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袁给大家带来了一个科普知识~什么是什么叫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什么叫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既是经济名词,更是法律名词. 从经济名词来说,有限公司的"有限"是指投资者所负责任的"有限",是相对于无限公司而言的,即:投资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的经济责任负担自己的责任。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投资者投入有限公司100万元,那么,他只对这100万元负责,简单地说,最多他在公司资不抵债时损失100万元,但如果他投资的是一个无限责任公司,则他还需要在100万元之外,负担应该由他负担的额外的经济责任。
从法律名词来说,世界上的法律体系是不同的,但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英美法律体系,一类是大陆法律体系.在英美法律体系中,称为"公司"的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所以他们的公司就是有限责任的,具体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类;在大陆法律体系中(譬如德国),称为"公司"的就有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以及介于其间的两合公司. 我国实行的大陆法律体系,但在公司设置上缺采用了英美的形式,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我国的公司形式有三种:国有独自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不需要对投资者所投入的资本进行等份的分割,而后者需要对公司股份进行等份额的分割。由此而来的是一系列的不同法律规定,譬如前者的股权转让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制约,而后者一般没有这样的约束,并且后者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成为“上市公司”,等等。
二,什么叫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投资人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按比例承担公司的 经营风险,如经营不好而破产,只需将出资额偿还债务,(多数企业采用这种形式)而无限责任公司则是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除公司的财产外还要用个人的一切财产偿还(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 三, 什么叫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 它和有限责任公司一起人为是现代公司两大基本形式。
在英美法系中,股份公司被称为是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它是通过发行股票集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以一定法律程序组建的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负有限责任的公司。(抄底时机到了!这些股很快就要涨了。。。
)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如下几点: 1、股份有限公司是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一定的章程、法律程序设立,它以自己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资产,承担债务,自主运营,独立地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仅以自己股本额为限承负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也仅以公司本身的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负有限责任。股东的其他财产与公司债务无关。(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3、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股权平等。
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按持股比例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一权、一权一利一责,股权平等。在这里,股东的个人身份、名誉、地位不再具有意义,任何人持有公司的股票,他就是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但无最高数额限制。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在当代市场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各国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东人数的最低限额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如美国、法国、日本规定为7人,德国规定为5人,我国的《公司法》则规定“应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由于股份公司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把社会上广为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经营,因此股权是相当分散的,也因此股东人数是无需有最高限额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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