军级以上机关政治工作部门审核后以通知形式公布,团级

级以上单位举行仪式颁发。

受众较多的国防服役纪念章、卫国戍边纪念章和献身国防纪念章,前两者通常结合年度奖励颁发,后者在批准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认定为因公致残后颁发。

每年退役离队前,事关退役军人立功受奖工作已经评定完毕,相关立功受奖的登记表也会在离队前入档,故符合纪念章领取条件的退役人员,其纪念章应当在退役离队前,向单位领取!另外,士兵常服配在胸前的国防服役章,也不用上交,可以一并带回,留作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