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历史上有什么制度吗
1、府兵制,府兵是唐初的主要军事力量。其编制的基本单位是折冲府(又称军府)。府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军府长官为折冲都尉,副职为左右果毅都尉。府兵称卫士或侍官。军府分别隶属于十二卫和六率。十二卫各设大将军一人,直接听命于皇帝。六率各设率一人,隶属于太子。军府最多时有六百三十四个,约百分之四十分布在京师所在的关中,以便中央政府手握重兵,控制四方。府兵必须凭尚书省兵部的兵符才能调拨。战时由皇帝命将率军出征,战争结束,将领回朝,士卒归府,将无常兵,难以干预国政。
2、科举制,科举制始创于隋朝。至唐朝进一步发展、完善,成为选拔官僚的主要方法。随着科举制的推行,学校教育也日益发展。中央设国子监,下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六学。地方上设有州、县学。学生称生徒,学习成绩好的,由学校保送参加科举考试。
3、土地与赋役制度,唐继隋末大乱之后,人口死散很多,土地大量荒芜,社会经济凋弊。唐朝为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农业生产,保证赋税收入和徭役调发,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武德七年(624年)四月颁布了均田令和租庸调法。
唐代科举制度的特点有什么
1、吏部授官:唐代科举考试及第者,只是取得出仕资格,如欲出仕,还须经过吏部的释褐试,方得授官.吏部择人的标准有四:一为体貌端正,二为说话有条理,三为书法工整美观,四为文辞优美.
2、重进士科: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繁多,但对进士科出身的士人特别尊重,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大抵应进士科的考生,每百人取录一、二人,而应明经科的考生,则约每十人取一、二人.
3、评行与公卷:唐代的科举考试仍保留汉代以来的誉望风气,主考官并非单凭考生的成绩而定等第,还考虑考生的知名程度,故应考前,必云集京师,竞将自己的得意作品,送呈京师的达官贵人,以邀名誉,观素学,以期即使临场失准,亦可被录取,此种做法称为「公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