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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纪法教育总结(必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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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六)遵守国家财经制度,严格执行_关于“收支两条线”和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规定。纪检组负责对本院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一案五报告”制度实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有机互融

法院纪法教育总结 第1篇

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充分利用班级板报、电子屏、学校广播站等渠道做好学习宣传活动,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并精心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号召各班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法律与我同行”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

为了更有效地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宪法日这天我们特邀请边门镇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边门镇派出所副所长郭峰来到边门镇中心小学,为全校的师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带领学生观看视频,短剧表演,法律常识讲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郭所长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自己办案当中遇到的真实案例,为同学们讲解法律常识,给同学们敲醒了警钟。同时围绕现在很多校园中存在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分析讲解,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新的认识,虽然这一现象在他们身边偶有发生,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识到它的危害性。他们通过这次讲座,知道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应对办法,同学们受益匪浅。在进行互动的时候,大家踊跃参加,用惟妙惟肖的表演生动地再现了校园欺凌时的场面,同学们在观看的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教育。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法律,社会才会有和平和秩序,大家要知法懂法,更要遵法,还要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利益。

我校在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也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院纪法教育总结 第2篇

xx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xxxx件,审执结xxxx件,结案率,同比收案下降,结案上升,结案率上升个百分点,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院始终践行“勤于学习,甘于清廉,严于自律,乐于奉献”的xx法院精神,得益于我院长期坚持不懈的反腐倡廉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将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落到实处,我院制定了《xx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成立了以院长王利荣为组长,以党组成员及有关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对各主管领导进行了责任分工,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院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院长和副院长、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院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从而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体系,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思想教育,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从源头上治理****是防止****问题发生的有效方法。我院把源头上治理****放在重要工作位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我院根据上级法院和上级纪委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订了各项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在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诫免谈话制度、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内务、审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了我院《xx年工作意见》、《xx年审判任务及奖惩实施意见》、《xx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关于xx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任务分解意见》、《规范立案管理试行办法》、《xx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xx市人民法院车辆管理暂行规定》、《xx市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案件信访评估制度的规定(试行)》、《关于建立院长值周检查督导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完善了《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向院各部门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明查暗访工作的暂行规定》等。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源头预防****。

我院把源头治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在年初组织开展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中,王院长亲自给干警上党课,讲《廉政准则》,纪检_门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二是重大节日前后廉政提醒和检查。春节前夕,院党组向每位干警发送了“廉政贺年卡”,温馨提醒广大干警过节不失节,过年不忘“廉”,时刻保持清廉之心。在“五一”、“十一”前后,坚持节前教育,节后检查,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三是通过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贪腐“专项活动,预防和纠正干警在司法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通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的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在司法活动中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行为;五是在“七一”建党节前夕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到函谷关“修德养廉教育观”参观学习,增强廉洁意识和激发工作热情。六是积极参加省高院举办的全省法院廉政文化笔会活动,我院选送了两幅由蔺淑华副院长创作的廉政书画作品参加省高院评选并获奖。八是认真开展违规收费及管理涉案物款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

11月上旬,我院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的通知要求,在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中,认真对照最高院明确的六项检查内容进行进行逐一自查,同时针对我院去年年底因个别部门负责人工作岗位变动的实际情况,再次组织部门领导签订了《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责任状》,对xx年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承诺,确保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不走过场。

xx中级人民法院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_中央、_《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根据上级党委、纪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_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第四条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院党组对全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指导、监督责任;对各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协助管理责任;对中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责任内容包括:

(一)调查、分析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法院实际,贯彻落实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推进司法改革,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司法腐败现象。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以维护司法公正为核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

(四)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工作。

(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其他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抓好廉政制度建设,并督促落实。

(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_法官法》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和法官,防止和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审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防止和杜绝审判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政法部门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规定,防止和纠正乱收费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七)领导、组织对本院各部门、单位和各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组织对本院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开展对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八)领导、组织纪检、_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第六条 党组书记(院长)对中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内容包括:

(一)掌握本院及全州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及时听取有关的工作报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贯彻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二)结合法院各项改革措施,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司法腐败现象的方针、措施。

(三)履行监督职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四)领导、支持纪检_门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解决纪检_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和审判纪律。

第七条 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单位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内容包括:

(一)协助党组书记(院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织分管部门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二)调查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督促分管部门落实。

(三)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分管范围内有违法违纪苗头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履行对审判工作监督管理职责,组织落实审判工作的各项廉政制度和规定。

(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_法官法》的规定推荐领导干部、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抵制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

(六)遵守国家财经制度,严格执行_关于“收支两条线”和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规定。

(七)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反对奢侈浪费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 中院各部门领导干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内容包括:

(一)结合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采取措施,保证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得到落实。

(二)定期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状况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_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开展防腐倡廉教育、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三)围绕实现审判工作的公正、廉洁、高效,抓好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管理,规范审判秩序、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并组织制订其他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

(四)经常检查、督促职责范围内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和审判纪律的情况。认真对待当事人和其他群众的反映,发现有接受吃请、收受礼品、参加影响公务娱乐活动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倾向性问题,落实好谈话提醒制度。

(五)支持、配合纪检_门开展监督检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按照《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处分办法》的规定,及时报告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审判线索。

(六)定期向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

第九条 除履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纪检组、监察室、政治部等部门的领导干部,按照其所在部门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承担以下责任:

纪检组、监察处领导在院党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调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建议;组织制订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政治部领导在院党组领导下,结合法院实际,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组织制定符合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考核和组织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其他部门领导应根据所在部门职责,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制订相应制度,督促落实,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本院各部门领导干部和院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责任内容和不履行责任的后果。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一条 中院党组在做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协助州纪委做好对本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同时,负责领导、组织对本院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开展对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纪检组负责对本院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要作出说明。

第十四条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中院党组每年应向州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本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每年应向中院党组作出报告,同时抄送纪检组、监察室、政治部。必要时,也可以随时报告。

第十五条 考核人员应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核对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考核结束后,应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综合评价。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确定。考核结果应向被考核对象反馈。

第十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领导干部,由组织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并予以相应的组织处理。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中院纪检组、监察处在院党组领导下,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根据中院党组的部署和安排,对本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对本院各部门和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三)对违_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构成违纪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_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问题,应责令其纠正,问题严重的应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要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并向纪检组通报。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次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 基层法院一年内发生一起法官贪赃枉法造成重大影响案件的,责令院长到中院汇报查处情况,检讨责任。发生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因严重官僚主义,用人失察、疏于管理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法院院长要向选举或任命机关引咎辞职。中院各部门年内发生一起法官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案件的,部门领导要向分管院领导和院党组汇报查处情况,检讨责任。因严重官僚主义,用人失察、疏于管理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要向院党组引咎辞职。

第二十四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党纪处理或者政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机关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工作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住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_法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给予记大过、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开除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审判纪律,枉法裁判以及违反财务制度,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开除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开除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开除处分。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政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按照党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一)积极采取措施挽回损失、消除影响的;

(二)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主动揭露,配合查处,积极整改,效果明显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2014年7月1日起试行。

2008年,本办本着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抓住“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建管办廉政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为目标,大力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了实处,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成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以 同志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临时党支部齐抓共管,各处室分工负责的制度,确保_、_和省、市、_、交通厅及公路局等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开展教育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工作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结合全体员工政治学习,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临时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_”文件,学习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开展“两个务必”教育,深刻理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作风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结合上级领导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教育,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研究当前雨雪冰冻灾情 部署做好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工作》、《_十七届二中全会在京举行_主持会议 中央委员会_同志作重要讲话》、《政府工作报告—2008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认真贯彻党的_精神大力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于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_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桂中公路管理局开展“两迎、两保、两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读本》《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惩治中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和《关于转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三)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的品质修养,坚持“勤政廉政”,发扬优良传统,以自谦的精神、自信的状态、自律的意识和自责的勇气正确对待工作中的成绩和失误,要求具有心底坦荡的胸襟、虚怀若谷的品格、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团结协作的能力。每个党员进行了深刻的党性分析,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写心得体会材料等,党员和干部对自己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政等各个方面存在的不足作了深刻地认识。

三、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权力运用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本办领导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正确运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为员工服务。明确认识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奉献。全年班子成员无一人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二)建立和完善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2008年度,本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建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党员和全体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依靠监督,保证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依靠法制,从根本上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后,本办领导班子一定要按照_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要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办事,同时对社会上的各种歪风邪气,敢于反对,敢于抵制,勇当反腐倡廉带头人。

法院纪法教育总结 第3篇

一、加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继承和发挥党的优良传统。作为法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意义,确保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思想认识上到位;要秉承马列主义,坚定社会主义道路,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推进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定。特别要把这些学习收获,用于指导我们手中工作,锻炼辩证思维能力,提高分析解决困难的能力。作为一名干部要踏实工作,勤奋肯干,对得起自己的“俸禄”。

二、坚定信念,树立廉政意识

“守纪律、讲规矩”本质上就是要求法院干警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这是更好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的最起码的要求。廉洁自律是勤政为民的前提,对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如果不消除理想信念动摇这种危险的苗头,党就会失去战斗力和免疫力,反腐倡廉也就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守纪律讲规矩也就无从谈起。

法院纪法教育总结 第4篇

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年是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六精神的第二年,也是法院实施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最后一年。县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在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和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上级法院和县纪委的部署,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结合加强审判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推进法院改革这三件大事,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全面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一年来,我们本着审判(执行)抓公正,队伍抓廉政,抓好廉政保公正,维护公正树形象这一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人民法院工作应有之义,也是我们一条重要的工作经验。回顾一年的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今年以来,按上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和部署,我们先后开展“公正司法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等项活动。院党组对专项教育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公平与正义”良好形象的一件大事来抓。多次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召开干警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根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教育计划》、《实施意见》、《检查方案》,并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或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纪检、政工及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正职(副职)为部门教育检查第一责任人,年初干警会议上,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教育与管理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范畴,明确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和责任,形成了在党组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教育计划、措施的落实,同时奠定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二、抓学习,树立形象意识

首先是抓好三项内容(党员的先进性教育、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教育、《法纪教育》的学习教育),推动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专题的政治理论学习,即学习_精神,学习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同志在西柏坡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七一”讲话。二是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三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重点学习郑培民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勤奋工作、清正廉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自觉地约束业外活动。

其次是抓好三项结合,一是专题教育与深入开展恪守职业准则,树立司法公信主题教育相结合,针对法院工作实际,开展“五查五改”活动,即查思想,改进执法为民意识;查作风,改变特权观念;查纪律,改进制度落实;查形象,改进自身素质;查职业道德,改进文明司法。通过“五查五改”,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文明、廉政、法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司法为民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观念。二是专题教育与正反两个典型教育相结合。教育整顿期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200*年3月31日)播放《强制执行的背后》,我们认真组织干警收看,同时,我们还将该片制成的光盘借回在干警学习日进行播放,结合暴露出来的问题组织讨论。一方面运用先进的事迹组织干警学习,另一方面,从近些年来违法违纪的案件中剖析其特点、原因和经验教训,使大家从中受到启发、教育,提高了学习效果。三是专题教育与审判作风相结合,院党组以教育整顿为契机,着力抓立案接待、庭审、执行等窗口文明形象建设,促进了审判作风的好转。

再次,是采取多种形式,力求把教育搞活,我们除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组织学,学材料与剖析案例,讨论与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外,注重改进教育方法,力求把教育搞活。一是聘请党校教员来院对干警进行理论辅导。二是干警交流学习心得。三是组织基础知识、办法、条例的测试,从而有效地加深了学习教育内容,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成果。

法院纪法教育总结 第5篇

“一案五报告”制度实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有机互融

在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提升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水平的同时,明确要求查处每一个案件后,不仅要形成高质量的案件调查报告、查案工作总结报告,而且要根据不同的案情,分别形成案发单位整改意见报告、典型案例通报报告或对上建议报告,对有影响的大要案原则上要同时形成五个报告。

1、全面反映案件查处情况,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全面反映案件调查程序和实体的重要材料,是案件调查工作成果的集中反映。一份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对案件定性量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市纪委要求每查结一个案件,都要求案件承办人及时起草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程序及结果的概要情况;已查实的违纪政纪的问题;调查组的意见建议。调查报告还要重点反映查案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案件证据收集的充分性和关联性,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必须写明查实的违法犯罪事实,提出定性和处理意见,为案件审理和剖析提供翔实的原始资料。

2、认真总结案件查办工作,形成高质量的查案工作总结报告。每一个案件的成功查办,都有一些值得总结借鉴的经验或需要吸取的教训。因此,市纪委要求认真总结查办案件的得失显得尤为重要。案件结束后,由分管领导或案件主办人组织召开总结会议,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查案工作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一是认真总结案件突破和查办的整个过程,梳理出该案件成功突破和彻底查办的“关键因素”,为今后工作提供“向导”和“路标”。二是认真总结案件成功查办的基本经验,力争找到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使今后工作少走一些弯路。三是认真总结查办案件过程中的不足,分析原因,引以为戒。四是认真总结违纪违法案件的成因、特点和规律以及所带来的启示。

3、及时排查问题,形成高质量的案发单位整改意见报告。市纪委通过多年的查办案件工作实践认识到,某些领域案件之所以查而又发,一些单位腐败之所以层出不穷,甚至“前腐后继”,很大程度在于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为此,在认真剖析案件的基础上,注重分析和查找案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上有哪些问题、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而以监察建议书、纪检建议书等形式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案发单位限期抓好整改,做到查处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

4、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形成高质量的典型案例通报报告。市纪委认识到深刻剖析已查办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最大优势,也最能震慑腐败分子。为此,注意选取一些典型的案例,深入分析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案件造成的严重损失和危害、案件带来的警示等,形成高质量的案件剖析报告,并以下发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拍摄电教片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5、积极建言献策,形成高质量的对上建议报告。对一些案件暴露出来的涉及全局性工作、不属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范围解决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市纪委及时以《送阅件》的形式,呈报宜兴市委、宜兴市政府主要领导,从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等宏观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一案五报告”制度实现了查办案件与教育、制度、监督的良性互动

宜兴全面推行“一案五报告”制度以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在切实加大惩治力度,提升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水平的同时,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制度建设的有效性,监督制约的互动性。

1、提升了依纪依法办案的水平。市纪委对查案工作进行事后总结,不仅是一个总结经验得失的过程,更是一个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过程。市纪委通过总结不仅全面提升了依纪依法办案的水平,而且也全面提高了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更推动了查案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一案五报告”推行以来,案件检查部门向审理部门提交的调查材料,从未出现定性错误、量纪不当、证据缺失的问题,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从未出现定性不当、当事人事后翻供的情况。

2、有力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市纪委注重深度挖掘查案中存在的个体问题,多视角排查案发单位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有力地推进了宜兴市制度建设深化提高年、规范执行年活动。两年来,下发多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在市纪委的指导下,案发单位共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150多项,有力地推进了宜兴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3、增强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市纪委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全面剖析,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更具针对性,更有说服力,对于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吸取教训具有极强的警示提醒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自觉性。

法院纪法教育总结 第6篇

在上级法院、**区法院相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之后,我院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对我院今年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党组一班人首先在思想上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到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保障司法廉洁的重要手段。院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与审判业务工作一起统一研究、统一部署,并且狠抓落实。首先,我们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分层级签订了《**区人民法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1

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每个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明确各自的职责,以全面贯彻落实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审判业务的“一岗双责”。

其次,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岗位目标管理相结合,公正司法与抓“五个严禁”、“六条高压线”的贯彻落实相结合,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专项教育整顿与勤政廉政教育相结合,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同法院各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扎实做到“一岗双责”、“四个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