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单位节能总结表 第1篇
乐山质监局按照《节约能源法》、国家总局、省局以及市政府的要求,在我市广泛开展了工业企业节约能源,降低消耗的监督检查和帮扶活动,现将今年来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的产业结构:电子、冶金建材、化工、能源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五大产业集群;年耗能3000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232家,其中年耗能18万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9家,年耗能5万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37家,年耗能万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46家,年耗能1万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109家,年耗能5000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188家。列入国家千家耗能企业6家(2004年的统计),列入省的高耗能企业33家,列入市的高耗能企业76家。
二、工作安排情况
一是由法规科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系统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制定下发《乐山质监局贯彻<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意见》。
二是由标准化科牵头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标准化宣贯工作。重点抓好高耗能产品单位能耗限额标准、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标准,节能减排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以及在新能源、矿产资源、节水、节材、节地以及清洁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宣贯。结合乐山实际,重点推进锅炉、水泥等产品的节能型标准研究,引导企业制定新型节能产品企业标准。加快推进多晶硅产业中相关标准的研发制定。
三是由计量认证科牵头,加强能源计量和能效标识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试点工作。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监督检查,完成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检查。积极推进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志制度,加强产品标志监管。引导促进自愿性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开展,扩大节能认证产品的使用率。
四是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牵头,积极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逐步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准入制度。积极开展在用特种设备的节能减排工作。按照总局“三个万”工程的要求,加快推进锅炉司炉人员培训、加快推进锅炉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锅炉水处理达标等工作。组织指导市特检所开展水质定期检验,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目标。
五是由质监科牵头,加强节能减排相关产品和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强化后续监管。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对重点耗能材料以及节能减排相关产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抽查后处理,促进企业提高节能产品质量。
六是由稽查分局牵头,加大对节能减排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对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使用伪造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未按规定标注能效标志,未按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等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分期分批开展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集中行动;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节能产品的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和不合格产品“黑名单”制度。
三、近期工作情况
(一)积极开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开展《节约能源法》宣贯。我们召开了全市质监系统《节约能源法》宣贯工作会,由法规科组织全系统节能降耗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在部分县区组织开展了《节约能源法》进单位、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六进活动”。
(二)加强节能降耗标准化工作
1、加大了标准宣贯培训力度。已组织开展节能降耗标准的宣贯工作,重点抓了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标准、节能基础标准及方法标准以及节能降耗、节水、节材、节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锅炉和清洁生产等重点领域的节能标准的分批分期宣贯。
2、基本建立和健全服务业节能标准体系。收集了服务业节能标准文本,并组织宣贯节能标准,积极发展节约型服务产业,引导科学消费。
3、建立和健全锅炉节能降耗标准体系。积极鼓励锅炉生产企业采用节能标准,帮助锅炉企业制定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的节能减排企业标准,指导区县局做好了备案工作。
4、推进全市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了与行业部门的协调配合,会同行业部门建立健全了以节能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相互配套、相互协调的标准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从而提高我市节能标准整体水平。
(三)加强能效标识和能源计量工作监管,积极推进节能产品认证
1、积极组织了开展节能降耗有关认证知识的培训,满足区县局认证监管人员行政执法应知应会的需要,同时组织了对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节能认证标准及规则的宣贯,为开展监管奠定基础。
2、做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和认证项目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了节能产品认证监管,推动了认证结果的采用。
3、积极推动强制性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实施,对已列入《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家用冰箱、电动洗衣机和三相电机等9类产品,加强了监管,督促和指导境内生产企业按要求加贴标识,履行备案手续。
4、我局成立了节能降耗技术服务检测队,积极引导和组织技术专家对境内耗能企业开展产品、工程和设备节能技术检测,为《节约能源法》的实施、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5、继续开展了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标准的宣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和省质监局、省经委《关于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分阶段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完成了3000吨标煤以上耗能企业的建档工作,建档率100%;完成了5000吨以上标煤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监督检查;对列入我市重点节能降耗的76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
6、建立能源计量评价制度。我们开展了能源计量评价工作的试点工作,试点企业:德胜公司、峨胜公司、新万兴公司;提高能源计量器具配置率,把对计量器具的管理转移到对计量数据的管理上,帮助企业采集好数据、分析好数据、应用好数据。
7、加大节能降耗服务力度。帮助了5家企业建立和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计量技术保障。积极组织计量、质检等技术机构开展能源审计、能源测试等服务工作,帮助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数据信息中心。积极开展与重点耗能单位签订《节能降耗降耗服务责任书》的工作,保证了节能降耗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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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特种设备节能降耗监管
1、积极宣贯《省锅炉设计节能审查办法》。
2、完成了全市3%的工业锅炉实行节能技术改造、20%的工业锅炉实行水处理达标、20%的司炉开展节能知识培训。
3、组织实施了在乐山永祥公司、乐山科尔公司、乐山吉象公司等三家锅炉在用企业进行节能管理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引导了乐山雄狮、乐山竹根锅炉等制造企业进行节能锅炉试制试点工作。
4、市县两级质监局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降耗纳入日常安全监察,对“土锅炉”、“土压力容器”、简易电梯等非法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整治。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五)结合名牌战略,鼓励企业节能降耗
1、凡申报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达不到节能降耗指标的,一律不审核上报,对往届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复评审企业中的高耗能企业进行严格复核,对不达标企业,上报省局责令企业整改,限期达标。
2、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建筑用钢材、水泥等节能产品的监督抽查。
(六)强化节能产品质量监管,加大节能监管执法力度
1、加大了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执法力度。
化工单位节能总结表 第2篇
一、工业能源消耗现状
2010~2014年,新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年均增长在2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电耗年均增长分别达到14%和25%。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占到全区能源消费总量的80%以上,是长期以来影响新疆节能目标任务完成的主要因素。总体上看,重工业拉动新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均在10%以上,其中重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90%;主要高耗能产品产量增加,高耗能行业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工业增加值增速,工业结构性节能效果不明显,节能降耗形势十分严峻。
(一)全区工业能源消耗情况
2010~2014年,全区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总量及其增速总体呈逐年增长和增高态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由2010年的4857.37万吨标煤增长到2014年的10029.72万吨标煤,年均增长20%;电力消费量由480.87亿千瓦时增长到1455.91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2%。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耗量由2010年的4639.53万吨标煤增长到2014年的8762.67万吨标煤,年均增长17.23%;电力消费量由480.86亿千瓦时增长至1349.38亿千瓦时,年均增长29.42%。六大高耗能能源消费逐年增高是影响新疆节能目标未完成的最主要因素,对节能降耗产生较大影响。
(二)各地、州(市)及兵团能源消耗情况
由于新疆各地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各异、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相差较大、投资结构和投资力度不同、能源消耗基数不一样,2010~2014年各地、州(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水平相差较大,资源富集区工业能源消费增长与工业增加值增长不协调矛盾突出,节能降耗形势日趋严峻,对当地及全区节能目标任务完成产生一定影响。从综合能耗来看,各地、州(市)及兵团能源消费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兵团、乌鲁木齐一直排在前两位,能源消费量分别占全区能源消费总量的20%以上,是新疆能源消费大户。兵团、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巴州、哈密地区、阿克苏地区、伊犁州直、吐鲁番地区、塔城地区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合计占全区能源消费总量的90%以上,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克州、和田地区占全区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不足10%。从综合能耗增速来看,哈密地区、伊犁州、昌吉州、阿勒泰地区、兵团增速较快,均高于全区工业企业综合能耗增长速度。从电力消费量来看,兵团、乌鲁木齐是新疆电力消费大户,昌吉州电力消费增长速度居全区榜首。兵团、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地区、伊犁州直、巴州、阿克苏地区、哈密地区、塔城地区电力消费量占全区电力消费量的95%以上;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博州、和田地区、克州仅占全区电力消费量的5%。从电力消费量增速来看,昌吉州、兵团分别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克州、喀什、巴州、和田分别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三)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耗及达标情况
通过对252家重点耗能企业调研数据显示,2010~2014年,新疆252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品种主要为原煤、原油和电力,原煤和原油消费量均占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30%以上,电力消费量占近10%。在252家重点耗能企业中,符合国家产品单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有16家、符合其他省市地方标准的企业有69家、不符合限额标准的企业有89家、有限额标准但因生产多个产品未将能源用量分开而无法计算单耗的企业有4家、无对应国家限额标准的企业有74家。调研反映出新疆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大、种类单一、能源消费结构重型化严重;新疆工业节能工艺技术设备比较落后,不符合和无对应行业限额标准的企业占252家重点企业的66%;国家、新疆有关能耗限额标准严重缺失,除石油石化行业技术水平较高以外,其他行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水泥、钢铁、火电等综合能耗平均高出国内先进水平20%以上;存在企业对节能减排在思想上不够重视,忽视能源统计、能源计量的重要性,制度不健全等困难和问题。
二、影响节能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原因分析
1.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够,能源消费存量未得到优化控制。目前,新疆对公用电厂小火电、企业自备电厂、电石和铁合金等能耗超出标准的生产企业核查、整改、淘汰力度不够,关停淘汰难度大、开展节能工作效果差;对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加工、建材等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尚未采取有效措施,能源消费存量未得到优化和有效控制;万家企业能源计量装置配备不健全、缺少专业能源统计人员,能耗考核、能耗对标、能源报告工作开展滞缓,工业行业和企业能源消费的计量、统计数据不足,工业产品单耗等信息收集难,工业节能见效难;同时,部分在产企业管理水平低、生产经营粗放,节能改造科技含量低、资金投入少、传统生产工艺落后致使高能耗态势在短期内难以改变。2010~2014年,在产企业综合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的95%以上,是导致新疆能耗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
2.产业结构重型化短期内难以改变,节能降耗难度大。近年来,新疆经济增长过于依赖第二产业,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战略性新型产业比重低,工业结构重型化特征更加明显,能源消耗逐年增加。5年来,全区二次产业占比均在50%左右,重工业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值的贡献率在90%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占全区能源消费总量的80%以上;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的81.5%。预计2014~2015年,全区电力发电量达到1800亿千瓦时、钢铁产量达到1500万吨、电解铝产量达到300万吨(不含兵团)、焦碳产量为1900万吨以上,与“十二五”前三年相比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新疆是资源性省区,工业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需求处于上升趋势,能源消费层次低,煤炭消费量达到全区规模以上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90%。“十二五”时期新疆每年新增企业中高耗能企业达到50%以上,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兵团等地区(市)能源消费量增加速度较快,万元工业产值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较高。短期内新疆以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重型化影响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资源富集区工业能源消费增长与工业增加值增长不协调矛盾更加突出,节能目标任务完成难度加大。
3.向中东部省区输送能源及东部重化工向西部转移,加剧了新疆能源消耗的增加、环境成本加大。近年来,新疆加快“疆煤东运”“疆电东送”战略实施,每年向中东部输送煤炭、石油、电力、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占全区能源生产总量的44.3%。2014年以来,新疆加快国家“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加大了石油、天然气、煤炭、有色矿产等优势资源开发力度。预计2014~2015年,管道出疆原油1600余万吨、成品油900万吨以上,西气东输管道出疆天然气800余亿立方米,“疆煤外运”6000万吨,“疆电外送”500亿千瓦时。这些输出能源在新疆生产加工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约占全区能源消费的30%。能源的大量输出加大了新疆能源消耗,对全区节能目标完成产生较大影响。2015年是新疆支持国家东部向西部地区产业转移付诸实施的关键年,新疆煤炭、电力等能源资源优势吸引一大批煤电、煤化工等高载能产业相继投产运行。招商引资项目的单一,高耗能重型化产业快速发展在给当地企业吸引投资和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将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留在了当地,加大了工业能耗不断增加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
4.节能基础工作薄弱,节能技术与国内差距较大。目前,新疆节能能力建设滞后,节能管理力度不强,部分地(州、市)尚未成立节能审查和监察机构,政府监督服务职能未得到有效发挥;能源统计、能源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能源统计标准缺失;部分地、州(市)企业节能基础工作薄弱,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少,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管理不到位,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达标工作尚未有效开展,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强制性能源审计工作尚未全面推行。节能减排技术与国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明显差距;与东部省市相比,新疆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视不够,财政支持专项资金投入较少,各地财政基本没有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创新能力弱、生产效率低、技术设备落后、节能管理措施不到位,影响了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5.兵团能源消费持续增长是影响新疆节能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方面。“十二五”前四年,兵团能源消费量占比从2010年的16.1%上升到2014年的24%,兵团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增长36%,高出全区平均水平13.05个百分点。兵团占新疆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持续升高加剧了节能降耗的难度和压力,影响新疆节能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工业节能形势分析及预测
(一)定性分析预测
1.“十二五”以来,随着国家能源开发战略向西逐步转移的实施,新疆能源消费逐年攀升。尤其是2014年中发5号文件明确指出,将继续推进新疆“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加快推进疆电外送第二通道、积极启动第三条通道建设,按照国家对新疆能源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随着“疆煤东运”“疆电东送”战略的实施,未来石油工业、天然气、煤炭、有色矿产等优势资源开发步伐加快,一大批煤电、煤化工、有色冶炼等高载能产业相继投产运行,对能源消费特别是电力需求将会继续增大。
2.“十二五”后期,在区内外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下,新疆能源消费需求量增速将会有所减缓,但能源消费总量也将会继续增加,对节能降耗产生不小压力。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看,2010~2014年5年中新疆连续4年被列为全国5个节能预警等级一级省区之一。高载能产业能源消费保持逐年增加态势,工业经济增速明显低于能源消费增速,这一态势如果持续下去,扭转能源消费不断上升的态势难度更大,对“十二五”及“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将产生不利影响。
3.从轻重工业结构比例看,新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能源消费总量难以控制。2010~2014年,新疆规模以上轻重工业增加值比例均在8∶92~7.8∶92.2之间,重工业增加值增速比轻工业增加值增速高,重工业比重持续上升将带来能源需求的增加,拉动工业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随着未来新疆人口的不断增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能源消费结构的持续升级,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水泥、建材等高耗能重化工行业加速发展,新疆对能源消费需求的刚性增长呈快速扩张之势。
(二)定量分析预测
1.全社会能源消费预测。年均增长率法预测:根据2010~2014年全社会能源消耗量预测,以新疆“十二五”能耗增速18.3%测算,2015年能耗总量预计达到2.29亿吨标煤。依据“十二五”地区生产总值增速9%测算,“十二五”期间新疆万元GDP能耗将逐年递增,年均增速为7.55%(详见表2)。由此看出,要完成“十二五”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2.09%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给“十三五”时期新疆节能降耗工作也增加了难度和压力。根据2010~2014年区内外经济形势及今后经济发展总体趋势综合判断,新疆经济将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社会能源消费量也将延续增长势头。
2.规模以上企业能源消费预测。线性回归法预测:根据新疆2010~2014年工业增加值和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数据建立线性回归模型,使用Eviews7.0模型对数据进行分析预测。根据线型回归模型预测,结合2015年新疆经济发展情况、发展环境等因素分析,预测出2015年新疆工业增加值增速将在8%~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9000万~10000万吨标准煤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3.20~2.80吨标准煤。随着2014~2015年国家和新疆一系列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工作各类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节能环保各项政策和一系列举措将会不断推出并付诸实施,“十二五”后期及“十三五”时期,新疆节能减排工作将会面临更多困难和更大压力,节能降耗存量部分将会得到优化,增量部分将得以控制,工业领域能源消费增速将会有所减缓,但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
四、推进节能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市场对淘汰落后产能的推动作用,全面推行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对限制类、淘汰类、能源消耗超过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和惩罚性价格政策。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制订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坚持优化存量,控制增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落后产能实施等量置换或减量转换。按照国家工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要求,以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尽快研究制订工业行业用水、用地标准,用节能减排要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结构性节能减排。加强项目管理,严禁核准两高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停建两高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2.加大工业重点领域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力度。加强对煤炭、电解铝、平板玻璃、电力、冶金、化工和建材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监察、能源审计和环保检查执法监管力度,定期对该类企业开展挂牌督察,引导、监督和帮助企业向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资金支持,鼓励在产高耗能企业实施循环改造技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企业限期完成改造。强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能管理,重点核查电石、铁合金等行业企业用能情况,督促不达标用能企业开展节能审计及改造工作,对仍不达标的列入淘汰企业名单。继续抓好万家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万家企业节能考核,落实奖惩机制,严格执行万家企业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统筹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建立中小企业节能降耗融资机制,落实节能降耗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中小企业节能改造。加快实施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化管理,提高工业用地和能源利用效率。创新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实现企业节能效益最大化。加快推行小企业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提高中小企业在节能降耗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要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作为节能降耗的根本途径,形成倒逼机制,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针对新疆重工业发展快、能耗高的特殊区情,加大工业内部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轻工业在工业结构中的比重。大力发展生产业和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服务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鼓励使用天然气、水电、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加快煤层气勘查开发利用,提高清洁能源供给比重。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与中亚等周边国家能源合作,用好周边国家清洁能源,推动新疆经济绿色发展。
4.建立完善节能体制机制,提高节能监管能力。加强节能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财税、经济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工业领域建立新的节能评价考核制度,把节能降耗考核纳入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考核范围,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要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严格执行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政策,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实行节能奖励。积极探索建立节能量、能源消费量、可再生能源配额等交易制度。加强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地州、市、县三级节能监察机构和企业节能能力建设,尽快建成节能管理、监督、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监管体系,提高节能监察能力。强化节能预警能力建设,确保全社会能源消费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实现在线监测管理。严格工业项目能评、环评审查、用地审批,提高高耗能项目准入条件。加大对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项目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工作力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节能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加快重点用能企业和高耗能行业能耗数据直报信息平台、能源统计平台建设,切实提高能源统计和分析管理水平。
5.建立科学统计考核方法,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一是建议国家将列入“三基地一通道”建设项目转换输出的能耗量和在新疆加工转换过程中的损耗量均由国家统筹解决,不计入新疆能源消费总量;二是建议国家对新疆地方和兵团的能耗指标分别统计核算和考核,从全区能源消费量中扣减兵团消费部分;三是建议建立科学的统计考核方法和评价体系,确定合理的能源折标系数,将水、风电能源消耗从能源消费总量中扣减;四是将“疆煤外运”“疆电外送”及“石油天然气”外输中东部省区的清洁能源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能源消耗按一定比例计入中东部省市,从新疆能源消耗中扣除,科学合理地控制新疆能源消费增长。
化工单位节能总结表 第3篇
_、_对此高度重视。**2年,党的_报告指出,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4年5月,_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要求从**4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_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为确保“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近年来_又相继作出了一系列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定,制定下发了一系列与节能减排相配套的政策措施。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全党、全国的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政治经济任务。
中央企业主要分布在石油石化、煤炭、化工、冶金、电力、运输、建材等领域,大多居于行业排头兵的位置,既是能源生产大户,也是能源消费大户,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中央企业几乎控制了我国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发电量占全国的一半,煤炭产量占全国的15%左右。尽管中央企业总体能耗低于全国水平,在冶金、电力、化工等领域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居于行业领先水平,有的企业甚至在国际上也处于先进水平,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十一五”全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3年4月,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_”)挂牌成立,代表_对中央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委领导十分重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对做好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委领导安排,业绩考核局承担了推进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任务,当务之急是理清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中央企业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思路。经过几年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以落实责任为基础,以完善考核为保障,以强化基础管理为重点,以典型经验推广为导向”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大力推进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一)深入调研,积极宣传,扎实推进。
1.**4年11月,为推动中央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委组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鞍钢集团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6家企业联合向中央企业发出《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的倡议》(简称“六企业倡议书”)。“六企业倡议书”倡议中央企业: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的活动,扎扎实实地推进资源节约工作,努力把中央企业的资源节约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作出表率。自“六企业倡议书”在媒体上向社会后,中央企业的资源节约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热心监督。
2.**6年,我委组织对中央石油、石化、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装备制造、运输、建材等重点高耗能行业企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调研,总结其节能降耗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明确在节约型社会建设中发挥中央企业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思路。_将我委的调研报告以《中央企业节能降耗经济指标进一步优化》为题刊登在《_》(第3490期)上,**6年10月10日,总理在该文章上批示:“荣融同志:这件事抓得好。要把节能降耗作为考核企业的硬指标,以此带动企业改革、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加强管理。”李荣融主任**6年10月10日批示:“要以家宝总理批示为新起点,认真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把企业改革、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管理工作推向新阶段。”
同时,为贯彻《_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精神,我委完成了中央企业参加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名单的上报工作,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千家企业中的中央企业的节能行动进行了布置。
3.利用_网站、《国资通讯》定期进行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系列宣传。通过中央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对中央企业在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力、开发引进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报道。**7年11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向全社会介绍了中央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情况。**8年4月,我委应国办电子政务办公室邀请,业绩考核局刘南昌副局长接受_网“节能减排.央企在行动”在线访谈,就网友关注的问题,全面介绍了_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安排、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客观展示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成效,开启了与网民进行交流沟通的渠道。
(二)强化责任感,精心部署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1.**7年,_出台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按照分工要求,我委及时传达了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各中央企业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8月,我委召开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几年来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取得的成效,交流了经验,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李荣融主任在会上明确提出:中央企业要争做节能减排工作的表率。会议要求中央企业正确处理好增强盈利能力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在实现自身发展、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要带头模范遵守国家节能减排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生态环境好转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7年,我委开展了节能减排调研,组织召开了重点企业座谈会,听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的汇报,针对企业的特点,提出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同时,我委还对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各类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数据指标,制订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及《中央企业任期节能减排管理目标》(国资发[**7]194号),为顺利完成中央企业“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三)明确目标,建立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体系。
我委提出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一五”期末,中央企业要确保完成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其中石油石化、冶金、电力、交通运输、化工、煤炭、建材等重点行业,要力争到**9年末,提前完成上述目标;_确定的30家重点企业,各项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指标全部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企业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按照以上目标,我委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将目标进行了分解,其中:
——石油石化行业:与**5年比,**9年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化学需氧量排放下降%;单位增加值新水用量下降24%。
——钢铁行业:与**5年比,**9年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6%,吨钢综合能耗下降10%;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6%,化学需氧量排放下降23%。
——电力行业:与**5年比,**9年火力发电企业供电煤耗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电网企业综合线损率平均下降个百分点以上。
——有色行业:与**5年比,**9年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均下降8%。
——交通运输行业:与**5年比,**9年民航运输企业万元收入综合能耗下降,水运企业万元收入综合能耗下降。
——化工行业:与**5年比,**9年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均下降8%。
——煤炭行业:**9年,煤炭矿井采区回采率厚煤层不低于75%,中厚煤层不低于80%,薄煤层不低于85%,露天煤层不低于95%。与**5年比,**9年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分别下降8%。
——建材行业:与**5年比,**9年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下降6%。
为了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我委将节能减排目标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任期(**7-**9年)经营业绩考核,并在与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予以明确。到第二任期末(**9年),我委将依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三)分类指导,健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报告制度。
我委按照企业能耗及排放情况,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即重点类企业、关注类企业、一般类企业,其中重点类企业主要是处于石油石化、冶金、电力、交通运输、化工、煤炭、建材等行业的中央企业,共30家。我委按照各类企业的不同任务和不同特点,提出完善指标监测和加强工作情况报送的分类要求。重点类企业要设立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符合行业特点的节能减排技术指标,每个季度开展能耗、污染物排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析,形成有数据、有情况、有问题和建议的工作报告,定期报送_;关注类企业要完善分析制度,每半年将所属的节能减排重点企业数据汇总后报送_;一般类企业每年底要向_报告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我委要求各中央企业完善内部节能减排信息报送制度,集团总部要比较全面地掌握本企业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二、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
(一)节能减排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
继**4年11月6家中央企业联合发起《关于在中央企业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的倡议》之后,**5年8月,17家中央企业在“全民节约、共同行动”活动中,向全社会做出了节约资源的庄严承诺。**6年7月,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14家中央企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订了节能责任书,承诺“十一五”期间节能2321万吨标煤。为了确保承诺的兑现,中央企业迅速行动,制定了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出,“十一五”期间,按照“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结合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循环式生产,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新型工业发展道路,主要用能、用水和用地指标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项目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纲要》,将建设环保型、节约型企业的理念、指标贯彻到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到2010年线损率比**5年下降个百分点,线损电量减少95亿千瓦时(相当于1座180万千瓦火电厂全年发电量)。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中央企业,在分析自身节能减排现状和潜力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和行业特点,也制定了高标准节能减排目标。总体来看,绝大多数中央企业认识比较到位,行动比较自觉,工作比较主动,措施比较有力,充分体现了中央企业可贵的社会责任感,对全国强化资源节约意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积极的带头作用。
(二)节能减排的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逐步完善。
完善节能减排的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是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基本保障。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大多数中央企业已经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按照_的要求,绝大多数中央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了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据初步统计,**6年,148户中央企业上报了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占中央企业总数的93%。为了确保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许多中央企业还设置了专门工作机构,并要求所属企业抓紧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构,初步构建了从上到下的节能减排组织体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于**5年成立了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部,统一归口管理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除了设置专门机构从事节能降耗的指导管理工作外,还在车间配备了专(兼)职节能管理员,在班组配备了节能员,自上而下建立起责任层层落实的组织机构。此外,不少中央企业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从建章立制入手,制定了《节能工作暂行办法》、《节能监督管理办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规定》、《能源量化管理与节能评定大纲》等规章制度,并启动了节能标准体系研究,对推动和规范节能减排工作起到了明显作用。
(三)能源消耗水平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近年来,各中央企业按照_、_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快结构调整,加大技术改造,创新管理模式,能源消耗水平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1.单位产值(产品)综合能耗明显下降。**6年石油石化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5年下降了60千克标煤,五大发电企业每千瓦时供电煤耗下降了克标煤,四大钢铁企业吨钢能耗下降了41克标煤。以上三个行业**6年合计节约标煤约1**万吨。**7年,钢铁行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461千克标煤);建材行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355千克标煤);有色金属行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290千克标煤);煤炭行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千克标煤);石油石化行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26千克标煤)。
2.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继续下降。**6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增长1%,而中央石油石化、电力、钢铁、化工、建材、军工等重点企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比**5年下降了。**6年中央石油石化、电力、化工、建材、军工等重点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比**5年增长,增幅低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个百分点。**7年中央石油石化、钢铁、发电、煤炭、化工、建材、机械、有色金属重点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万吨,比上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670万吨,比上年减少。
3.一批企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6年,中国华能集团平均供电煤耗克/千瓦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1克。宝钢股份公司吨钢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已经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力度进一步加大。
结构优化和技术进步是做好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许多中央企业把节能减排与结构优化、技术进步紧密结合起来,果断淘汰了一大批技术落后、污染环境、资源利用率较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引进了一批节能减排的先进设备和装置,自主开发了一批低能耗、低排放的技术装备。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为节能减排提供了强有力支撑。石油石化企业在油气勘探开发难度不断加大、炼化装置结构日趋复杂的情况下,通过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和装置,提升装备规模和技术水平,实现了资源和能源消耗的持续下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分期分批对小型炼油厂或装置实施关停并转,截止**7年8月底,已关停落后炼油能力1620万吨,计划到2010年前再关停落后炼油能力722万吨。钢铁企业通过调整生产工艺流程,加强技术改造,开发高附加值节能环保钢材,有效降低了资源、能源消耗,提高了环保水平。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淘汰平炉实现全转炉炼钢,吨钢成本降低100元;淘汰模铸工艺实现全连铸,降低能耗,吨钢成本降低**元;建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热连轧、冷连轧、冷轧硅钢和万能重轨轧机等现代化生产线,能耗、物耗及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发电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下决心关停高耗能、高污染的中小火电机组,提高大容量、高参数火电机组的比例。**7年上半年,五大发电集团完成关停中小火电机组万千瓦,约占全国同期关停总量的8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开发和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粉锅炉等离子点火稳燃技术,如果在全国得到广泛应用,每年可节约燃油600万吨以上。中国铝业公司自主开发的选矿拜耳法生产氧化铝新技术,使铝硅比低下的贫矿经选矿后成为“富矿”,延长了矿产资源使用效率;强化烧结法生产氧化铝新工艺的开发,使产能提高50%,能耗降低,赤泥排放量减少40%;采用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铝电解综合节能技术,生产1吨铝的氟化物排放量由原来的20公斤降到目前的1公斤以下,大大减少了环境污染。中国建材集团公司采用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日产900吨的超大型节能浮法玻璃生产线,比国内日产600吨的浮法线节能15%-20%。
(五)节能减排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强。
严格、精细的管理是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基础。许多中央企业将节能减排融入基础管理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与先进企业进行对标。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企业以“创建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对标管理系统,通过逐项指标的对比和逐项措施的落实,有效促进了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2.加强运行调节和系统优化。**7年年初,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了《二七年运行方式》,围绕“节能、环保、经济”的调度要求,加强需求侧管理,充分利用南方电网大平台,科学安排运行方式,加强水火互剂和省间互补,全面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优先安排可再生、节能、环保的机组发电,供电网结构得到优化。
3.创新管理模式,狠抓管理细节。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所属电机厂采用高度集中的下料管理模式,利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实行整板布料,对备料、布料和套裁以及生产管理、库存管理的每一环节进行精细控制,减少边、余、残料,材料利用率逐年提高。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所属惠安公司制定了《精细化管理细则》,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为主线,以节能降耗为重点,以成本核算为手段,将精细化管理引入班组管理中,从细节入手降低成本和各种能源消耗。
4.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实施“绿箱子环保计划”,所属县级以上60%的自有营业厅已设立了回收设施,回收废弃手机23万余件、废弃手机电池186万余块,回收物品交由专业厂家统一分解处理,促进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再生利用。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重点能耗企业能效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二是一些制约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三是统计、核算、计量等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科学化、标准化;四是部分企业对研究开发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资金投入不足,推广应用力度不够。
三、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思考
按照“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要求,结合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任期业绩考核目标,我委将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加强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_有关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体系。
按照_关于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要求,应督促中央企业把“三大体系”建设摆上今后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牵头部门。积极协调有关方面解决问题和困难,为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体系。
我委已将节能减排作为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之中,下一步,应要求各中央企业将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纳入企业内部业绩考核。在考核内容上,要根据行业特点,抓住企业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提高考核的操作性和针对性。企业要尽可能设置可量化、可核实的指标,并将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下属企业、基层单位和个人,形成环环相扣、层层促进的工作压力传递链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建立健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测体系。
以建立健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测体系为重点,逐步夯实中央企业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的定额、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抓紧完善节能减排的监测网络,建立自下而上的数据统计制度,做到定期收集、定期汇总,定期分析,力争比较全面地掌握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在对能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指标的统计中,要求中央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口径、范围、折算标准和方法进行计算,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行为的发生。
(四)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奖惩办法。
化工单位节能总结表 第4篇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全球气候变暖已成为人类必须认真对待并解决的迫切问题,环境的恶化也给人们瞧响了警钟,为此,国家提出了又好又快发展的号召,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加强节能减排,最终实现科学发展。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认真组织干部和群众学习,提高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大家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责任,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必须有具体的措施来保证,必须强化责任,很抓落实。我们一是实行了目标管理,层层签定责任书,使人人身上有指标、有责任;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兑现奖罚措施;三是增加投入尤其是对科研开发的投入,推广先进技术,改造落后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效益;四是大力开展群众性的节能科普活动,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坚持从娃娃抓起,充实有关节能环保的教育内容,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丰富多采的创新和实践活动,增强中小学生的意识。通过以上工作,我们的这项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三、加强领导,很抓落实,进一步保证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为此,我们成立了各级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体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坚持每月一次例会,通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保证了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和活动载体,确保这项工作不断取得扎实效果。
化工单位节能总结表 第5篇
一、完善标准体系,大力加强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
1.加快标准制定,构建完善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
一是充分发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统计、建设、经贸(发改)部门及节能减排监察机构、大型耗能企业等,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平台,做好已立项的35个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是开通节能减排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立项绿色通道,对于节能减排省地方标准项目,采取快速立项的方式,即随申报随立项,缩短标准批准周期。
三是指导企业按照《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企业节能标准。重点选择用能大户开展节能标准化工作试点,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标准体系。
2.优化服务水平,积极推动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编制《节能减排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相关节能领域的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建设节能减排标准数据库平台,对社会开放,服务广大企业,无偿为用户提供强制性节能减排标准的文本及查询服务,为我省节能减排标准提供便捷的渠道,为节能减排标准的顺利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对于节能减排标准项目,除给予常规的经费补贴外,各级筹措资金,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加大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力度。
3.加大对标力度,强化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
对已的国家、行业、地方节能减排标准,通过各类形式进行有效的宣贯,深入开展节能减排标准对标活动,加强企业对标培训,在重点企业自行对标的基础上,分行业按照国家、行业、地方节能减排标准开展对标,先行在水泥、合成氨、冶炼、陶瓷开展全行业对标。
二、加强认证工作,推进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建设
1.支持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加强节能技术机构建设。
积极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加强省特种设备节能中心的建设,今年内力争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产品质检中心通过国家认监委的资质认定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验收并投入运行,积极支持申报国家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产品质检中心。
2.积极推行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工作,提高能源管理的实效性。
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协助认证机构开展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宣贯培训,在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轻工、纺织、机械制造10类重点耗能行业中选择部分企业开展节能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通过建立节能管理体系,进一步帮助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三、深化能源计量,提高有效服务节能减排的能力
1.夯实企业计量基础工作。
各级质监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实施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通则》,完善企业二、三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定期对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特别是要按照《_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34号)要求,结合《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1368)国家标准,帮助辖区内钢铁企业做好能源计量工作。要指导企业登录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网站上的“企业能源计量档案系统”与“能源计量分析管理系统”,定期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2.全面推进省级重点耗能企业数据采集工作。
各级质监部门要根据省经贸委、省质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我省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工作的》(经贸资源203号)要求,与当地经贸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在年底前基本完成省控200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联网。同时,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努力争取地方政府政策和经费支持。
3.深化能源计量服务工作。
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大力度,继续深化能源计量服务工作。向企业推广先进的能源计量检测和节能监测技术,指导企业科学运用能源计量数据进行节能管理,帮助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提高能源计量工作服务的有效性。要从“配、记、解、用”四个方面入手,提高计量工作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有效性,即帮助企业合理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能源计量器具;准确记录能源计量数据;科学解析能源计量数据,分析能源计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广应用能源计量数据,用能源计量数据指导企业生产,提高工艺水平,实现节能降耗。
4.提升技术机构的水平。
各级计量技术机构要结合质量提升活动,重点提升能源计量检测水平、检测能力,加快节能减排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省计量院要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能源计量工作的需求,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能源计量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要加强能效检测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能源计量标准关键技术、重点产品碳排放检测评价技术、能源效率测量技术、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测试方法等研究,探索建立不同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计量标准,完善和发展能效项目检测能力,为节能和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5.加快推进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
省计量院要加大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力度,要以此为载体,推动能源计量数据中心、能源计量检测中心、能源计量技术研究中心、能源计量服务中心建设。广泛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能源计量技术研究、能效测试、用能产品能效评价和能源计量评价,积极开展能源平衡测试等工作,积极探索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有效途径,向社会提供能源计量技术服务,为有效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提供计量技术保障。
6.做好国控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强制检定工作。
省计量院要按照省质监局、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国控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强制检定工作的》(环保控26号)的要求,会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制订检定计划,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务必按期完成我省所有国控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强制检定工作,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
四、强化生产许可,加强节能减排产品质量监管
1.严格生产许可审查。
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发挥生产许可把关作用。一是与全国工许办、省经贸委行管办加强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对我省工业产品许可状况进行分析;二是对产业政策规定不得新上、重复建设和扩大规模,以及存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三是发现企业不按期淘汰落后工艺装备、违反国家节能减排相关规定擅自组织生产等违反产业政策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2.加强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_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文件精神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钢铁、水泥、电石三类重点生产企业的全面检查,确保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省获证的重点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摸清设备、产能情况;存在限期淘汰落后产能但未按规定淘汰的企业,及时提出撤销许可建议;已过期但未按期办理换证手续的企业,及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四是根据省经贸委公布的水泥淘汰名单,对已到淘汰期限的水泥企业尽快收回生产许可证,办理注销手续。
3.开展节能产品的监督抽查。
加大对我省节能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突出对节能检验项目,增加抽查企业数量与产品数量,扩大抽查覆盖面;严格对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采取不合格承诺、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跟踪抽查、复查检验、“黑名单”挂网公告等措施。
五、加强节能监管,深入推进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1.积极推进“四个一”节能工程。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四个一”节能工程:即开展“1000台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运行能效快速测试方法应用试点,100个安全与节能管理标杆锅炉房建设,10个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试点,10项节能新技术应用示范”。结合我省实际,今年,我局将努力做好节能监管基础工作,采用能效快速测试方法,在全省范围内完成不少于20台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工作,至少建立4个标杆锅炉房。同时建设20项锅炉节能示范工程,推动100台工业锅炉的节能改造。
2.加强特种设备能效检测工作。
各级质监部门要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加强工业锅炉节能监督管理的》(质监特函375号)文中对锅炉能效检测、能效状况检查的指示,做好工业锅炉能效检测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工业锅炉制造、安装环节的节能关口,阻止淘汰或落后产能的工业锅炉进入市场,对现有的不符合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工业锅炉进行规范,引导企业进行整改。
3.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
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选取节能潜力较大的电力、石油、石化、钢铁等高耗能特种设备集中使用的行业,积极推动工业锅炉(窑炉)、余热利用、区域热电联产、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工程的推广应用。按照省发改委备案的“菌草燃料应用于工业锅炉的开发试验项目”中年的进度内容,结合研发成果做好生物质燃烧技术推广工作。同时,继续完善工业锅炉水质库的建设和除垢防垢技术的研究,确保按期完成省部级的科技项目。
六、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综合执法检查
根据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省局制定了我省《节能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方案》,通过执法,增强企业自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查处违法行为,促进节能目标的实现。
一是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企业执行国家(行业)能耗标准或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进行检查;
二是加大对淘汰落后产品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
三是坚决打击生产“地条钢”违法行为,打击“土锅炉”等非法制造和使用行为;
四是组织开展能效标识产品、节能建材产品、家电下乡产品、过度包装商品等专项执法检查。
七、加大质监系统内部节能力度
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大自身节能减排的力度,将节能减排工作量化、细化到年的具体财务管理工作中。加强对质监系统内部办公楼,综合实验楼等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在基建项目中优先使用节能材料。各级质监部门在实行政府采购工作中应优先采购环保标志性产品和节能产品。省局将适时对有关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八、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梳理目标,落实责任。各级质监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精心制定下一阶段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方案。要对照各地“十一五”质监工作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目标任务,认真梳理,对尚未完成的工作,细化推进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级质监系统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协调质监各项节能减排业务工作,整体推进,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