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承悦读

学校虚拟货币排查总结(热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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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云保资产”虚拟货币传销案中,犯罪嫌疑人时某宣称其开发的APP采用区块链技术,发行的虚拟货币CGA升值空间广阔。他采用收会费卖矿机的办法,每个会员缴纳会费36300元后,可得到一台虚拟矿机。而该矿机每天的挖矿收入约为480元,将按天以现金形式发放。同时,为了壮大敛财规模,会员如果发展下线,还可获取

学校虚拟货币排查总结 第1篇

在“云保资产”虚拟货币传销案中,犯罪嫌疑人时某宣称其开发的APP采用区块链技术,发行的虚拟货币CGA升值空间广阔。他采用收会费卖矿机的办法,每个会员缴纳会费36300元后,可得到一台虚拟矿机。而该矿机每天的挖矿收入约为480元,将按天以现金形式发放。同时,为了壮大敛财规模,会员如果发展下线,还可获取下线会费的8%作为提成。

据调查,时某一共发展下线39人,分为7个层级,涉案金额高达120万元。目前,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噱头,假借新金融概念,制造陷阱引诱投资者的骗局越来越多。

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上,全球主要国家都在加快布局,“中国技术”也正在全力参与赛道竞争。可以说,我国监管部门和科技创新企业都越来越重视 “硬科技”的发展。但是,笔者注意到,作为区块链技术“副产品”之一的虚拟货币,却试图混淆概念的方式,将区块链与虚拟货币划等号。笔者认为,拥抱区块链,恰恰需要从防范虚拟货币“套路”开始。

首先,加快区块链技术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的“顶层设计”,而“顶层设计”的聚焦点在于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努力让我国在区块链这个新兴领域走在理论最前沿、占据创新制高点、取得产业新优势。

具体来看,“顶层设计”提出,“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我们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不过,政策面对于区块链技术运用的支持,并不包含发行虚拟货币行为。笔者注意到,“顶层设计”中并无任何一处描述与虚拟货币相关。

其次,目前借区块链技术的推广宣传,虚拟货币炒作有抬头迹象,一些企业以“区块链创新”名义组织虚拟货币交易。对此,多个监管部门在联动进行防范的同时,也在主动进行市场教育。

11月22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消息指出,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样翻新、投机盛行,价格暴涨暴跌,风险快速聚积。相关融资主体通过违规发售、流通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本质上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事实上,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境内虚拟货币交易规模大幅下降。此后,针对在境外架设服务器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并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持续加强清理整顿。

但是近阶段,相关融资主体利用创新技术的信息披露不对称,将国家鼓励区块链技术发展,虚假等同于允许或鼓励发行虚拟货币,相关违规行为有所升温。

对此,多个监管部门联合重申,对于非法金融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原则,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从虚拟货币近几日的价格走势来看,市场已经收到了监管“棒喝”。

这一切都在警示技术型行业和企业,需要在技术的财富效应和社会价值之间找到平衡,而且所有的评判标准必须是在合法合规的维度之内。

事实上,合法合规的发展和应用区块链技术,是行业发展的基石和底线。笔者希望,从业者、从业企业以及技术应用者,能够以捍卫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名义,对伤害区块链技术公信力的非法公开融资说不!对未来技术创新演进中可能出现的所有违法违规行为说不!(张歆)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假币鉴别能力和反假币意识,维护社会经济稳定,xx年来,xx镇在区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农商行xx分理处的认真指导下,扎实开展我镇反假货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学校虚拟货币排查总结 第2篇

(一)我行组织反假货币管理人员、会计主管和经办柜员等,参加了人民银行xxxx年度“反假货币上岗资格培训”。参训人员克服了基础弱、时间短、知识多的困难,认真学习,严守纪律,全体通过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获得反假资格上岗证,全行持证上岗人员比列明显提高。

(二)各营业机构和管理部门,利用工作晨会及时通报近期反假工作形式,传达文件精神和最新工作要求,并组织开展反假币知识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临柜人员的反假意识,强调柜面反假堵截能力,提高柜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责任感,使假币收缴工作依法合规有效的开展。

学校虚拟货币排查总结 第3篇

(一)我行高度重视反假货币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日常重要工作事项。要求前台柜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规范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切实履行反假货币职责,并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防假反假氛围,维护货币持有人合法权益。

(二)目前,我行的对外营业机构都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要求,对外公布反假币信息,公示管理办法,配置合格的点验钞机具,并定期做升级处理。在柜台醒目处公示柜员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定期或不定期的通过抽问方式了解柜员对假币收缴流程的熟悉程度,督促假币收缴工作规范化、准确化的执行。

(三)6月初,我行组织了针对假币收缴业务办理情况的专项检查。通过调阅监控录像、查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收缴凭证、反假币信息系统等方式,对我行的假币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人,促使制度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