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荣幸回答你这个问题。
如果将车留置在警察指定的停车场,两天后车辆起火,需要赔偿的是停车场的实际所有者,也就是停车场的所有者进行赔偿。 但对车主来说,是警察拘留的汽车,车主不需要自己找停车场,直接找警察就行了。 只是警察拘留的汽车。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交警留置机动车时,应当出具行政强制措施证明,即所谓的拉车证明。 如果交通警察在拉车的时候没有签发的话,交通警察会更错误地加错,找他也没什么不好。 如果警察正常出具强制措施证明,给车主一份,你直接拿着这个证明去警队处理你的违章就行了。 处理结束后我要警察和车。
老实说,遇到这种情况的概率还很低。 但我相信一旦遇到,警察会比我们更着急。 因为现在是法治社会,警察应该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一般警察指定的停车场经正常招标程序确定,停车费计算在当年公司正常支出范围内。 因为,按照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 也就是说,正常的停车费和停车费由公安机关承担。 当然,无论是公安机关通知提车还是拖走车辆,从公安机关规定的最后停车期限到提车之日,这段时间的停车费都需要自己承担。 公安机关的强制措施到期了,开始提车了,自己不提车是自己的事。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自己的意见,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关注我,我们一起交流学习。 谢谢你!
要求警察部门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留置车辆的规则。 有四个项目。 一、对留置车辆的警察部门出具证明。 二、告知当事人接受警察部门处置。 三、对系泊车辆的警察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四.逾期不办理。 公告三个月不依法处理。
这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扣留车辆的法律要求。 我明白警察部门必须对扣留车辆妥善保管。 不是在指定的停车场停车,而是在警察部门的院内免费保管。 防止丢失、损坏,偷拆轮胎部件,防止失火,驱车使用,可以完好无损地返回车主。
警方将扣留车存放在指定停车场后,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客观上增加了指定停车场的收入,加重了扣留车辆人的经济负担。
警察将拘留车辆存放在指定停车场的,应当对停车场的安全条件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扣留车辆在停车场着火两天,烧毁扣留车辆。 扣留车辆烧毁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我想由警察负责。 交通警察在执行机关的职务上,依照第零一零三百九十一条、零一零三百一十第六十八条,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作的具体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为什么车辆系泊者要向警察部门要求赔偿?
扣留车辆人与警察部门存在监管和被监管的关系,因此警方将扣留车辆存放在指定停车场。 车辆烧毁,警察部门赔偿后,可以向停车场追偿。
为什么车辆系泊者不向指定停车场要求赔偿? 因为车辆系泊者与停车场无关。
警察部门对赔偿说,火灾是停车场的事,可能会找停车场,推卸赔偿责任。 拘留者可以以警察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即民告官。
车子被警察拘留在指定停车场两天后被火灾破坏了,这件事谁来赔偿比较合适呢? 车主的责任是自作自受,如果让警察阻止的话让车主承担责任,理由太勉强了,行不通吧。
警察拦住车主的车放在指定停车场时,起火了。 你证明你很担心这个停车场的质量啊。 汽车着火并不容易,停车场的线路太旧,无法全面整修,导致短路发生电力故障。
交警把车停在停车场,必须安全,反而会出现问题。 作为警察也难以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汽车没有得到妥善处置,停在线路老化的电力供应周围,即使线路产生火星,汽车也会燃烧和爆炸。
交通警察作为交通执法部门,如果不重新检查停车场发现问题的话就不能放心了吧。 停车场由警察监督管理的,交通警察有责任,由交通警察向车主赔偿损失金。
车辆的实际保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诉讼中建议将警察队一起作为被告。
车被警察拘留在指定停车场两天后起火烧毁,要求谁赔偿?
请先拿着警察的车票处理好返还车票的事由后,告诉警察要车。 既然车烧了,警察就要负责。 首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一张诉状就会送到法院,法院会判警察赔偿。 至于交警和停车场的约定和赔偿,那是他们之间的事,车主不用担心。
我现在一般拉车,但规定没有停车费。 但是有救助费。 根据规定,警察停车是停在警察停车场,有人看守。 所以,既然停车了,在此期间,车辆被盗,零部件丢失,警察必须赔偿。
现实中,警察自己没有停车场。 他们要找社会停车场。 大部分是带救助的停车场。 没有停车费。 交通警察也可以不交停车费。 停车场收高额救助费。 这样,交通警察和停车场之间有默契。 大家能理解为什么救助费用这么高吧。 停车场没有停车费,他不能免费让警察使用吧。 俗话说,没有利润不能早点停车。 因此,即使警察将车停在指定停车的停车场,停车场也一定不会受损。 否则,土地不能免费停车。
这个问题的情况有几种。 一是该车辆因违章、事故或者某种原因被逮捕,警方应当出示临时证据。 这辆车在拘留中丢失,警察必须赔偿。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该车是强制报废车辆,则为没收车辆,没收车辆被烧毁,虽说由警察负责,但警方不予赔偿。
另一种情况是车辆已经被通知释放
,但超过一年以上(有地方三个月)未提车,那么此车交警登报报废,在报废后被烧毁,交警也不赔。对照一下,如果是违章或事故扣车,两天后被烧毁,交警必须赔车。
注意,赔车是要经过评估机够评估的,不是你要多少就赔多少,也不是你要新车就赔新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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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的车倒了几手,你就认准第一手就行,交警扣的车,就找交警要。难不成,停车场把车卖了,你还找买方?要是倒了N手呢??
所以,你不想麻烦,追住交警即可。放心吧,交警不会自掏腰包赔你车的,他们会找停车场要车的,而停车场也不想无缘无故当冤大头,他们也会主动查失火原因的。当然,这些都与你无关。你只咬定一点儿,车给交警了,给的时候好好的,现在事故处理完了,要求提车。
交警扣的车,你找交警队,至于交警队跟停车场的关系,这个你就不用考虑了,交警队会向停车场追责
这种事情理所当然是由保管单位和交警共同赔偿,但前提是车辆被扣时候一定要有扣车单据
找停车场赔,交警大队负连带责任,因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扣车的停车费由交警大队负责,所以是交警大队把车子停在专用停车场,起诉的话就起诉交警大队和停车场实际人
不用说也是交警赔呀。