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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低保工作个人总结(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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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九)20__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2017年城乡低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民政局和XX街道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基本要求,XX社区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和‘努力使全体居民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的要求,紧密结合年初确立的工

2018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第1篇

2017年城乡低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民政局和XX街道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基本要求,XX社区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和‘努力使全体居民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的要求,紧密结合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诚信阳光低保示范达标要求,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让真正有困难的居民感受到党的温暖,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现就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具体目标完成情况

1、3月份安置退务兵3户3人,2、4月份安政策对低保户进行调标,3、5月份开展万民救助活动,救助102户救助金额14400,元,4、8月份对低收入家庭进行复核,5、9月份开展教育救助8户8人,6、9月10月办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7、11月份对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发放暖气费、一次性补助。8、12月份完成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截至目前我社区纳入低保对象145户、248人、月支出保障金57924元。

社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低保金发放率达100%。全年新增低保17户20人?其中义务兵4户4人?。共对2户2人一类人员、73户403人二类人员、67户139人三类人员进行了诚信阳光低保民主评议审核。全年停发低保对象12户14人共计金额3422元,让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困难家庭中。

二、具体做法

我社区为了把政府的有限资金真正发放给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居民身上。我们经常入户走访调查,每季度对低保家庭进行审核给予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如:马晋家里经济收入增加了,经调查落实,我们按政策及时停止了他们享受低保资格。

我社区对低保人员加强管理,定期组织低保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如; ‘环境创新年’活动中,组织低保人员清理垃圾45吨,铲处小广告300多条,同时社区把低保人员分为6个小组,每天轮流值班。在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服务的活动中,大家都积极主动踊跃参加,受到了居民的好评。

我社区在为三无老人、低保户、特困户提供服务的同时,还注重为他们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每逢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社区困难家庭送去米面油,使他们充分的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社区还通过黑板报进行大力宣传,让低保人员树立自强自立为国分忧的思想,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招聘会,并给他们提供信息,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创造就业的机会。

社区严格执行《城关区开展诚信阳光低保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年活动方案》等低保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严格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率100%。对《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金额领取花名册》和《工商银行牡丹卡对账簿》低保对象领取的金额准确核对,保障人数和家庭实际人数均相符,对《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填写规范。另外,社区建立健全了民主评议小组花名册(人员库),并长期坚持低保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低保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处。

今后,我社区在低保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对民政方面的相关工作定期进行自查,为科学、合理、公平施保打下基础,切实维护低保政策的法制性和严肃性。我们要努力把低保工作做的更好。

2018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xx苗族自治县成立于1956年,是_批准成立最早的五个苗族自治县之一。位于xx山脉主峰xx东麓,地处x、x、x两省一市结合部,与x的x、x相连接,同重庆的x、x接壤,区位适中,交通便利,全县辖x个乡镇,x个行政村,x个社区居委会,x个村民小组,总人口x万,其中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x%。现有城乡低保对象x户x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x户x人,占非农业人口数x%;农村低保对象x户x人,占农业人口数x%。我县城市低保制度自1998年实施以来,保障对象从当初的x户x人扩大到现在的x户x人,年发放资金从当时的x元增加到现在的x万元。农村低保制度从XX年7月1日起实施,保障对象从当时的x户x人扩大到现在的x户x人,年下拨资金从当初的x万元增加到现在的x万元,为建设幸福xx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制建立情况。为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我县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民政、扶贫、财政、公安、工商、纪检监察、审计、发改、农牧科技、统计、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碰头会,研究解决在实施低保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x个乡镇也相应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和听取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参加低保工作会议,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每年由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今年初,下发了《xx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度乡镇民政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将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细化和分解,实行月考评、季考核,并将任务具体落实到各乡镇,考评结果与乡镇的评先评优、个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并作为兑现奖惩、干部考察等的重要依据,改变以往评先评优凭印象、论资排辈等做法,形成人人头上有目标,个个肩上有担子,实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进一步激励了干部职工自主提高履职能力,使队伍更具活力。

(二)完善政策情况。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和资金安全运行,我县制定出台了《xx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责任追究问责办法》,对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力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办法规定,对不认真执行_、省、市、县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低保工作未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按政策和规定对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入户核查、入户核查,弄虚作假,导致核查数据与家庭实际生活状况明显不符等各种违反城乡低保工作规定行为,造成较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承担城乡低保工作职责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将被问责。《问责办法》出台后,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全县28个乡镇党政一把手认真进行了学习,切实解决了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对低保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态度消极,行动迟缓,不按上级要求推进工作的被动局面。

(三)规范管理情况。低保工作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于该项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为确保保障对象的确定具备可靠依据,我县对所有原保障对象家庭逐户进行核查,切实掌握低保对象特别是一般保障对象收入变化情况。新申请家庭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家庭收入核查。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程序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规定的“三环节十步骤”(即申请核评、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经办机构审查、乡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十个步骤)的程序开展,城市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也严格按程序开展,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漏,每个程序都有明确规范,每个环节都有人把关,每个步骤都做扎实。在采取入户核查这一传统模式基础上,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使救助工作形成了更强大的合力。县公安、人社、住建、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个体工商户、纳税等方面的信息,确保救助对象准确、高效,更具公信力。仅XX年,通过经济状况核对,全县共取消了x户x人的城乡低保对象,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县。同时,坚持定期审核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每年审核一次,重病重残家庭、x岁以上老人、单亲家庭等对象及一般保障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提标核查机制,切实做到严把入口,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对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全部纳入低保备案对象进行管理,在各乡镇、村委会和社区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xx网》开通书记、县长信箱,并率先在铜仁市制定出台了《xx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挂牌救助管理办法》,由县民政局统一制作“农村低保户”公示牌,对全县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挂牌救助规范管理,对群众举报农村低保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答,极大地增强了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我县采取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民政、扶贫、财政、物价、统计、农业、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每年对全县农村群众在吃饭、穿衣及用水、用电、用煤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进行调查统计,结合全县财政状况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从1998年开始,先后6次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补差水平从当时每人每月x元增加到现在的x元,农村低保年补助标准则由当初的x元提高到了现在的x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和救助标准科学调整机制得到了很好的建立和实施。

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同时,我县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县民政局对低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对象,代其缴纳个人参合金;重点保障对象和一般保障对象,按每人每年x元的标准代缴参合金。县就业局对有就业能力及愿望的低保人员有针对性进行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县教育局对城乡低保家庭以及孤儿、残疾儿童,免除收学杂费后,执行免收课本费和补助住宿生生活费政策。住建局建立和完善廉租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住户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扶贫办对农村低保家庭实行“输血式”扶贫,通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促进其稳定脱贫致富。其他部门也积极支持城乡低保工作,很好地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就业、医疗、教育、住房、扶贫、养老、残疾人保障制度等其他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

(四)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我县建立和实施城乡低保制度以来,不断加大投入,连续提标扩面,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县城乡低保工作需要,每年将低保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XX年实施农村低保制度7年来,全县累计下拨城乡低保达x万元,其中县级匹配资金达x万元。低保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实行张榜公示,并建立了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按时拨付。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各乡镇按审批的名单在季初造册,经乡镇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查汇总,由县级财政部门划拨资金到信用联社,信用联社则根据各乡镇低保资金额度汇入各乡镇信用社,再由信用社根据乡镇社会事务办提供的清册将低保金打入保障对象家庭“一存通”账户上。低保资金均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使用,没有出现低保资金长期滞留在金融机构的现象发生,也不存在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偏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偏低、资金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五)工作保障情况。为确保城乡低保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出台了《xx苗族自治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和制度。同时,针对乡镇从事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县人民政府及时充实乡镇救助站工作人员,做到低保事有人管、低保责有人担。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县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较好,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偏少,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由于我县整体工作人员偏少,大多数乡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都是一人多岗,一岗双责或一岗多责,不仅要做民政工作,还要做好计划生育、小城镇建设等乡镇工作,而且还承担乡镇其他工作任务,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二是乡镇社会事务办财务管理相对薄弱。乡镇社会事务办没有像财政部门要求掌握财务知识,部分乡镇社会事务办的账目不规范,做账与报账不及时,未及时让领导掌握底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是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政策观念淡薄。在低保评议过程中,个别村对一般保障对象评审过程,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

四是地方财政实力弱,工作开展困难。要求匹配的各项民生资金多,而地方财政收入有限,致使低保工作经费不足,开展全面细致的核查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实现低保“公平、公正、公开”目标,我县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总结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目标,确保城乡低保真正惠及于民。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除了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还要逐年新增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事务工作队伍力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业务培训。一是由县财政局对28个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求乡镇财政所对乡镇社会事务办的人员加强业务指导。三是县民政局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督导,进一步规范乡镇社会事务办财务管理。

2018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第3篇

一、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5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城乡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20__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__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镇民政科的支持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20__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镇城乡低保保障总对象1549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__年我镇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10户30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__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万元。

(四)20__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2户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1180户、1549人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__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六)20__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汇总、上传工作。

(八)20__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九)20__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

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杜村党总支有些村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180户1549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隐形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2018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第4篇

关键词:发展型社会政策;城乡;社保一体化

2007年3月在_会议上,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提出在未来几年逐步建立起覆盖当地全体居民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随后全国各地开始着手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城乡社保一体化成为一股强大的社会建设潮流。笔者以发展型社会政策这一公共政策视角,探讨如何有效实施城乡社保一体化及城乡社保一体化应该采取怎样的社会保障政策理念和遵循着什么样的推进策略。

一、发展型社会政策下城乡社保一体化的内涵

1.发展型社会政策

发展型社会政策是由著名社会福利学者梅志里()提出,这一理论注重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结合,强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国民社会福利的提高,从政策上保障国民基本生活福利满足,起到预防贫困的作用。

2.发展型城乡社保一体化

发展型城乡社保一体化是遵循发展型社会政策理念和要求所构建的体现社会保障自身不断进步发展的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具体内涵包括两点:

(1)社会政策过程的制度公正。目前我国城乡一体化首当其冲要改变的是二元社会保障体系不公正的制度设计模式,正是这种模式形成了巨大的城乡二元差异。因此,改变制度设计思维,体现社会政策制定的机会公正、过程公正和结果公正是根本所在。

(2)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一体化绝不是城乡一样化。这绝不意味着城乡社会保障覆盖水平和保障人群的同等化,区域间、省际间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的绝对公平等。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应该力图达到政策效益最大、成本最低、政策最公平。

二、池州市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实施现状

池州市位于安徽省西南部,是著名旅游城市、部级生态经济示范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市。全市面积平方公里,全市户籍总人口160万。池州市正在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1.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池州市城镇养老保险从覆盖人群来看,已经实现了从部分人员参保向全体劳动者参保的转变,至2010年年末全市参保职工84371人,企业职工参保覆盖率达97%;从体系建设上来看,己经实现了从单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向多元化、多层次保障体系转变,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从管理模式上来看,已经实现了从企业各自负担、社保机构单独管理向国家、企业、个人责任共担转变。池州市农村养老保险分为两类:一类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即针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原先参加老农保的居民也在逐步采取过渡措施实现并轨。第二类是被征用土地农民实行“土地换保障政策”,根据不同年龄实行不同补贴政策。虽然农村养老保险在不断地调整改革中,但由于农村居民在不公平的二元养老保险体系下处于弱势,所以无论是从覆盖人群还是养老保险的标准和层次,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与城市居民相比依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2)医疗保险。池州市医疗保险由两大块构成:一类是面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居民医疗保险,另一类是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至2010年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26432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新农合参合人数2010年年末达到1278071人,受益人数686532人。由于在二元社会结构下一直过多关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构建,农村居民真正的医疗保险是从2005年才开始建立的新农合,虽然池州市政府也在不断扩大新农合的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但是这种建立时间晚、保障水平低的医疗保险还是不能够真正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农民还是难以摆脱“看病难”的困境。另外,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分别归属社保部门和_门,管理分散,由于部门利益的存在及部门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困难,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一体化改革进展缓慢。

(3)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目前池州市只建立了城镇职工失业和工伤保险,农民工和农村居民这两类保险还是空白。

(4)生育保险。池州市自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生育保险,至2010年年末,全市有1154户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职工达50906人,其中女性18235人。参保覆盖面逐年扩大,对生育职工的保障能力逐步增强,而池州农村居民一直实施的只有计划生育保险,即对符合晚婚、晚育的农民由户籍所在地政府实行生育奖励,城乡人群生育保险差距显著。

2.社会救助

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包括低保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其中低保与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的核心内容。从池州市困难群众救助情况来看,2010年,全市民政部门发放救助金亿元,集中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救助金、伤残人员救助金,救助困难群众万人次。但是,这其中也存在问题。城乡一体化现在只集中在低保和医疗救助,其他社会救助还未启动;社会救助不同项目分散在不同部门,利益难协调造成进程缓慢。

三、发展型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借鉴发展型社会政策科学的政策思路与政策设计理念,笔者认为发展型的城乡社保一体化政策实现路径过程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1.城乡社保初等层次一体化(2011~2014年)

(1)社会救助层面。第一,继续完善城乡居民低保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和其他社会救助类型,扩大覆盖面、提升救助标准,使这一层次的保障能够真正起到兜底作用。第二,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林林总总地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缺乏制度化的整合机制和实施动力,急需制定并出台统一的社会救助法,用法律的形式定位社会救助方案,规范目前社会救助中存在问题,透明社会救助资金来源及监督方式。

(2)社会保险方面。建立政府、市场、个人互动共担机制,从根本制度上变革社会保险城乡之间的差异,保证城乡居民享受社会保险的机会公平。第一,养老保险方面,提高农村“新农保”标准和覆盖范围,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普通居民养老保险,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建立农民工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机制;做好“新农保”向居民养老保险过渡的资金、管理机制等方面准备;开展被征地农民“土保”转“城保”工作,建立合理有序的衔接机制。第二,社会医疗保险方面,把城乡各类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统一整合进“职工医疗保险”中,逐步实现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全覆盖;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覆盖范围的扩大及保障标准的提高,缩小城乡差距;从法律法规上明确异地就医和“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转接制度。第三,生育保险方面,建立农村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灵活就业人群和农民工生育保险机制;继续完善和提高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第四,工伤保险方面,建立农村居民工伤保险;扩大城镇职工、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标准。第五,失业保险方面,建立农村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同时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

2.城乡社保中等层次一体化(2014~2018年)

2018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城乡低保工作,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的认定,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核查对象及目的:

截止2014年3月底享受城乡低保的所有人员,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从而达到法治低保、诚信低保、阳光低保和公正低保。

二、清理核查要求及重点:

各乡镇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和复审认定工作,认真查找问题,纠正错保漏保。特别要重点清理核查人情保;已领取养老保险金、有工资收入的低保对象;直系家庭成员中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低保对象;已死亡仍在享受低保的情况。

三、清理核查时间及方法步骤:

从2014年3月15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3月15日-3月18日)。要充分利用广播、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清理核查意义及程序,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增强群众参与监督低保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乡镇自查阶段(2014年3月19日-3月31日)。各乡镇民政办对本乡镇范围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由各村(居)对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逐一审核,并以组为单位将评议、审核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居民无异议、符合低保条件的,提出继续纳入意见;不符合条件的,提出办理退保手续意见。

第三阶段:乡镇复核阶段(2014年4月1日-4月15日)。各乡镇民政办对村(居)上报的经自查过的低保对象名册进行逐一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居民无异议的,继续纳入;不符合条件的,迅速办理退保手续。复核结束后,按规定表式填写本乡镇《核查花名册》,并签署意见,同时上报Excel电子档报送区民政局低保所。

2018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第6篇

一、人口、居民收入和消费倾向对居民消费增长的影响

居民总消费=总人口×人均消费,居民总消费发展指数=总人口发展指数×人均消费发展指数。而人均消费发展指数=人均收入发展指数×居民消费倾向发展指数。进而有:居民总消费发展指数=总人口发展指数×人均收入发展指数×居民消费倾向发展指数。由于各指标增长率都较小,总消费增长率近似等于人口增长率、人均收入增长率和居民消费倾向增长率之和。因此,可以通过人口、人均收入水平、居民消费倾向的变化来分析消费增长。

1979-2007年,我国居民消费年均实际增长。其中,人口增长贡献了个百分点,贡献率为 %;人均收入增长贡献了个百分点,贡献率为 %;居民消费倾向下降贡献了个百分点,贡献率为。

分城乡来看,城镇居民消费年均实际增长11%。其中,人口增长贡献了个百分点,贡献率为40%;人均收入增长贡献了个百分点,贡献率为;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下降贡献了个百分点,贡献率为。农村居民消费年均实际增长。其中,人口增速下降贡献了个百分点,贡献率为 %;人均收入增长贡献了个百分点,贡献率为 %;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下降贡献了个百分点,贡献率为 %。(见表1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居民人均收入增长是城乡居民消费增长的主要因素,但对农村的影响要大于城镇;居民消费倾向下降对城乡居民消费增长是负的贡献,且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要大于农村;人口对城镇居民消费增长有较大贡献,对农村居民消费增长却是负的贡献。

二、城市化水平、居民收入和消费倾向对居民消费率变动的影响

由于城镇居民消费率=(城镇人口×城镇人均消费)/(全国总人口×全国人均GDP)=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占全国人均GDP的比重。而人均消费=人均收入×居民消费倾向,进而有:城镇居民消费率=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占全国人均GDP的比重×居民消费倾向。因此,居民消费率的变动可以看成是城乡居民人口比重、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和消费倾向共同作用的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均呈下降态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从1978年的下降到2007年的,对城镇居民消费率变动的贡献约为-300%。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从1978年的下降到2007年的,对农村居民消费率变动的贡献约为-44%。

1978年以后,随着国家人口政策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乡人口占全国的比重呈反向变化。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从1979年的上升到2007年的,对城镇居民消费率变动的贡献约为533%。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从1979年的下降到2007年的,对农村居民消费率变动的贡献约为-30%。

1978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倾向总体上也呈下降趋势。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从1978年的下降到2007年的,下降了,对城镇居民消费率变动的贡献约为-133%。农村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从1978年的下降到2007年的,下降了,对农村居民消费率变动的贡献约为-26%。

各因素对消费率变动的贡献:(见表2所示)

总体来看,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居民收入、尤其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居民消费倾向的下降又使得消费的增长速度低于收入增速,导致居民消费率不断下降,进而导致总消费率的下降。1979-2007年,居民消费率对总消费率变动的贡献度为-93%。其中,城乡居民收入比重下降对总消费率变动的贡献合计约为-152%,城乡居民人口结构变动(即城市化率的提高)对总消费率变动的贡献合计约为135%,城乡居民消费倾向下降对总消费率变动的贡献合计约为-76%。可以看出,城乡居民收入比重下降是我国消费率下降的最主要原因,城乡居民消费倾向下降对消费率下降也有较大影响。特别要指出的是,城市化率提高是我国消费率变动的唯一正向促进因素。城镇化率偏低,城镇化进程落后于工业化进程,也是我国消费率低、投资和消费失衡的重要原因。

三、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对居民收入和消费倾向的影响

收入是消费的主要决定因素,收入分配结构决定了消费分布结构。从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变动趋势来看,我国国民收入在上世纪90年代后在不断向政府和企业集中。

1.国民收入向政府和企业集中,导致居民收入比重下降

居民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下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居民收入最主要来源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下降,二是居民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中的比重下降。

按收入法核算,GDP可分为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赢余。表3数据显示,在我国GDP结构中,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在1995年以后开始逐年下降,固定资产折旧所占比重基本稳定,而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比重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国民收入分配不断向政府和企业集中。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仅为,比1995年下降了个百分点;生产税净额占GDP的比重为,比1995年提高了个百分点;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为,比1995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尤其是2003年以后,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出现较快下降,而营业盈余比重有较快上升,反映出国民收入在加快向企业集中。(见表3所示)

从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分配结构来看,也反映出国民收入在加快向企业集中。1992-2005年,企业(包括金融部门)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从上升到20%,上升了个百分点;政府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先降后升,2005年为,与1992年接近;居民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从下降到,下降了个百分点。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后,企业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基本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而居民所占比重基本上是逐年下降(见表4)。尽管2006-2007年数据没有公布,但作为居民可支配收入主要来源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继续下降,可以判断出国民可支配收入向企业集中的趋势还在继续。(见表4所示)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居民收入比重大幅下降

1983年以后,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占居民总收入的比重基本上逐年下降,从1983年的下降到2007年的,下降了个百分点;而城镇居民收入所占比重逐年上升,从1983年的上升到2007年的,提高了个百分点。尤其是2000年以后,二者有加速变动的趋势,城乡居民收入比重差距急剧扩大。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在居民总收入中的比重下降是一个客观规律。但在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变动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从1978年的提高到2007年的;二是这种差距主要是由于人均收入的差距导致的,人口变动不是主要原因。(见图1所示)

3.城乡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占人口比重大多数的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比重在下降

以城镇居民为例,2000-2007年,按各收入组权重计算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加权平均增长。其中,占城市家庭60%的中等收入以下组的贡献率只有52%,占城市家庭40%的中等收入以上组的贡献率达到48%。10%的最高收入组的贡献率为,而10%的最低收入组的贡献率只有。这说明,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高收入家庭贡献的,居民收入正在向少数高收入群体集中,大多数居民的收入增长较慢,收入比重下降。

4.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导致社会消费倾向下降

一般来说,高收入居民的消费倾向较低,而低收入居民的消费倾向较高。因此,如果收入分配更加平等,则会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倾向。反之,收入分配差距越大,社会的消费倾向就越低。利用城、乡居民住户资料和基尼系数(1990-2007年)的回归分析结果表明:收入分配与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成反比关系,即收入分配差距越大,平均消费倾向越低。而且,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对农村居民消费倾向的影响更大。

四、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

从城镇看,与劳动者报酬对应的工薪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渠道。1990-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长。其中,工薪收入年均增长,比重从下降到,是主要收入来源,也是导致居民收入比重下降的主要因素。转移性收入年均增长,比重从上升到,是第二收入来源。经营净收入年均增长,比重从上升到,是增长最快的部分,也是第三收入来源。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20%,比重从1%上升到,增长较快但比重仍然很低。(见表5所示)

从农村看,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1990-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名义增长。其中,家庭经营纯收入年均增长,比重从下降到53%,仍是主要收入来源;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比重从上升到,是第二收入来源,也是增长最快的部分;转移性收入年均增长12%,2007年比重达到,是第三收入来源;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比重从下降到。从发展趋势看,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还会持续提高。

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看,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影响较大的是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2007年,工资性收入差距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贡献率接近90%,转移性收入的贡献率达到;而经营性收入的贡献率为-13%,起到了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财产性收入差距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中的作用不大,但有快速增加之势。(见表6所示)

还有两个现象需要特别引起关注:一是转移性支出实际上在扩大城乡差距,2000年以后其对城乡居民差距的贡献率始终在33%左右。二是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等支出年均增长36%,远远高于居民各项收入增速,导致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下降,并对中低收入家庭消费产生较大影响。这说明政府支出结构还不太合理。

导致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还有其他原因,如历史文化、社会年龄结构、流动性约束等,但最直接、最主要的还是居民收入比重下降,城市化进程缓慢。

五、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加快城市化进程,扩大消费的政策建议

从中长期来看,扩大我国居民消费应以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和加快城市化进程为主要着力点,不断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总的思路可以概括为:提高两个比重,调整三大结构,深化四项改革。即: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公共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政府支出结构和城乡二元结构;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资源价格和税费改革,垄断性行业改革,税收制度改革。

1.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

按照_的要求,采取综合措施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一是合理确定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并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指标和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二是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适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和完善工资指导线,保证非垄断行业的工资平均增速要快于经济增长速度。三是努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加大政府的货币化转移支付,逐步提高扶贫标准、低保标准、抚恤标准和养老金发放水平。四是努力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产品价格和生产,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鼓励农民外出务工、本地非农就业和回乡创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继续扩大和完善对农业生产“直补”和社保补贴,提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五是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持股市的健康发展,扩大股市的财富效应;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减小房价过快增长对消费的抑制作用,发挥住房的长期财富效应;拓宽居民金融投资渠道;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六是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按照“提低,扩中,调高”的思路,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整顿分配秩序;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三次分配机制。

2.调整政府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

国际经验表明,政府增加对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支出,对居民消费有明显促进作用。近几年,我国政府对公共服务支出有较快增长,但其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还远低于同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导致居民的教育、医疗、社保支出负担率较高。因此,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共支出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增长快于政府总支出增长,大幅度提高公共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

一是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二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应对体制转轨和人口老龄化的财政支持机制;三是完善政府医疗卫生投入机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四是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进城务工人员就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的收入风险;五是完善保障性住房的资金筹集机制。

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调整城乡二元结构

在居民收入、城镇化水平、居民消费倾向这三个直接影响居民消费率的因素中,城镇化水平是促进我国居民消费率提高的唯一因素。因此,应将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提高我国居民消费率的战略举措。从国情出发,我国城镇化的重点是加快农民的市民化进程,让农民变成市民,让农村消费变成城市消费。加快农民市民化的核心是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以及附属其上的城乡二元福利制度,实行以稳定就业和住所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准入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最终实现城乡居民身份统一、机会均等、权利平等。

户籍制度改革要因地制宜,先试点后推开,循序渐进。当前,要全面放开县城和镇的户籍管理制度,适当放开中等城市入户条件,鼓励农民转移到县城及中等城市就业和居住。同时,加强社会管理配套制度改革,进一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不公平福利制度,为落户农民提供均等的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建立城乡社保的续接制度。

4.深化资源价格和税费改革,完善资源资产的收益分配制度

我国一些基础性资源产品价格还受到管制,未能有效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而几乎所有的资源产品价格都未真实反映环境和社会成本。资源产品价格低估,一方面导致企业投资成本偏低,另一方面降低了居民的要素和财产收入,是投资和消费失衡的重要原因。因此,深化资源价格改革,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资源价格改革要与完善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社会性管制、生态补偿制度、资源税费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一是建立“监管统一、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流转有序、运营科学”的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切实解决资源所有权的“虚位”问题,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转让方式。二是对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资源产品推行市场定价,形成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比价关系,对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环节实行有效的价格监管。三是加强社会性管制,以安全、环保、质量、劳动保护等作为项目立项核准的主要依据,建立统一有效的行政监管体系,使社会成本能充分内部化。四是完善税收制度,加快改革资源税,按照稀缺性高低调整消费税,适时开征环境税。五是完善资源性资产的收益分配制度,建立政府对居民、企业对居民的多形式生态补偿机制,依法保障城乡居民的土地权益,抑制土地收益过度向政府倾斜,建立对低收入人群的价格补贴制度。

5.深化垄断性行业改革,缩小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电力、铁路、电信、石油、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的收入增长过快,是近年来国民收入向企业集中、居民收入向少数人集中的主要原因。因此,应该深化垄断性行业改革,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行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在能够引入竞争的环节尽可能地引入竞争,并在自然垄断和竞争环节之间形成平稳连接。二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红利资金的收缴、使用程序,将国企红利纳入财政预算,并优先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三是建立垄断企业工资增长约束机制,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四是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的合理比例。

6.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发挥税收在收入再分配上的核心作用

实证研究表明,我国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具有“累退”性,低收入群体的实际税负要高于高收入群体。而且,我国个人所得税对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还很小。因此,要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核心作用,就必须深化改革,增加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降低流转税的比重,使不同收入群体的实际税负大体均衡。

2018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第7篇

X年,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带领驻村工作组,密切联系XX实际,充分发挥个人优势,致力于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真帮实扶,务求实效。通过一年的努力,XX村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村容村貌也有较大改善,各项工作有了进步,定点包村工作成效显著。现总结如下:

一、调查摸底,确保了包村工作有序进行

良好的基础工作是干好包村工作的前提。为详细掌握XX村的实际情况和村民的实际需求,自进驻的第一天起,我就带领工作组的同志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查看了路、沟、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深入农户专访群众,同当地群众面对面的交谈,详细了解了该村的经济发展情况,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参加了村党支部会议、村民大会,听取村党支部、村民对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帮扶计划,明确了今后工作的目标,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工作的良好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为*识,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送进千家万户,充分利用了夏种的大好时机,多次前往农业局寻单位向专家请教,把科学的种植方法、施肥方法、施药方法、优质品种推给农民朋友,带领工作组的同志走街串户发放农业资料,为全村群众提高技术和信息,利用广播、培训等形式,让农民掌握这些技术和方法,引导他们科学种植,调整农业结构。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号文件精神,我与XX村委委会经过多次商议,决定由工作组人员带队,将村干部以及部分党员成立了个工作小组,分片在全村设立了个宣讲区,深入宣传,讲解号文件,同时将一些国家优惠政策、农业税下调、粮食直补等与村民息息相关的政策、信息带给村民。粮食直补资金到位后,我带领工作组同志一起挨家挨户将补助款发放到位。为尽快将农业税下调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我带领工作组的同志于月上旬,统一给该村农户发放了农民负担监督卡和纳税通知书,并张榜公布。

三、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了村级班子的战斗力

一年来,我和工作组人员围绕建设五个好村支部目标,坚持包村工作和学教活动相结合,把进一步提高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当作首要任务来抓。

一为提高办理效率,规范工作程序,帮助村委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及有关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管理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

二为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素质,先后多次组织村干部和党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届X中、X中全会精神,并通过组织集体讨论加深理解,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经常找村干部和党员谈心,密切掌握他们思想动态,大力强化他们宗旨观念和责任,使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目前,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XX村已成立了新xx届村支部。

三配合村党支部有计划的培养致富能手和先进村级干部加入党组织。通过一年全面系统的培养,一大批种养大户加入了党组织,这些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涌现,为XX村党支部注入了新鲜血液,班子的战斗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

四、狠抓了工作组自身建设

工作组入村以后,为加强工作组自身建设,先后创建了学习、工作、请假等制度及驻村工作纪律,做到了制度上墙、严格遵守。利用节假日,组织队员们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了比学习、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的五查、五看活动,队员能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坚持写驻村工作日记,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回顾一年来的驻村工作,感到自身在思想上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工作能力得到了提高,党性认识得到了加强。实践让我深刻的认识到:搞好调查研究,是做好驻村工作的基础;为群众办实事,是打开驻村工作局面的突破口;抓好村级班子建设和工作队自身建设,是完成驻村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尽管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取得的成绩与上级的要求,村民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纠正不足,把工作进一步做实,把实事进一步办好,努力学习和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8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第8篇

5月份,郴州市民政局与郴州市财政局、郴州市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郴民发〔2018〕6号),进一步提高郴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其中将郴州市城市低保标准由420元/月提高到4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3026元/年提高到3400元/年;郴州市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元/月和170元/月。并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文件规定,分别出台各地提标文件,有力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2018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第9篇

为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精准,4月份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兜底脱贫工作的通知》(郴民发〔2018〕3号),要求各地对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开展“回头看”。根据清理整顿工作要求,认真对标核查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是否全面复核、对象认定程序是否全面规范;核查违规施保现象是否全面纠正,精准识别效果是否得到保证;核查动态管理工作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通过“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成效,切实提高兜底脱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